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覺學佛網 : 法師開示


時間:2020/5/28

無上菩提之本

──三皈五戒(二十八)

(2)佛制淫戒之初始

據《有部毘奈耶》卷一載,世尊證覺後,十二年中諸聲聞弟子沒有過失。在第十三年時,有名蘇陣那的人,富可敵國,娶鄰族女為妻,因為敬信三寶,追隨佛陀受持三皈後,嚴持五戒,最後隨佛出家修行。那年,正值天旱,化緣不易,蘇陣那便與諸比丘回到家鄉,對鄉人大力讚揚三寶,宣揚供養三寶功德,親族於是每日以上妙飲食施給眾僧。老夫人知道兒子回來後,便命新婦打扮漂亮,一齊往蘭若見蘇陣那,老母對蘇陣那說希望他能與妻子交好,以留下種子。當時,因佛陀未制淫戒,沒有欲過,且少婦冶艷動人,比丘不禁情生染著,難禁慾火燒心,其母見狀,即牽二人手向隱蔽的地方,脫去法服,作不淨行。之後,蘇陣那聽聞佛陀說法,對於所作的不淨行,很是後悔。世尊知此事後,召集眾比丘,明知故問蘇陣那,蘇陣那不敢隱瞞,說出真相。世尊嚴加呵斥,對蘇陣那說:「你之不淨行,非是出家人所應作,我常說要離貪瞋痴,要求心慧解脫,你們都是因此微妙法而求出家的,為何復作此可惡事呢?痴人,寧以男根置於猛害毒蛇口中,不安女根中。」世尊又以種種方便,說厭污事,佛呵責蘇陣那後,復為聲聞弟子制淫戒,犯者波羅夷罪。此淫戒遂成為佛教教團中最初之制禁。

(3)淫戒十義

佛制淫戒有十種意義:

一業道重故

淫慾障礙道業,有此重愆,不堪入道。

二系縛深故

淫慾把修行人系縛在生死獄中,淫心雖無損於其他眾生,但因心被系縛,故為大罪。

三生死本故

由於貪染淫蕩,致令生死輪迴,長期在慾海愛河中漂溺,無法抵岸。

四壞功德故

《僧祇律》說,最可怕者無過於女人,男人敗正毀德,都由女人而來,小乘人常因染欲而令犯戒,破壞功德。

五壞世間故

《正法念處經》亦云,世間男人得苦,大都由女人而來。少年或中年人之善根被毀滅,都因女人,女人更能把天人縛至三惡道。

六亂靜心故

坐禪之人,若慾火喧心,失禪失念,慾海波浪,能破亂定水。

七入魔網故

經雲,此五欲者,是眾魔境界。損害眾生乃魔王的意願,女人如魔網,如刀頭蜜,貪毒花色的人,以舌舐刀頭,自奪其命。

八失神通故

女人能令行者失神通。如五百仙人,以神通在空中飛行時,聽聞緊陀羅女歌聲,心旌搖動,神通立失,一齊失足墜到地上。又如獨角仙人,修得五神通,能飛身在岩岫之間,後來遇上淫女扇陀,被美色所亂,被淫女騎在頸上,返回城中。

九障涅槃故

律中說比丘初犯淫慾戒,已令今世不得涅槃。

十障菩提故

經雲,五欲是障道法,能障人生天,何況無上道?因此,對付這無量過失,必須制戒禁止。

無上菩提之本

──三皈五戒(三十)

世人如觸犯法律,被關進牢獄,雖桎梏枷鎖羈身,但仍有脫囚之日,但女色之枷鎖,被系以後,便難以脫身。

《薩婆多論》中,佛陀把女人與毒蛇作了比較,證明女人比毒蛇禍害更大。並以此勸喻出家人,寧願以身給毒蛇咬,都不犯女人。論中舉出蛇有三事可以害人:

(一) 見人即害;

(二) 因碰觸而害人;

(三) 因咬而害人。

以此對比,女人亦有三害,而且比蛇更厲害。

(一)若見女人而發欲想,那怕只是想想,都會滅人善法;

(二)若碰觸女人身,即犯中等罪而滅善法;

(三)若進一步與女人共交,則犯重罪而滅善法。

論中又說女人七害,比毒蛇之害更甚:

(一)若被毒蛇咬,只害此身,若為女人害,可以禍害無數人身;

(二)若被毒蛇所害,害處不一定嚴重,但若為女人所害,則害善法身,那便嚴重;

(三)若被毒蛇所害,只害眼耳鼻舌身等五識,但若被女人所害,意識亦被害,即六識被害;

(四)若為毒蛇所害,不影響在僧團之生活,但若為女人所害,就會被逐出僧團,不能與僧同住;

(五)若為毒蛇所害,死後可生天,若生人中,會值遇賢聖,若為女人所害,則死墮三惡道,求出無期;

(六)若為毒蛇所害,可得四沙門果,但若為女人所害,則有虧於八正道,敗壞佛門;

(七)若為毒蛇所害,別人會慈悲救護,若為女人所害,大眾會棄捨及唾罵。

基於上述多種原因,故佛說:「出家之人,寧以身供毒蛇口中,都不以此身碰觸女人身。」

(8)犯淫戒五損

犯淫戒得以下五種損害:

(一) 如慾火燒天祠;

(二) 壞自身及他人梵行;

(三) 惡事顯彰,受多人毀謗;

(四) 惡名流布,受人鄙視;

(五) 壞他信,他人對自己失去信心。

(9)犯淫戒果報

優婆塞犯邪淫得三種果報。

(一) 異熟果,墮三惡趣中受無量劇苦。

(二) 等流果,於人中受二妻互相嫉妒而爭吵,及妻不貞良。

(三) 增上果,於人中之一切外物,多有怨競。

依《優婆塞戒經》雲,樂於邪淫之人,得不到眾生信任,作事妄語在先,令人見之生疑,時常受苦惱纏擾,心常散亂,不能修善,財物不保,所有妻子心不戀慕,壽命短促,是名邪淫現在惡果。身壞命終後,處於地獄受長時苦。再得人身,惡色惡力,人不喜見,不能守護妻妾及自家眷屬。

無上菩提之本

──三皈五戒(三十一)

(10)三種開緣無罪淫

雖然行淫可惡,但在某些情況下,可開緣而不得罪。

(一) 行淫慾時,心不受樂,即不犯罪。相反,若心受樂則犯。

(二) 睡眠時為他所淫,畢竟不覺,不犯。

(三) 睡眠時為他所淫,覺已,但不受樂,不犯。若受樂則成犯。

(11)對治淫慾

對治淫慾,可常作不淨觀或白骨觀,觀想那些縱然美若天仙的女人,但當年老色衰時,牙齒缺落,頭髮皓白,身體垢穢,皮鬆面皺,脊僂呻吟,扶拐杖而行,身患重病時,臥在床上,大小便失禁,不能起立;美女外表雖然漂亮,但內在的腸胃肉血,污穢不淨,死後血肉殆盡,骸骨相連,臭穢不堪,最後形骨消滅於塵泥中。

