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覺學佛網 : 法師開示


時間:2020/5/27

《大經》解讀 贊曰: 如來興世之正說,奇特最勝之妙典,一乘究竟之極說, 速疾圓融之金言,十方稱讚之誠言,時機純熟之真教。 壹、發起因緣: 爾時世尊,諸根悅豫,姿色清淨,光顏巍巍。 尊者阿難,承佛聖旨,即從座起,偏袒右肩,長跪合掌,而白佛言: 今日世尊,諸根悅豫,姿色清淨,光顏巍巍。如明鏡淨,影暢表里。 威容顯耀,超絕無量。未曾瞻睹,殊妙如今。唯然大聖,我心念言: 今日世尊,住奇特之法; 今日世雄,住諸佛所住; 今日世眼,住導師之行; 今日世英,住最勝之道; 今日天尊,行如來之德。 去來現在佛佛相念,得無今佛念諸佛耶?何故威神光光乃爾? 佛言:善哉阿難!所問甚快,發深智慧,真妙辨才,愍念眾生,問斯慧義。 五德瑞現,意顯發起之殊勝、法門之高妙、佛佛之道同。 貳、九段要文:⒈真實、⒉無上、⒊易往、 ⒋難知、⒌難信、⒍得失、 ⒎共贊、⒏聞法、⒐特留 一、惠以眾生 真實之利(真實) ⒈如來以無盡大悲,矜哀三界,所以出興於世,光闡道教,欲拯濟群萌,惠以真實之利。 ⒉我於無量劫,不為大施主,普濟諸貧苦,誓不成等覺。 ⒊真實之利:平生業成,現生不退;往生成佛,成佛度生。 ⒋他利利他:自佛而言,宜言利他;自眾生而言,宜言他利。(曇鸞) 二、一念具足 無上功德(無上) ⒈其有得聞,彼佛名號,歡喜踴躍,乃至一念, 當知此人,為得大利,則是具足,無上功德。 ⒉諸餘眾行,雖名是善,若比念佛者,全非比較也。(善導) ⒊種種法門皆解脫,無過念佛往西方。(善導) 三、隨意所願,皆可得度(易往) ⒈其佛本願力,聞名欲往生,皆悉到彼國,自致不退轉。 ⒉必得超絕去,往生安樂國,橫截五惡道,惡道自然閉。 升道無窮極,易往而無人。其國不逆違,自然之所牽。 ⒊其有眾生,值斯經者,隨意所願,皆可得度。 ⒋聞其光明,威神功德,日夜稱說,至心不斷,隨意所願,得生其國。 ⒌但能上盡一形,下至十念,以佛願力,莫不皆往,故名易也。(善導) 四、深廣無涯 唯佛獨明(難知) ⒈聲聞或菩薩,莫能究聖心,譬如從生盲,欲行開導人。 ⒉如來智慧海,深廣無涯底,二乘非所測,唯佛獨明了。 ⒊我見是利,故說此言。(我見——佛眼所見) ⒋仰信佛言,以佛知見為知見——就人立信: 信釋迦誠語無妄,信彌陀願力不虛,信諸佛證誠不謬。 唯信佛語,專注奉行,不可信用菩薩等不相應教。(最究竟、最了義之教)(善導) 五、難中之難 無過此難(難信) ⒈如來興世,難值難見。諸佛經道,難得難聞。 菩薩勝法,諸波羅蜜,得聞亦難。 遇善知識,聞法能行,此亦為難。 若聞斯經,信樂受持,難中之難,無過此難。 ⒉為諸眾生,說是一切世間難信之法。 ⒊勿得以我,滅度之後,復生疑惑。(告誡) ⒋受佛重誨,專精修學,如教奉行,不敢有疑。(不可自抱「疑」無明) ⒌若人無善本,不得聞佛名。驕慢弊懈怠,難以信此法。(障緣)(善導) ⒍佛世甚難值,人有信慧難。遇聞希有法,此復最為難。(信慧與智慧之別) (善導) 六、明信化生,疑惑胎生(得失) ⒈明信佛智,蓮花化生;疑惑佛智,邊地胎生。(明信:智信、仰信) ⒉彌勒當知:其有菩薩,生疑惑者,為失大利。是故應當,明信諸佛無上智慧。 七、諸佛如來 皆共讚嘆(共贊) ⒈十方恆沙,諸佛如來,皆共讚嘆,無量壽佛,威神功德,不可思議。 ⒉六方諸佛各於其國出廣長舌,遍覆三千大千世界,說誠實言:汝等眾生,當信是稱讚不可思議功德一切諸佛所護念經。 ⒊六方如來舒舌證,專稱名號至西方。到彼花開聞妙法,十地願行自然彰。 八、要當過此 聞是經法(聞法) ⒈設有大火,充滿三千大千世界,要當過此,聞是經法,歡喜信樂,受持讀誦,如說修行。所以者何?多有菩薩,欲聞此經,而不能得。若有眾生,聞此經者,於無上道,終不退轉。是故應當,專心信受,持誦說行。(慶喜、自勵)(大經) ⒉設滿世界火,必過要聞法,會當成佛道,廣度生死流。(聞法得益)(大經) ⒊曾更見世尊,則能信此事,謙敬聞奉行,踴躍大歡喜。(聞法心態:謙敬、奉行) ⒋若有眾生,聞此經者,於無上道,終不退轉。(聞法得益)(大經) 若已願,若今願,若當願,皆得不退;若已生,若今生,若當生。(小經) ⒌聞說阿彌陀佛,執持名號。(聞而持) ⒍設滿大千火,直過聞佛名,聞名歡喜贊,皆當得生彼。(善導) ⒎曠劫以來居生死,三途常沒苦皆逕。始服人身聞正法,由如渴者得清泉。 念念聞思淨土教,文文句句誓當勤,憶想當時流浪苦,專心聽法入真門。(善導) ⒏若聞此法希奇益,不顧身命要求得,若能專行不惜命,命斷須臾生安樂。(善導) 聞法:理明→信深→願切→行專——聞而持(理信) 持名:老實→信深→願切→行專——持即聞(仰信) 九、特留此經 止住百歲(特留) ⒈當來之世,經道滅盡,我以慈悲哀愍,特留此經,止住百歲。 其有眾生,值斯經者,隨意所願,皆可得度。 ⒉萬年三寶滅,此經住百年,爾時聞一念,皆當得生彼。(善導) ⒊法滅盡經:首楞嚴經,般舟三昧,先化滅去。十二部經,尋後復滅。 啟示: 法滅盡後,百年聞者,尚得往生。況今聞者,如何不生。 無經法,無三寶;唯本願,唯名號,名號即本願;遇無空過,稱名皆往。 叄、《大經》核心:彌陀本願、稱名往生 四十八願→第十八願→六字名號 以四十八願為經宗,以第十八願為核心,以六字名號為經體。 釋迦牟尼佛在王舍城及舍衛國,於大眾之中說無量壽莊嚴功德, 即以佛名號為經體。(曇鸞) 一、四十八願: 發起因緣:五劫思惟: 法藏比丘,過去五十三佛,現在世自在王佛(開他力之門)。 佛佛相念,佛佛相知,佛佛相傳。 超發無上殊勝之願,思惟攝取諸佛國土清淨之行。 啟 示:一佛攝一切佛,一法攝一切法,一土攝一切土(總持妙法) 阿字十方三世佛,彌字一切諸菩薩, 陀字八萬諸聖教,三字之中是具足。 發願目的:普度眾生:我當愍哀,度脫一切。十方來生,心悅清淨。 令我於世,速成正覺。拔諸生死,勤苦之本。 度生方法:聞名皆往:其佛本願力,聞名欲往生,皆悉到彼國,自致不退轉。 善 導 釋:言弘願者,如《大經》說:一切善惡凡夫得生者,莫不皆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為增上緣也。 二、第十八願:乃至十念,必得往生。 龍 樹 釋:若人念我,稱名自歸,即入必定,得阿耨菩提。 善 導 釋:當知本誓,重願不虛;眾生稱念,必得往生。 法 然 釋:正定之業者,即是稱佛名,稱名必得生,依佛本願故。 三、六字名號:我若成正覺,立名無量壽,眾生聞此號,俱來我剎中。(莊嚴經) 其佛本願力,聞名欲往生,皆悉到彼國,自致不退轉。(大經) 彌陀世尊本發深重誓願,以光明名號,攝化十方,但使信心求念, 上盡一形,下至十聲一聲等,以佛願力,易得往生。