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一年我在台灣中部,有一個道場叫禪林寺,他們請我去講《禪林寶訓》,跟他們講《佛學常識》。《禪林寶訓》的分量很大,《佛學常識》是李炳南老居士編的,分量並不大。2 我記得我講到第十一課,這個廟裡出了問題。廟是新建的,老和尚他的一些徒弟到處去化緣,把這個道場建好了。道場建得不錯,很莊嚴,徒弟當中,吵架,爭地位、爭權力。3 這個說「我化了多少多少錢,當家師應該是我做」,那個說「我化多少多少錢,知客師應該是我做」,天天在吵,吵得不像話,老和尚看這個情形也沒辦法,迴避,躲起來。4 我回到台中,把這個事情向李老師報告,李老師說:「算了,不要再去了。」我說:「沒講完!」他說:「沒講完也不要緊。」5 這個就是什麼?義。「義」是合乎公益,既然道場不和睦,我們去講沒有用處,所以沒有講完也可以中斷。6 世間一切善人君子都守信,言而有信。可是,佛法是講智慧的,佛菩薩是講道義的,有時候在特殊情形之下,可以不守信用。7 為什麼不守信用?對方違背道義。所以要知道,特殊狀況之下,對方違背道義,我們可以背信。8 我們看到古聖先賢裡頭也有背信的,那是不是過失?不是。一切是以道義為標準,符合道義,決定要守信;違背道義,那就可以背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