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覺學佛網 : 居士文章


時間:2020/9/8

行菩薩道的人,開始要以慈悲心為主,一切行事作為以不離慈悲心為原則。但在一個團體中,由於每個人的修為不同,心也不同,有關團體的事務,要如何做才不會違反慈悲心?

這是慈悲與智慧的問題,我們以實例來說明。例如藥師山要發起濟貧工作,則由理事會通過每個會員要捐多少錢。像這樣做可能違反慈悲心,因為很可能有些會員基於家庭經濟因素或個人修為的問題而不願捐這麼多的錢,這種規定對此人就不慈悲。因此,自由捐獻是較好的方法。另外一個例子是有些錢是一定要給的,不能自由樂捐,例如旅遊時的嚮導費用。這種費用最好先依「人間法」處理,也就是用一般人的規矩來付費,然後再做自由樂捐,這一部份依每個參加者的慈悲心及經濟狀況等因素自行決定給付的數目,不給也沒有關係,為了不要給「壓力」,自由樂捐最好不要記名,若不得已要記名,也只給少數有關人員知道為原則。總之,慈悲心是有「量」的問題,每個人不同,不能把自己的慈悲心加在他人身上,否則也是一種不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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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