(善導) 四、本願與名號:本願是因,名號是果。由因得果,以果攝因。 肆、四十八願解析:分類、目的、方法、核心、攝機、利益 一、分類:大分三類:攝法身願、攝國土願、攝眾生願。意雖有三,根本唯一:為眾生,如善導云:一一誓願為眾生。 亦可分二類:欣慕願,生因願。四十七願為欣慕願,第十八願為生因願。 二、目的:度眾生:四十八願度眾生,九品鹹令登彼岸。 三、方法:唯念佛:弘誓多門四十八,偏標念佛最為親。(善導) 四十八願,唯明專念彌陀名號得生。(善導) 四、核心:第十八願:第十八願如線,四八願如珠,以線貫珠,使不零落。(本願王、王本願) 四十七願是欣慕願(欣慕往生,欣慕念佛),第十八願是生因願。 四十八願,一一願言: 若我得佛,十方眾生,稱我名號,願生我國, 下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善導) 五、攝機:本為凡夫(兼為聖人):十方眾生——上至等覺,下至五逆。 吾誓得佛,普行此願,一切恐懼,為作大安。(生死、輪迴、業報之恐懼) 以佛願力:五逆十惡,罪滅得生;謗法闡提,回心皆往。(善導) 諸佛大悲於苦者,心偏愍念常沒眾生,是以勸歸淨土。 亦如溺水之人,急須偏救,岸上之者,何用濟為。(善導) 六、利益:齊入報土:托佛願以作強緣,致使五乘齊入。(善導) 現益:平生業成,現生不退。(已發願,今發願,當發願,皆得不退) 當益:往生成佛,游化十方。(二十二願) 伍、核心六願:三對:成佛之體、往生之因、往生之果 一、成佛之體:第十二、十三願 第十二願:光明無量願(成佛之用——智慧) ⒈願 文:設我得佛,光明有限量,下至不照百千億那由他,諸佛國者,不取正覺。 光明釋:光明有二:身光心光,心光為本。 佛心者,大慈悲是,以無緣慈,攝諸眾生。(觀經) ⒉小 經:彼佛光明無量,照十方國,無所障礙,故名阿彌陀。(光明無礙) ⒊觀 經:光明遍照,十方世界,念佛眾生,攝取不捨。(攝取不捨) ⒋十二光:無量光、無邊光、無礙光、無對光、炎王光、清淨光、 歡喜光、智慧光、不斷光、難思光、無稱光、超日月光。 ⒌光之益:其有眾生,遇斯光者,三垢消滅,身意柔軟,歡喜踴躍,善心生焉。 若在三途,極苦之處,見此光明,皆得休息,無復苦惱。壽終之後,皆蒙解脫。 ⒍善導釋:彼佛光明無量,照十方國,無所障礙, 唯觀念佛眾生,攝取不捨,故名阿彌陀。 彌陀身色如金山,相好光明照十方, 唯有念佛蒙光攝,當知本願最為強。 一一光明相續照,照覓念佛往生人。 第十三願:壽命無量願(成佛之體——福德——淨宗第一德) ⒈願 文:設我得佛,壽命有限量,下至百千億那由他劫者,不取正覺。(佛壽無量) 壽命釋:色身與法身:色身有限,法身無限。色身易壞,法身不滅。 彌陀法報身:不死不生,無衰無變,常住不滅。法身常住,報身常住。 往生即無生:眾生生者,皆是阿毗跋致,與諸上善人俱會一處。 眾生益:設我得佛,國中天人,壽命無能限量。除其本願,修短自在。 若不爾者,不取正覺。(15願-眷屬長壽願) ⒉小 經:彼佛壽命及其人民無量無邊,故名阿彌陀。 二願總結:壽命無量是實相之體(實相身——不生不滅), 光明無量是實相之用(為物身——照攝念佛)。 淨極光通達,寂照含虛空。 體用一如,自利利他——自受用與他受用:自他同證無量光壽。 