對治欲淫,佛亦說可作圓滿九想,脹想、膿爛想、異赤想、青瘀想、啄噉想、離散想、骸骨想、焚燒想、一切世間不可保想,常自警惕,淫慾實無可樂。

是故欲斷邪淫,心、身不造淫慾,手不自淫,眼不視淫色,耳不聽淫聲,口不說淫話,鼻不嗅淫香,舌不觸淫舌,如此名為具足智慧行八正路。清淨不淫之身心,如蓮花不著塵垢,成須陀洹道、斯陀含道、阿那含道、阿羅漢道、辟支佛道無上大道,如此道法,皆從不淫清淨而得。

《梵網經》云:「寧以此身投熾然猛火大坑刀山,終不毀犯三世諸佛經律,與一切女人作不淨行。」

佛教五戒中之不邪淫戒,倘人人遵守,可以諦造和樂家庭,守禮社會。

(丁)不妄語戒

(1)妄語充斥世間

不妄語戒是五戒、八戒、十戒之一,此戒雖排序第四,但以今天謊話縱橫滿布來說,提倡此戒,絕對必要。

妄語,分有身妄語、心妄語及口妄語。

身妄語者,若有人問誰人得羅漢果,請起來著脫僧伽梨(僧人大衣),有非羅漢聽聞即起身著脫。這非羅漢雖然沒說話,但已犯身妄語罪。尚有其他以打手勢、肯首、書寫、發電郵等方式傳達妄語,都屬身妄語。心妄語者,是以虛誑心行妄語,如教使人、默認、暗示等行妄語業,都屬心妄語。口妄語是以口業作出妄語,計有故妄語、虛妄語、虛誑語、妄舌、虛偽、欺等多種。無論身口意妄語,都是以欺人為目的,獲罪輕重,需視實際情況而定。

妄語分有輕重,在佛教來說,出家人未證得聖果,便自認已證果,這是自欺;或對人說已證果,以顛倒法為佛法,以祈得到別人供養恭敬,是欺人。以此自欺欺人手法行妄語,不論是否達到目的,都屬大妄語。如對理解能力極低的人,如聾人、痴人、聽不明白的人、非人、畜生等,說自己已證聖果,不屬重罪,因這種啞人指揮誑人,互不理解下之妄語,不構成嚴重後果。至於其他妄語,都屬於小罪。

依出家妄語戒而言,大妄語是波羅夷罪,小妄語是波逸提,在家居士大妄語戒是不可悔罪,小妄語屬中悔罪,起心打妄語,是下悔罪。小妄語最難守護,人皆易犯,要把小妄語全部都斷掉,只有證悟之阿羅漢才能辦到。

無上菩提之本

──三皈五戒(三十二)

為甚麼要打妄語呢?若為自私自利而妄語,是從貪心而起。若為報復怨家而妄語,是從瞋心而起。若為怕失去心愛之人或物而妄語,是從痴起,勿論用心如何,都是旁門左道法。人若心地光明,行為正大,不欺暗室,無愧天地鬼神,便事無不可對人言,何須妄語?假若不欺騙人、沒有不軌行為、不詐欺財色、不妖言惑眾、不以術迷人,何須妄語?今人信息發達,通過傳媒、報章、電視、電話、短訊、網路等,可以令全世界人聽到騙人的話,看到騙人的廣告,妄語的傳播隨著科技發達,也變得越來越普遍。

古人生活簡單,物慾引誘不大,沒現在那麼多詐欺案,故以當時之社會問題而制定妄語戒,今天已不敷套用。

(2)不妄語戒十義

《佛說優婆塞五戒相經》中,舉出十種不妄語戒之意義。

一業道重故

妄語是墮三惡趣之因,犯此重業,不能入道,故要戒。

二非所應故

世人誑惑尚不應該,何況入道之人,以誠實為要,故要戒。

三閉善路故

《大智度論》雲,妄語之人自欺欺人,以實為虛,以虛為實,不能接受善法,譬如覆瓶,水不能入。妄語之人,心無慚愧,閉塞天道涅槃之門,是故不應妄語。

四實語益故

實語利益甚多,實語之利,自己先得,在家、出家二眾持之,功德利益無窮。

五易解脫故

實語之人,心地端直,容易入道及得解脫,如稠密的樹林,畢直的曳木容易冒出來。

六法不入心故

佛子羅雲,年幼不知慎口,有人來問世尊在不,戲言說不在;若佛不在時,戲言說佛在。有人把此事告訴佛陀,佛喚羅雲取水洗足,洗足後,命羅雲將盆反轉覆放,再以水注入盆中。佛問羅雲,水入盆不?答言,不入。佛告羅雲,無慚愧人妄語覆心,道法不入,故不應妄語。

七壞法行故

呵多比丘犯戒,雖受法施教化,最終亦因妄語而死入地獄。

八幽靈棄故

妄語之人,諸天鬼神都見到他,但都捨棄他而不保護他,故要持戒。

九開過門故

所有殺盜等罪惡,都是因妄語而助成的,故要持戒。

十具遮性故

為護戒故,寧捨身命,終不毀犯。《菩提資糧論》偈雲,如因為說實語死而退失轉輪王,或諸天王的地位,都無怨而實語。因比較起來,妄語會無限期墮到地獄,損失更大,故寧死不妄語。

小妄語雖然罪輕,習久則重,重能失菩提心,故亦不能犯。

(3)僧伽四種妄語輕重罪

除以上十種妄語外,《梵網經菩薩戒本疏》載有下列四種妄語之輕重罪。

(一) 由妄語而得聖名。是指因為造了這妄語,而得到名聞利養,卻心無慚愧,並且常行不息,重罪;

(二) 得世名利,廣多無量。是指得到世間名利後,貪而不足,繼續作廣大無量的妄語,重罪;

(三) 率爾誑他,於己無益。是指率領眾人,互相妄語,如甲說乙是聖人,乙又說甲是聖人,這樣互相標榜宣傳,祈求名利供養,重罪;

(四) 視避免苦誑他等。是指為避免怨憎會苦而說妄語,屬輕罪。

無上菩提之本

──三皈五戒(三十三)

(4)居士十種妄語輕重罪

《佛說優婆塞五戒相經》中,舉出十種優婆塞妄語的輕重罪。

(一) 佛說,戲笑尚不應妄語,何況故妄語,犯者中悔罪;

