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日 離心意識
大慧宗杲說〔1〕:
心意識之障道,甚於毒蛇猛虎。何以故?毒蛇猛虎,尚可迴避;聰明利智之士,以心意識為窟宅,行住坐臥,未嘗頃刻不下與之相酬酢,日久月深,不知不覺與之打作一塊,亦不是要作一塊,為無始時來行得這一路子熟;雖乍識得破,欲相遠離,亦不可得。 故曰:毒蛇猛虎,尚可迴避,而心意識真是無爾迴避處。除是夙有靈骨,於日用現行處,把得住,作得主,識得破,直下一刀兩段, 便從腳跟下做將去,不必將心等悟,亦不須計較得 在何時,但將先聖所訶者,如避毒蛇猛虎,如經蠱毒之鄉,滴水莫入口。
這裡說,夙的靈骨之靈骨,是當時流行的方言,意謂慧根。但我們不可因這句話而氣餒,因為誰都不知道自己是否夙有靈骨,包括悟前的大慧自己在內,他初往天寧依圓悟克勤禪師時,不是曾私自思惟:如再經九夏不悟,則造無禪論去嗎?所以,是否「夙有靈骨」是看當人能否真參實究而定。再退一步說,即使為來生植靈骨,也應有其必要。除非根本不相信這檔子事,那老漢也無意強人同我。
參禪要離心意識參,能離心意識思量分別,則遲鈍未必為鈍,困難未必是難。如僧璨大師《信心銘》說〔2〕:
至道無難,惟嫌揀擇,但莫憎愛,洞然明白。
此中,揀擇義同簡擇,是慧心所的作用,功在審定解了諸法,是隨順抉擇慧的。行人在加行位中,先用有分別的簡擇慧,觀察選用諸法,到見道位,此慧則轉為無分別的抉擇勝慧,由是得通達諸法無我。它在修行道上占有極重要的地位,怎麼可以嫌它,說它不可用呢?
照教門說,有兩種情況,是所必要。第一、為展示佛道的內涵,廣說見、修、行、果,令世人信受;第二、針對印度當時爭種外道的邪說,以破邪顯正,給歡喜分別法的印度人,開闢一條揀邪入正的路子。但是,這些說法都是循世俗諦語言道路導入第一義諦的方便施設,不是直入第一義諦之門。第一義諦如《般若經》說〔3〕:
最第一義,過一切語言論議音聲。
《大智度論》說〔4〕:
語言盡竟,心行亦訖;不生不滅,法如涅槃。
說諸行處,名世界法;說不行處,名第一義。
大慧宗杲示曾叔遲引《般若經》說〔5〕:
不見舍利弗在般若會上問文殊曰:「諸佛如來不覺法界耶?」
文殊曰:「弗也,舍利弗,諸佛尚不可得,云何有佛而覺法界?法界尚不可得,云何法界為諸佛所覺?」
看他兩人恁麼激揚,又可曾著意來?
從上諸佛諸祖為人,皆有如是體裁。自是後來兒孫失其宗旨,遂各立門戶,造妖捏怪耳。
此中,所言激揚,即是激俗揚真。激俗揚真的體裁,就是教人捨棄邪正善惡等語言思惟分別,簡言之,即是離心意識修。禪宗宗師無論用公案接引,或話頭參究,都是這種體裁的運用,學道人,深思之,應可省得。
這種體裁,佛住世時常見的。
前述周利盤陀念掃帚的案例 ,可不必論。
且如《大智度論》記長爪梵志得道出家因緣說〔6〕:
長爪梵志見佛問訊訖,一面坐,作是念:一切論語可破,一切執可轉;是中,何者是諸法實相? 何者是第一義?何者性,何者相,不顛倒?如是思惟,譬如大海水,欲盡其涯底,求之既久,不得一法實可以入心者,彼以何論議道而得我姊子?
作是思惟已,而語佛言:「瞿曇!我一切法不受。」
佛問長爪:「汝一切法不受,是見受不?」
佛所質義,汝已飲邪見毒,今出是毒氣,言一切法不受,是見毒汝不?
