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夫妻不和怎麼辦?
答:都是敏感問題。我的回答是,反思自己的不足,不苛求對方的過錯。
這個做起來不太容易,因為我們的習慣是,專門挑對方的毛病,不看自己的毛病。這樣的結果呢,就是矛盾越來越激化。我說說我自己的切身體會,供大家參考。
二十多年以前,再往前推,就是三十多年以前,因為眾所周知的原因吧,我和我老伴子的關係非常緊張。假如那個時候不是我曾經當過老師,我怕在學生當中影響不好;如果不是我在政府機關任職,我怕影響不好;如果不是我走上了學佛之路,我怕影響佛教的那個形象,我和我老伴子恐怕十次婚都離完了。但是我們沒離,到現在還在過著,而且很和諧,只是我老伴子身體狀況不太好,我要好好照顧他。所以說,我們遇到這樣的問題,應該檢點自己的言行。我說,夫妻不和,絕對不是一方的責任,雙方都有責任,你不要去苛責對方。我和我老伴子矛盾激化到都要離十次婚的程度,我用什麼辦法把它化解了,我跟大家說一說。
第一點,我使用的方法叫做回憶。
回憶什麼?回憶我們曾經相愛過。今年是我和老伴子結婚51周年,去年是我們的金婚。回憶我們曾經相愛過,回憶我們相愛的過程中那些美好的時光。雖然我們倆美好的時光不是那麼太多,但畢竟是有過的,哪怕是一點一滴,你都要仔細地回憶,讓這美好的回憶去取代那些不愉快。這是我的第一點做法。
第二點,正視現實。
因為老伴子是我自己找的,我老伴子我倆是中學同學。他高中沒念完,他就跑到工廠,當工人去了。由於嬌生慣養,寵愛過度,他不適應社會的生活,他就得了精神病。剛才在車上,李越老師問我,我和我老伴子這個因緣,你怎麼就嫁給他了?我說因為我們同班同學在一起,他們說,明華病了,需要有人照顧,素雲你是咱們班最善良的,那你嫁給他吧。這時候,我是高中畢業,剛剛參加工作不久,人家是開玩笑說的,我完全當真的了,我就跑到他家,跟他爸爸媽媽說,我說,你們二老不用著急,我嫁給你兒子,我照顧他。當場兩個老人都哭了,說孩子啊,你這不是自己跳火坑嗎?因為那個時候他病到什麼程度呢?根本不認人,所有的他看見的人都是美利堅合眾國派來的特務,你都要被審問的,你什麼任務?你從哪國來的?你的發報機藏在什麼地方了?每天面對的是這個,我就是這麼嫁給我老伴子的。所以我說,這個丈夫是我自己找的,他是一個患精神病的患者,他是非正常人。如果你用正常人的標準去衡量,那不公平,是不是這樣?所以第二個我說要面對現實。
第三個,要為老人著想。
因為我老伴子是獨生子,老兩口就這麼一個寶貝兒子,又得了精神病,你說這做父母的該有多麼重的思想負擔。如果這個兒子不在了,老兩口可能也就完了,是不是這樣?因為就這麼一個兒子,從小嬌生慣養到現在,結果得了這個病。所以我結婚以後,公公婆婆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我身上了。你想如果我們兩個天天吵架,甚至是我們兩個離婚了,我覺得兩位老人就沒得活了,那我太讓老人失望了。另外,我自己的家,我的父母絕對是那種老實巴交的,淳樸的過日子的人。父母對我們的教育,絕對不會允許我離婚的,所以我也不能讓父母為我傷心。就基於對雙方四個老人,為他們著想,我不能走離婚這條道,而且我還要把這個家頂起來。這是第三點原因。
第四點原因,要給孩子們一個完整的家。
我們要有責任啊,我們做父母的一定要盡到做父母的責任。如果你不盡責任,你還不如不把他們帶到這個世界上來。如果父母離婚,最可憐、最遭罪的是孩子。不是沒有爹,就是沒有媽,失去了正常的親職教育,不利於孩子們的健康成長。出於一種對社會的責任,和對孩子們的責任,我們還是哪怕是你委屈一下自己,你也要把這個責任盡到。這是第四點。
第五點,珍惜緣分。
兩個人能成為夫妻,這也是一種緣分,當然這個緣有惡緣、有善緣。我想,無論是惡緣,無論是善緣,都要了。今生你不了,來生你肯定得了,那你何不如今生把它了了,不要留到來生。你來生是怎麼個情況,你都說不清楚,是不是這個樣子?所以,我們要珍惜這幾十年的夫妻緣分。
第六個,講倫理不論理。
家庭是講倫理的地方,不是論理的地方。你在家庭裡面非要論個你高我低,那就錯了,那肯定不和諧。夫妻矛盾,多半都是由於論理而產生的,講倫理肯定平和。這是夫妻和睦很重要的一個方法。不要論理,沒有誰高誰低。這是第六個。
第七個,多看對方的優點。
在眾人的面前和在孩子的面前,一定要多多讚嘆對方。就是在眾人面前,妻子讚嘆丈夫,丈夫讚嘆妻子,在孩子面前也是這樣。因為你們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你不要教錯了。
我和我老伴子矛盾那麼多,我採取什麼辦法解決這個問題,怎麼多看對方的優點?