(二) 若有居士,不識聖法,而說:「我是羅漢向」,犯不可悔罪;

(三) 若居士對人說,我是阿那含、斯陀含、須陀洹、乃至向須陀洹,已證得四禪八定,並得慈悲喜舍四無量心。又說我可把諸天鬼神都請來,與我談話。說這些妄語的人,皆犯不可悔罪。

(四) 若本來想說阿羅漢,卻誤說阿那含者,犯中可悔,余亦如是犯。

(五) 若有人問居士,你是否得道呢?若居士默認,中可悔。

(六) 若居士對人說,我能請旋風土鬼來我這裡,中可悔。

(七) 若居士聞而說不聞,見而說不見,有而說無,無而說有,是可悔罪。

(八) 若發心妄語,但最終沒說出來,犯下可悔。

(九) 已說妄語,但言不盡意,犯中可悔。

(十) 若居士向人說,我已得道,犯不可悔。若對人說我已成佛,是中悔罪,因人不會相信。

(5)僧俗四種妄語重罪

以下四種僧俗分別妄語的重罪

(一) 眾生分別者,是指所說的妄語,能令眾生斷善根,得邪見及深煩惱,是重罪;

(二) 事分別者,是指說人過,及說僧過,重罪;

(三) 時分別者,出家人妄語重罪;

(四) 五眾分別者,五眾是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比丘及比丘尼等大僧,犯妄語是波羅夷或僧伽婆屍沙重罪。僧中妄語,未證言證是極重罪。

(6)妄語三種果報

《十地經》雲,妄語之罪,死墮地獄餓鬼畜生,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多被誹謗,二常被多人欺誑。《大智度論》說,妄語有十罪。

(一) 口氣嗅;

(二) 善神遠離,非人(鬼神)得便;

(三) 雖有實語,人不信受;

(四) 智人謀議,常不參預;

(五) 常被誹謗,醜惡之聲周聞天下;

(六) 人所不敬,雖有教敕,人不承用;

(七) 常多憂愁;

(八) 種誹謗業因緣;

(九) 身壞命終,當墮地獄;

(十) 若生為人,常被誹謗。

(7)四種開緣無罪妄語

以下四種是無罪之方便妄語。

(一) 菩薩為救護眾生而作妄語,譬如菩薩見有賊人要殺某人,問可見某人,菩薩作方便妄語說不見,無犯,且有功德;

(二) 菩薩在多人面前,不說破壞大家感情及關係之實語,此隱惡揚善法,是方便妄語,無犯;

(三) 在他人極惱時,菩薩不做惱亂他心之事,故覆藏真相,無犯;

(四) 心狂亂時,而胡亂妄語,實不知自己在說甚麼,無犯。

無上菩提之本

──三皈五戒(三十四)

不妄語,是不說不真實的虛妄假話,我們非但不能說假話騙人,更要以語言讚嘆他人、鼓勵他人,令他歡喜。這樣,我們亦能獲得別人的讚嘆及美好聲譽。菩薩亦不說令人瞋恨、不喜聞、心執惱之話。菩薩只常說美妙悅耳語,所謂潤益語,軟語,妙語,喜聞語,樂聞語,入心語,順理語,多人愛念語,多人喜樂語,和悅語,心遍喜語,能生自心及他心歡喜的敬信語。

在家居士最要注意的是,千萬別隨便批評出家人,更不要人云亦云,這樣把不真實的話傳播,非但詆毀該僧人,更是詆毀三寶,令信未深的人不敢進步,未信者卻步。未有真憑實據之前,毀人清譽,謗人犯戒,其實自己先犯了無根的謗人妄語罪,謗罪越重,自受之果報就更重。何謂無根謗人罪呢?即是由該事所引發的見、聞、疑。就算真有其事,亦應隱惡揚善,回向他改過。所謂善護口業,不譏他過,何況譏毀的是出家人?更不應該。要縛地凡夫出家後馬上斷一切惡,修一切善,絕不容易辦到,故菩提路上要互相扶助、鼓勵、包容、讚嘆,是為報佛恩。

明太祖朱元璋,少年孤貧,曾入皇覺寺為僧,得江山後,對佛教頗為保護。帝曾敕禮部出示榜文,昭告天下,其中有云:「僧有妻者,許諸人捶辱之。凡輕慢佛教,罵詈僧侶者,處罰。」朱元璋一面不許任意出家,凡欲為僧必須先考試,合格後才給與度牒;一面不許任何人士,隨意毀詈僧團,謾罵僧侶。如此榜文,戒淫、戒妄語、戒惡口,三應俱全。

(戊)不飲酒戒

(1) 酒精害人

常聽人說要戒毒、戒賭、戒酒、戒菸。可想而知,上述四害雖是個人問題,但影響整個社會及家庭。特別是酒,能令人亂性,令行為放逸狂妄,令人做錯事、說錯話、胡亂打人,甚至殺人放火、亡國破家等一切惡行。醉酒駕駛,更會引發車禍,累己累人,故法律禁止酒後駕駛,違者除被政府扣分罰款外,並可能被停用駕駛執照。

據2007年報章記載,英國人酗酒嚴重,每一百名初生嬰兒就有一名因母親懷孕時酗酒而罹患「胎兒酒精綜合症」,其病徵是身體出現弱視、過分矮瘦、心臟有缺陷、骨骼畸形、智障等問題,患上此症的八歲兒童,外表看來像個老頭兒。

懷胎喝酒不但影響嬰兒健康,對自身亦非常不利,每年因酗酒而引致其他疾病或死亡的人,有上升之勢。酒精引發肝病、胃病、肺病、精神病等情況,日趨嚴重。

(2)飲酒令五戒齊破

不殺、不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五戒中,前四戒是實戒,第五戒是遮戒。遮是制止的意思,是輕罪的禁戒。雖然飲酒是輕罪,卻是犯罪之根本,能令人做五逆罪。(小乘五逆是殺母、殺父、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大乘五逆是:(一)破壞塔寺,燒毀經像,奪取三寶之物。或教唆他人行此等事,而心生歡喜。(二)毀謗聲聞、緣覺以及大乘法。(三)妨礙出家人修行,或殺害出家人。(四)犯小乘五逆罪之一。(五)主張所有皆無業報,而行十不善業;或不畏後世果報,而教唆他人行十惡等。)

飲酒除能令犯五逆罪外,更能令殺盜淫妄四罪一併而發。

《報恩經》卷六說,有一居士,酒後見鄰家的雞走入來,把雞殺掉來吃,不久鄰家有婦人來,問見雞否?居士妄語說不見,接著見婦人美艷,邪淫心起,把婦人姦污了。居士因為飲酒而連犯殺、盜、淫、妄語四戒。

