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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與婚姻》第六章常見問題答疑


時間:2018/3/23 作者:阿飛

常見問題答疑

【基礎篇】、【家庭篇】、【修行篇】、【疑難篇】

一、【基礎篇】

1、佛教是禁欲主義嗎?

2、婚姻的意義是什麼?

3、婚姻的本質是什麼?

4、佛教是反對家庭制度的嗎?

5、佛教如何看待感情和處理感情?

6、居家如何過感情生活?

7、如何正確地看待欲望?

8、信仰佛教必須出家嗎?

9、佛教可以離婚嗎?

10、佛教對重婚的看法是什麼?

11、生命中的痛苦和快樂是從哪裡來的呢?

12、什麼是邪淫?邪淫的果報是什麼?

13、問:那種類型的人婚姻痛苦較多?

14、問:佛教說善有善報,為什麼我一生做好人,婚姻還是不幸福?

15、婚姻不幸福,有辦法改變嗎?

二、【家庭篇】

1、夫妻和睦幸福之道是什麼?

2、結婚後生育小孩,會不會影響修行?

3、我們一家人常吵架,苦不堪言,如何維繫下去呢?

4、佛教是如何看待婦女的呢?

5、學佛必須吃素嗎?

7、家庭中的成員信仰不同,彼此應當如何相處?

8、丈夫有了婚外情,妻子該怎麼辦,是否也可報復?

9、在家人應該如何經營錢財?

10、我是個學佛的生意人,但叫我不打妄語、不喝酒怎麼行?有無其它辦法?

11、佛教徒可以打痲將嗎?

12、佛教對孝養老人的看法如何?

13、如何對待墮胎、流產?

14、如何教育好子女?

15、如何面對婚姻暴力?

三、【修行篇】

1、學佛為什麼皈依?歸依三寶的有什麼好處?

2、在家學佛與出家學佛有何差別?

3、已婚的居士想出家,該怎麼辦?

4、如何佛化家庭?

5、全家中僅我一人學佛,該怎麼辦?

6、父母不信佛,勸他們反而被罵,請問該怎麼做?

7、在家信徒的布施之道?

8、在家人禁慾有無過患?

9、問:我學佛很用功,但其他人卻說我越來越沒人情味了,這是為什麼?

10、問:我學佛之前婚姻不如意;現有心與丈夫和好,但他則冷淡對待,當如何面對此事?

四、【疑難篇】

1、夫妻是冤家嗎?

2、佛教反對一夜情嗎?

3、如何抵禦色情的誘惑?

4、找三陪小姐是犯邪淫戒嗎?

5、未婚男女如果淫慾心熾盛,應以何方便令其離欲?

6、我已受過五戒、菩薩戒,但淫慾之心仍常生起,如何是好?

7、看黃情影片、閱覽色情網站算不算犯戒?

8、佛教徒可以未婚同居嗎?

9、同性戀符合佛教教義嗎?

10、佛教徒可以使用性保健品嗎?

11、問:學佛後對男女之欲越來越淡。因此與丈夫分房而睡,這樣如法嗎?

12、婚姻失敗後,如何修行?

13、我是個佛教徒,目前面臨離婚,該怎麼辦?

14、如何處理感情失戀?

15、女居士被人非禮,是否犯了邪淫戒?

16、夫妻生活中存在邪淫嗎?

17、如何面對叛逆的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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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見篇】

1、佛教是禁欲主義嗎?

答:佛教不是禁欲主義。這裡所指的欲,主要是淫慾。

佛陀歷來主張中道,反對兩個極端:即極端苦行與極端沉醉於五欲的享受。傾於欲樂的生活,對修道無益,當然要避免,但是熱衷於苦行的生活,也沒有多大的必要,因為修行是為了得到解脫,而苦行非目的。佛教主張的是中道的生活。只要按八正道(八種正確的修行方法)去生活,就能獲得解脫。

在佛教裡面,人乘的佛教講究節慾,聲聞、緣覺乘講究離欲,大乘菩薩不是離欲,也不是節慾,而是對五欲——財、色、名、食、睡,加以化導,叫做化欲。

一般人總認為必須吃苦才算有修行,其實這是錯誤的觀念。佛陀對修行的態度是主張「不苦不樂」的中道。因為「苦」容易使人心生煩惱,「樂」又容易使人散亂放逸,心力不集中,所以偏苦或偏樂的修行都不順於佛道,難得解脫。尤其某些外道修無意義的苦行(如食牛糞、食草、烤火等),或極力主張欲樂,這都是無助於解脫道的邪見。修行人的生活是精神重於物質,所以採取少欲知足的生活態度,來減少外緣,磨練心志,是不同於極端苦行的

對於出家眾來說,絕對斷除淫慾有三種原因:

(1)、佛陀對出家人說絕對的禁慾,是因為佛陀的根本思想是,愛欲為生死之根本,它是人間最大的束縛,所以必須遠離;

(2)、如果出家人也貪五欲,娶妻生子,他的主要精力就會被分散,首先考慮的不是如何修道,而是如何養家餬口;

(3)、出家人禁慾是為了有更多的時間研究經典,靜坐習觀,成為信眾的修行導師。

儘管佛教主張出家人完全斷淫,但對占大多數的在家信徒來說,佛陀則主張他們應當過正常的夫妻生活,杜絕邪淫。

在芸芸眾生中,有的人喜歡獨身梵行的生活,覺得很自在,這部分人就成為長期出家修道者。當然,適合修梵行斷淫的人自古以來便只占少數,所以,能出家的人數不可能多。如:大陸總人口是十三億,佛教出家人不過二十餘萬人

另外,出家人對愛欲也並非採取壓抑的手段來處理,而是通過學習佛法、修習禪定後,使他們深深地體會到禪悅為食、法喜充滿,遠遠勝過世間五欲之樂。正因為如此,出家人能正確對待世間的五欲之樂,對待愛欲像大禹治水那樣,疏導它,使它升華並轉化成有用的能量,為修習禪定和利益眾生服務。佛法的妙用即在於此。

2、婚姻的意義是什麼?

答:婚姻本身是責任和義務的肯定與承擔。

通常一般人在結婚之前,不但沒有想到如何讓父母頤養晚年,反而一直受到父母的呵護照顧;可是,結婚之後因為有了家室,同時因為孩子的誕生,才真正體會到父母的辛勞,而產生家庭的責任感。所以結婚和沒結婚是完全不一樣的人,婚姻本身是家庭責任的肯定與開始。

婚姻是一個嚴肅的課題,是絕佳人生的歷程。

佛教規定在家居士要守五戒,其中的不邪淫戒更是非守不可,同時強調,夫婦彼此之間要互守信諾、互守貞操等,由此可見佛教對婚姻的重視。

站在佛教徒的立場,五戒中的不邪淫戒,是夫妻共守。因為邪淫不僅是家庭問題,同時也破壞了社會的和諧,這種罪業是很重的。大家千萬不要認為逢場作戲沒有關係,假戲真演,終會導致婚姻破裂;而且以生理健康而言,男人在外面宿娼嫖妓,可能感染花柳病、梅毒、愛滋病的病毒,而帶回家傳染給妻子,貽禍給後代。就心理層面而言,不論男女,一個人有了外遇,便會造成另一半的不平衡,因而第四者也可能接著出現,問題不斷衍生,造成社會的不安,這個責任實在太大了。所以婚姻的社會責任是不容忽視的!

結婚是兩個家族的結合,人際關係因之擴大而改變。面對人生的新境界,更應秉持慈悲的精神,來對待、照顧另一半的親人,公公婆婆及岳父岳母。同時也應以智慧來處理家務事,以理性來迎接兒女的出生,給予適當的教育。這是在婚姻過程中,應該學習負起的責任與義務。

3、婚姻的本質是什麼?

答:婚姻的本質——就是「因緣生、因緣滅」,它是無常、無我、無自性和唯識的。

婚姻怎麼生?很多因緣和合而生;怎麼滅?因緣散了就滅。但是,我們對於因緣生滅,有太多的情緒在裡面。「情緒」不一定不好,可是如果是太複雜、完全無法操縱、包含太多的我執和情緒在裡面,那就會變成痛苦和折磨。

其實,婚姻並非初戀時想像的那麼神聖,它是建立在愛欲的基礎上,是諸因緣合和的產物,愛欲是內因,其它的條件均是外緣。

婚姻是「緣起性空」,變幻不實的。即事相上是有的,本體(自性)上則是空的。一般人聽見空便以為一無所有,空空如也的意思。其實,空是無自性義:即萬物萬物皆是發展、變化的,有條件的;非永恆不變、無條件的存在。不僅愛情、婚姻是有條件的,世間萬事萬物均是因緣合和而成的。

不過,雖然沒有永恆不變的愛情和婚姻,但是有條件的、因緣聚合的婚姻還是實實在在存在的。所謂:有因有緣則諸法(事相)生,無因無緣則諸法(事相)滅。固定的、一成不變的事物是不存在的。

希望完美、希望永恆的觀念,來自我們內心深處的執著欲望,這——就是婚姻痛苦的根源。

4、佛教是反對家庭制度的嗎?

答:不反對。

佛教決不勉強改變任何人的生活方式,出家,僅僅是佛教生活方式的一種,家庭才是佛教建設的根基所在。

佛陀曾積極勉勵家庭生活的如理建立,比如《善生經》,就是一部指導在家生活的經典,指導在家人應該建立正確的倫理生活:子女對父母要報恩要孝順,父母對子女要教養,成人後要幫助他們婚配;弟子對師長要供養要恭敬,師長對弟子要盡心教導,要代選擇明師善友;妻子對丈夫要敬愛服侍、要誠實料理家務;丈夫對妻子要給養服飾飲食、要憐念、要親親;主人對僕從要給食要體恤,僕從對主人要服從要盡職;親族鄰友對待親族鄰友,都應互相敬愛、互相濟助、互以赤誠相待、互以善言規勉;在家人對待出家人要恭敬設座請教、要布施供養,出家人要教導在家人修行向善。

家庭成員關係和樂、親職教育的成功,能提升個人品質,為社會帶來祥和,也能達到淨化社會的目的

5、佛教如何看待感情和處理感情?

答:佛教所說的「情」的概念非常廣泛,包括親情、人情、友情、愛情,以及我們各種各樣的情緒,如快樂,歡喜、孤獨、憂愁、寂寞,所有這些都屬於情的範疇。感情既是人類與生俱來的本能,因此,只要合乎法律、道德,都是佛教容許和肯定的。

佛教並不排斥感情,但卻主張以慈悲來升華感情,以般若(智慧)來化導感情。佛教鼓勵夫妻之間要相親相愛,同事之間要互敬互諒,朋友之間要相互惜緣,進而做到「無緣大慈,同體大悲」,亦即將一己的私愛,升華為對一切眾生的慈悲。

那麼,佛教是如何看待愛情的呢?

佛教認為愛情是生命的根源,是生死的根本。

有情眾生為什麼會在三界六道里沒完沒了地流轉?

就是因為以無明為父、貪愛為母。無明導致了盲目的、無意識的衝動,使我們乾出很多不該幹的事情;又因為情的力量,使我們被三界裡的各種現象系縛住了。比如對家庭有感情,就會被家庭所束縛;對事業有感情,就會被事業所束縛。正因為感情是有強烈的束縛作用,所以佛教把感情看作是生死流轉的根本,其中尤以愛情的力量為最。

古德云:「愛不重不生娑婆。」

愛是生命的根源,根據佛教的「十二因緣」說明,人因為有情愛,所以輪迴生死;人因為有情感,因此稱為「有情眾生」。情愛並非專指男女之間的愛情,舉凡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親情、朋友之間的友情、同胞之間的袍澤之情、忠臣愛國之情等,都是情愛的表現,乃至個人的興趣、愛好,也是一種情感。

佛門中許多感人肺腑的孝行,如目犍連救母;陳尊宿編織蒲鞋孝養母親;無著菩薩感化胞弟世親,廣傳大乘;裴休送子出家,並作《送子出家警策箴》,惕勵其子以求道為貴等,皆是化私愛為大愛的至真至善的感情,更是情愛淨化的高度顯揚。因此,人類的情愛,除了兒女私情,更有捨棄個人貪慾的無限慈悲。

情愛人人需要,但是情愛有染污的,有純潔的;有占有的,有奉獻的。情感如水,「水能載舟,也能覆舟」,情感處理得當,則不失為一種鼓勵向上的力量。愛如冬陽,可以溶化冰雪寒霜,可以激發人性的真善美;但是,如果愛得不當,譬如愛的對象不對、觀念不對、方法不對;愛得不正常、不應該,則不但會使雙方產生煩惱痛苦,甚至因愛生恨,導致身敗名裂,喪生滅頂。因此,佛教認為染污、占有、自私、執著的情感,是學佛者的障道因緣。所謂「愛河千尺浪,苦海萬重波」,我們必須慎思!