一開始我逼著我自己找我老伴子的優點,因為那時候我認識程度沒有現在這個程度,我一開始找我老伴子的找不到,我一條也找不著,在我心目中,他沒一條優點。
後來我想這不行,你要解決問題,你必須從自己做起。我就使勁兒地想,使勁兒地找,我終於找出來了。這一找就不可收,我找出來他那麼多、那麼多優點,都是需要我學習的。我給大家舉幾點例子。
第一點,我找出我老伴的第一個優點,他孝順。
他無論是對他自己的父母,還是對我的父母,他都盡到了孝道。為什麼?你比如說,就是對我的母親來說吧,這個比較典型。因為我老伴子是精神病,我嫁給我老伴子,你們試想一想,我媽是什麼態度,那是堅決反對的。我結婚那天是什麼樣場景?人家結婚最起碼有個小包夾,或者有個盆,包個紅布提溜著。我是啥都沒有,我就身上穿的一身衣服,我換洗衣服我媽都給我扣下了。然後,我幾個好朋友,幾個同學,把我從我家往我婆家那送,大約得走個二十分鐘吧。在送的過程當中,我媽跟在後面一邊哭一邊罵,那就是我結婚的送親隊伍。我媽媽把我送到我婆家的房頭,轉身回去了。我結婚那天就是這麼結的。
所以說,你遇到什麼緣,你就隨緣就好了。
當時我也難過啊。你說人家結婚都樂樂呵呵的,我結婚呢,我倒沒哭哭啼啼的,我媽媽哭哭啼啼的,我心裡也很難過的。所以,你說我媽媽對這樣一個姑爺能認可嗎?根本不承認他。但是我媽心疼她自己的姑娘啊,因為姑娘嫁了個精神病,所以姑娘的地位也下降了。後來我有了我姑娘,我抱我姑娘回娘家的時候,是我老伴子先送我一程,抱著孩子送到我媽媽的房頭,把孩子交給我,他轉身就走了。因為啥,我媽不讓他進屋,不認識他,不承認他。就是這樣一個丈母娘和姑爺的關係。
最後,我媽就得了我老伴子的濟,我們北方人叫說得濟了。因為我媽病重,我們輪流去照顧。我老伴子為了讓我休息,他挨著我媽,我挨著他然後是我爸,按照這個順序。晚上我媽媽折騰,全是我老伴子照顧她,非常有耐心。我媽媽是什麼時候承認的這個姑爺,是我媽媽往生的頭一天晚上。我媽媽頭一天晚上七點多鐘,跟我姐我倆說,小華是個好人,我老伴子叫劉明華。我媽媽說,小華是個好人。第二天早晨七點,我媽就往生了。你說,就是這樣的一個關係,我老伴子能做到那一點,他多麼可貴,那是我所不具備的,我沒有盡到那麼大的孝順。這找了一條優點。
第二條,我老伴子特別乾淨利索。
第三條這一點特別符合我的心愿,因為我媽媽特別乾淨利索,然後到我姐我們倆這也還湊合,我老伴子在某種程度比我要乾淨利索。這是第二個優點。
第三個優點,勤儉節約。
我舉一個例子。
七十年代,那時候他的工資是四十一塊九。他出差的時候,每天補助七毛錢。然後他早晨飯用多少錢呢?你們都想不出來,真是的,九分錢,他早餐是九分錢。回來跟我說,一個饅頭五分錢,然後一碗粥兩分錢,一個鹹菜兩分錢,加起來九分錢,這就是他早餐。
然後他把這錢攢起來幹什麼,回來的時候,一定為爸爸媽媽我和孩子,多多少少得買點禮物帶回來,從來不空手。你說是不是他的一個優點。有一次,1970年,我記得特別清楚,他回來給我買了一件就是那個叫泰國紗的小短袖襯衫,花了多少錢呢?九十八塊錢。你想想,就那個時候,算不算一個天文數字。四十一塊九的工資,每天出差補助七毛錢,他怎麼攢出來的?回來以後我都說他了,我說你太敢花錢了,這麼貴你怎麼敢買。他說我一眼就相中了。他知道我不愛打扮。他說,我相中了,我就一定給你買。你想,兩個月的工資合起來還不夠呢。所以說,他這點,他絕對勤儉節約,他不浪費一分錢。
在夫妻和與不和這個問題上,我之所以談的比較多,是因為現在和諧的家庭越來越少,不和諧的家庭越來越多。而家庭的和諧與不和諧,直接影響社會的和諧與不和諧,我們不要小看了家庭的和諧。如果說,要解決社會的和諧問題,一定要首先解決家庭的和諧問題。
家庭不和諧,有共性也有個性,因為每個家庭的情況不同。