佛戒非但不能飲酒,買賣酒都不可以。菩薩酤酒犯重罪;聲聞人酤酒則為輕微之惡作罪。

其實,除酒以外,一切能痲醉神經、損害健康的毒品都應遠離,戒酒能令智慧生起,身體健康。

無上菩提之本

──三皈五戒(三十五)

佛制不飲酒戒因緣

《毘奈耶‧飲酒學處》卷四十二載,在室羅伐城,有一長者名曰浮圖,家財大富,娶妻不久誕生一女,容貌端正,人見人愛。女兒長大後,嫁給一孤獨長者之兒子為妻,誕下一子,合家歡喜,給兒子取名「善來」。但因此子福薄,出生不久,家庭破產,父母不久亦雙繼逝世,善來淪為乞丐,討飯過活。此時,鄉中父老親屬,認為此子不祥,於是為他改名「惡來」。以後,惡來便混在乞丐中度日。其父生前好友,見善來潦倒,送他一文錢,著他離開室羅伐城,此事給其姐知道,惻隱心起,命人送金錢衣物,不料又被盜賊偷去。某日,有長者供佛,眾乞丐在長者門前等候拾遺食,長者因為知道佛僧快來,於是驅逐貧人離開。貧人認為,長者以前是非常慈悲的,是次反常態度是受惡來福薄所累,於是合力把惡來揪打,推向糞堆,可憐的惡來便在糞坑邊啼泣而睡。又某日,長者供佛,善來亦夾雜乞丐中,往長者家乞食,世尊大悲故,命阿難陀留半食給善來,不料,因善來福薄,阿難陀竟忘記留飯,世尊早已預知將有此事發生,故預留自己半分給善來,善來飯後不禁感激流淚,世尊憐憫故,教他買青蓮花供佛及僧。善來見青蓮花開,忽然通達宿世之事,想起前身曾在諸佛處修青處觀,於是多生前之影像現前,世尊開始為他演說法要,是時善來即獲初果,後隨佛出家,發大勇猛堅固心,不久便斷惑而證阿羅漢果。

此時,不敬信的人生嫌議說:「沙門喬答摩(世尊未成佛前的名字),把世間貧賤愚痴的人,亦度出家做他的走使。」世尊聽聞之後,心想:「我的大弟子德勝妙高,大眾無知而輕忽,無故毀謗而自招罪業,為了不讓大家造業,要讓他們知道,得道不在乎地位及財富,只要發大心,證悟解脫,即可成辦。」剛巧那年,失收摩羅山有一毒龍,住在庵婆林里,常毀壞山邊所有的谷稼,令當地居民懊惱非常,居民齊來向佛求助,世尊欲彰顯善來之德,於是派善來往調伏毒龍,善來沒多久便把毒龍降伏,並為龍授三皈五戒。佛告訴諸比丘,我的聲聞弟子中,降伏毒龍,善來第一。那時,失收摩羅山遠近的人,皆大歡喜,都各持香花來供養佛。佛對大家說:「這毒龍不是我降伏的,是浮圖之子善來比丘降伏的,並已為龍授三皈五戒,大家以後可以高枕無憂,不用再擔心了。」

那時,有一位婆羅門,是浮圖的好朋友,為了避開毒龍,寧願逃往他方,如今毒龍改過,可以還鄉,非常高興,為報答善來降龍之恩,婆羅門以最好的飲食供養善來,又為了使善來快於消化,在漿中放了少許象飲的酒,善來不知,飲漿後醉臥地上嘔吐,有小蝦蟆食其吐物,令比丘威儀盡失。世尊以佛眼觀見一切,便以草蓋善來身上,不令人見。然後對諸比丘說:「你們來看,善來在江豬山能降伏庵婆毒龍,但如今連一隻小蟹都不能調伏,由此可知,飲酒可令失去一切。」世尊說畢,即以佛手摩善來頂,善來清醒後,便隨佛返逝多林。佛即為大家說飲酒之過,讚嘆持戒,並制戒若比丘、比丘尼飲酒,波逸底迦罪。

諸比丘問佛,善來比丘先前曾作何業,而生富貴家?後來又為何遭受貧苦而變為乞丐,改名惡來,被同伴棄在糞堆呢?又以何因緣得遇佛而證果呢?

佛告諸比丘,過去無佛出世時,有獨覺出現世間,對眾生心懷哀愍,但口不說法。那時有一長者,在花園中玩耍,見獨覺身穿破衣,入到園中向他乞食,長者即生起瞋恚心,著僕人趕他出去,僕人於心不忍,長者便親自用手扼著尊者的頸,喚他惡來,並把他推到糞堆,獨覺尊者怕他得到惡報,立即施展神力,在空中作十八變,長者見獨覺尊者神通變幻,知非凡人,立即跪下向尊者懺罪,並預備種種美好飲食及花香供養,懺除惡業後並發弘誓願,願以所供養的善根,於未來世生大富之家,得承事勝上導師,開悟解脫門。當時之長者便是現在的善來,因為惱害獨覺的緣故,五百生中常為乞丐,被人呼為惡來,被同伴棄於糞堆,但由於往昔供養獨覺及發大願力,故生在大富家,隨佛出家,成阿羅漢。佛對諸比丘說:「自所作業,還須自受,果報不亡,是故汝等當修善行,勿作惡業,應如是學。」

無上菩提之本

──三皈五戒(三十六)

(4)不飲酒戒十義

《梵網經菩薩戒本疏》載,不飲酒戒有十種意義。

一行不善法

酒後令人膽大、闖禍,做種種平時不敢做之惡事,或打罵人,或自身祼露,或非禮他人等,作種種不善法。

二失善行故

由於酒醉放逸的緣故,令應生的善不生,已生的善毀滅,令親戚朋友疏遠,賢善棄離。

三損害故

飲酒之人能損現世的依正報,能令現世的財物耗盡。因為酒醉的人不能控制自心,無節制是眾病之門,斗諍之本。又因酒後作無恥裸露,令醜態百出,身體無力,面色難看,醜名惡聲遠播,不受人尊敬。酒後更會把隱藏心裡之事,盡向人說,破壞人際關係。