感情處理不當,固然能障礙道業,但是「愛的淨化是慈悲,愛的提升是」,如果能將愛升華為慈悲,則「慈息貪慾,悲止瞋恚」。

因此,佛教主張:「以智化情」、「以慈作情」、「以法范情」、「以德導情」,亦即用理智來淨化感情、用慈悲來運作感情、用禮法來規範感情、用道德來引導感情。把自私占有的感情,轉化成無私的道情法愛;把有選擇、有差別的情愛,淨化為「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慈悲奉獻,這樣的情感生活才能更豐富,更雋永。

6、居家如何處理人倫感情?

答:居家要善處各種感情生活,如:親情、人情、友情、愛情。

基本的處理原則如下:

(1)對父母長輩要恭敬孝養,以盡人倫之情;

(2)對夫妻伴侶要相敬相愛,生活無令缺乏,以克盡夫妻互諒互信之情;

(3)對兄弟姊妹要助其創業,使其生活順利,以盡手足之情;

(4)對年幼子弟要教授禮儀及處世之道,助其達成理想,以盡提攜之情;

(5)對親人朋友要講求仁義,以盡守望相助之情。

此外,居家的感情生活中,除了創造歡樂的氣氛,增進彼此情感的融和,更要以緣起法,升華淨化彼此的執著,以信仰為居家生活的中心,帶領眷屬,由愛家到愛人,將家庭的小愛,擴大為菩薩清淨的大慈大悲。

7、如何正確地看待欲望?

答:欲望,通常指驅使人想望、追求某種東西的內在動力。

以佛法的觀點來看,欲望的性質可分為三種:即善、不善、無記(非善非惡)。善的欲望需要發揚;惡的欲望需要壓抑;除此而外,還有非善非惡的欲望,如正常的生理需要如飲食、睡眠等等,這些欲望本身雖然沒什麼過患,但它們一旦和我們的貪、嗔、痴煩惱相應,就會介入惡的成分而變質。

貪慾,是被視作惡的。對世間的五塵六欲,及錢財名位等的執著、想望、迷戀和過多的、非分的貪占、追求。貪慾的危害,古人早就有深刻的認識。《老子》云:「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畋獵令人心發狂,難得之貨令人行妨。」婆羅門教、基督教、儒學等亦皆對人慾的危害,有不同程度的揭露。

人慾橫流,為現代社會的一大弊病。

佛教認為:貪慾使人熱惱不安,驅動人發起不善業,由有漏業導致生死苦果,貪慾是人生諸苦之本源。經中說:「欲為苦因」,即指貪慾。貪慾之中,性愛方面的貪慾,尤為造成生死輪迴的根本。《圓覺經》卷一:「一切眾生,從無始際,由有種種恩愛貪慾,故有輪迴。若諸世界一切種性,卵生、胎生、濕生、化生,皆因淫慾而正性命。……」

但欲望並非都是有害的,有益的「善欲」、「善法欲」,佛教則認為應予肯定,並培育增長。善欲、善法欲,指對棄惡修善、自利利人及修習佛法、追求真理、利樂眾生等高尚理想的嚮往、追求。這種欲望是精進(勤)的前提,是我們成就一切善法、佛法的根本動力。

8、信仰佛教必須出家嗎?

答:不,學佛並不要求出家;事實上,絕大多數佛教徒都是在家人。

佛教的宗旨雖在解脫生死,出家雖是解脫生死的最佳途徑,但是,出了家的如不實修或修不得法,未必能夠解脫生死;不出家的,如能正確修持,則可以解脫生死。以佛法來看,在家人也可修成小乘的第三果,三果雖未出三界,但也不再受生死,死後上生色界淨居天,再證四果阿羅漢,就入解脫之境了。所以在家人證到三果,也就相近於解脫了。

若照大乘佛教的觀點來說,為了化度眾生,菩薩隨類應現,到處化身,經常是化現在家人的身分,所以在有名的大菩薩中,除了地藏、彌勒菩薩之外,許多菩薩現的都是在家相。如印度的維摩詰居士及勝鬘夫人,都能代佛說法,但他們都是在家人。

所以,真正行菩薩道的佛教信徒,不是一定要出家的。

簡言之:出家的僧人是佛教的骨架,在家的居士是佛教的皮肉。在本體上說,出家的重要;從作用上說,在家的重要。因此,信了佛的,可以出家,但卻不是必須出家。

9、佛教反對離婚嗎?

答:佛經中沒有不準離婚的明確根據。不過,由於離婚對男女雙方都是非常痛苦的經驗,對孩子也是非常大的傷害,所以佛教也不贊成離婚,而在現實生活中,一般主張「勸合不勸離」。

佛教主張婚姻的美滿及婚姻的責任,既然結為夫婦,結婚之後,應該相親相愛,互相尊敬,各守各的本分,各盡各的責任,佛教嚴禁邪淫(私通),婚姻破裂,多數是由夫婦之間不能互守道德貞節。如果夫妻都能堅持不搞婚外情,嚴守不邪淫戒,婚姻是不容易破裂的。即使破裂了的婚姻,佛教也主張破鏡重圓;所以,佛陀雖不許出家比丘介入俗世的婚嫁,但仍許可比丘們為「若男女先已通,而後離別,還和合」(四分律卷三)。

男女的離婚,對於彼此的心理,尤其對於兒女的撫育,都有不良的影響。事實上,離婚可能會解除一些人的痛苦,使他們暫時脫離婚姻苦牢,但也造成很多社會問題:單親家庭、再婚、子女問題、社會不穩定等。有鑒於此,也可以說,佛教是不贊成離婚的。

佛教雖不贊成離婚,但是假如到了水火難容的地步,也要好聚好散。因為一味地反對離婚,讓彼此怨恨的人在一起,這也不對。

另外,佛經中也沒有說離婚是犯戒的行為。所以,萬一由於感情的衝突,乃至是出於暴力、虐待等情況,甚至危及到生命,在忍無可忍的情形下,是可以離婚的。然而作決定前,必須做長遠的打算,雙方應先坐下來心平氣和地做理性疏導、懇談,了解問題所在,或者可尋求親友、佛教機構協助,試著體諒對方,共同為家庭和諧而努力,再心平氣和相處一段時間,看雙方關係是否有轉變。

現代都市人離婚率高,與接觸面廣、社交活動多及心靈無法調適、缺乏溝通等因素有關,只要夫妻盡力去做,是可以挽救婚姻的。因為要想改變配偶,最短的路是先改變自己,這體現了婚姻中委身和舍己的原則。

如果是為了滿足情慾的理由而離婚,那是不道德、罪惡的,也不是佛教所許可的。

10、佛教對重婚的看法是什麼?

答:佛教反對重婚,因為它違反守持「邪淫戒」精神,並且破壞了道德秩序和社會安寧。

男女雙方能結為夫妻,這是因緣;不僅是今生的努力,也包含了前世的因果。因此,夫妻相處應互相尊重,彼此親愛、包容,維持一心一意的感情。

如果在婚姻期間內,男女任何一方,未經合法手續辦理離婚,而又再婚,這就是犯了重婚罪,不僅是法律不允許的,也是佛法所禁止的。因為佛法是重視世間法律的,所以,佛教在五戒當中的「不邪淫戒」,就是規範夫妻雙方除了配偶以外,不得與其它人有夫妻的關係。即使不受五戒的一般人,法律也明文規定一夫一妻制度。遵守一夫一妻制,可省卻許多家庭的糾紛煩惱。

11、生命中的痛苦和快樂是從哪裡來的呢?

答:從根源上來說,痛苦與快樂來自我們的內心。

痛苦和快樂往往是因為我們所接觸的境界引起,當我們遇到順境,遇到歡喜的境界,就會開心;但我們接觸到逆境,接觸到不喜歡的境界,又會痛苦。

凡夫最大的特點就是心隨境轉,如果是一個思想境界很高而內心又很充實的人,外界的環境,就不會對他構成太大的影響。痛苦與快樂的發生雖然與外在環境有關,但從根源上還是我們的心,因為我們有困惑、煩惱、執著,所以不同的境界,就會使我們產生痛苦與快樂。

解除痛苦最好的方法,來自調伏我們內心的煩惱,而非改變他人。

12、什麼是不邪淫戒?邪淫的果報是什麼?

答:不邪淫戒為五戒之一。為在家學佛居士所持之戒。

不邪淫即除了夫妻之間的男女關係,一切不受國家法律或社會道德所承認的男女關係,均稱為邪淫。

邪淫。又作欲邪行。為十惡之一。即在家者不可為之惡行之一,以男性而言,指與妻子以外之女性行淫,又雖與妻子,但行於不適當之時間、場所、方法等,亦為邪淫。不邪淫包括:男女雙方不得非支、非時、非處、非量、非理而行淫。

在家人主要應杜絕與他人的邪淫,在家人除了夫婦以外,絕對不可有越軌的行為,與他人行淫慾之事;夫妻之間的邪淫則應逐漸克服(夫妻間邪淫屬中、下品,果報較輕)。

在當今的社會,如果一個人能做到不邪淫,就算是君子了!

犯邪淫的果報,據《中阿含經?卷五十》載,邪淫者必受現世及後世之惡報。

《分別善惡報應經》云:「邪欲報有十種。何等為十:一欲心熾盛,二、妻不貞良,三、善不增長,四、善法消滅,五、男女縱逸,六、資財密散,七、人多疑慮,八、遠離善友,九、親族不信,十、命終三途(三途即地獄、餓鬼、畜生)」。

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妻不貞良,二者不得隨意眷屬,是名邪淫果報。如《中阿含經?晡利多經》雲︰「邪淫者必受惡報,現世及後世。」邪淫的惡報如是,凡正人君子與學佛者,皆宜慎之!

反之,若能守持不邪淫戒,則可得種種功德,如《十善業道經》言:「若離邪行,即得四種智所贊法,何等為四?一、諸根調順,二、永離喧掉,三、世所稱讚,四、妻莫能侵。」不邪淫還可得相貌端莊、夫妻和睦的果報。夫婦相敬如賓,無有其它淫亂行為,便能和睦相處,成為美滿家庭。

古人言;「萬惡淫為首」;「賭近盜,色近殺」。又雲;「傾家二字淫與賭,守家二字勤與儉。」人能惜身如玉,潔身自愛不邪淫,則能貞良守禮,人與人之間將皆是純潔的友情,無有家庭的破裂,感情的危機。

孔子說:「少年血氣未定,戒之在色」。《朱子家訓》講:「見色而起淫心報在妻女」。顏云:我不淫人妻,人不淫我婦。皆是勸導人們貞節守禮,循道德人倫,而完成自已的品學修養。

學佛者若能遵守不邪淫戒,可得防非止惡,內心可得清涼如飲甘露,漸次可得解脫三界,成就無上菩提。

13、請問,那種類型的人婚姻痛苦較多?

