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諭法師:妙法蓮華經講記 講述經題  


講述經題

首先講我們採取的講本是,後秦鳩摩羅什大師所譯本。前秦是苻姓所建,後秦是姚姓所建,所以後秦又稱姚秦。鳩摩羅什大師,於後秦弘始八年(西元四○六年)譯出。當時僧睿法師筆受並為作後序。前此已有竺法護法師於西晉太康七年(西元二八六年),譯本名《正法華》。這兩種譯本,相距約一百二十年。據說智者大師,昔於世尊處親聞此經,所以深得佛旨,智慧不可思議。只講經題,便寫了一部《法華玄義》,所謂九旬談妙。我沒那種智慧,只得簡單講述一番,請大家原諒。

羅什大師翻譯這部《妙法蓮華經》,原來只有二十七品,缺〈提婆達多品〉。後來上定林寺釋法獻,于于闐國得梵本,有〈提婆達多品〉。經瓦官寺沙門法意法師譯出,然猶未安經內。至梁末西天竺優禪尼國沙門拘羅那陀,華言真諦,又翻此品,始安〈見寶塔品〉後。竺法護法師之《正法華》,〈見寶塔品〉後便有此品。據傳說,?嶺以西多有此品,?嶺以東多無此品。所以什公所譯,缺此一品。

以下便講經題。

「妙」

絕粗為妙,無上為妙。真諦、俗諦、中諦,三諦互相隔離為粗。此經三諦圓融,說真一切真,說俗一切俗,說中一切中,亦即天台之說空一切空,說假一切假,說中一切中,是之謂妙。此經顯一乘教義,開三顯一,開權顯實。開三三即一,顯一一而三。開三系實之權,顯一系權之實。實者無性,權者緣起。以無性故,方能隨緣成物。法隨緣起,定無自性。故無性隨緣成萬法,萬法無性體空寂。是以雖三不礙一,雖一不礙三,雖權不礙實,雖實不礙權,理不礙事,事不礙理,復事事無礙。法如此無上,故曰妙。

所以諸法有是因緣有,因緣有則有即非有,非有而有。諸法空是因緣空,因緣空則空而不空,不空而空。有即非有,不空而空,則全有即空。非有而有,空而不空,則全空即有。如是則有非空外有,空非有外空。有之與空,相成而復相奪,相奪而復相成,故曰妙。

全有即空,曰諸法實相;全空即有,曰實相諸法。諸法者俗諦,實相者真諦。諸法實相,實相諸法,不二不異,不縱不橫曰中諦。如是則俗亦中、真亦中,故曰妙。

「法」

法者軌則義,能生物解。佛以法度眾生,眾生聞法而得度。故佛以法為師,法因佛而弘。

《大乘起信論》雲,法者眾生心,具體大、相大、用大三義。體大者唯是一心,相大者唯心所現,用大者唯心所造。既然法即是心,而一心具二用,二用者不變與隨緣。一心不變,即是真諦;一心隨緣,即是俗諦。不過約心言謂之智,約法言方謂諦。真諦於心曰實智,俗諦於心曰權智。

《金剛經》雲,離一切相,即一切法。故法者離言語相,離文字相,離心緣相。是知法性無性,言語道斷、心行處滅。

例如「熱」是法,其法離乎「熱」字。如果熱字即是熱法的話,應該先熱黑板和粉筆,但是我試摸熱字,一點兒不熱,便知法離文字相。再說我們發「熱」的音聲,亦不是熱法。如果音聲是熱法的話,應該先熱牙齒、舌頭和嘴巴,是知法離言語相。再者我們思想「熱」時,亦不是熱法。如果思想就是熱法的話,應該先熱我的心,是知法離心緣相。

於佛法中,法有四種,即教法、理法、行法、果法。教法是佛言教,理法申述義理,行法重於修行,果法在於親證。聲聞重於言教,緣覺重於義理,菩薩以行為貴,唯佛證果究竟。此經開三顯一,所以具足教理行果四法。

「蓮華」

蓮華即是譬喻法。蓮華出污泥而不染;法者入生死,救生死,而不染生死。此稱芬陀梨華也,芬陀梨華白色,取其色正義。一乘乃三乘之本,故取白色,白色者出一切色。此華未開放時,名屈摩羅;開放而將落時,名迦摩羅;正開放時,名芬陀梨。

天台釋蓮華義最詳。蓮華異於其他華者:第一華實具足。蓮華與蓮實(蓮子)同時俱有。譬喻一佛乘法,即實而權。蓮實猶實也,蓮華猶權也。第二華開蓮現。蓮華開敷,蓮實即時而現。譬喻即權而實也。第三華落蓮成,蓮成亦落。譬喻一乘佛法,非權非實。蓮華之特性,華實一時具,用喻一乘法因果一如。

「經」

梵語修多羅,譯為契經,簡稱為經。有貫穿義,貫穿者,以理貫文也。

「後秦龜茲國三藏法師鳩摩羅什奉詔譯」

後秦即姚秦。鳩摩羅什大師,祖本天竺人。父鳩摩炎時始至龜茲國(在今新疆之庫車、沙雅二縣之間)。通達經律論三藏者,名三藏法師。羅什大師七歲,隨母出家,聰明絕世,日誦經千偈,每偈三十二字,凡三萬二千言……

於姚秦弘始三年十二月二十日至長安,止西明閣及逍遙園,始譯眾經,出經論三百餘卷。此《妙法蓮華經》,即其中之一。羅什大師卒於何年,諸記不同,有雲弘始七年、八年、十一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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