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立法師:第三十章 慾火遠離  


第三十章 慾火遠離

佛言:夫為道者,如被乾草,火來須避。道人見欲,必當遠之。

這一章,釋迦牟尼佛訓誡我們,情慾像一團火似的,一不小心,就會被慾火燒死的。

『佛言』,釋迦牟尼佛跟我們說。『夫為道者』,夫,是個文言文的發語詞,『這個』的意思。為道者,就是修學佛道的人,面對情慾的時候,該怎麼辦呢?說一個譬喻,『如被乾草,火來須避』,被,同『披』,好像身上披著一件用乾枯的草做成的衣服,是不能碰到火的。如果一碰到火,必須趕快逃避,不然就會被燃燒了。

這個譬喻,是說我們身體內在的六根──眼睛、耳朵、鼻子、舌頭、身體以及意識,和外在的境界六塵──色、聲、香、味、觸、法,相接觸的時候,就會產生種種不同的感受。當眼睛看到外面的境界(佛法把所有的外境都稱為色法);耳朵聽到的聲音;鼻子所聞到的香味(氣味有香的或臭的,佛法通稱為香,香的叫好香,臭的叫惡香);舌頭所嘗到的是五味(酸、甜、苦、辣、鹼);身體所接觸的,冷、熱等種種的觸覺;還有我們的意識,所存在的法境。(我們所看到的六塵境界,在我們的意識裡面所留下的影像,稱為法。)我們一個人整天從早到晚,就是六根緣著六塵,生起六識,在這個當中,每天就是在六塵五欲的境界中打滾。可見我們一輩子,身心與外面的環境,一直相應、打交道,沒有休息過,這是一般的現象。

但是,這裡經文所說的六塵中的『色』,是指男女之色。有句俗語叫『乾柴烈火』,就是形容男女之色的。而明代蕅益大師曾經把六根譬喻為乾柴,六塵譬喻為烈火,乾柴和烈火碰在一起,會出問題的,所以本經說『如被乾草』,必須小心、遠離。

『道人見欲,必當遠之』,我們一個修學佛道的人,不但是出家的,包括了在家人,佛的四眾弟子,有了五欲、情慾的境界現前的時候,就要把它看成是猛火一樣的。在我們修持還沒達到身心俱『空』的境界之前,換句話說,我們的修持功夫還沒有到家的話,只有採取一碰到色慾境界的時候,就必須跑得遠遠的,不要去接觸它,才不會生起痲煩。

其實,要『避火』,如果進一步把身上所披的乾草衣服拿掉──時時觀照我們的內心,把色慾的念頭連根斷除,不是可以很自由自在地面對現實,所謂『海闊天空任遨遊』,那是毫無障礙的!

過去,我曾經說過,在唐朝的時候,有一個很有名的詩人名叫白樂天,他另外有一個名字叫白居易。他是個虔誠的佛教徒,曾經在杭州當太守(相當於現在的市長、縣長)。有一次,他在假日跑到秦望山去拜訪道林禪師,這位禪師不是住在寺廟裡面,而是住在樹頂上,好像鳥兒搭了窩一樣,人家也不知道他的法名,都稱他為鳥窠禪師。

白居易太守見到鳥窠禪師就說:

『師父啊,你為什麼不住在廟裡,卻住在樹上呢?真是太危險了。』

接著,白居易又說:『你住在樹上,要是不小心跌了下來,可能會連生命都送掉的。』

鳥窠禪師說:『我的太守啊,我在這裡不算危險,你太守比我更危險哩!』

『為什麼我更危險呢?』

『在古書上說:「薪火相交,色情不止」,這話你大概也知道吧!主要的我要告訴你,你每天在官場當中,為「名」「利」所包圍,總是為了它在那兒奔波、應酬,要是不小心,就會摔倒,不是比我更危險嗎?』

我為什麼要把這故事引來告訴大家,因為本章經文,說到『如被乾草,火來須避』,而禪師說白居易在官場名利中打滾,雖然高官厚祿,但是『薪火相交』的,一旦摔下來,那是更危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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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