答:凡自我觀念重的人,婚姻痛苦較多。

以自我為中心的人,往往心胸狹窄,嫉忌心強,嗔恨心重,這種人大多婚姻不幸福;相反,心胸開闊的人,慈悲樂觀的人,善良寬容的人,大多婚姻幸福。

另有一類人,則是因自身條件好,才貌雙全而生執著,對婚姻要求完美,對愛情期望值甚高,不甘平淡,喜歡別人眾星捧月般對待自己,以為婚姻始終都應激情浪漫,轟轟烈烈,對平淡的家庭生活易生煩惱,日久便由齟齬而生婚變,不少「女強人」的婚姻便是這種類型;當今社會不少事業型的「女強人」,大都婚姻家庭不幸福,癥結就在於此。

以佛法的觀點來看,眾生都是以自我為中心的,從「我執」產生「我愛」。但我執越重,煩惱就越多。凡事從「我」的角度看問題,就會產生二元對立的分別心。譬如:這個是我的身體,這是我的丈夫、妻兒,這是我的國家,這是我的財產,這是我的思想,這是我所討厭的,這是我所喜歡的,這是我的痛苦,這是我的快樂,這一切的一切,都是以自我為主。

自我觀念重的人,缺乏寬容心、感恩心、謙卑心、患得患失,故往往難以得到快樂與安祥。

自我觀念重的人,遇到婚姻的衝突,往往容易走極端,不能理性地解決矛盾,動輒便採取離婚、暴力、出走等極端手段解決問題。

我執重的人,應從加強自我道德修養,轉變心念上下手,要下大決心、化大力氣轉變自己的習性;如果隨逐習氣,則會深受其害,陷入煩惱和自我折磨的泥潭。如果家中出現矛盾,切不可走入極端,動不動就以離婚作為解決的手段。

當知——「換人不如換心」;只有轉變觀念,方是最好的解決方法。

14、問:佛教說善有善報,為什麼我一生做好人,婚姻還是不幸福?

答:這是一個被經常問到的問題,提問者往往是女性,看來它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一切痛苦或快樂,都是眾生的業力所感。婚姻的幸福還是不幸福,也是如此。種因感果,三世流轉。

因果報應,是佛教用來說明世界一切關係之基本理論。謂一切事物皆有因果法則支配之,善因必產生善果,稱為善因善果;惡因必產生惡果,稱為惡因惡果。即任何思想行為,必然導致相應之後果,「因」未得「果」之前,不會自行消失;反之,不作一定之業因,則不會得相應之結果,並據此提出「三世因果」之說,即:現世之貧富窮達,乃前生所造善惡諸業所定之果報;而今生之善惡行為,亦必影響來世之罪福報應。

佛教的因果報應是通三世的。一生做好人,婚姻還是不幸福。這中的原因,主要來自前世的不善業的流轉。

人類與一切眾生,是無限生命的延續;不是神造的,也不是突然而有的,也不是一死完事的。這如流水一樣,激起層層波浪;生與死,只是某一階段、某一活動的現起與消散。

我們在前生,思想與行為,如向於自利利人的、善良而非邪惡的,今生才能感到福樂的善果。

有了這三世因果的信念,想起從前,能夠安命,決不怨天尤人;為了未來,能夠奮發向上,決不懶惰放逸。安命而又能創命的人生觀,是三世因果論的一大優點。

還有,從無限延續去看,受苦與受樂,都是行善與作惡的結果。善行與惡行的因力,是有限的,所以受苦與受樂,並不永久如此,而只是生命歷程中的一個階段。任何悲慘的境遇,就是地獄,也不要失望,因為惡業力盡,地獄眾生是要脫苦的。反之,任何福樂的境遇,那怕是天國那樣,也不能自滿。因為善業力消盡,還有墮落的一天。所以真正的三世論者,在一切境遇中,是充滿了希望,而又不斷的向上精進著。從自作自受而看到共作共受,每一家庭,每一國家,在歷史的延續中,也從來就符合這因果升沉的規律。

我們這一世遭遇的種種不幸,是過去生中造的不善業;這一生當中能夠過得很安穩、很自在,一切稱心如意,也是過去生中累積的善因。

因果的定律還有兩個要點:

(1)、是「因果不會消滅」。除非你不做因。如果做了,種子永留神識中,不會壞滅,遇緣便起現行,招受果報,如果做了惡因,要想不受惡報,那是沒有辦法的;唯有修習佛法,斷盡三界煩惱,獲得清淨種子,方可免除惡報的痛苦。

(2)、是「善惡不相抵銷」,已種惡因,分受其報,不可以為再做點好事,就可把這應得之罪抵銷去。須知多做善事,多增善緣,只可使惡報由重轉輕,所謂「重報輕受」;同時由於善緣增多,惡緣漸減,也是使善果速疾成熟的最好辦法。可見多種好因,可得好的果報。人生在世,多做善事,還是非常重要的。

所謂「一生做好人」,這個的標準倒底是不是大眾的認定;如果僅是自己認定的,摻雜有抱怨情緒,那麼,還須自我反省檢查,改過遷善,則終將獲得幸福。

15、婚姻不幸福,有辦法改變嗎?

答:有。只要你相信三世因果報應,種善因必得善果,持之以恆,終必見效。

幸福的婚姻,來自我們前世及今生的行為方式;幸福的婚姻,不是天賜,也不是命運安排,完全是我們的所為感得的果報。婚姻不幸福,用不著怨天尤人,更不要自暴自棄,而要從現在開始,就要學習改變自己的婚姻和命運。

(1)、相信種因感果,相信凡事皆是自作自受。佛經云:「縱使經百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如果明白我們的現在的一切,不過是業感果報,我們心中的積怨,相信便會大大減少;

(2)、對已不幸福的婚姻,不可雪上加霜,破罐破摔,而是要善加維護;「真認自己錯,莫論他人非,他非即我非,同體為大悲。」

要學會找對方的好處,找自己的不是。要學會換位思考,要有慈悲心,要有「以德報怨」的胸襟,慢慢修復家庭關係。即使不達理想,也不可意氣用事,動輒便提離婚,這是最不好的。

(3)、要多做好事,積善積德,並將此功德回向,以釋結解怨。中國的《易經》上講:「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一個人如能常做好事,則命運一定好;如常做壞事,則終將遭受惡報。一個家庭能夠常做好事,後代子孫一定好。

明代袁了凡先生的故事,便是改造命運的最好例子:

袁了凡是明代江南吳江人。隆慶四年(1570)舉於鄉,萬曆十四年(1586)中舉為進士,授寶坻知縣(縣長);後擢兵部職方司主事。了凡先生早年曾在雲南慈雲寺。遇到一位道貌岸然的孔先生,孔先生為他算命,斷定他一生的吉凶禍福。並預言他命中無子。袁了凡記下預言,「試數皆驗」,袁從此認為一切皆為命定。後來在南京遇到虛谷禪師後,受其教誨努力行善,在當縣長期間,努力為百姓謀福,命運也發生巨變,不僅所求逐願,且於中年後生得兩個兒子。為教育後代,他專門寫下《了凡四訓》一書,以自己親身經歷,教導如何做人處事、如何消除災難、如何修善積福,以作家訓傳子。

《了凡四訓》一書對後世影響極大,許多人效仿袁了凡先生,積極行善,其效果明顯,不少事例收於諸善書之感應篇,流傳至令,可說影響非常之大。

如果向袁了凡先生那樣,努力改過遷善,婚姻及命運自會改變。

【家庭篇】

1、夫妻和睦幸福之道是什麼?

答:夫妻和睦幸福之道,有以下四個方面:

(1)、相信婚姻是因緣所生法,事相上有而自性體空;

(2)、相信婚姻是前世與今生的所為而感得果,因此,無論幸福或不去幸福,皆是自作自受,而非命運安排。坦然接受苦與樂,對樂不執著,對苦不怨恨,對婚姻家庭能夠「隨緣而盡本份」;

(3)、夫妻相處的基本原則是——尊重而不占有、關懷而不自私、隨緣而不強求;

(4)、行為端正,男女作風正派,切不可有婚外情與邪淫行為。

若能做到以上四點,婚姻便會幸福安定。

2、結婚後生育小孩,會不會影響修行?

答:不會影響修行,而且還能學習很多東西,譬如:佛法與生活、布施與慈悲、自修與利眾等。

結婚後,有不要孩子的權利;但如果僅為自私,便是不負責任的想法,也是拒絕成長的觀念。婚姻與性、婚姻與生育息息相關,很難分割。如果因為真想把大多數的時間用來修行,因此不想有家庭,那是可以接受的。但如果說:「我不喜歡小孩,因為小孩會妨礙我修行。」那就是自我中心的錯誤態度。

如果沒有小孩,就真正表示修行會更好?說「生育小孩會影響修行,」是否暗示你把大多數的時間都用在修行上,所以與逃避無關,這或是無意識的是用佛法來包裝自己?

如果有小孩,就表示修行會分心?這種態度暗示厭惡小孩,認為他們會妨礙修行。這種態度是否正確?其實,應當深入觀察,讓自己分心的究竟是什麼?

常見有青年「修行者」執著地宣稱:為了修行,我寧願不要小孩!但很難聽到他們宣布放棄婚姻與性,難道婚姻與性就不影響修行嗎?

有了孩子,才會深刻地體會到父母生養兒女是多麼的不容易。從懷孕到生產,從生產到小孩上學、結婚、成家,成家之後,還要幫他立業,牽腸掛肚,萬般呵護。沒有孩子,不會知道為人父母的責任,也很難知道為人父母的辛苦。

結論:婚姻、小孩可以成為各種煩惱的源頭,但未必障礙人成為好的修行者。

3、我們一家人常吵架,苦不堪言,如何維繫下去呢?

答:家是積聚善惡果報之處,家除了快樂、幸福一面外,也包括痛苦的一面。家庭里幸福多,還是痛苦多,取決每個人的因果,故人人不同。

一般而言,一家人或多或少總會吵架,這是是理所當然之事,不然怎叫做家呢?家就是不自在義、痛苦義、煩惱義、恩怨義、因果義,家不吵架,不像家,吵大或吵小而已!只要有二人以上,就有人我是非,糾纏不清。

中國有句諺語云:「清官難斷家務事。」現在社會上,最扯不清的業障,就是家庭糾紛,最不易擺平。

依佛法處斷方式,略提四點:

(1)、家庭是個共業,是有恩怨而相聚的,既知恩怨之業而來,佛陀告訴我們說:「應該隨緣消舊業,更莫造新殃。」

(2)、家庭吵架鬧糾紛,佛陀告訴我們說:「諸法本空,了不可得。」家是如幻如化,吵架也是如幻如化,糾紛也是如幻如化,眼前所呈現的一切,無非如幻如化,空幻不實,一切無非無常在演變,家庭吵架,冷戰與熱戰也是如幻如化,了不可得,再如何的苦戰也是無常的,絕對不是永恆不變的,何必被如幻如化騙了,何必被無常的冷熱戰騙了!

(3)、家庭是種種業緣組合而成,每當遇到不如意或痛苦事,如果是學佛的三寶弟子,應把這些不如意事或痛苦事,當做修行的逆增上緣,能促成道心的堅固,知道苦才能猛然覺悟哩!佛經云:「十方三世諸佛,皆以苦為良師。」

(4)、家庭吵架鬧糾紛之際,心裡要懷著報恩想,父母對我們有養育之恩,兄弟弟妹有緣相聚,要愛惜親骨肉之情分,是難遭難遇的。心裡更應該如此而思惟,一家人從無始劫來,已經於六道輪迴,一世一世而過,相聚又離散,何止投生在這個家一世而已呢?我們再糾纏輪迴下去,絕對不是辦法,在今生此世,彼此就不應該再繼續結惡緣下去,好好結個善緣,彼此互讓、互忍、互尊,解除彼此恩怨,無始劫來的一切惡因果,在今生了辦,甚至大家共同歸依佛門,共同為解脫生死輪迴而努力。

4、佛教是如何看待婦女的?

答:佛教認為,眾生平等;對婦女而言,在佛性上與男性是一樣的。

從學佛證果的觀點上說,男女是平等的,女人除了必須轉了丈夫身才能成佛之外,至於成羅漢、成菩薩,根本是沒有男女差別的。

男眾出家修行,可證得阿羅漢果,女眾出家修行,同樣可以證得阿羅漢果。又如觀音菩薩常現女身,也唯有女人的氣質,最能近乎慈悲的菩薩精神,佛也常說「以慈悲為女」,所以不要有重男輕女的觀念。

有人問,佛說眾生平等,為何又講對女身應該厭離呢?

