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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8/24

佛教是如何定義善惡行為的呢?首先,在我們日常行事中,善的行為能給自己帶來利益和安樂。比如布施這種善行,既能幫助我們克服自身的貪心和吝嗇,使人格得到淨化,還能招感未來福報。其次,善的行為不僅對自身有利,更能對其他眾生有所利益。仍以布施為例,我們在自己受益的同時,也給被幫助的人帶去利益。衡量一種行為是否屬於善行,可以用這兩個標準檢驗。

有些行為雖能帶來眼前的快樂和滿足,卻不能使人格得到提升,不能給未來生命帶去利益,甚至會造成過患,則不能稱為善行。所以,佛教評判善惡行為的標準,不僅看現前產生的苦樂,更要看它對未來生命的延續是否有益。

佛法所說的善惡,是由業果而定的。所造的業能夠感得未來樂果的,稱之為善;所造的業能夠引發將來苦果的,稱之為惡。業的善惡在於人的心,我們的動機、煩惱、造業的輕重等,都影響著未來的果報。由於知見和煩惱,平常人造業很難有純善的,多是善惡夾雜,所感果也往往苦樂交織。

決定業的善惡、輕重,有發心(動機)、對象、行為、結果幾個因素。發心又往往受到貪、嗔、痴等煩惱的影響,發心是好是壞、是善是惡,是有標準的、以佛法的智慧指示的,不是自以為的。試看,世上多少惡行假借愛的名義而為?

在現實生活中,做事情的時候,造善業還是造惡業跟動機有很大的關係,所以做任何事情時,一開始的動機就非常重要,動機要正確,要善良,到最後的時候,回向也要如法,也要善良,這樣才能夠確保所作所為的一切都是善的。但是,說起來容易,真正做起來是很難的。有時候可能發心很好,但正做的時候,什麼業都夾雜在一起,貪、瞋、痴、慢、疑,什麼煩惱都混合在一起,很多業就不清淨了,現行的時候,肯定是雜染、清淨攪雜在一起。那怎麼辦呢?就要靠最後的如法回向讓它清淨。因此,對於最初的動機和最後的回向都要把握好,尤其以最後的為準,因為最後的回向決定了造業的方向。

佛法談到善的行為和起因,跟世間法是有所區別的。佛法裡面所談善的本身就是要止惡,也就是說不能造惡業,不能去做這些有過失、有損於人、有害於世間的行為。也就是說,要行善,就必須止惡。要止惡的話,必須首先要培養起對三寶、對佛法的真實信心,否則遏制不了無邊的惡業。

反過來說,如果我們不去造作這些惡業,善心、善緣、善行才能夠慢慢培養起來、積聚起來。通常人忽略了這一部分,他會說,我去做一點好事,拜拜佛、念幾卷經,或者向廟裡捐幾個錢就行了,但實際上卻還默默無聞地在造惡業。

惡業的力量是很大的,佛法怎麼有辦法入心呢?所以,佛教裡面特別注重懺悔法門,懺悔就是懺除前愆、不造新惡,不斷悔過,發心不二過。只有把造惡業的心停掉了,才有辦法行善。

在世間,我們常常會接觸到、接收到一些似是而非的觀念,認為我們去利益別人、幫助別人會吃虧;利益別人、幫助別人是錯的,是不應該的。佛法恰恰相反,佛法告訴我們去利益別人、幫助別人是好的,是應該的,是善良的,是能夠帶來快樂的。世間方面常常告訴我們,不去幫助別人、不去利益別人才能給自己帶來快樂;佛法告訴我們去幫助別人、去利益別人才能給自己帶來快樂。這兩個定義剛好是相反的。

我們常常講的「善」和「惡」,都是從世間法立場上來談的,而真正從無相無為的概念上看,事物的本質是超越善和惡的,是沒有善惡形相、沒有善惡概念的。也就是說,善和惡的概念,只是在世俗諦範圍內、在世間法裡面有。

佛法不是糊塗法,不執著於善惡是超越的層面,在勝義諦的層面說的,絕非否定善惡、沒有標準。因果不虛,佛法中對善惡的定義有著清楚的標準,而且不會隨著時空的變遷而改變。善惡的評判,是針對每個人的心念和行為而言的。佛陀為眾生開示最普遍、最粗重的十惡業:殺生、偷盜、邪淫、妄語、兩舌、惡口、綺語、貪婪、嗔恚、愚痴,與之相反即十善業。十惡業是墮落之門,十善業則是一切善法的根基。

眾生本就在無明大夢之中,自他都是分別心分別出來的,從這個角度來說,善與惡也都是分別、都是夢。但當我們還沒有清醒,還在這個大夢中時,分別善惡就非常重要,造善能讓我們漸漸趨向清醒,造惡卻讓我們陷入越來越深的蒙昧。但是,對善也不能執著,那樣也是醒來的一道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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