二、往生之因:第十七、十八願 第十七願:諸佛稱揚願(贊德勸信,入第十八願) ⒈願 文:設我得佛,十方世界無量諸佛,不悉咨嗟稱我名者,不取正覺。 成就文:無量壽佛威神無極,十方世界無量無邊不可思議諸佛如來,莫不稱嘆。 大 義:唯佛能知,唯佛能贊。如實知,如實贊。我見是利,故說此言。 一聲阿彌陀佛,即釋迦本師於五濁惡世所得之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 今以此果覺,全體授與濁惡眾生, 乃諸佛所行境界,唯佛與佛乃能究盡。 非九界自力所能信解也。(蕅益) 用 意:我至成佛道,名聲超十方,究竟有不聞,誓不成等覺。(名超十方,究竟得聞) ⒉小 經:六方諸佛,證誠勸信:汝等眾生,當信是稱讚不可思議功德一切諸佛所護念經。 何故贊:同體大悲故,一佛所化即一切佛化,一切佛化即一佛所化。 ⒊善導釋:⑴六方如來舒舌證,專稱名號至西方; 到彼花開聞妙法,十地願行自然彰。 ⑵《彌陀經》中說釋迦讚嘆極樂種種莊嚴,又勸一切凡夫,一日七日,一心專念彌陀名號,定得往生。次下文云:十方各有恆河沙等諸佛,同贊釋迦能於五濁惡時、惡世界、惡眾生、惡見、惡煩惱、惡邪、無信盛時,指贊彌陀名號,勸勵眾生,稱念必得往生,即其證也。 又,十方佛等,恐畏眾生不信釋迦一佛所說,即共同心同時,各出舌相,遍覆三千世界,說誠實言,汝等眾生,皆應信是釋迦所說、所贊、所證:「一切凡夫,不問罪福多少,時節久近,但能上盡百年,下至一日七日,一心專念彌陀名號,定得往生,必無疑也。」是故,一佛所說,即一切佛同證誠其事也。 ⑶六方各有恆河沙等諸佛,皆舒舌遍覆三千世界,說誠實言:「若佛在世,若佛滅後,一切造罪凡夫:但回心念阿彌陀佛願生淨土,上盡百年,下至七日一日,十聲三聲一聲等,命欲終時,佛與聖眾,自來迎接,即得往生。」如上六方等佛舒舌,定為凡夫作證,罪滅得生。若不依此證得生者,六方諸佛舒舌一出口以後,終不還入口,自然壞爛。 ⒋護 念:諸佛不僅讚嘆,而且護念念佛之人。 如《小經》云:「一切諸佛所護念經」。 ⒌願目的:贊光壽名號不可思議功德,勸入第十八願——至心信樂,稱名求往。 所謂「指贊彌陀名號,勸勵眾生,稱念必得往生。」 第十八願:念佛往生願(往生正因) ⒈願 文: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 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唯除五逆,誹謗正法。 成就文:諸有眾生,聞其名號,信心歡喜,乃至一念,至心回向, 願生彼國,即得往生,住不退轉。唯除五逆,誹謗正法。 流通文:其有得聞,彼佛名號,歡喜踴躍,乃至一念, 當知此人,為得大利,則是具足,無上功德。 祖 釋:⑴龍樹菩薩: 阿彌陀佛本願如是:若人念我,稱名自歸,即入必定,得阿耨菩提。 ⑵曇鸞祖師: 緣佛願力,十念念佛,便得往生。 經言「十念」者,明「業事成辦」耳,不必須知頭數也。 ⑶道綽大師: 若有眾生,縱令一生造惡,臨命終時,十念相續, 稱我名號,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縱使一形造惡,但能系意專精,常能念佛, 一切諸障,自然消除,定得往生。 ⑷善導大師: 若我成佛,十方眾生,願生我國,稱我名字, 下至十聲,乘我願力,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若我成佛,十方眾生,稱我名號, 下至十聲,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彼佛今現,在世成佛,當知本誓, 重願不虛,眾生稱念,必得往生。 願七義:法、機、果、信、願、行、誡。 法機果:法:設我得佛(願力): 為誰成佛(十方眾生—機), 成就什麼(若不生者—果) 設者:假如,如果;設定,約定。 約定為眾生成佛,成佛之時果即成就。 已成:成佛以來,於今十劫。 果成就,機得益:眾生稱念,必得往生。 機:十方眾生:十方即不限時空,盡未來際;眾生即有情眾生,九法界眾生。 總:上至等覺,下至五逆;但能回向,莫不皆往;萬修萬人去。 不簡貧窮將富貴,不簡下智與高才, 不簡多聞持淨戒,不簡破戒罪根生。 別:總為一切,別為凡夫:本為凡夫—大悲於苦者,兼為聖人。 三惡道中,地獄餓鬼畜生,皆生我剎,受我法化,不久悉成佛。(莊嚴經) 諸天人民、蜎飛蠕動之類,聞我名字,莫不慈心,歡喜踴躍者,皆令來生我國。(大阿彌陀經、平等覺經) 果:若不生者,不取正覺。眾生稱念,必得往生。(作得生想) 果為眾生而成,彌陀自成佛時,即眾生往生成就時。乃至一念,即得往生。 念佛是我們的事,往生是佛的事。(他力、果地法門) 念佛即是涅槃門,正門、真門; 其餘則為旁門、假門——門餘八萬四千。 信願行:信:至心信樂(法—敕命)—信心歡喜(機—歸命)。信之二途:聞法、念佛 信理: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信事:五逆十惡,臨終十聲得生。 願:欲生我國(法—召喚)—願生彼國(機—去處) 厭離心,欣求心。釋迦發遣,彌陀召喚。 佛遣舍者即舍,佛遣去處即去。 行:乃至十念(法—約定)—乃至一念(機—信受) 法體信願行:佛之信願行—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主動,佛之召喚) 機相信願行:眾生信願行—信心歡喜,願生彼國,乃至一念。(被動,眾生歸命) ⑴信啟願,願導行。前導後,後攝前。 信佛本願,願生淨土,稱佛名號。 法爾自然,一體無二。有信即有願,有願即有行。 ⑵信願歸行,行攝信願;一即三,三即一。信願行三,聲聲圓具。(蕅益) ⑶信行一體,就行立信(易)。聞法獲信,念佛得信。 ⑷關於三心:至心、信樂、欲生;至誠心,深心,回向發願心;一心不亂。 ⑸三心攝於念佛:望佛本願,一向專稱。四十八字釋(見上)。 ⑹名號具信願行:言南無者即是歸命,亦是發願回向之義;言阿彌陀佛者,即是其行。以斯義故,必得往生。(善導) ⑺行義:乃至十念,乃至一念,下至十念,一向專念,若一日七日執持名號。 乃至:不定詞,多少兼攝。 善導釋為「上盡一形,下至十聲一聲等」。 上盡一形——從少到多(小經),下至十聲一聲等——從多到少(觀經) 本意:畢命為期,無有退轉。若一日若七日,一心不亂(不退轉)。 十念:十聲:念聲是一,以聲攝念,聲比念易。(觀經下上品、下下品) 圓滿數,所謂「業事成辦,不必須知頭數。」念念不捨,業事成辦。 機法:機之行即念佛,法之行即佛力(阿彌陀佛即是其行)。 念佛即是乘佛願,乘佛願力必往生。(機法一體) 選擇:選舍諸行,選取念佛——選擇本願,本願稱名。 