對女身的厭離,要看你對女身是怎麼看的?如果覺得女身挺好,不執著女身的相,也就無所謂厭離的問題。如果有感於女性本身的某些不足,如心理和生理兩方面的不足,當然也會厭離女身。

佛教也沒有要我們一定要厭離女身,尤其在大乘佛教里,覺得男女本身就是一種假相,並不是真實永恆的。

如《維摩經》中有段關於女身問題的對話非常精彩。當時,佛弟子中的第一舍利弗尊者,去看望維摩詰居士,天女就在天上散花,舍利弗心中不悅,維摩詰居士就介紹說:這位天女是大菩薩再來,不是一般的人!舍利弗就問天女:你修行這麼長時間,怎麼不轉成男身呢?天女就用神通力量,把舍利弗變成天女,舍利弗也莫明其妙,搞不清楚究竟是怎麼回事。天女就說:男女本來就是一種假相,諸法是無相的,只要你不執著女相,就沒有這種高低的分別了。

人的很多欲望,都是由於這種男女相的分別和執著才產生的,所以,關鍵是看我們從什麼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

5、學佛必須吃素嗎?

答:在家學佛不要求吃素。當然,如果條件充許,吃素是很好的。

素食是中國漢傳佛教所強調和鼓勵的,南傳、藏傳佛教並無此規定。如果能夠吃素的話,這是基於慈悲的立場,不是現代人為了健康和經濟的原因。事實上,肉食既傷慈悲,也的確有損健康,所以,大乘經典如《梵網經》、《楞嚴經》等都強調素食,嚴禁肉食。

(1)吃素的目的是什麼?吃素是源自於大慈悲心,是因於對畜生道眾生的悲憫,是對他們被殘殺、被屠戮、被燒煮等慘烈遭遇的不忍。所以,雖然在家五戒和出家戒,雖沒有禁止食肉,但《梵綱經菩薩戒本》中便將食肉列為菩薩戒。經云:「一切眾生肉不得食。夫食肉者,斷大慈悲佛性種子,一切眾生見而捨去,是故一切菩薩不得食一切眾生肉。食肉得無量罪。」

(2)吃素不是學佛的必須條件,而是學佛的必然結果。它不是用強求的,而是當自己慈悲心增長時,自然會發生的現象。但這種結果,也只是學佛當中的一種「副產品」,而不是學佛的目的。

但如果還不習慣吃素的,或是慈悲心還不夠大到能自然不忍吃肉的,練習吃素,可以培養增長慈悲心。此時,吃素是學佛的一種手段,一種增長慈悲心的手段,但這種手段也不是必須的,是自由選擇的,而不是強制性的。

(3)對於有心吃素,而環境因素不許可的人,可以暫時隨順因緣,或吃「肉邊菜」。畢竟發心要比外相更重要,有「不忍吃肉」的慈悲心,要比強求吃素更重要,而愛護自他一切生命的慈悲心,又比不吃肉更重要。對環境有困難的人,當更努力在心性上修持。但還不能發心吃素的人,千萬不要以這種論調當藉口,來掩飾自己貪好吃肉的行為,更不可以此來反對、破壞別人吃素。

7、家庭中的成員信仰不同,彼此應當如何相處?

答:同一信仰的家庭最圓滿幸福,但此事可遇而不可求;因為凡事皆有因緣果報,強求則往往會增添不必要的煩惱。

如果家庭中有不同信仰的成員,應該有尊重包容的精神,尊重別人的選擇;更不可批評、非議他人的信仰。自然界的風雨各不相同,但也都能遍灑人間,滋潤成熟萬物;宇宙間的星球各有運轉軌道,也能彼此循環無間,呈現晝夜四季的風貌。

面對不同信仰的家庭成員,寬容心與慈悲心,是溶化彼此隔閡的不二法門;多一些讚美的聲音,多一些關懷的溫情,多一些協助的行動,多一些忍耐的。

人人皆有信仰宗教的自由,藉由尊重包容的平等觀,才能避免困擾和紛爭,不造成家庭情感的傷害,影響和樂的氣氛。

8、丈夫有了婚外情,妻子該怎麼辦,是否也可報復?

答:丈夫有了婚外情,妻子最好的辦法,是用寬容、愛心、等待來化解;如果為了報復配偶,也去搞婚外情,這是由於怨恨心的作祟,而非理智的行為。

社會風氣的開放,異性間的接觸增加,因而產生很多婚外情,進而使美滿的家庭破滅。以上海為例,由於婚外情的激增,在過去20年,上海的離婚率增加了20倍,該市的結離婚對比率約為25%左右,已經成為中國離婚率最高的城市。

造成婚外情的原因很多,但最深層的因素,則是人對感情缺乏自控,因而淪為情慾的奴隸。

婚外情對家庭的和諧及安定,是個非常大的危機,對當事人來講,是心理上及人格上最大的污點。因為做一樁不該做的事,當時會有一種興奮感,一種享受刺激的快樂,但這是非常危險的快樂。特別是在年紀大了以後,也許別人已經原諒自己,可是自己會為年輕時的莽撞、衝動、不懂事而感到遺憾。當然也有些人希望永遠忘掉,再也不要去想它,但是,做過的事就是做過了,即使故意要忘掉,總是突然之間又在記憶中出現。

所以,碰到外遇這種事,當事人最好及時回頭,如果配偶尚未察覺也不要跟配偶說;如果是對方有了外遇,就要暗示他並且包容他、等他回頭,才是維繫美滿婚姻之道。

古人要求女人守貞節,是為家庭和樂、安定,女人站在女性主義的立場,雖然覺得不太公平,而且吃一點虧,可是不會產生什麼大問題。然而現在女人的外遇和男人一樣,被認為是「不正常的正常現象」。甚至有人以為,男人有外遇,女人也有外遇,就變成是公平的、正常的,這好象已是值得同情、原諒的事了。

但是,今天的女人若跟男人比較,還是家裡更重要的主角。雖然女人在外面也一樣賺錢養家,對家庭的貢獻和男人相同;可是,在對於子女及家庭的情感上,她和男人並不相同。所以,女人不要為了報復男人而找外遇。即使有人引誘,也應該為了自己的身心健康、家庭安全保障,為了兒女人格的正常發展,拒絕外遇。由此可知,男人固然不該有外遇,女人則更不必為了爭取男女平等的理由,而主張可以有外遇了。

萬一丈夫有婚外情,不宜意氣用事,動輒便鬧離婚,或者採取對等的方式,也搞一段婚外情,凡此種種,不僅是愚痴的惡行,也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站在佛教徒的立場,五戒中的不邪淫戒,是夫妻共守。因為邪淫不僅是家庭的問題,同時也破壞了社會的和諧,這種罪業是很重的。

如果當事人是佛教徒,則一定要學會慈悲包容,因為在包容別人的時候,問題往往就自然解決了。當然,這是需要耐心的,因為凡事皆有因緣,「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嘛。丈夫出軌,妻子自己是否也存在不是呢?這些,都是值得反省的。

結論:面對婚外情,最好的解決方法是——「用愛再去把愛贏回來」,因為「換人不如換心」,衣服新為時髦,人則是老的好。

9、在家信眾應該如何經營錢財?

答:佛教有所謂的「正命」,就是合乎五戒的經濟生活。在人世間,小至個人生活,大至國家的富強,社會的安定,都與經濟的關係密不可分。

如何經營錢財?即:將本求利,獲取報酬;勤勞節約,積集財利;一技之長,開拓事業;靈巧,增加財富。這些都是淨財的來源,不犯法不違法,合乎佛陀所教導的正命的經濟生活。

錢財要如何分配呢?可分為十等分:六分作為家人生活之用,其餘四分,一分儲蓄,備不時之需;一分作為醫療或娛樂之用;一分幫助親屬或社會福利之用;一分作信仰布施,廣植福田之用。

來路正當的錢財不是毒蛇,而是福報,只要懂得經營分配,錢財也能成為人間的慈航,救人上岸,解除自他的憂悲苦惱。

10、我是個學佛的生意人,但叫我不打妄語、不喝酒怎麼行?有無其它辦法?

答:難道你是靠打妄語來做生意?如果這樣,人家上你一次當,下次再也不會來了。你想想,假如人家騙你,你歡不歡喜?孔子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商品廣告是「真不二價、童叟無欺」,如能這樣做,還怕沒生意嗎?

對合作者,你可告訴他:「我是佛教徒,說話真實,我這包糖成本是三塊錢,我現在賣你三塊五毛錢,並不多吧!我應該賺你五毛錢的。」做生意當然就是要賺錢的,但要賺得公道。

你不要說:「這東西是我花四塊錢買來的,現在賣你三塊五毛錢,我都虧本賣給你了。」盡說這些假話,鬼才信你啊!你老老實實、坦坦誠誠地說真實語,身為商人,要好好學這個誠實。客戶看你老實,誰不常與你來往交易?

客戶知道你是佛教徙、是個好人,知道你不會騙他!他就喜歡和你做生意,永久都是你的客戶。一個人不怕他怎樣狡猾,只要你對他誠懇,他決定會相信你,同你做朋友。生意人薄利多銷,賺錢賺得實實在在、安安樂樂的,那多麼好!若以打妄語賺錢,取財無道,會富貴嗎?

問:做生意應酬時,不喝一杯酒怎麼成?

答:難道這杯酒不喝,生意就做不成?只要你價錢公道,讓對方多賺一點,你不要敬人家酒,甚至連茶水都不敬,客戶都會跑來家中找你!

一個人要在道德根本上做好,佛教徒在世間,要起化導世風的作用,要改變世間不好的風氣。不要像有些商人:為了做生意,什麼不好的事都做了,如有商人的為了錢,不僅「三陪」(陪吃、培喝、培…),連「四陪」都不止;這樣賺錢也不會發財,發財也沒福報,只有禍患跟上來!

學佛人要有正知見,不可順波逐流,更不可同流合污;切不可為了幾個錢,把自己的良心搞黑了,這樣發財,果報在三惡道,真是大大虧本!

11、佛教徒可以打痲將嗎?

答∶佛教徒最好避免參加此類活動。純粹的痲將,不涉及賭搏,當屬一種娛樂活動。但在今天社會,痲將早已變為賭搏活動,故不應去參加。

痲將賭博的害處:

(1)、賭博違反佛教五戒之一「偷盜戒」。賭博——根本是勞神喪財與敗家喪志的東西,故在佛經中嚴格禁止(長阿含善生經),同時,賭博的本身,也是一種欺詐的行為,甚至因此而能犯殺人、竊盜、誹謗、惡口等罪,所以佛教是嚴禁賭博的。

(2)、賭博迷人,影響工作事業。痲將賭博不僅使人越陷越深,而失去工作創造的熱情;還成天打痲將,想痲將,期望不勞而獲,增長人的貪心。

(3)、很容易引發夫妻矛盾,破壞家庭安寧。有的人為賭博,影響了家庭經濟開支;有的人沉迷於痲將,冷落了妻子(丈夫),甚至導致離婚。

(4)、對子女影響壞。不少家長打痲將成癮,對子女不管不問,有的家長在人手不夠時還拉上孩子湊數,不僅影響了孩子的學習,還容易讓他們染上賭博的惡習。家長,是孩子的「家庭老師」,孩子是二十一世紀的棟樑,而今正「茁壯成長」,用「痲水」為其澆灌,「痲聲」為其歌唱……將來怎樣成才?成怎樣的才?

12、佛教對孝養好老人的看法如何?

