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徒問師:師父,五戒當中的前四戒都是有針對性的,最後一條的「不飲酒」戒覺得很籠統,請問師父,這裡面有什麼含義沒有。
師答:作為佛教徒,都應該知道在家居士所應遵守的五條戒律: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
大家有沒有發現,前四條戒律看上去約束的問題比較具有原則性,規定的範疇好像比較寬廣;而第五條戒律約束的問題比較具體,範疇也比較狹小。這只是一種感性上的認知,具體到佛法上來講,就涉及到律學上的兩個很重要的概念,即:「性戒」與「遮戒」。
所謂「性戒」,是指針對「本質性的罪惡」而制定的戒律。性戒所規定的內容,不論是不是佛陀制定的,也不管是不是佛教徒,只要違犯了性戒,就要感召未來的三途惡果。
五戒中的前四戒就屬於性戒範疇。所謂遮戒,是由佛陀親自制定、只有佛教徒(即受了戒的人)才遵行的戒律。
五戒中的「不飲酒」戒,就屬於「遮戒」範疇。前四條性戒,是針對人本身的有情之境所訂;後一條遮戒「不飲酒」,是針對無情之境所訂。「性戒」自然是佛法和世間法都不得違犯的戒條,而「遮戒」雖說只是佛教徒所遵守的,但是違犯了「遮戒」是很容易引發違犯「性戒」的。
以五戒為例,我講一個小故事:有一天,一位少爺獨自閒坐家中,到了吃午飯的時間,他很想喝上兩杯。可是看看眼前,酒是現成的,就是缺少下酒菜。正在犯愁的時候,忽然隔壁鄰居家院裡的一隻雞飛到了自家院裡。少爺大喜過望,就把雞宰殺之後,做下酒菜給吃了。正當酒足飯飽之際,聽得有人敲門。他開門一看,原來是隔壁鄰居家的大嫂。大嫂問道:「兄弟,看到我們家的雞了嗎?」少爺回答說:「沒有呀。」此時,少爺酒勁發作,他醉眼看得大嫂甚有幾分姿色,邪念頓起,於是就竟然對大嫂動手動腳起來。之後被送押官辦,酒醒之後悔之晚矣。
故事說到這裡先打住。這名少爺為了「飲酒」而殺了別人家的雞,犯了「殺生」和「偷盜」兩條戒;鄰家大嫂問他看沒看見自家的雞,他謊說沒有,又犯了「妄語」戒;最後他非禮大嫂,犯了「邪淫」戒。可見,由於犯了一條「遮戒」,進而將四條根本的「性戒」全犯了。
通過這個故事我們不難看出,「不飲酒,不癲狂,不自大,」對我們的善根靈苗有多麼的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