四失禮儀故

酒醉之人,不敬佛法僧,不敬父母尊長,因醉後精神恍惚,神智不清,分不出是非。

五破淨戒故

酒醉之人,因缺乏理智,容易造十惡業,容易失一切戒品。

六失定慧故

飲酒亂心,煩惱生起,覆沒智慧,令修行得來的般若智慧頓然消失。

七開過患門故

酒醉引起一切眾多的煩惱業,不應瞋而瞋,不應笑而笑,不應哭而哭,狀態瘋顛。

八種痴狂因故

酒醉令人狂愚,種痴狂的因。

九障聖道故

酒醉令障礙修道,遠離涅槃。如伏龍比丘,醉倒伏在地上嘔吐,蝦蟆在口邊食吐。佛言,此人能伏毒龍,如今卻不能伏蝦蟆。

十墮惡道故

身壞命終,墮惡道泥梨中,若得為人,生在狂族之中。飲酒有這麼多的過失,雖然名飲酒,實在是飲死毒。醉酒後,胡言亂語,令人討厭,奪諸善功德,是故智者不飲酒。

(5)六種飲酒輕重罪

以下是僧伽飲酒的六種輕重罪。

(一) 若有酒色、酒氣、酒味,飲醉,得波逸提罪;若不醉,得三惡作罪(三惡作是身口意三惡業);

(二) 若有酒色、酒氣,沒有酒味,醉的波逸提,若不醉得二惡作罪;

(三) 若有酒色,但無酒氣、酒味,醉的波逸提,不醉得一惡作罪;

(四) 若食能令人醉的莖葉、花果等酒糟,醉的得單墮罪,若不醉得惡作罪;

(五) 以前有飲酒習慣,戒掉又再飲,飲後又心生後悔,得輕罪;

(六) 逢場作慶時,因貪杯而飲,飲後生悔,輕罪。

(6)酒罪次第

(一) 初酒河地獄,是釀酒家罪;(犯酒戒最初的罪是釀酒家,將墮酒河地獄。)

(二) 酒池地獄,是酤酒家罪;(其次是買賣酒的罪,將墮酒池地獄。)

(三) 灌口地獄,是飲酒人罪。(飲酒的人,將墮灌口地獄)

無上菩提之本

──三皈五戒(三十七)

(7) 飲酒十過

佛說飲酒有十過。

(一) 顏色惡;(二) 少力;(三) 眼視不明;(四) 現瞋恚相;(五) 損壞財產;(六) 疾病加劇;(七) 斗訟增加;(八) 惡名流布;(九) 智慧減少;(十) 死墮三惡道。

(8)五種開緣無罪飲酒

(一) 若因應酬而飲酒,沒有飲醉,如末利夫人,不犯;

(二) 若為救眾生命而必須飲酒,不犯;

(三) 若是為醫病,藥方內必須含酒,或以酒塗身,不犯;(但要出自醫生處方)

(四) 若飲熟酒,不犯;

(五) 若飲醋時有酒色,但飲不醉人,不犯。

(9)對治飲酒之法

凡修行人,應給眾生做榜樣,教眾生行正道,才能利他自利,若自己酩酊大醉,醜態百出,何堪稱為佛弟子呢?故欲飲酒時,應作如是想。

欲飲酒時,想我應教授眾生一切世智,令識尊卑禮儀及修行孝義等,令眾生深信三寶,修行敬養三寶等事,令眾生明白善惡的果報,避罪修福,令眾生知道出世的善業,修出離行,令大家知道佛果的神力,解脫的不可思議,令大家對佛法生起欣羨,知法界的法門是真俗平等無礙,但如我破戒品,威儀盡失,如何能令眾生入信呢?非但污如來名,且結大罪。

況且酒乃穿腸之物,飲酒等於慢性自殺,若以酒解愁,非但不能解,更因酒醉闖禍而更愁,所謂酒入愁腸愁更愁,是故不應飲酒。

( 己)分受分持

很多人怕犯戒,皈依後而不敢受戒,或只受一分戒。其實,不持戒永遠只是凡夫,不能臻入聖賢之境,而且,雖然不受戒,但犯了五戒還是要受果報的,絕不會因為沒受戒而可以不受苦報,沒這回事。是故我佛世尊大慈大悲,制定五戒,提醒大家自我提高警醒,不能毀犯五戒,否則便失人身,墮三惡道,受無邊苦。

然,五戒是否需要全受,或分受分持?所謂分受分持,即不全受五戒,只揀取其中來受。如只受一戒,稱為一分,若受二、三戒,稱為少分,四戒為多分,五戒全受,稱為滿分戒。此話題一直頗受諍議。《十住心論》卷二說明五戒之相,並討論此五戒是否可以「分受分持」。主張五戒要全受的人,提出《薩婆多部》及引證《俱舍論》之說,應全受。而主張「分受分持」的人,則引《大智度論》之說:「五戒有五種受,名五種優婆塞,一者一分行優婆塞,二者少分行優婆塞,三者多分行優婆塞,四者滿行優婆塞,五者斷淫優婆塞。一分行者,於五戒中受一戒,不能受持四戒。少分行者,若受二戒若受三戒。多分行者,受四戒。滿行者,盡持五戒。」故有人主張於五戒中,欲受何分,可以隨意受持,不一定要五戒全受。

據《大方便佛報恩經》卷六中,優波離問佛:「如不能具受五戒,若受一戒二戒乃至四戒,受得戒不?答曰不得。若不得者,有經說,少分優婆塞,多分優婆塞,滿分優婆塞,此義云何?答曰,所以作是說者,欲明持戒功德多少,不言有如是受戒也。優波離復白佛言,若受一日二日乃至十日五戒,得如是受不?答曰,不得。佛本制戒,各有限齊,若受五戒,必盡形壽,若受八戒,必一日一夜受,是故不得。」

從以上經文看,五戒必須全受。所謂於五戒中受一戒,不能受持四戒,是只得一戒功德,四戒的功德沒有了。是故《大智度論》所言五戒分受,大概亦是此意。經中不但說五戒必須全受,更不能受一天、兩天或是十五天,要盡形壽一生一世受持。

無上菩提之本

──三皈五戒(三十八)

(三)為甚麼要受五戒

戒,分上中下三品,五戒是下品戒,十戒是中品戒,具戒是上品戒。

五戒中,亦有三品,若微品心受戒,得微品戒;若中品心受戒,得中品戒,若上品心受戒,得上品戒。十戒、具足戒亦各三品,結果都是一樣。

染習佛法,必須按次第。戒,亦必須按次第而受,先受五戒,後受十戒,乃至具足戒。

先受五戒,是調伏自心,讓信樂心漸漸增加,才受十戒。受十戒後,善根轉深了,才受具足戒。這樣漸漸深入,才得堅固,才不會退敗。若不受五戒及十戒,立即受具戒,非但失次第,又破威儀。何況,有些上根眾生,受了五戒立即可以得道果,亦有眾生,受十戒而得道果,故要按次第。