答:羊有跪乳之德,烏鴉有反哺之恩,孝順父母、師長、長輩是天經地義的。

佛門對孝順之道有四種層次的要求:

(1)、物質上的孝養:生活起居,照顧周全;三餐飲食無欠缺,物質方面使父母無憂慮。但精神方面,為人子女,常不能讓父母稱心如意,譬如父母在家獨守門庭,心情孤獨、寂寞無聊,做子女的未給予安慰;或當子女的不時以語言,對父母有刺激,乃至尖酸刻薄的話傷及父母,雖然物質上不缺欠,但精神上父母依然未得到喜悅,勉強稱之為物質孝順。

(2)、精神上的孝順:對待父母細膩周圓,心的態度能低聲下氣,順從父母之意(有善惡之別,善擇之,惡考慮棄之),在精神上能得到父母的滿意,但是物質上當子女的實有困境,經濟拮据,無能施與父母得享,雖已盡心盡力了,亦不能兩全其美,稱之為精神孝順。

(3)、物質、精神孝順:顧名思義,就是在物質與精神上均能讓父母滿心得享,無從挑缺,與父母相處,彼此打成一片,天倫之樂等齊,以人間而言,已達到最可貴、最福樂、最天倫、最幸福美滿之境地,登上人間至極之孝順,人天共尊共仰也,稱之為物質精神孝順。

(4)、出世間孝順:能讓父母親有機緣親近佛法,聞法聽經,歸依三寶,乃至受持五戒、在家菩薩戒等,讓父母能遠離娑婆(堪忍世界)苦海世界,免受生死輪迴,乃至悟道證果,百歲臨終,能蒙西方三聖接引往生淨土,因而離苦得樂,破迷啟悟,同登正覺,究竟成就佛道,這就是出世間孝順。

前面第一、二、三者是世間上的孝順,也值得人人尊敬與讚嘆;唯一遺憾,就是縱然讓父母雙親畢生享樂,美滿天倫,終其晚年壽終,亦不免受生死輪迴之業力所牽引,又投胎轉世,一世又一世無止盡的相續生死下去,周旋不出六道輪迴。

畢竟世間孝順是未究竟的、未圓滿的,若能引導雙親出世間,免受輪迴,當下就是菩薩發心,已盡該盡之孝道了,諸佛讚嘆,龍天歡喜!

13、如何對待墮胎、流產?

答:墮胎、流產問題,是當今非常普遍的社會問題。在人工流合法化的國家內,「墮胎」基本上不犯法的。但站在佛教的立場,則任何生命(包括胎兒)的生存,都理所當然地應當被保護,胎兒不是母親的財產,他是一個人,他有屬於他單獨的、個人的尊嚴,有他生存的權利,所以,不能隨便想拿掉就拿掉。

從佛法的觀點來看:人身難得,生命是寶貴的,應該得到起碼的珍重和保護;佛教反對一切殺害有情眾生的行為,當然包括墮胎、人工流產。佛教的五戒中「不殺生戒」,就包括不得墮胎。如《優婆塞五戒相經》中關於墮胎罪,提到:「若為殺胎故作墮胎法,若胎死者,犯不可悔,是根本罪」;「若胎不死者是中罪可悔」。

據《分別善惡報應經》,殺生有十種惡報:一、冤家轉多;二、見者不喜;三、有情驚怖;四、恆受苦惱;五、常思殺業;六、夢見憂苦;七、臨終悔恨;八、壽命短促;九、心識愚昧;十、死墮地獄。

在現前社會,幾乎每個地方都有墮胎、流產的事情發生,這是累劫不善業(殺生等)造成的結果,也是眾生的共業。

從佛教的立場來說,當受孕的時候,亦即父精母血組合時,新生命就已經開始,就要把他當成一個人,只是還沒成形、還在準備成人,佛教徒不僅把他當成是人,還當成是未來的佛。所以,只要懷孕了,不管成形或是未成形,不管何時墮胎都是殺人罪,跟殺一個成人是相同的罪過,而且,殺一個無辜、無知、完全沒有抵抗力的一個人,是非常殘酷的行為,這是不尊重生命價值的行為。

目前墮胎的風氣,對整個社會的影響其實非常大。想一想,假使一個人對於自己的親生骨肉,都不顧惜地把他殺掉,那麼對於一點親屬關係也沒有的人,還會顧惜他們的性命嗎?

沒有避孕能力時,女性必須承擔情慾後果,但當今科學發達,避孕方法和技術早已成熟,避孕藥具隨處可得;因此,處於生育年齡的夫妻,應該經常做好避孕準備,不要圖一時之快,為自己種下無量罪過。

若不得已做了人工墮胎、流產,則套用懺悔、祈禱、誦經等方法,為小孩修福回向。其方法很多:如誦經(各宗教皆可)、布施行善等,將此功德,回向墮胎嬰兒,以釋結息怨。

14、如何教育好子女?

答:佛陀在《善生經》裡,規定父母當以五事養育子女。

父母養育子女的五事是:一是教育好子女,不令作惡;二是教授子女正確的處世道理;三是關心愛護子女;四是為子女安排好婚姻生活;五是為子女提供正常的物質條件,滿足他們的正常要求。

現代社會如何教育子女呢?以下四點意見可參考:

(1)、培養子女的感恩觀念:什麼是好兒女?就是他具有孝順、尊重、感恩的心性。所以教育孩子,要讓他從小培養感恩的觀念,不但知道感謝父母的恩惠、老師的恩惠,也能夠感謝社會的恩惠、國家的恩惠。他有這個感恩的觀念,就是他的財富,有助他開創未來的美好前途。

(2)、培養子女的慈悲胸懷:現在的青年兒女往往不知道奉行慈悲,常常逞一時之狠,賭氣、打鬥、鬧情緒,這樣的子女,將來在社會上是不容易獲得人緣的,所以最要緊的是讓兒女有慈悲的胸懷。例如,教育子女,要教他愛護小動物,教他不欺凌弱小。使他們學會尊重生命,關愛他人。如果孩子缺乏慈悲心、博愛精神,將來到社會就容易形成暴戾之氣。

(3)、培養子女的忍耐力量:要養成子女的良好修養,就要教他忍耐。像兄弟姊妹相處,有時候哪裡一個兄弟姊妹多得到一點利益,多得到一點好處,他不要爭,要能忍耐;或者受到一點嫌棄、一點挫折,也不要一直苦惱鬧情緒,要能忍耐。忍耐的力量,是將來能成就一切事業的力量。

(4)、培養子女的服務精神:今天的社會,不是講究你個人有多少才能,有多高學歷,最主要的是要社會大眾能肯定你,能接受你。子女如果有服務犧牲的精神,對社會大眾有貢獻,就會受到大家的肯定歡迎,才會成就人生的價值與意義。

15、如何面對婚姻暴力?

答:發生婚姻暴力的原因,跟每個人的生活背景可能有關,從因果講,每一個人從過去很多世以來,在人與人之間都是有恩,也有怨的;沒有恩沒有怨的話,不容易在一起成為夫妻。

凡夫每個人都有煩惱,有煩惱就會折磨自己,折磨對方和家人。

也許,他們並沒有想到要折磨人,只是因為自己心理上有矛盾、或身體上有困擾,遇到適應上的問題就會對身邊的人發洩,或有意無意地傷害他們。做了夫妻,一邊互相報恩、還債,一方面又在互相傷害,舉債。所謂「欠」,就是彼此之間恩怨不清;認識清楚這道理以後,我們就應該朝「冤家宜解不宜結」的方向努力。

如果夫妻間,彼此覺得不合適,不能夠互相體諒,互相忍讓,互相尊敬,那麼就要反省,應該及時警惕,回頭是岸。既然做了夫妻,在日常生活中要從小的地方開始反省,不要為了雞毛蒜皮的事,老是彼此計較、爭吵,否則會愈演愈烈,最後就可能演變成暴力事件。

我們做為一個人,任何事情都應該三思而後行,不要盲闖,否則,一失足成千古恨。罵人是不應該的行為,打人、暴力、虐待人更加不應該,不僅要負刑事責任,更要負因果責任。

從佛教的因果觀來看,如果這一生我用暴力對付你,或者你用暴力對我,下一世還是會碰到一起,相互殘害、冤冤相報。婚姻暴力的根本原因,是三世因果的循環,唯有及時煞車,把心結打開,才能徹底防止夫妻間婚姻暴力事件的發生。

女性往往是婚姻暴力的受害者,如果相互交流溝通無效,則做好自我保護,以及藉助外力的介入:如婦女組織、宗教社團或司法幫助等。

【修行篇】

1、學佛為什麼要皈依?皈依三寶的有什麼好處?

答:(1)、學佛如果不經過皈依佛、法、僧三寶的儀式,當然也可以學佛;但是未經皈依三寶儀式的人,在心理上,必定有所推託、躊躇、遲疑,遇到緊要關頭,他們會說:「我還不是佛教徒,我還不需要遵照佛教的戒律來做。」比如:懈怠、放逸、邪淫、妄語、順手牽羊等惡業和惡習,他們會原諒自己,更不會防範於未然。如果皈依三寶後,自己會做自我的約束、警惕和警策,也會受到師長和同修等善知識的鼓勵,因為有督促與規勸,所以在人格的升華,道心的增長,修持的努力等各方面,都會進入正軌和常軌。

(2)、皈依三寶的好處,可說實在太多了。簡言之:可以求得現世樂,可以求得後世樂,更可以由此而得到究竟樂(涅槃寂靜)。

綜合起來,約有八種:一、成為佛的弟子;二、是受戒的基礎;三、減輕業障;四、能積廣大的福德;五、不墮惡趣;六、人與非人(鬼神)均不能擾亂;七、一切好事都會成功;八、能成佛道。

如《優婆塞戒經》說:人皈依三寶的話,將來所得的福報之大,大得不可窮盡。譬如有一個寶藏,全國人民,搬運七年,搬之不盡,皈依功德,比這還要大到千千萬倍。

2、在家學佛與出家學佛有何差別?

答:在家學佛與出家學佛的差別如下:

出家以出離心為本,割愛辭親,一心慕道,有了淡泊的出世性格,再入世作利益眾生的事業;在家以增上心(增益福慧二資糧)為本,從家庭愛染中,漸漸培養出離心。

出家修行重於福慧雙修,且依聞思修入禪定得;在家修行以修福為主,以慧為輔,依喜、舍結緣,培植福德。出家以寺廟僧團安居、共住清淨為主;在家則依家庭眷屬、五欲和樂為要。

出家以弘法利生、自覺覺他為主;在家則以喜舍布施、護世護教為主。

3、已婚的居士想出家,該怎麼辦?

答:出家是信佛者選擇的一種修行方式,無論未婚、已婚,均可出家,

按照佛教傳統及現行國家政策,準備出家者,應妥善處理家庭、經濟、工作等有關事宜,如:辦妥離婚手續、工作上無遺留經濟問題等,隨後即可向寺廟申請出家,並在寺廟接受考查,期滿一年,後方充許剃度出家。

已婚的居士出家,必須慎重抉擇,不可輕率行事。從實踐經驗看,許多已婚的居士要出家,大都是因為家庭、婚姻矛盾或工作挫折,一時衝動而非冷靜的理性選擇。因此,出家後並不適宜寺廟生活,個別人最後還是以還俗告終。

故想出家的已婚居士,應冷靜一段時間,觀察自己內心是為信仰出家,還是負氣之舉。另外,如果對寺廟生活陌生者,更應循序漸進地了解、實踐以後,再做決定。

4、如何佛化家庭?

答:所謂佛化家庭,即已皈依佛教的居士,以自己的言行,來感化全體家庭成員學佛,從而使佛教理念,成為全家的行動指南和準則,這就是佛化家庭。建立佛化家庭,能提升人的品質,為社會帶來正面的影響,其積極意義在於「以智慧照顧自己,以慈悲關懷別人」。

(1)佛化家庭要做到:敬養父母如三世諸佛;夫婦愛敬如諸上善人;愛護子女如母雞護雛。在家居士生活的第一要務,便是建設和樂的家庭。對父母要盡孝,對子女要慈愛,敬與養,教與育,做到自己最大的可能,才算盡了父母與子女的責任。

(2)、佛化家庭的經濟收支:一是以正當職業謀取生活所需,儘量避免從事與五戒相違的職業;二是要量力而行布施,除生活之外的收入應:供養父母,周濟親友,供養三寶和救貧濟苦。

(3)、社會生活:必須對上尊敬、對下謙虛、對左右平輩禮讓,不論舉手投足、一言一行,對任何人不可有驕傲心和輕慢心,一律以尊重和禮貌對待,所謂「敬人者,人恆敬之」。對國家、政府應盡納稅人的義務和關心社會的責任,其目的是希望建立富強康樂、安寧和諧的社會環境。

從淨化人心進而淨化社會,用佛法來幫助自己,用佛法來關懷社會,並且鼓勵社會的大眾愛護大眾的社會。

5、全家中僅我一人學佛,該怎麼辦?

