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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及六祖慧能大師開示善法


時間:2014/4/8 作者:善因

善法:佛教指修善果之法。《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內除貪愛,外行布施,內外相應,獲福德無量,見人作惡,不見其過,自性不生分別,是名離相,依教修行,心無能所,即善法。」《師子經》:「即於現世斷諸不善,得眾善法,修習作證。」

金剛經及六祖的開示

金剛經原文:

複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六祖開示:

此菩提法者。上至諸佛。下至昆蟲。盡含種智。與佛無異。故言平等。無有高下。以菩提無二故。但離四相。修一切善法。則得菩提。若不離四相。雖修一切善法。轉增我人慾證解脫之心。無由可了。若離四相。修一切善法。解脫可期。修一切善法者。於一切法。無有染著。對一切境。不動不搖。於出世法。不貪不著。不愛。於一切處常行方便。隨順眾生。使之歡喜信服。為說正法。令悟菩提。如是始名修行。故言修一切善法。

金剛經原文:

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非善法是名善法。

六祖開示:

修一切善法。希望果報。即非善法。六度萬行熾然俱作。心不望報。是名善法。

十善法

善即順理之義。謂行此十法,皆順理故。然有二種:一者止,二者行。止,則止息己惡,不惱於他;行,則修行勝德,利安一切也。

〔一、不殺生〕:不殺生者,謂不害一切物命,即是止殺之善。既不殺已,當行放生之善也。

〔二、不偷盜〕:不偷盜者,謂不竊取他人財物,即是止盜之善。既不盜已,當行布施之善也。

〔三、不邪淫〕:不邪淫者,謂不行邪淫慾事,即是止淫之善。既不邪淫,當行清淨梵行之善也。

〔四、不妄語〕:不妄語者,謂不起虛言,誑惑他人,即是止妄語之善。既不妄語,當行實語之善也。

〔五、不兩舌〕:不兩舌者,謂不向兩邊,說是談非,令他斗諍,即是止兩舌之善。既不兩舌,當行和合利益之善也。

〔六、不惡口〕:不惡口者,謂不發粗獷惡言,罵辱他人,即是止惡口之善。既不惡口,當行柔和軟語之善也。

〔七、不綺語〕:不綺語者,謂不莊飾華麗之言,令人樂聞,即是止綺語之善。既不綺語,當行質直正言之善也。

〔八、不貪慾〕:不貪慾者,謂不貪著情慾塵境,即是止貪之善。既不貪慾,當行清淨梵行之善也。

〔九、不嗔恚〕:不嗔恚者,謂不生忿怒之心,嗔恨於人,即是止嗔之善。既不嗔恚,當行慈忍之善也。

〔十、不邪見〕:不邪見者,謂不偏邪異見,執非為是,即是止邪見之善。既不邪見,當行正信正見之善也。

福智十善法:

孝順父母——生我育我,應當孝順。

尊敬師長——長我慧命,應當尊敬。

深信因果——善惡報應,應當深信。

用功讀書——能開智慧,應當用功。

不交損友——能斷惡緣,不應交往。

不虐物殺生——培養仁德,增長慈悲。

不搶劫偷盜——得非份財,敗德喪福。

不說謊惡口——建立誠信,遠離是非。

不菸酒毒品——斷除痴障,開展覺智。

不看無益書——愛惜光陰,端正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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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