荒淫的人寧肯犧牲他的親屬,卻對淫慾不肯息念。
舍衛城邊,有一個女人抱兒拿瓶,去井邊汲水。有一個男子相貌端正,坐在井邊彈琴娛樂。這女人多慾念,喜愛男子;這男子也喜愛女人。這時,女人心已迷亂,將小兒當作吊桶,用繩子繫著小兒的頸項,懸在井中,過一會提起來,小兒已經死去。女人悲痛喊天,啼哭流淚。佛集合大眾,告訴比丘們說:「淫慾的火焰能夠燒毀善本。荒淫的人不知道善惡,不能辨清白,不知道縛解。這種人根本沒有慚愧心,寧願犧牲親屬,分受刑罰和恥辱。有的因為姦淫,殺害父母兄弟以至六親。生前要受國法懲治,死後還要受惡報,受苦無窮。」
從前,有一個人喜愛邪淫,父母只生他一個兒子。深更半夜,雷雨交作,他帶著刀箭,準備去淫女的村子。這時,母親發覺,拉住勸他:「今夜陰天黑暗,恐怕被人殺害。我過去沒有積德,只生你一人,如果遇到惡人,我今後依靠什麼!」兒子回答母親說:「決定要去,留我不住。」母親見他意志堅決,便向兒子磕頭,兒子厭煩就拔刀殺死母親,便去敲淫女的門。
女人問:你是什麼人?他說偈回答:
「淫患諸根贏,為想所謬誤。
不慮眾事業,為愚暗蓋復。
今我取母害,折服猶奴蜱。
翹立在門外,如客附使役。」
女人以頌回答:
「咄嗟背恩養,害母種罪災。
何忍見你面,宜速離我家。
父母抱育養,為子客群苦。
害母行地上,地不陷汝殺。」
男子又說:「我因為你才殺害母親,犯下無邊的罪惡。請你寬恕我,現在給我開門,和你談一會,我就回家去。」
女人回答說:
「寧願投火爐,寧可投深谷,
生把七步蛇,不與愚從事。」
男子回家路上遇著強盜,被殺害,墮入阿鼻地獄,受罪無數劫。
(錄自《出曜經》第三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