爾時,長爪梵志如好馬,見鞭影即覺,便著正道。長爪梵志亦如是,得佛語鞭影入心,即棄捐貢高,慚愧低頭。如是思惟:佛置我著二處負門中;若我說是見我受,是負處門粗,故多人知,云何自言一切法不受,今言是見我受?此現前妄語,是粗負處門,多人所知。第二負處門細,我不受之,以不多人知故。作是念已,答佛言:「瞿曇!一切法不受,是見亦不受。」
佛語梵志:「汝不受一切法,是見亦不受,則無所受,與眾人無異,何用貢高而憍生慢?」
如是,長爪梵志不能得答,自知墮負處。即於佛一切智中,起恭敬,生信心。自思惟:我墮負處,世尊不彰我負,不言是非,不以為意。佛心柔軟,是第一清一淨處。一切語論處滅,得大甚深法,是最可恭敬處,心淨第一,無過佛者。
佛說法斷其邪見故,即於坐處,得遠塵離垢,於諸法中,得法眼淨。
是時,舍利弗聞是語,得阿羅漢。
是長爪梵志便出家作沙門,得大力阿羅漢。
長爪梵志名拘稡羅,是舍利弗舅。我們看他在佛前的興問思惟,可知他的確聰明過人。他十多年的埋頭苦讀,已體會到一切法不可受的道理,由於存此見執不能自脫,是為大病。此病,《大智度論》說是邪見毒。因是毒,故立我「一切法不受」之宗,意圖難佛,不料佛根本不理他的所出宗,但一個詰問,便促使他棄邪歸正,到第二詰問,便把他送到了開不得口處,頓得信心清淨,脫出心意識的分別網,見無我法,證入初道,同時,亦令侍立佛旁的舍利弗,頓入心意識寂滅的涅槃法中,成漏盡阿羅漢。
這兩種激揚:前一例是聖者與聖者對佛法激揚,以徹底顯示離言絕思的勝義諦諸法實相畢竟空性。後一例是大聖佛陀把一個縛地凡夫從黑暗的知見稠林中帶出,置於光明在大道之上。由前一例,不是我等凡夫邊事,姑置不論,後一例,卻成了我國禪宗祖師引人開悟的常法。今舉幾則人所熟知熟道的公案來談談。 一、初祖達摩啟悟二慧可的公案〔7〕。
慧可問達摩:「我心未寧,乞師與安!」
達摩:「將心來,與汝安。」
慧可默默地過了一陣子,答覆初祖達摩說:「覓心了不可得。」
達摩:「我與汝安心竟。」
二祖當時便休歇去。
所謂「休歇」,就是心意識分別皆息,躍入離心意識的無分別境中,此即超凡入聖的悟境。
二、二祖慧可啟悟三祖僧璨的公案〔8〕。
僧璨問慧可:「弟子身纏風恙,請和尚懺罪!」
慧可:「將罪來,與汝懺。 」
僧璨良久,說:「覓罪了不可得。」
慧可:「與汝懺罪竟。」
三祖當時便休歇去。
三、六祖惠能啟悟惠明公案。
惠明向惠能作禮,說:「望行者為我說法!」
惠能:「汝既為法來,可屏息諸緣,勿生一念,吾為汝說。」
惠明良久。
惠能:「不思善,不思惡,正與麼時,那個是明上座本來面目。」
惠明言下大悟。
這三則公案,都在說明心要住向連心也找不著的地方去。這地方既然連心也找不著,當知就是離心意識處。禪宗祖師遇到前來請益的人,如果修行已到了熟時機,他們便用這種激揚體裁逗他開悟。不過,說法激揚的法式,到了六祖以後,則多不落經論的語言窠臼;一千七百則公案,都是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不拘一格的應機垂示,總以達到契證為目的。表面看來,似乎出語不經,舉措怪異,實則無不切中,給予當人適當的啟迪,使能獲得實利。至於如何教令行人建立修道的基礎,大慧以前,禪宗文獻,似無具體紀錄,很難考定;大慧以後,則分為看頭禪和觀心的默照禪兩系,而話頭禪尤盛。私意以為話頭禪是逼上百尺竿頭的最好方法,是通達離心意識處的條直道。
注釋:
〔1〕《大慧普覺禪師語錄》卷二十《大正》四七·八九七中、下。
〔2〕見《指月錄》卷四,第十三頁。
〔3〕見《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平等品》,《大正 》八·四一三下。
〔4〕見《大正》二五·六一中。
〔5〕同注一,見《大正》四七·九○六下。
〔6〕見《大正》二五.六一下至六二上。
〔7〕同注二,第八頁。
〔8〕同注二,第十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