佛說受戒為甚麼要按次第呢?譬如,有比丘欲舍戒,自言說:「我是沙彌,非比丘。」即失去具足戒,但雖失具足戒,而沙彌十戒及居士五戒尚在。若比丘說:「我是優婆塞,非沙彌。」即失十戒,而五戒仍在。若比丘說:「在家、出家一切戒盡舍,我是皈依的優婆塞。」三種戒實時頓失,但仍不失三皈戒。

三皈、五戒、十善,是生人天之通途,亦是學佛的基本柱石。受持三皈五戒後,再修四諦是聲聞乘,十二緣起是緣覺乘,世尊亦是悟此真理而開悟的。六度四攝是菩薩道,十力、四無畏、三念住,及佛之大悲,合稱為「十八不共法」,是大乘佛道。故欲成佛道,先受三皈五戒。

凡欲受戒,戒師會先為說法,開導心懷,令對一切有情起慈悲心,誓救一切眾生,令離五趣證三乘果。

按《薩婆多部毘尼摩得勒伽》載,守戒有十種利益:

(一) 攝僧故(令僧團和合);

(二) 極攝故(令接引僧眾);

(三) 制伏高心人故(令調伏惡人);

(四) 已調伏者攝受故(令慚愧者能安樂);

(五) 不信者生信故(令不信者生信);

(六) 已信者增進故(令已信者更加精進修行);

(七) 為法久住故(令正法久住);

(八) 廣顯梵行故(令清淨心不退失);

(九) 遮今世惱漏故(沒有現世的煩惱);

(十) 後世漏不生故(沒有未來的煩悶)。

持戒令不作惡,得自然清涼,俯仰無愧天地,非但自利,且能利他。

(四)受戒前先懺悔

古人說:「人誰無過,知過能改,善莫大焉。」作惡後能懺悔是健人,慚愧藥最能殺罪毒,若能以清淨的歡喜心,在大眾面前,承認自己錯處,發露說出來,並起誓以後定當嚴加防守,保護自心,不再重犯,罪便滅了。

求受五戒時,維那師為求戒者請和尚出堂,戒子頂禮三拜一問訊後,和尚上香迎請三寶,證明受戒。接著和尚會為戒子開導,並要戒子隨著和尚誠心懺悔說:「弟子某甲,從於無始,以至今生,毀破三寶,作一闡提,謗大乘經,斷學般若,弒害父母,出佛身血,污僧伽藍,破他梵行,焚毀塔寺,盜用僧物,起諸邪見,撥無因果,狎近惡友,違背良師,自作教他,見聞隨喜,如是等罪,無量無邊,故於今日,生大慚愧,克誠披露,求哀懺悔,惟願三寶,慈悲攝受,放淨光明,照觸我身,諸惡消滅,三障蠲除,複本心源,究竟清淨。」

無上菩提之本

──三皈五戒(三十九)

(五)受戒程式

受戒之過程,可分為六個步驟。(1)問遮難,(2)受三皈,(3)宣戒相,(4)披禮懺衣,(5)發願,(6)勸囑。

(1) 問遮難

何謂遮難?遮,是制止;難,是本質上的惡,制止本質上的惡稱為遮難。

求戒者懺悔後,和尚會依《善生經》先問七種遮難,方能授戒,其中有沒有犯,要老實答覆,不可隱藏。和尚問:

第一,汝曾否盜現前僧物?(答:否。)

第二,汝曾於六親男女中行淫否?(答:否。)

第三,汝曾污破僧尼梵行否?(答:否。)

第四,汝曾於父有病時,捨去不顧否?(答:否。)

第五,汝曾於母有病時,捨去不顧否?(答:否。)

第六,汝曾於師長有病時,捨去不顧否?(答:否。)

第七,汝曾殺害發菩提心眾生否?(答:否。)

(2)受三皈

問完遮難後,授三皈依(受戒前一定要重受三皈),程式如受三皈時一樣。

(3)宣戒相

三皈後,宣戒相,求戒者要答和尚的問題。(前面說過,因為《大智度論》說的「五戒分受」,演變為後來的「分受分戒」,即不能受五戒者,可選擇受一種戒、兩種戒、三種戒或是四種戒,但受足五戒才能稱滿分優婆塞。)《大智度論》「五戒分受」

和尚宣戒相後,接著問五事,求戒者必須依和尚所說一一回答。

第一,不殺生是優婆(塞、夷)戒,汝盡形壽能持否?(答:能持。)

第二,不偷盜是優婆(塞、夷)戒,汝盡形壽能持否?(答:能持。)

第三,不邪淫是優婆(塞、夷)戒,汝盡形壽能持否?(答:能持。)

第四,不妄語是優婆(塞、夷)戒,汝盡形壽能持否?(答:能持。)

第五,不飲酒是優婆(塞、夷)戒,汝盡形壽能持否?(答:能持。)

和尚再問,第一不殺生,乃至第五不飲酒,是滿分優婆(塞、夷)戒,汝於中一一戒能持否?(戒子必須回答:能依教奉行。)

(4)披禮懺衣

和尚宣戒相後,引禮師手捧禮懺衣,交給和尚,和尚教戒子展開披著,口中教授誦偈云:「善哉解脫服,盋咤禮懺衣,我今頂戴受,世世常得披。」

禮懺衣又稱縵衣、搭衣。其披法為:

(一) 雙手持衣,以兩手之中指、食指壓住外邊;

(二) 將搭時,左手拿住衣頭,右手拿住衣尾;

(三) 將衣拋在左肩,以左手之小指、中指、食指壓住,右手拿住衣背;

(四) 將左手所執之衣,向頭後右手傳拋;

(五) 用左手執勾,右手執環;

(六) 左手執衣勾與衣環,右肩披露之,右手拈住袍袖;

(七) 右手將衣環套在扣上;

(八) 勾環既套上,將右手拿住左膀之衣,一折之,遞在膀上。

(5)發願

經云:「有行無願行必孤,有願無行行必虛,行願相資,妙果可會。」故受戒後,必須發願。和尚教發願云:「持戒如不發願,得少許福田,此謂行願相資,方成妙用。若修福業而無願者,譬如五彩巧繪,文錦雖佳,不以膠和,終不堪久。亦如陶家瓦器,坯質已就,不經火煅,終不堪用。是故我今授汝三皈五戒畢,當教發願,汝應至心合掌,隨我言詞,對十方三寶,發其誓願。」

和尚說一句,戒子重複說一句:「我某甲至心發願,願此五戒功德,不墮三途八難,持此功德,惠施法界一切眾生,皆發菩提心,同生極樂國,花開見佛,得聞佛乘,悟無生忍,證不退位,還入娑婆,化諸有情,親覲彌陀,永斷生死。」(未完待續)

無上菩提之本

──三皈五戒(四十)