舍難行取易行,舍劣行取勝行。勝易盡在稱名一行中:易稱,無上。 選擇本願唯在念佛,稱名念佛順佛本願。稱名必得生,依佛本願故。 業成:平生業成,念即得生:成佛已來,於今十劫。即得往生,住不退轉。 若已願、若今願、若當願,皆得不退轉於無上菩提。 若已生,若今生,若當生。(小經) 已願已生,今願今生,當願當生。(蕅益) 此界一人念佛名,西方便有一蓮生; 但使一生常不退,此花還到此間迎。(法照) 未出娑婆,已非娑婆之久客;未生極樂,已是極樂的嘉賓。(印光) 誡 止:唯除五逆,誹謗正法。四義: ⑴回不回心義:未回難生,回即得生。以佛願力,回心皆往。(曇鸞、善導) ⑵抑止攝取義:抑止是方便、勸誡,攝取是真實、本意。(善導釋) ⑶止惡勸善義:止重罪誡輕罪,止惡業勸善業。(明因果,攝世善) ⑷本為凡夫義:十方眾生→五逆謗法眾生(已造、將造)。 ⒉小 經: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緣得生彼國。(少善不生) 住相布施生天福,猶如仰箭射虛空, 勢力盡,箭還墮,招得來生不如意。(永嘉) 聞說阿彌陀佛,執持名號,若一日七日,一心不亂, 臨命終時,佛與聖眾,現在其前, 是人終時,心不顛倒,即得往生。(持名即生) 若已願,若今願,若當願,皆得不退。 若已生,若今生,若當生。(有願必生) 極樂無為涅槃界,隨緣雜善恐難生。 故使如來選要法,教念彌陀專復專。(善導) ⒊觀 經:下品下生:彼人苦逼,不遑念佛。善友告言:汝若不能念彼佛者,應稱無量壽佛。如是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稱佛名故,於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命終之時,見金蓮花,猶如日輪,住其人前,如一念頃,即得往生。 三、往生之果:第十一、二十二願 第十一願:必至滅度願(往生之果——體) ⒈願 文:設我得佛,國中天人,不住定聚,必至滅度者,不取正覺。 異 譯:若我成佛,國中有情,若不決定成等正覺,證大涅槃者,不取菩提。 成就文:彼佛國土,清淨安穩,微妙快樂,次於無為泥洹之道。 佛告阿難:其有眾生,生彼國者,皆悉住於正定之聚。 所以者何?彼佛國中,無諸邪聚,及不定聚。 三 聚:正定聚:能破顛倒,必定證悟者。——不退轉者。 邪定聚:不能破顛倒,必定不證悟者——凡夫 不定聚:有緣能證悟,無緣不證悟者。 滅 度:滅盡無明煩惱,度盡生死苦海,至於涅槃彼岸。 所謂「生身煩惱,二餘俱盡」。 曇鸞釋:佛力住持,即入大乘正定之聚。正定,即是阿毗跋致。 第廿二願:必至補處願(往生之果——用) ⒈願 文:設我得佛,他方佛土, 諸菩薩眾來生我國,究竟必至一生補處。 除其本願自在所化,為眾生故披弘誓鎧, 積累德本度脫一切,游諸佛國修菩薩行。 供養十方諸佛如來,開化恆沙無量眾生, 使立無上正真之道。超出常倫諸地之行, 現前修習普賢之德。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成就文:彼國菩薩,皆當究竟一生補處。除其本願,為眾生故,以弘誓功德而自莊嚴,普欲度脫一切眾生。 大 義:橫超十地,必至補處;上供諸佛,下化眾生。 無品位,無階次——五乘齊入。 