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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真堪布:讓這一切不再是我的


時間:2017/7/16 作者:學佛娃娃

貪戀是一種煩惱,它的根本是我執——人我執。我們生下來的時候,就有一種「我」的思想、意念,將屬於自相續的五蘊——色受想行識執著為「我」。它是無始劫以來的習氣,不是老師教的,也不是父母教的,而是與生俱來的。當你還聽不懂父母說話的時候,就有我執了,就知道有「我」了;當你還沒有上學、沒有受教育的時候,就知道有「我」了,這是貪戀、愛著的根。

「我的兒子,我的女兒,我的父親,我的母親……」心裡總惦記著放不下,這就是貪戀。若去掉這個「我」就行了。若是去掉了這個「我」,兒子、女兒是與我最有緣分的眾生,不是因為他(她)是我的孩子,而是因為都是眾生,你因此對這些有緣眾生戀戀不捨,這是好事,說明你有強烈的悲心,所以舍不掉他(她);所謂的父親、母親也因為他們是與我最有緣分、最需要我的眾生,因此而去照顧、孝敬他們,這就是利益眾生,也是好事。

因為是「我的家人」、「我的愛人」,所以他們的死活、好壞與你有很大的關係,包括他們的一舉一動對你的影響都很大,這叫執著。若某一天你們分開了,不再是你的家人,或不再是你的愛人時,你就不會再受到他們的影響,也沒有這種概念了,他們的死活、好壞都和你沒有關係了。

貪執物質財富也是如此。你可以有物質財富,這並沒有沒有錯,但是不能有貪著,若不是「我」的,你可以用物質財富來方便、利益眾生。「這是我的,我要!」為此而不擇手段;「這是我的,誰也不能碰。」為此而拚命賺錢去買房子、買車子。當房子還不屬於你的時候,你不會在意,誰都可以進去,任由他人在裡面隨便觸摸、蹦蹦跳跳,都跟你沒有關係。可一旦認定「這是我的房子」時,別人就不能隨便進,也不能隨便摸、隨便蹦了,否則你心裡就有煩惱。「我的房子,我的車子……」「我要……」「我的……」這都是貪戀、執著。

有貪戀就會有煩惱痛苦,因此我們要斷除貪戀、執著。怎麼斷?先要破除我執,放下自我。只有通過證悟無我的智慧,才可以破除我執、放下自我。與此同時,貪戀、執著就沒有了。樹根沒有了,樹枝和樹葉自然就會枯萎,再也長不出來了。同樣,破除了我執、放下了自我,貪戀、執著這些煩惱就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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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