(6)勸囑

接著,和尚鳴尺云:「善男子,發願既畢,我今略示汝五戒功德,汝當諦聽。《善生經》雲,若人受三皈五戒,所得果報,不可窮盡。如四大寶藏,舉國人民,七年之中,運出不盡。受五戒者,其福過彼不可稱計。又《校量功德經》雲,四大洲中,滿二乘果,盡形供養,乃至起塔,不如男子女人受持五戒,所得功德不可思議。以諸福中,三寶勝故。汝今受持,已得如是功德,應當珍敬守護。所言護者,如人一目,如王護獨子,如渡護浮囊,如敵護城郭。若於此五戒中,犯其前四重者,更不得增進余戒,更不能生長善法。佛法戒海,雖然廣大,普攝一切眾生,唯不攝破戒之人。猶若死屍,海水不容。汝切不可負優婆塞優婆夷之名行,宜當遵調御師之制言。汝能如是守護奉行否?」求戒者應答:「依教奉行」。

然後,和尚鳴尺一下,合掌云:「授戒圓滿,大眾同音,念佛回向。」

(六)卸戒

《薩婆多論》雲,若受齋戒後,遇惡因緣,而逼於要犯戒,那麼,就寧可舍戒也不犯戒。若欲舍戒時,隨便找一人即可以舍,不必一定要找出家人。若五戒中犯一重戒,便不能受八戒,若八戒中犯一重戒,便不能受出家十戒,乃至具足戒。所謂四重戒,是盜滿五錢、非處行淫、殺人、自稱得聖,以上隨便犯一戒,即名犯重。犯了重戒,在戒律中沒有懺悔法,要依方等大乘經等,方可開受懺法。故受戒前戒師要展轉詢問,曾經是否犯四重罪。

為甚麼受戒時,要在出家人前才能成受,舍時隨便在一俗人前便可舍呢?原因是受戒似登山采寶,所以稍難,舍戒則似下阪棄珠,所以甚易。如求生則難,求死極易的道理一樣。

《四分律》云:「舍時應雲,大德一心念,我先受得五戒為優婆(塞、夷),今對大德舍卻,作在家白衣,若好心發時,欲更受戒,應先懺前罪,後受亦得。」

人身難得,遇惡因緣則易失人身。六道中,惟有人道能得戒。天人雖然積累很多善事,但生天后貪著樂欲,善心力弱,故不得戒;餓鬼以饑渴苦,身心終日被燒焦,亦不能得戒;地獄眾生受種種楚毒,無量苦惱,更無緣得戒;畜生以業障故,無所曉知,不知戒法,雖然有經說龍以善心受八齋戒法,但因業障故,一日一夜的善心功德,不得齋法。而人道中,以四天下來說,只有南閻浮提洲、西瞿耶尼、東弗婆提的人才能得戒。如西洲瞿耶尼,是佛遣賓頭盧往那裡大作佛事,才有佛法,有四部眾;東方的弗婆提,有比丘在作佛事,亦有四部眾;但北洲的郁單越,以生到該洲的人愚痴故、福報障故,不受聖法,更不得戒。而三洲人中有四種,一男二女三黃門四二根,四種人中,唯男、女二種得戒,黃門、二根不得戒。但男、女人中,若殺父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僧、污比丘尼、作盜賊等斷善根的惡人,一概都不能得戒。

三洲之人,雖然可以受戒,但凡人都是惡多善少,一日之中,惡的念頭百千迴轉,但善念卻無幾,故受戒後,應以勇猛心自誓決斷,方能得戒。

不受戒便永遠不能得戒,故別隨便卸戒。

(七)卸戒果報

《灌頂經》中,佛對梵志說:「以前在波羅柰大國,有一位大富的婆羅門長者,名叫執持,不信奉三寶,只信奉九十五種外道求福保佑。有一天,執持長者聽說國中賢能的長者輩,因為信奉佛法僧,而能得到富貴安樂,更能度脫生老病死,令今世後世不入三惡道中,得無窮的利益。執持心想,既然信奉三寶有這麼多的好處,不如捨棄現在供奉的外道,我也奉敬三寶。於是來到世尊面前求皈依,世尊授他三皈五戒法後,作禮而去。後來,執持到其他國家,看見那裡的人殺生、偷盜,習以為常,於是被境所染,持戒的心沒有了,看見漂亮的女人便貪戀愛慕,看見人的好惡便評論,看見人飲酒又跟著一齊飲,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心意,更後悔接受佛陀的三皈五戒重誓之法,於是又來到佛所求卸戒,佛默然不應。不料,話還未說完,執持的口中有鬼神出現,有的手持鐵椎拍他的頭,有的脫去他的衣服,有的以鐵鉤在他的口中曳取他的舌頭,有的淫女鬼神,以刀割他的陰道,又有的鬼神以烊銅倒入他的口中,前後左右都有很多鬼神來分裂他的身體,及取他的血來噉食,又見有火來燒他的身體。

無上菩提之本

──三皈五戒(四十一)

這時,執持長者感到非常恐怖,面如土色,動彈不得,正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感到無救無歸之際,世尊慈悲哀憫,問他為甚麼會這樣呢?此時,執持也不能說話,唯有舉起雙手向佛哀求,悔惡歸善。佛便以威神之力救度這位執持長者。那時,所有的鬼神,見佛世尊以威神力救度長者,全部都停下來,站在一面,執持才能得到小許的休息,於是站起來,向佛叩頭懺悔說:『我身中有這五賊,牽我入三惡道中,受極大苦,願佛憐憫我,受我懺悔。』佛說:『這是你自己的心口所為,怨不得誰。』長者說:『我從今日之後,改往修來,奉持三皈及五戒法,並持六齋,奉三長齋,燒香散華,懸幡蓋供事三寶,從今以後,不敢再犯破皈戒法。』佛說:『很好,你今次再受三皈五戒,切莫再破戒犯法了,若犯三次,五官、輔王小臣、都錄監司、五帝使者等,便會把你的罪記錄下來,所以,我常勸人嚴持皈戒,自然有鬼神護助,諸天歡喜,十方無量諸佛菩薩及阿羅漢都共同稱嘆,得福無量,臨命終時,佛會分身來迎接,不會令持戒的男女墮惡道中。」