因為時間關係,我想主要說一說共性的問題,為什麼家庭不和。
第一個,性格不合。
這性格不合我是這樣想的,這是很多夫妻不和的一個重要原因。感情要有個培養的過程,性格要有一個磨合的過程。培養過程,磨合過程。現在的人心浮氣躁,他既不培養感情,也不磨合性格,你說能和嗎?這是第一個不和的因素,是性格不合。
第二個,喜新厭舊。
現在說具體點就是出軌,外遇。現在這種現象是不是非常非常普通了、普遍了,都不足為奇了。你說這是不是導致家庭不和和家庭破裂的,我給它起個名,叫第一殺手。過去都說「糟糠之妻不下堂」,現在我說改一個字吧,就是糟糠之妻快下堂,現在不讓你下堂那就不錯了,你就趕快倒地方吧。你說,這樣家庭怎麼能和諧呢?所以說,這是家庭不和的第一殺手。無論是男方出軌,還是女方出軌,責任都不是單一的,雙方都有責任。但是,很少有人看自己的毛病,查找自己的原因,只是一味地指責對方。你比如說,我在這裡說了,可能你們聽了,服與不服我就不知道了。我想,你比如說,男方出軌了,我絕對在這裡不是說支持男方出軌,讚嘆男方出軌,我是這樣想的,你作為妻子,有沒有責任?難道你一點責任都沒有嗎?那我要是不客氣地說一句,可能最起碼你魅力不夠吧?你的魅力要超過對方,他能出軌嗎?但是男同胞們,千萬不要拿劉老師這句話作依據,你跟你的妻子說,因為你魅力不夠,我就得出軌,那你妻子會找我算帳的。這個一定要正確地理解。
第三個原因,強強對峙。
就是夫妻雙方都很強勢,誰也不想讓誰,誰也不想讓步。人不說嘛,一山容不下二虎,你這兩隻虎就互相鬥吧,兩敗俱傷唄。是不是這樣?如果有一方示弱,一方強勢也好辦,這個家庭也能夠和睦。反正我過去是強勢,我現在是我們家的弱勢。我老伴子,我現在在家都稱他為皇上,我老伴子對我的稱呼,說我是他的丫鬟,我倆現在是這個關係。他要是坐著不起來,我得喊,喊什麼呢?「皇上起駕」。你要哄他上衛生間,你都得喊,「皇上出恭」。所以,你說我倆這樣,矛盾不會激化的,是不是啊?你強勢,我弱勢,我就示弱,我就是你的丫鬟,我就俯首貼耳地我伺候你,我二十四小時專職護理員,就是這樣的嘛。所以我說,如果兩強相爭,家庭不和是必然的。
再一個原因,不良嗜好。
抽菸喝酒打痲將,什麼沾染毒品等等等等。我為什麼知道這個呢?你比如說打痲將,有一檔節目,我看的時候,那個男同志就說,我要是找對象有個條件,就是不打痲將。我心想這算一個什麼條件,這個痲將怎麼能提到日程上來呢。後來這個男同胞就說了,他原來的妻子打痲將是夜不歸宿的,那是上癮的。所以他離婚以後,再找第二任妻子的第一個條件,就是必須不打痲將。這就是一種不良嗜好,也破壞了這家庭的和諧。
最後一個因素,就是外界因素的介入,主要是指家親眷屬。
你比如說,夫妻倆有矛盾了,作為家庭親屬,你怎麼樣來對待?反正我們家是這樣處理的。我公公婆婆在世的時候,如果我和我老伴有意見不同的,有爭執的,甚至我倆吵架了,挨罵的保證是我老伴絕對不是我。我回家跟我爸爸媽媽一告狀,挨批的肯定是我不是他,我們倆家是這樣處理的。我媽媽說,別說他有病,就是他不有病,姑娘回娘家告狀那是不允許的,我家規矩嚴。就是你在婆家你受了什麼氣受了什麼委屈,不許回來說。你說也找不著撐腰的,只能挨家裡再一頓批評。所以我們學得乖了,在婆家受了什麼委屈回娘家閉口不說。所以我覺得這個處理方法是對的,如果兩個人鬧矛盾了,姑娘回家一告狀,娘家就來幫忙,你這個肯定矛盾激化。是不是這樣?可能我們在座的都有親身經歷。家親眷屬一介入,只能讓矛盾激化,不能起消防隊的作用,只能是澆油的作用。
這些個問題的產生,一是社會大環境的影響,二是個人素養問題。我們不得不承認,我們的素養不高,亟待提高。如果是社會的風氣正了,素養提高了,這些問題都會迎刃而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