答∶如果全家之中,僅自己一人學佛,就應遵循「不妨礙他人生活的原則」行事,就如住在公共宿舍的情形一樣,起居行事,決不可妨礙他人。要多替他人著想,互相體諒,互不相礙,否則,便容易引起家庭的口角。

切不可以為自己虔誠學佛了,就要別人來遷就自己,適宜自己,更不可強設佛壇,表現特殊,而招來家人的不滿,年青人尤其應該注意這點。

一個人學佛,難免有些孤單,但這正好訓練我們的心:一是學會適宜各種條件和環境;二是學習如何關愛他人;三是學習提升自己的心性,因而得到他人理解和讚賞。

總之,對學佛人而言,任何環境均可變成修行的道場。如果在家中尚得不到親人的理解與支持,那又如何在社會上化度眾生呢?

6、父母不信佛,勸他們反而被罵,請問該怎麼做?

答:信佛或不信佛,均有因緣,不必因父母不學佛而過分煩惱。

做為已學佛的子女,當然可以成為父母學佛的助緣。但要有耐心,要運用善巧方便,不可勉強。

最重要的是,要以自己的身體力行去感化他們。如果父母年歲大了,你一定要表現得比平常還要好,他就會覺得奇怪,你現在變得這麼孝順,跟過去不一樣。你說這是佛教我這麼做的,這樣才能感動他,讓他對佛法有好感,然後慢慢再勸他念佛。如果你所做的,他都不歡喜,你勸他念佛就非常困難。為了孝順父母,你可以不必到佛堂,在家裡念佛就好。如果出聲念佛,他不歡喜,你就默念,一切要順從父母。

如果他們始終不相信,也不必因此沮喪、怨恨,應一如既往,做好子女的本分,讓父母怡養天年。

7、在家信徒的布施之道?

答:學佛者應經常向社會及貧苦者布施。布施的基本原則是:

(1)、不自苦:應衡量現實的經濟狀況,不必存有與人比較的心態,只要隨力布施,即使微分供養,也會得到無量無邊的福德。

(2)、不自惱:凡所有施,皆隨喜隨緣,不須為難勉強。

(3)、不後悔:布施後,不生起懊悔的心,不計算功德多寡,只問耕耘,不問收穫。

(4)、有意義:布施就像播種,種子要落在肥沃的土地,才能有豐富的收穫。選擇一塊具有文化、教育、慈善、共修等利益大眾的福田,讓每一分的布施,都能發揮無限的功用。

布施之道,除了不自苦、不自惱、不後悔、有意義之外,還要有歡喜心、恭敬心,懂得細水長流之道。此外,身體的禮敬、勞動服務;言語的讚美,傳播正法;心意的隨喜及智慧的貢獻,並對於眾生無畏的布施,給予信心、希望、方便,更是布施的真諦。

8、在家人禁慾有無過患?

答:有。因為佛教並不要求在家男女斷除情慾,盲目禁慾,反而會帶來諸多過患:

(1)、對未婚者而言,禁慾的觀念往往影響他們交友、擇偶、婚配。不少學佛青年,在出家、結婚、獨身的抉擇上,舉棋難定,不知不覺便成了大齡男女,往往錯過了戀愛結婚的良機。

(2)、禁慾影響家庭和睦,有可能導致一方婚外情。對一般學佛之人,只要守五戒之淫戒,能不邪淫就很好了,不要想太多,否則會成障礙。作為一個居士,結婚之後有夫妻生活,這是正常的。不必因「學佛」而禁慾。更不可因禁慾的緣故,導致一方婚外情,而使家庭破裂。

(3)、禁慾有可能引發身心疾病。人若沒有情慾,當然無須刻意培養,但若欲望已經產生,且是一種合理的需求,則應隨緣滿足它、疏導它,並在它的過程中思惟緣起;重點是不要壓抑,更非放縱。有智慧,就能讓我們心理平衡;定慧兼修,才能得到真正解脫。

結論:在家人對待性慾的合理態度應該是——隨緣而不執著。

9、問:我學佛很用功,但其他人卻說我越來越沒人情味了,這是為什麼?

答:這大概是因為你只顧自己「修行」,而忘記了身邊的人。

修行是什麼?就是修正錯誤,努力行善。通過修行,提升心性,得智慧,具大慈悲心、博愛心。如果越修越冷漠,則是偏離了方向。

佛教徒除了自身用功修行外,應該學會關愛身邊的人,不能因自我修行,而淡漠了他人。

修行要成就,需要兩個條件,一個是智慧資糧,一個是福德資糧。

就智慧資糧而言,我們可以通過定、慧的修持來積累,而福德資糧的積累,卻必須以眾生為助緣而獲得。佛經中說兩種資糧,如同車的兩個輪子一樣,缺一不可,所以修行不是將自己封閉在黑屋子裡,就可以完成的。在菩薩行的六度中,要求我們通過對他人行布施,自身持戒清淨,能在人群中修忍辱,來培植我們的福德資糧

對此,大乘佛教特彆強調修行人與眾生的關係,成就佛果與利益眾生的關係,《華嚴經?普賢行願品》云:「一切眾生而為樹根,諸佛菩薩而為花果,以大悲水饒益眾生,則能成就諸佛菩薩花果。」本著這一理念,修行絕不是無視身邊眾生的存在,它必須是以利益眾生,作為自己修行的前提,這才是大乘佛子的正確修行宗旨。

事實上,佛菩薩都是悲心深重,度眾心切,最有人情味的博愛者,絕不是薄情寡義,只求自我解脫的自了漢。

10、問:我學佛之前婚姻並不如意;現有心與丈夫和好,但他則冷淡對待,當如何面對此事?

答:你可試著用下面三個原則去實踐:

(1)、假使能改變環境和別人的話,那就改變環境及別人來契合我們!如果環境無法改變,那就只好訓練自己以適應外緣──這是第一個原則。

(2)、人非草木,每個人都有情。所以不管別人對待我們怎樣,仍當用原來的愛心繼續善待他們,繼續善待他們也許不見得有效,但至少比惡意對待會有效一點。畢竟,我們不能鼓勵離婚與外遇。——這是第二個原則。

(3)、第三個原則,不妨藉著各種興趣,以疏導自己的思想與感情,比方聽音樂、爬山、運動、旅遊等等。總之,在沒有違背法律、道德的前提之下,將自己的情慾予以合情、合理、合法的發揮,以疏導化解婚姻煩惱。

【疑難篇】

1、夫妻是冤家嗎?

答:民間信仰所謂的「夫妻是冤家」,並不是佛教的觀念。

「夫妻是冤家」這種觀念並不正確,因為他們把愛變成占有。當一方占有的心非常強,兩個人就會產生磨擦。磨擦之後,愛就變成恨,因恨而猜疑、嫉妒,然後互相地怨來怨去,結果變成怨偶。其實,只要有一方願意調整冤家、怨偶的觀念,就可以避免婚姻破裂。

彌補的方法是,既然愛他就要為對方奉獻,多一些付出、多一些關懷、多一些尊重,讓對方知道他有一個這麼好的配偶,那麼,他怎麼捨得和你離婚?即使對方有外遇,你也要原諒;縱然他實在不象話,你也不要得理不饒人。

經過努力之後,如果對方已經不可能回頭了,那就放棄。即使分開也不要說是冤家,要好聚好散。當自己已盡了最大努力,而無法挽回時,便不再覺得是遺憾,對子女也可以交代了。

2、佛教反對一夜情嗎?

答:當然反對。因為「一夜情」,會產生眾多的後遺症:

(1)、患病風險。「偶爾一次沒關係」,這是「一夜情」男女普遍的心態,總覺得一次偷情不會出什麼事。由於「一夜情」的發生,常常帶有偶然性,因此這「一次」就很可能沾染性病甚至愛滋病。

(2)、懷孕可能。「偶爾一次」並非那麼輕鬆簡單,不設防的結果是不受道德、法律保護。

(3)、心理陰霾。「一夜情」在某些人心目中,被畸形定位成值得炫耀的個人魅力,似乎任何道德規範,都如同禁錮人性的桎梏,「愛我所愛,無怨無悔」,而實際上,這種不可能坦然進行的性關係,在彼此心理上,多多少少會留下如同偷竊者一樣的烙印。激情過後,除了擔心可能懷孕、患病、被他人知曉外,如何面對現在或未來的伴侶,這段不合法的性經歷,該深深掩埋還是從容道出,總歸是潛藏心頭的一塊巨石。「我好後悔」,這是當事者經常事後才發出的嘆息。

(4)、一夜情對女孩的傷害很大

一定要守住純潔之身。現代社會,崇尚男女平等,許多女孩希望和男人一樣,追求快樂而盲目開放,以為自己也可以享樂、玩弄男人,以為自己和男人一樣平起平坐了。其實,大自然創造了男人和女人,身心兩方面是有本質區別的,很難達到一樣平等,以佛法而言:雖然佛性平等,但因果並不平等。

因此,開放享樂對女孩的傷害很大——

●肉體傷害。根據聯合國「生殖權和生殖健康」調查報告指出,每10個接受危險墮胎的女人中,就有1至5人患上併發症,如膿毒、大出血、不育症、心理創傷,需要長期接受治療。此外,生理結構的差異導致女孩比男孩更容易得愛滋病、性病。

●心靈染污。當女人把第一次給了一個人,她會在心裡隱隱認定,「我是他的」。對女人來說,這是一生中最刻骨銘心的一份情,因為她給出的是今生的「唯一」,以後即使再有其它男人,也永遠無法與他相提並論。她會拿丈夫與以前的男人比較。不開心了或吵架了,就會想到以前的男人。據統計,有過超過兩個男人以後,結婚後紅杏出牆的機會極大,這樣還有什麼幸福的婚姻呢?

●男人的鄙視。男人永遠有處女情結。男人在乎也好,不在乎也好,有一點是肯定的:如果你不是處女,他對你的投入會大打折扣。女人的處男情結總是相對弱一些,這也許是大自然和社會文化傳統賦予的差別吧。

●因果報應。因「一夜情」屬於邪淫行為,因此必將在今生或來世,承擔因果報應。其主要後果有:婚姻不幸福;身心不安;家中多口舌之爭;人際關係差等等。並且它易使人墮三惡道(地獄、餓鬼、畜生)。

出於家庭幸福、身心健康和未來果報的考慮,一定要遠離「一夜情」,切莫做「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事!

3、如何對待色情的誘惑?

答:在物質與精神的發展不能並重兼顧的今日,我們的社會充滿著貪暴力與色情。此二者有時相連存在,有時各別發生。二者相較,暴力之心易制,而色情之欲難防。因此,今暫舍「暴力」而談「色情」。

一般正常健康的人都會有色慾。問題出在色慾若不受控制,便易引生許多煩惱或罪惡,猶如其他各種欲望不控制,便易引生許多煩惱或罪惡一樣。

孔子說:「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生存在今天的環境中,控制色慾大為不易。色情的畫面鏡頭隨時會映入我們的眼睛、腦海中,擾亂我們的思想情緒,減低我們讀書、聽課、工作與睡眠的效率,最糟的是破壞我們的健康,甚至做出傷天害理之事。

對治之法:

白骨觀:構想自己的眼睛變成X光攝影機,將人體透視成為一具骨架。經常如此,色心自可漸次淡去。

不淨觀:構想自己的眼睛變成大型放大鏡、透視鏡或顯微鏡,看到人體皮膚上沾滿汗垢、細菌、微生蟲,更看到包裹在表皮下的腦髓、五臟、大小腸、膀胱、血肉、筋骨、耳垢、鼻屎、大小便,無一處香潔美好,自然不起非非之想。

佛教為了防止色情誘惑而提出以「九想」來排斥「六欲」,六欲是指男性對女性膚色、形貌、儀態、語言、細滑、人相六方面的欲望;「九想」是膨脹想(想像人是膨脹的屍體)、青瘀想(想像人是遍體青瘀)、壞想(想像人是壞爛的屍體)、血塗想(想像人體血肉塗糊)、膿爛想(想像人體濃爛腐臭)、嘬想(想像死後鳥獸來嘬咬屍體)、散想(想像被嘬咬屍骨散亂)、骨想(想像人是一堆白骨)、燒想(想像人死後火化成骨灰)。有了這「九想」,男女就成了極其醜陋不堪的東西,情慾自然就會消失。

無常觀:心想一切美色只是一種短暫的現象,暫有還無,所謂「花無百日好」、「色衰則愛弛」。美色不是永恆的價值,猶如一切有形的物質,都不是永恆的價值;心靈的真、善、美才是永恆的價值。

親屬觀:看到一切色情的場面、畫面與鏡頭,心想假使這些人是我的兄弟姐妹,或是我的子女、父母親,我當作何感想?是否覺得羞慚?是否尚有淫慾之想?