所謂人生難得今已得,佛法難聞今已聞,信心難發今已發,戒行難持定要持,修行重要是堅固不退。

《法句譬喻經》說有七比丘入山學道,十二年中不能得道,感覺學道甚難,雖然已經毀形執節,不避寒苦,終身乞食,受辱難堪,最後仍是罪衍難除,與其殞命山中,不如回家修立門戶,娶妻養子,好好乾一番事業,令心樂意安。於是七人即起座出山,佛知他們得度因緣成熟,即化作沙門,來到谷口見七比丘。化人問:「你們在山學道,為甚麼出來呢?」七人答說:「學道勤苦,罪根難拔,分衛乞食,受辱難堪。又此山中無供養的人,多年來我們恆守儉約,修諸苦行,仍是道不可得。現在想還家,發展事業,賺大錢後,老了才再求道。」化沙門說:「止,止。你們聽我說。人命無常,旦不保夕,學道雖然難,但前苦後樂。居家更難,無數億劫以來,不休不止在受苦,你們現在想得到永遠的快樂,不遭受任何患難,回家不是辦法,猶如治病服毒,只有令病有增無減。三界有形之事物,都是憂惱的,唯有信戒,不放逸,精進得道,眾苦才能消滅。」化沙門說畢,即現佛身相,光像巍巍,再為說偈。七比丘見佛身相,及聞偈後,五體投地,稽首佛足,攝心悔過,作禮而去。再返回山中,精進修行,日夕思維佛所說的話,終得阿羅漢道。

(八)五戒的啟示

(甲) 供養六方

世尊為了要我們先做好人,故擬訂善生這人物,為在家弟子說《善生經》,藉此說明拜六方求生天,不如先盡為人之責任。

經中,佛對善生說:「善男子,在家菩薩若欲受持優婆塞戒,先當次第供養東南西北上下六方。東方即是父母,除應供給父母生活所需外,還要恭敬、禮拜、讚嘆、尊重。南方即是師長,除應供養師長外,還要尊重、讚嘆、恭敬、禮拜,早起晚臥,接受師長教化。西方即是妻子,除供給妻子生活必需物質外,更要在適當時候送妻子莊嚴之服飾衣物。北方即是善知識,是好朋友,當朋友有需要時,要盡力幫助他,更要恭敬、軟言、禮拜、讚嘆他。下方是奴婢,對待奴婢,除供給他衣服飲食醫藥外,更不要打罵他。上方即是沙門婆羅門等,對待修行人,除供養飲食臥具醫藥外,於饑饉時能救濟,聞惡能遮止,不譏他過,更要禮拜、恭敬、尊重、讚嘆,因出家人能給我們五種利益,一教令生信,二教生智慧,三教令行施,四教令持戒,五教令多聞。

佛說供養六方之人,得增長財命,得受持優婆塞戒。

無上菩提之本

──三皈五戒(四十二)

(乙) 誓守佛戒

(1)道不可失,德不可離

人生在世時短,身後路長。此身在六道中流轉無數,若以骸骨累算,高如須彌山,而世世受生,都是常懷憂苦,不得自在。而然,一切皆自作自受,無可怨尤。為善生天,為惡墮深淵,乃不變之定律。如為人時,孝順父母,信義待人,修行十善,死後得生天上;若積德為善,受持五戒,不殺不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來生可再得為人,享福壽之報,或生公候貴族之家;若殺伐酷虐,生為惡人,縱然前生有大福德,能享現前之樂,後來亦必招凶衰,死墮地獄;如盜竊欺人,欠人錢財不還,死後當為奴婢牛馬,或作大豬,屠割剝其身軀,秤賣償還給人;若為人慳貪,不肯布施,死為餓鬼,不得衣食,再得為人,變為乞丐,叩頭求食,都是前生貪殘之故。

佛眼觀見眾生,在六道中輾轉受苦,故以經道勸人,人當信經所說,修善守戒,發誓死不犯惡,不失於道,不離於德,自然五戒得根。

祖師誓死不犯戒之斑烈公案,累累現前,人死而復生,如蠶渾沌,繭中穿絲出飛,便變形易殼,改變身體,但其神依然,而五戒便由此而得根了。

(2)寧受毒打,護吞珠鵝

《毘婆沙論》載,有一比丘次第乞食,來到珠師的門前,珠師正為國王穿珠,見比丘來,歡喜入內取食供養,比丘穿著紅色的衣服,在日光照耀下,令旁邊的珠亦現紅色,這時有一隻鵝亦在旁邊,見珠紅色以為是肉,於是把珠吞下,比丘來不及阻止,珠師拿食物給比丘後,比丘謝辭而去。及後,珠師發覺少了一珠,以為是比丘偷了,於是擒比丘回來,並責問他出家之人,為何作偷盜無廉恥之事,比丘矢口否認偷珠,珠師憤怒非常,嚴刑拷打比丘,定要他交出王珠,比丘被打鮮血塗地,吞珠之鵝過來唼血,珠師因為憤怒的緣故,又以杖打鵝,鵝因此而死。比丘見鵝已死,對珠師說出鵝吞珠之真相,珠師剖開鵝腹,果然見珠在鵝腹內,不禁悲喜慚恥,忙向比丘懺罪認錯,並問比丘何不早說,比丘說:「我受禁戒,寧捨身命不傷蟻卵,若先告訴你,你必定殺鵝,不護眾生,豈名持戒?」

比丘寧願遭受毒打都誓護眾生,我們既受五戒,又如何能殺生呢?

(3)寧受系縛,不傷草葉

《福蓋正行所集經》卷十二中,佛說有二位比丘,住在偏遠的阿蘭若自修,無德而自稱有德。有一天,二比丘跟隨商人入海尋寶,忽然波濤洶湧,遇非時而起的暴惡黑風,大家都非常害怕。實時,水族中的摩竭魚及大小魚等,都驚慌地交橫往返,並把船舫碰壞,船上各人驚惶失措,紛擾悲號,有些人沉溺在水中,亦有些抓著浮板在逃命。那時的老比丘,亦墮入水中,知道自己年老力衰,命不能保,於是解開浮囊,送給他的同伴。同伴得到浮囊,只顧取珍寶摩尼珠等,亦因此而喪命。佛說此名為不清淨持戒。

同經中,有一比丘行腳時,被賊打劫,衣物盡被劫奪,賊匪之中,有一人曾經出家,知道佛門規矩,於是對其餘匪徒說:「我們把草系縛在這比丘身上,他要護戒,便不敢妄動。」眾匪徒劫掠後便逃去。比丘思念佛所制戒,一切草葉,不得挽絕。於是,伏在道側,不敢稍動。那時,剛巧國王打獵經過,比丘遙見,以為是裸形外道,因我慢而不起來。國王見有人伏在路邊而不讓路,即命人往盤詰,後來知道是比丘為護淨戒,不傷草葉,甚為讚嘆,於是命人拿走草葉,釋放比丘,並供給飲食及衣服,佛說此名為清淨持戒。

佛戒中,草木都不能傷折,何況是殺害生命?受五戒後,要堅實護持,才是真正受戒,才名為清淨持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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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