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祥法師:《金剛經》講解第三十五講  


主講:釋慧祥法師

日期:2006年06月04日

講別:第三十五講

請大家合掌。

三稱:「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並稱念:「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並發願:佛弟子(您們的名字)願以今天聽經功德,回向給法界一切眾生,願令一切眾生:未種善根者,得種善根;已種善根者,善根增長;善根增長者,發菩提心;已發菩提心者,於菩提心不退轉;菩提心不退轉者,速成佛道;成佛道者,廣度一切眾生無有障礙。

並願以此誓願之福回向給佛弟子(自己的名字),願弟子業障消除,福慧增長,身體健康,家庭和樂,事業順利,生生世世不墮三途八難,生生世世見佛聞法,隨佛修行,發菩提心,行菩薩道,成熟眾生,莊嚴淨土,早登正覺,廣度眾生。

三稱:「皈依十方三世一切佛!」

三稱:「皈依十方三世一切法!」

三稱:「皈依十方三世一切僧!」

好!請放掌。

我們在第三十四講,講到經文「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我只說明了「無我」二字的部份含義。

上次我已說明,佛說「無我」,就是在說「諸法無我」,佛說「諸法無我」,就是在說「五蘊無我」,佛說「五蘊無我」,就是在說明「五蘊非我、不異我、不相在」,佛說「五蘊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就是在說明外道中,或有「執五蘊一定是我」,或「執五蘊一定異我」,或「執五蘊在我之中」,或「執我在五蘊之中」。如此四類的「我」,實際上都是不存在的,所以說「無我」。

但是,請各位要知道,佛陀並沒有否定「我」的存在。如何知之呢?

如《雜阿含經》:「爾時,世尊即說偈答:『若羅漢比丘,自所作已作,一切諸漏盡,持此後邊身,正復說有我,我所亦無咎。』」(CBETA,T02,no.99,p.154,b26~29)。

《大般涅槃經》雲:「汝諸比丘,於苦法中生於樂想,於無常中生於常想,於無我中生於我想,於不淨中生於淨想。世間亦有常、樂、我、淨,出世亦有常、樂、我、淨。世間法者有字無義,出世間者有字有義。何以故?世間之法有四顛倒,故不知義。所以者何?有想顛倒、心倒、見倒。以三倒故,世間之人,樂中見苦、常見無常、我見無我、淨見不淨,是名顛倒。以顛倒故,世間知字而不知義。何等為義?無我者名為生死,我者名為如來。無常者聲聞緣覺,常者如來法身。苦者一切外道,樂者即是涅槃。不淨者即有為法,淨者諸佛菩薩所有正法,是名不顛倒。以不倒故,知字知義。若欲遠離四顛倒者,應知如是常、樂、我、淨。」

眾佛友,從這《雜阿含經》及《大般涅槃經》中,剛好說明了,佛陀最初及最後說法,義理相通。可見,佛陀說「無我」,是指出外道「於無我中生有我想」,所以才對他說,您所觀察的是顛倒,「於無我中以為有我」。

眾佛友,釋迦牟尼佛成佛以後,在人間說法,約四十九年(或五十年)。有首偈,正好可以用來說明,即:

華嚴最初三七日,阿含十二方等八,

二十二年般若談,法華涅槃共八載。

我們現在正在研究的《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就是「二十二年般若談」中般若系列的經典之一。如今佛陀還是在教眾生要「通達無我法」。

眾佛友!如果我們不能將現今以為有我的觀念,如實深入觀照,並找出其「無我」的部份,那我們則都是在「顛倒」中行事,則都是生死因,都是輪迴緣。如此,如何能修證解脫自在呢?!

眾佛友!就如同我在第三十四講中所說,外道有四種執「於無我中以為有我」。即:

一、或有外道執「五蘊一定是我」。

二、或有外道執「五蘊一定異我」。

三、或有外道執「我在五蘊之中」。

四、或有外道執「五蘊在我之中」。

這些外道所執的觀念,與實際的現象不合,所以才說他們是「顛倒」。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就舉一個例子來說明,其餘的,請眾佛友自行深入觀照。

五蘊者: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因時間關係,我就以「色蘊」為例來說明。

色蘊者:四大及四大所造色也。因時間關係,及為了討論跟我們比較有切身關係的,所以,我以「四大所造色」為例來說明。「四大所造色」可分為:「外四大:如山河大地日月星辰」,及「內四大:即色身」。我以「內四大:色身」來說明。我自問、自答,請眾佛友依文入觀。

自問:如果有人說:「色身一定是我」,如此說法合於實際嗎?