心靈觀:孟子說:「人之異於禽獸者幾希!」人之所以為人,乃在於他有仁、義、禮、智等四端,如果一個人整天心中儘是飲食男女之想,此人與禽獸何異?經常如此觀察自心,其心自可日趨淨化。

西方諺語云:「美只是一層皮。」皮下的血肉筋骨令人不忍卒睹,皮下那顆無形的污染與清淨交雜的心,事實上不如想像中那般可愛。一般來說,暴露色相的人不是心靈低俗,便是為生活所迫;前者可鄙,而後者可憐。有了這層了解,人還會為色相所迷嗎?

佛家將邪淫戒視為修身第一戒。古人說:「色是殺身之斧。」孔子也說:「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因此,自古相傳「萬惡淫為首」。為了健康、品德、學業、事業、前途、幸福著想,我們應該淡泊色慾,做到孔子所說的「賢賢易色」(尊崇賢德,便不在意外形是否美貌)。

古語說:「英雄難過美人關。」在今天女權伸張的社會,何嘗不可說:「淑女難過俊男關。」過美人關者乃為真英雄,如關雲長是也;過俊男關者乃為真淑女。而真正的淑女不會搔首弄姿,拋媚眼,或矯揉造作,表現「有氣質」狀,使假英雄顛三倒四,魂不守舍。

色慾是人的原始本能,也是生命力的表現,控制它的方法不在防堵或壓抑,而在於轉化或升華。佛家說:「火焰化紅蓮。」就是把欲望轉為的意思。東西方有許多宗教家、哲學家、藝術家,他們保持獨身,但是他們不但不苦悶,反而活得有意義、有價值,對社會做出偉大的貢獻。

中國古代也有許多男女僧侶、道者,他們作為人格清高的模範,過著寧靜、和諧的生活,大多獲得而高壽。足見色慾的享受並非人生的第一義。要使生活真正過得多彩多姿,當知飲食男女之外,尚有人生「向上一路」。

4、找「三陪小姐」是犯邪淫戒嗎?

答:是犯邪淫戒。

「三陪小姐」是中國大陸特有稱呼,這裡所指的「三陪小姐」是出賣肉體的妓女、應召女郎。

佛陀時代的印度,嫖妓是合法的。為了使嫖妓僅限於性交易的範圍內,而不發生任何感情糾葛或矛盾。因此,居士的戒律里規定,嫖妓不按值給錢,犯邪淫戒的根本罪。嫖妓按值給錢,不犯戒。

但為了使佛教戒律同世間法律以及社會道德不相違背,佛陀規定了隨方毗尼,以適應各個地方不同的世間法律和社會道德。譬如,現時中國大陸的法律規定,嫖妓是犯法的行為。那麼,現時在中國大陸,在家居士去嫖妓就是犯邪淫戒的。嫖妓的壞處,不用多說,國家的法律,社會的道德,醫學衛生的實證已經有詳細的說明與宣傳,可以自己去看。

出家修行人的別解脫戒是梵行戒,斷五欲。在家居士的五戒是呵五欲,在家居士的八關齋戒是梵行戒,是斷淫慾的。要出欲界,邪淫必須要斷除,連正淫也要斷除。不但正淫要斷除,連欲界天神的性行為(諸如男女間擁抱,握手,微笑乃至相視)都要斷除。所以,很多老修行的眼根都收攝得非常好。如果連色慾都不能斷除的話,尚不能出欲界,更不要說從三界中得到解脫了。在《佛說優婆塞五戒相經》裡有:「佛告諸比丘。優婆塞。不應生欲想欲覺。尚不應生心。何況起欲恚痴(即貪嗔痴)結縛根本不淨惡業」。所以,在家佛弟子應該向上進取,而不應該去做嫖妓這樣戕身敗德的事情。

再說去嫖妓的時候,能保證不犯邪淫戒的根本罪和支分罪嗎?即使說,一定保持清醒的頭腦,小心不犯。與其在容易失足墮落的險處戰戰兢兢,何不走嚴持淨戒,潔身自愛的光明坦途呢?

找「小姐」(妓女)的報應或明或隱,當事人常圖一時風流快意,最終受害的是自己。

嫖妓有八怕:一怕愛滋病;二怕性病;三怕愧對老婆;四怕愧對良心;五怕警察;六怕報應;七怕敲詐;八怕偷拍。尤其是年輕的朋友,要時刻提醒自己,樹立起堅強的心理防線,徹底杜絕找「小姐」念頭,堅決抵制妓女的誘惑。

如果你經常去找「三陪小姐」,你的家庭就不可能和睦,你可能因此而無法專心自己的事業,其結果必然是——你的事業不但不能得到應有的發展,而且會從此開始萎縮,最後葬送了美滿的家庭、大好的事業,與人與己都是有害無益的,有智者又何必自討尋煩惱、花錢買霉氣呢?!

5、未婚男女如果淫慾心熾盛,應以何方便令其離欲?

答:淫慾是與生俱來就有的,非一朝一夕就能淨化斷除,必須非常的用功,才能達非常的成果。

但凡夫在修行的歷程,尚未證得果位,有時熾盛,是在所難免,因為眾生所以為眾生,就是以淫慾為生命的所依所歸,情慾境界現前,的確難調難伏。疏導、對冶淫慾的法門甚多,今就以佛法常提的幾項,供諸位實踐:

(一)、未婚男女,不要閱覽色情書刊、網站,不要觀看色情錄影、三級片,不要涉足色情娛樂場所。《老子》曰:「不見可欲,令民心不亂」,凡夫的特點,是五根隨五境轉,但只要眼不見,則心不亂。

(二)、進入結婚年齡的青年,可考慮尋找志同道合異性組成家庭;

(三)、已婚者,應加強道德修養,不要甘做淫慾的奴隸。應正觀諸法無自性,本性不可得,乃幻化緣起,緣起必緣滅無常故;淫慾之心亦緣起,心與境結合,產生相應,淫心便起,是名緣起。正心觀淫心,淫心即起即滅,瞬眼生瞬眼滅,如幻如化如電如泡如影,絲毫不可得,諸法畢竟空故,若如此正觀淫慾之心,即可根治淫心之道,亦名正觀。

以佛法常提的幾項,如:不淨觀、骷髏觀、父母兄弟姊妹觀、淫慾無常觀等,這些法門因人而異,根機不同,用法則不同,契機則宜。

(四)、注意飲食衛生,儘量吃得清淡,以素食為佳;

(五)、多進行健康的戶外鍛練,如散步、郊遊、登山、游泳,或讀書、練字畫等,漸漸可減輕、排遣淫慾煩惱。

6、我已受過五戒、菩薩戒,但淫慾之心仍常生起,如何是好?

答:淫慾是人類最難游過的愛河,乃無量劫來所共依共命之處,難割難捨又難斷,如膠如漆又如絲!

但對於在家人而言,淫慾亦有正當(正淫)的,非正當(邪淫)的,不能一概而論。

正淫時,男女雙方不得非支、非時、非處、非量、非理而行淫,如用佛法對照的結果,證明自己確實淫心較重,再對冶不遲。對於中青年而言,不可過分強調禁慾或斷欲。

如確實淫慾之心過重,可用數息觀、骷髏觀、不淨觀、坐禪、念佛、禮佛、誦經、禮懺等對治,如無法產生效果,難調難伏,沒關係!法無定法,應機則宜,再換個方式,暫時出去外面散散心,往郊外風兜風,往山水處遊蕩,欲心會逐漸轉移作用!

儘量避免色情綺語,避免看聽色情書或影片、音樂,避免激起欲心之欲樂。凡夫定力不夠,易被境所轉,所以修行初步階段,不應接近色慾之境,因為轉境不易,反而易被外境所轉。

慾火燃燒漸漸消逝後,應該再接再厲,或念佛、禮佛、誦經、參禪悟道,到一定階段,自然「雲開霧散」,得輕安與自在,不再被淫慾心所拘縛。

7、看黃情影片、閱覽色情網站算不算犯戒?

答:佛教戒律對此雖無規定,但仍屬被禁止的行為,因為此類行為,容易成為邪淫犯戒等的助緣。

佛陀時代,科技不發達,故沒有這類現象,所以戒律對此無明確規定。從現實看,黃情影片、色情網站容易刺激人的不正當情慾,帶來諸多過患,故對信教徒而言,應被禁止。對非信教徒而言,則屬於道德範疇,應自律自警,不予提倡。

男女均有性方面的需要,但在生理、心理等多方面大異。男的易受視覺刺激,眼見女性胴體、明星照片、畫冊、色情電影,便易刺激性慾,馬上索求性滿足。有人因此而藉色情媒體來增進性亢奮,這也就是為什麼色情刊物、電影、電腦網路的消費者,絕大部分是男子的原因,而不法商人每年可從中盈取巨大利益。

嗜好色情畫報、電影,是會「上癮」的,並愈看愈受吸引,因之要求的色情成分及程度,會越來越深,同時也易拿電影中少女美好的身段,與生兒育女後的妻子(稍後更成人老珠黃的「老妻」)比較,從而對妻子的體態相貌失望生厭,甚至擁抱對方時仍會幻想片中女郎,妨礙對妻子的欣悅喜愛,如此無情無愛的夫妻關係,破壞力極大,後果嚴重。

男子喜好黃色書報、影片一旦上癮,則婚後仍會如此。尤其是妻子月經及懷孕期,遠行外出時,便會求取視線快感,視覺滿足,養成習慣,不易戒除。

另外,此類行為也易影響家裡兒女的健康成長,大人的行為易被未成人效仿,未收藏好的色情影片、書籍等也易遺害家人、小孩,其後患無窮。

按佛法教誡——色情、意淫、縱慾,皆歸屬罪過惡行,會使人墮入輪迴而難超拔。在中國文化背景及傳統中,視性事為夫妻閨房隱私,對性愛感受更是絕口不提,甚至夫妻二人之間,亦難以啟齒(特別是女方)。因此,只行「周公之禮」、「盡夫妻之儀」。至於魚水之歡,交翅之樂,只是小說劇集中事,意淫之樂罷了。事實上,在已婚的夫婦間,實不該如此。為了家庭幸福與穩定,希望各位自覺杜絕此類行為。

8、佛教徒可以未婚同居嗎?

答:不可以。

「試婚」的心態,在「性開放」及婚姻家庭大受衝擊的時下風氣中,非常流行,尤其是歐美離婚率偏高,個人主義高漲,崇尚享樂尋歡,加上傳統價值觀及道德失效的情形,「試婚」、未婚同居的情形就非常普遍了。未婚同居者的理由一般是住在一起方便、愉快、自由、前衛,可以互相照顧,且屬於個人隱私。

若同居的動機是性慾滿足,有性無愛,有欲無情,只求享受,貪享淫慾,只是暫時連結,不會長期委身,這種「分期多偶」作風,不會帶來男女雙方的心靈滿足和穩定。朝秦暮楚,離散頻密的生活方式,會帶來空虛、漂浮、失意、孤伶等感覺。

譬如女方有孕,某方為病毒帶菌者,如梅毒、淋病、愛滋病等,所形成的是社會問題:即未婚媽媽、非法子女、墮胎殺人、疾病傳播等,絕不簡單。試婚者事後不易相信對方可靠,日後成婚亦不易委身守約,並可能從此便失去婚姻家庭的相互信任——他想:她若能與我今時胡來,怎知日後她不會與別人再來一趟。

所謂「好則聚,不好則散」,這種思想,把婚姻當做兒戲,把婚姻制度推翻,結果多數是悲劇收場,吃虧的還是女人。

選擇同居,你要明白你不僅失去了法律之傘的庇護,作為信徒,也失去了佛法三寶與護法天神的庇護,並將導致今生及後世的婚姻,皆不幸福。這就是因果報應,希望各位自愛自重。

9、同性戀符合佛教教義嗎?

