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布施的功德並非只是依據受施者,也依據布施者。如果沒有阿羅漢比丘或致力於證悟阿羅漢的比丘,布施者也可以通過自己來淨化布施。布施也得需要布施者有一種清靜的心布施。什麼是清靜布施?第一個,施物來的正當。就是你布施的東西一定要正當得來的,有的人說:「我貪污了,貪污不要緊,我貪污的東西不去接受檢查,甚至不償還給貪污得來的地方,布施給寺院是不是一樣有功德?是不是等於還給了那地方一樣?」
有一個瓦房店居士,他曾經以種種手段獲得廠子的一些財物,可能是幾千塊錢吧。學佛以後他知道錯了,他說:「我把這財物拿出來給寺院行不行?」我說:「不行。」他說:「那我怎麼辦?」我說:「你還給那個廠子。」後來居士真去還了。一找那個廠子,黃了,廠子不在了。我問這廠子誰接收了,他說政府接收了。我說你還給政府。他說:「到政府去了人家都笑話我,說這人太傻了,說還有這樣的人。政府工作人員說不可能是事情,我們的帳都已經封死了,你還給我們,我們也沒有地方收。」
後來又找我,說:「師父我去還,人家不要啊,這怎麼辦?」我說:「它既然是接收的單位,只不過是把帳封起來了,一旦還有一筆帳要入,這帳可能就得重做,他覺得痲煩。不管怎麼樣,你都應該還給政府。」他說:「我還給他們,我怕他們再去吃了喝了。」他考慮得也不是沒有道理,因為世間人像這種情況是很常遇見的。
我說:「你這麼的,在還給他們的時候,叫他們給你開個條,這樣的話,他們就沒辦法把這筆錢財給揮霍掉了。」後來他又去找,最後可能是還給了政府,說:「你放這兒吧。」後來就拉倒了。就是說我們這筆帳應該是這種還法。
也有的人曾經講過,說你還給寺院吧,建寺院也是一樣的。這種說法不符合戒律,寺院接受的東西一定要來得正當。不是寺院要這些東西不好,主要的是讓你生起一個正確的布施心,以後杜絕這種惡習。你想啊,「你看我偷來的東西,然後布施寺院,和尚都要了,這和尚也希望我們去偷,他好要。」最後成了一個教唆犯了,是不是?這是不可以的。所以出家人一定要正確地教導人布施,來源要正,而進行布施,這樣是最好的。
資料恭摘:妙祥法師《吉祥經》講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