自答:如果色身一定是我,那色身就應該會有下列的現象:

一、如果色身一定是我,那我要色身如何,就應該可以如何,而實際上並沒有如此的現象。所以得知:不可以說色身一定是我。例如:我要色身變年輕,我要色身永遠不會餓,……如此種種,實際上都沒有發生過。可見,色身並不能隨我想要如何就如何,所以不能說:色身一定是我。

二、如果色身一定是我,那我要色身不如何,就應該可以令色身不如何,而實際上並沒有如此的現象。所以得知,不可以說色身一定是我。例如:我要色身不要老,但色身還是變老;我要色身被車撞時不要受傷,但色身還是會受傷;我要色身吃太多時不要生病,但色身還是會生病。可見,實際上色身並不依我想要不如何,就不如何。所以不能說:色身一定是我。

三、如果色身一定是我,色身就不應該會有離開我的現象。如果色身實際上會有離開我的現象,那就不可以說:色身一定是我。例如:當意外發生,或故意自殺,或天災人禍,造成手、腳斷了。這時,斷的手腳,不再聽我指揮了,離開我了,爛壞了。可見,實際色身是會離開我的。所以不能說:色身一定是我。

自問:既然「色身不能說一定是我」,那如果有人說:「色身一定異我」,如此說法合於實際嗎?

自答:如果色身真地一定異於我,那色身就應該會有下列的現象:

一、如果色身一定異於我,那當有人用刀殺這色身時,我就應該完全都沒有知覺,而實際上並非如此。所以,也不可以說:色身一定異於我。

二、如果色身一定異於我,那我們就更不會隨時都帶著色身到處走,就像烏龜帶著殼。

三、如果色身一定異於我,那我們就更不應該,因過去的色身造善惡業,而我們現在或未來還得要跟著受果報。所以,也不能說:色身一定異於我。

自問:既然色身不能說一定是我,也不能說一定異我,那如果有人說:「我一定在色身之中」,這合於實際的現象嗎?

自答:如果我真地一定在色身之中,就應該會有下列的現象:

一、如果我真地存在於色身的某一部位,當我存在於頭時,我就不會知覺到腳;如果我存在於腳時,我就不應該知覺到頭。而實際上並沒有如此的現象,所以不能說:我一定在色身之中。

二、如果我真地存在於色身之中,是遍全身,同一體的存在,當有人摸我的頭時,全身都應有相同的感覺,而分別不出這人摸我哪裡。實際上,有人摸色身的任何地方時,我都能分別得很清楚,可見,不能說我在色身之中,遍全身,同一體的存在。

三、如果我真地存在於色身之中,是遍全身,不是同一體的存在,那就會有很多個我,實際上並沒有如此的現象。所以不能說:我在色身之中遍全身存在,但不同一體的存在。

四、如果我真地存在於色身之中,當有物接觸到手時,我有知覺。這時,我是從色身中的哪一個地方移動到手上來的呢?應該是有行徑路線可以被我知覺到才對,而實際上也沒有如此的現象,所以不能說:我一定在色身之中。

五、如果我真地存在於色身之中,而且是存在於表皮上,那我們就不應該會感到肚子餓,因為那不是表皮。可知,不能說:我一定在色身之中,只存在於表皮。

眾佛友,如此林林總總,請眾佛友自行深入觀照,一一觀照,不要懈墮。菩提路遙,請勿疲怠。

自問:既然不能說色身一定是我,也不能說色身一定異我,也不能說我在色身之中,那麼,如果有人說:色身一定在我之中,這種說法合於實際的現象嗎?

自答:如果色身真地一定在我之中,就應該會有下列的現象:

一、如果色身一定在我之中,那我所能控制的範圍,一定永遠都是大過色身的範圍,而實際上並沒有一定有如此的現象,所以不能說:色身一定在我之中。

二、如果色身一定在我之中,那我一定能不需透過色身就能控制色身以外的物品,而實際上並沒有一定會有如此的現象,所以不能說:色身一定在我之中。

三、如果色身一定在我之中,那色身外,什麼一定屬於我呢?實際上並沒有任何東西即是屬於色身之外,又是一定屬於我的,所以不能說:色身一定在我之中。

眾佛友,如上一一觀照,可見:

如果有人心中,還存在「色身一定是我」的觀念,那就是顛倒。

如果有人心中,還存在「色身一定異我」的觀念,那也是顛倒。

如果有人心中,還存在「我一定在色身之中」的觀念,那也是顛倒。

如果有人心中,還存在「色身一定在我之中」的觀念,那也是顛倒。

觀照色身,是如此來觀照的,觀照所有的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也都是要如此,如實一一觀照,將自己目前心中的觀念中顛倒的部份一一去除。

眾佛友,從以上的如理思惟、如實觀照可知,實際上很多人心中對「我」的認知都是顛倒的。如果我們不能將心中目前對「我」的認知,一一重新審查,則無法正確如實照見「真我」。

因此,《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雲:「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CBETA,T08,no.235,p.751,b11~12)。

剛剛舉例說明的方式,只是觀照「五蘊無我」的方式之一,其實還有很多要學的內容需要深入,才能真地「通達無我法」,下次再教各位。

下課!祝大家進步,直向無上菩提。

(注:已經慧祥法師初次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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