答:不符合。

佛教教導並期望教徒,遵守道德行為規範。因為婚姻是為當時的社會制度所確認的男女兩性互為配偶的結合。它必須符合社會法律、道德,以及大眾心理認同與否,同性戀非兩性結合,違反自然規律和道德行為規範。

《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九云:「(邪淫包括)一切男及不男,屬自屬他皆不應行。除產門外,所有餘分,皆名非支。……如是皆名欲邪行罪。」

同性戀、同性婚姻,違反現在社會的共識及大眾心理認同,其理由如下:

(1)、性應發生於男女兩性,而非同性之間;

(2)、婚姻是介於男女之間的建制;

(3)、婚姻的主要目的在於生育,婚姻是為了確保人類的傳宗接代;

(4)、同性戀違反社會傳統道德,及幾乎所有的宗教教義;

(5)、同性伴侶組成的家庭,不適於撫養孩子;

(6)、同性婚姻未經試驗證明可行。

對於在家的佛教徒來說,最起碼的要求應守「五戒」,其中第三條是有關性行為的。同性戀以及同性之間的性行為,違背了第三條戒規(邪淫戒)。

佛教明禁同性之間的性行為,同性戀被嚴格禁止出家,已出家者擯出(驅出),可參見《四分律》。

佛教教導說杜絕此類行為,會使人們從焦慮和尷尬中擺脫出來,這些都是由社會的牴觸情緒和擔心被懲罰的想法造成的。同性戀也應被歸於這一類行為當中。

另外,同性戀也易感染愛滋病等。在中國大陸,最早發現的經性傳播的愛滋病感染者,是一名男同性戀者(1989年)。1996年調查,北京愛滋病感染者中,48%是男同性接觸者。1998年調查發現,在已監測過的男同性接觸者中,2.5%已感染了愛滋病,這一數字在2001年已高達5.9%。

10、佛教徒可以使用「性保健品」嗎?

答:不可以。嚴格地講,使用性保健品仍屬「邪淫」的一種,只不過是「自淫」而非「淫他」,故屬中、下品邪淫,果報略輕。

《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九云:「(邪淫)屬自屬他皆不應行。……如是皆名欲邪行罪。」

依太虛大師的對《優婆塞戒經》解釋,只要是自己的身體敏感部為讓別人撫摸,或是去撫摸別人,包括用器具在內,都算是違戒,失一分優婆塞(少一份資格),若違犯全部的戒律,稱為臭優婆塞,死屍優婆塞,於佛法中不能得利,詳見《優婆塞戒經》。(優婆塞:即在家受持五戒的男居士)

11、問:學佛後對男女之欲越來越淡。因此與丈夫分房而睡,這樣如法嗎?

答:不如法。

學佛後,對男女之間的欲望越來越淡,這是學佛進步的表現,值得肯定。但切要注意,這個階段最容易引發家庭問題,故應妥善處理好學佛與夫妻生活。

婚姻建立在愛欲的基礎上,性是最重要的因素。女性,特別是步入中年的學佛女性,一般在信仰的作用下,往往會單方面採取分房、分床之舉,從而引發家庭矛盾。學佛女性既然有家庭,理應配合丈夫,共同維持幸福的家庭倫理,不違天倫之道,如之作為,亦有違背佛陀制定的在家戒之本意。

佛教的居士戒律有五戒、在家菩薩戒,戒律規定:在家夫妻可行正淫,不可邪淫。換句話說:正式夫婦可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正淫),只要求戒除邪淫(非法夫妻不得淫)。由此可見佛陀深明世間法,顧及在家人凡夫性情,學佛弟子可正淫,不可邪淫,這足以保障夫婦人倫,避婚外情之過患。

若丈夫欲求房事,而妻子卻嚴守梵行,不與其隨緣行夫妻生活,而易招丈夫之反感、嗔恨,甚至進而謗佛、謗法、謗僧,這就違反在家學佛初衷,也是與佛法相背之行。故學佛居士不要輕易分房而睡。如有此舉,應徵得對方同意。

在家人不可模仿出家戒法,因為一旦學之,則有如此不僧不俗之相。當然,如年齡大、或身有疾病的,則另當別論。

12、婚姻失敗後,如何修行?

答:在大多數情況下,婚姻失敗是兩個人的結果和責任。如果婚姻失敗,是因為你希望責任愈少愈好,以便有更多的自由,那是錯誤的態度。

婚姻失敗且無法挽回,就要學會隨緣與放下,過去的已經過去了,就不要沉溺在回憶和對與錯的糾纏中,要儘快走出婚姻的陰影。

修行,能幫助你逐漸學到不再受情緒和感情的攪動,但生活中的其它方式:如工作、家庭生活、與同事的關係等,也都是修行的潛在資源。把那些責任當作修行而承擔下來,才是智慧之舉。

「勿忘世間苦人多」——多參加一些社會慈善救濟活動,如助學助貧,救災濟難,在行善積德中貢獻愛心,轉化自我(小我)的苦惱與煩惱。

13、我是個佛教徒,目前面臨離婚,該怎麼辦?

答:首先,你要認識到:對於一個佛教徒而言,離婚是件很不好的事情;

其次,你要反省一下,婚姻是否還有救,能夠挽回的婚姻,一定要力圖挽回;

第三,如因對方具以下因素,如:對自己生命構成重大危害、變態性虐待等,可考慮離婚;

第四、離婚的目的不是為了再婚。多一次婚姻,多一層因果,弄不好便陷溺在輪迴中,求出無期。有的佛教徒不止一次、兩次的離婚、再婚,其社會形象甚差,被教內外人士非議恥笑,希當事者深思。

14、如何處理感情失戀?

答:不用處理,用冷靜地面對,能挽回就挽回,不能挽回就由它去吧。

當然,如果是初戀或感情非常執著的人來說,可能非常困難。對愛得死去活的人來說,失戀猶如世界末日,當事人往往有不想活了的衝動。但真到了世界末日了嗎?您只要看看社會,看看歷史,或認真讀讀佛經,你就會明白這是人的愚痴執著!你愛他(她)什麼呢?他(她)也是凡夫,早上也會大便,會口臭,會有貪心,會有邪念,凡人都有貪、嗔、痴的嘛!

戀愛時許多人頭腦傻傻的,差不多都以為我愛的人,猶如天使一般,不會大便、流鼻涕、說髒話、渴望性慾、虛榮、金錢等。但事實證明,這些都是我們的妄想,完全是子烏虛有的。

我們的「心」是無常的!我們怎麼會知道幾年後,我們還維持一樣的想法?你怎麼知道以後沒有更好的呢?你若認為她(他)是最好、最美的,十年後你還會這樣想嗎?你怎麼不認為因緣中,還會出現個更好的?

記住:多參加社會活動、宗教活動,你會找到更好的!去旅遊一下!離開現在的環境,掃除你的雜念。因為任何生活中的挫折和痛苦,都可能變成我們覺悟人生的因緣。

15、女居士被人非禮,是否犯了邪淫戒?

答:女居士被人非禮,不犯邪淫戒。

因為淫戒有開緣(變通):若為怨家所逼,被人非禮而身不受樂者,則判為未犯邪淫戒。

16、夫妻生活中存在邪淫嗎?

答:存在。

在一般人的概念中,與夫妻以外的第三者有性關係,屬於邪淫;與合法的妻子(或丈夫)的性生活,則完全不存在邪淫的問題。但從佛法的觀點看,夫妻之間仍然可能發生邪淫的問題。

如《大智度論》卷十三云:「若自有妻、受戒、有娠、乳兒、非道,如是犯者,名為邪淫。……女心不樂,強以非理,故名邪淫。」因此,夫妻間有下列行為者,可視為邪淫:

(1)、非處:既不按人道行房,而是於口道、小便道、大便道行淫;

(2)、非器:如使用「性保健品」、催情藥物等;

(3)、非時:父母死亡忌日,不得行淫;月經期中,妊娠期中,產前產後,不得行淫;學佛受五戒居士還應在佛菩薩的紀念日,每月的六齋日,不得行淫;父母的生日親屬父母、兄弟、姐妹等的死亡之日,不得行淫。最好還能做到:子女成年之時,即行節慾,子女婚嫁之後,即行禁慾。

(4)、非地:不得臥室之外處行淫;尤其不可在寺廟、教堂、野外、公共場所等處行淫。

夫妻間的邪淫,在性質上較一般的邪淫有所不同,果報也較輕,應屬邪淫的中、下品。但仍應引起警惕,避免觸犯。

17、如何面對叛逆的青少年?

答:由於現在社會環境複雜,青少年不聽話、叛逆人數日益增長。叛逆的青少年問題包括如:暴力、幫派、色情、同居、吸毒等。

有叛逆小孩的父母,他們通常很痛苦,不知如何是好。青少年所以會接受暴力、色情、同居、吸毒等,主要是由於社會給他們的關懷不夠,家庭給他們的溫暖不夠,再加上學校教育對他們使不上力,他們便產生逆反、怨恨心理,另闢一條痲醉自己和發洩情緒的路來,並用這種叛逆的方式來反抗社會、破壞社會。最重要的是,他們覺得,社會既不能接受他們,也不能夠適應他們,他們就創造屬於自己的天地,形成一個相互呼應的團體。因為成群結隊,感覺到人多勢眾時,就會天不怕地不怕,做出暴亂犯法的事來了。

每一個有了兒女的父母,對於子女的心向及個性的發展,必須經常關懷疏導,要尊重子女的人格,並誘導他們健康地成長。在學校方面,對於心理異常、行為乖張的學生,應取得家長的合作,給予特別的輔導。社會上對於失去家長照顧及學校教育的青少年,也當共同設法,或用法令的規定、或以特殊教育的收容觀護,以期收到浪子回頭金不換的功效。

(1)單親家庭:隨著離婚率的增長,單親子女問題日益突出,要從解決這個問題,首先要降低離婚率,孩子父母動輒離婚,這是家庭的問題根源所在,對於佛教已婚居士來說,更是不能夠輕易離婚的。不得已離了婚的父母,仍要和孩子好好相處,讓孩子獲得儘可能充分的親情,社會、學校也要積極配合,使孩子不致家庭的陰影而走上歧途。

(2)、同居、吸毒問題:青少年同居吸毒的問題,而問題的解決關鍵在於父母,不在這些孩子。因為孩子吸毒多半是內心覺得空虛、好奇、有壓力。在壞朋友的影響下,就染上了毒隱。

如果孩子吸毒了,最該反省的就是父母,父母不能因此責備孩子,反而要自己承認錯誤,對不起孩子,因為是父母的疏忽,沒有給孩子需要的愛及照顧,所以小孩染上毒隱。這時父母就要趕緊彌補,了解他吸毒的原因,幫助孩子戒毒,責備、打罵都沒有用。

(3)、自殺問題:年輕人血氣方剛,人生的經驗不足、歷練不夠,比較欠缺理性的考慮,一時的衝動就去自殺了。我們必須了解青少年自殺的背景和原因,才能防止事情的發生。

社會的價值觀是以成年人的價質觀為準繩,社會的、學校的、家庭的成年人,給他們一個又一個框框,讓他們覺得「應該在這些框框中才對,不在框框內便是錯的」。可是,小孩子的想法並非如此,小孩覺得受到壓迫、控制、操縱,失去自己獨立自主立場時,他們覺得生活在這個世界上是沒有意義的。

現代的中國父母,多半以為宗教信仰是孩子們長大以後的事,讓孩子們自己選擇。但這是不對的,宗教能夠指引孩子走上正途,對不好的誘惑會有抵抗力,內心不再空虛。這樣宗教對小孩而言,就像是成長的營養劑,應該由小時起就要吸收,不能等到長大再接觸。父母應帶孩子到寺院、教堂,讓宗教的力量來幫助孩子對抗誘惑。

要從小開始,就指導孩子具有宗教的觀念、宗教的信仰。宗教信仰可以引導他們知道有因有果;現在做什麼,將來會如何如何;這一生不報,將來還會有果報;人從小到老的過程就是因果的過程。

把這些道理、觀念灌輸給小孩子,他們就會有安全感,知道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如果信仰佛菩薩就能逢凶化吉;當然,還要靠自己的誠懇、自己的努力,遵守社會法律和道德,走正直誠信之路。

如果能夠這麼做的話,青少年的叛逆問題才能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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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