小 經:眾生生者,皆是阿毗跋致,與諸上善人,聚會一處。 ⒉祖 釋:案此經推,彼國菩薩,或可不從一地至一地。言十地階次者,是釋迦如來於閻浮提一應化道耳。他方淨土,何必如此。(曇鸞) 極樂眾生見聞益,超證常倫諸地上。 到彼花開聞妙法,十地願行自然彰。 念念時中常證悟,十地願行自然成。(善導) ⒊品位釋:其諸聲聞、菩薩、天人,智慧高明,神通洞達,鹹同一類,形無異狀。但因順余方,故有天人之名,顏貌端正,超世希有,容色微妙,非天非人。皆受自然虛無之身,無極之體。 本則三三之品,今無一二之殊。(曇鸞) ⒋帶業說:約在此界,尚未斷惑業,名帶業。 若生西方,則無業可得,非將業帶到西方去。(印光) ⒌喻明之:如水入海,同一鹹味,同一深廣,失彼故名,得此海號。 陸、五惡勸誡: 一、止惡: ⒈唯除五逆,誹謗正法。遮重罪,防輕罪;遮惡業,勸善業。 學佛者:誡重罪為凡夫之底線。論世法:為惡不近刑,為善不近名。 ⒉五惡——所種因(不仁、不義、不禮、不智、不信——佛門五戒) 五痛——現世果 五燒——當來果 三毒、五惡之誡:一、勸誡心,二、厭離心,三、機深信,四、法深信 ⒊雖五逆十惡也往生,儘量不犯小罪。 二、勸善: ⒈佛所游履,國邑丘聚,靡不蒙化。崇德興仁,務修禮讓。不欣世語,樂在正論。 ⒉淨業三福:世福、戒福、行福。 ⒊敦倫盡分:為人良善,為世良民,為父仁慈,為子孝順,真佛弟子。 ⒋人中芬陀利花:若念佛者,當知此人,則是人中芬陀利花;觀世音菩薩、大勢至菩薩,為其勝友。當坐道場,生諸佛家。 人中好人,人中妙好人,人中上上人,人中希有人,人中最勝人。(善導) 念佛(本),善行(末)。但得本,莫愁末。 三、化他: 自信教人信,真成報佛恩。 自行念佛,教他念佛,即是常行大悲人。(大悲經) 柒、結示三要: 一、本分做人(世間法): 凡夫盡凡夫力,菩薩行菩薩事。凡夫不可妄效菩薩。 在凡夫地,不得以法身大士之苦行,是則是效。(印光) 未得法忍之凡夫,心中當慕菩薩之道,其行事當依凡夫常理。(印光) 二、老實念佛(出世法): ⒈安心念佛: 吾誓得佛,普行此願,一切恐懼,為作大安。 安心定意生安樂,獨超三界出樊籠。(善導) 人人有份不須疑。(善導) ⒉息心念佛: 機深信:現是生死凡夫,無有出離之緣。 死盡偷心,寶此一行。(蕅益) 老實念佛,莫捏怪。(蓮池) ⒊守愚念佛: 以本來面目、本來身份而念佛。鶴腳長,鴨腳短,就這樣念佛。 聖道門者,極智慧離生死;淨土門者,還愚痴生極樂。(法然) 欲信念佛之人,縱使能學一代之法,亦成一文不知、愚鈍之身, 如同無智之輩,勿現智者之相,唯一向念佛。(法然) 欲往生者,念佛第一也,不用學問。但若為信念佛往生之理可學也。(法然) 唯上智與下愚而不移,其他則看其是否依教奉行耳。(印光) 三、報謝佛恩(利他行): 彌陀如何為我,我便如何為人。 自信教人信,難中轉更難,大悲傳普化,真成報佛恩。(善導) 若得一人舍苦出生死者,是名真報佛恩。(善導) 隨緣隨份,盡心盡力,素位而行。只怕不成佛,不怕無眾生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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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