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仁,是明代時候的人。他很敦厚,也樂善好施,願意作好事。可是生來註定有災難。這種註定由前生的善惡來衡量一下,他應該受善的果報,或遭惡的果報。這個定案,普通一般人的命運有一個限定,有個限度。可是我們要知道命運雖然是「生死有命,富貴在天。」好像有一定,但是你若超出這個數,那就不定。所以有的人相信命運是一定的,有人就不相信命運是一定的,有的人根本不信命運。那麼有的人信命運,知道有定的,也知道命運是活動的,不是一種死的,是活的。也就好像人被判決了,判一百年徒刑。可是國家有吉祥的事情,或者有什麼特殊的情形,就把一百年的罪業完全赦免了——有的就不受果報,因為你遇到國家有一個很吉祥的事情而得到赦免。被懲罰是要懲罰那麼多,可是遇到貴人了,化險為夷。那麼能以化險為夷的是「出數」。本來應該在監獄裡坐一百年,這是無期徒刑,但是遇到赦免了,像這樣,命運又是活動的。人命運有限度,他做大善事,超出這個數;做大惡事也超出這個數。命運,有是有,還不是一定的。有一類人根本不信命運的。信命運的不合乎邏輯學;不信命運的也不合乎邏輯學。合邏輯是——信命運的,而又知道命運是不定的。你做善降祥;做惡降殃。你在這個地方要明白——那是君子有造命之學,命由我立,福自己求。禍福無門,為人自招。 王志仁雖然樂善好施,可是他沒有超出這個數。於是乎,他的相貌顯現出他有災難的形相。那麼遇到一個相士對他說:「你的命運在一百天之內有災難,這個災難所謂「在數難逃」,你不容易逃過去的災難。」這樣告訴他。王志仁在外邊經商,住旅館,大約也是心血來潮,吉神感召,沒事在江堰上去散步,就見著一個少婦抱著孩子,不願意活著,要跳江了。 王志仁心裡著急想要救,也救不了。恰巧有艘船路過,王志仁叫船上水手,說:「誰要能把少婦及小孩子救起來,我會有二十兩銀子的獎賞。」當時二十兩銀子也是不少的。於是乎水手各顯所能,救起少婦。他問少婦:「妳為什麼投江?」少婦說:「我因為家庭養了幾條豬,豬賣了的錢要還我的債。可是不幸遇到買豬的是個騙子,他用假銀子買我的活豬,我受人騙,回到家裡沒有法子交待這個情形,所以想來想去,死了是乾淨的,是好的。這個世界這麼互相欺騙,這種情形令我真不願意再活著。」王志仁問她:「妳賣豬的價錢是多少?」她說:「我賣了五兩銀子。」王志仁因為做生意,大約賺的錢也不少,所以解囊相助——把自己裝銀子的囊袋打開,給她五兩銀子,或者更多一點也不一定,這不過是當時的情形。 少婦回到家裡告訴丈夫,丈夫一聽,特別感激這位善翁,仁者。於是把王志仁請到家裡去,很誠懇的款待他,請他吃飯。吃過飯後,天也黑了,就留他住一宿。半夜,那位少婦就來叫他的門,王志仁說:「妳是一個女流之輩,我是孤家寡人。妳不可以在這麼晚的夜裡來見我。有什麼事明天再說!」聽她這麼一說,外邊就講話了,不是少婦的聲音,是男人的聲音。「我們不是單單我太太到你這兒來,我現在也想要見你,並且晚間恐怕你冷,給你送鋪蓋、棉被。」王志仁開了門。正在開門的時候,就聽見「轟」然一聲!像放炮似的,牆倒了,正倒在王志仁躺的床。於是王志仁也就沒有被牆砸死。夫婦倆給他送棉被得免於災難。這個地方我們要研究研究。是不是王志仁不救少婦,就不會到少婦家來呢?如果他不救她,他們互相也不認識,他也不會遇到牆倒了這種災難。你們各位想一想,那麼他住旅館,他不會到很窮的家庭去過夜,那麼是不是在這個地方他會遇到一個難呢?不救少婦,他也不會遇到危險。可是救少婦,他因為救人,那麼又在她家中發生危險事情,這都是陰錯陽差,很湊巧的遇著上。我相信他不救這個少婦,他不會在這個地方遇到這個事情。可是,或者在另外的地方會遇著,不會這麼巧的。這樣,一般人對這個問題會發生疑惑,說救人反而遇著危險的事情;如果我不救這個少婦,也不會遇到危險啊!雖然是不在這兒遇到,在另外的地方還會遇到。這都是因緣會遇,巧合而已。所以他幫人家脫險,自己也得免於難。「救人者,人恆救之。」你要是對人家好,有益處,人對你也會有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