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曆寶鈔》:人間服藥,那一種藥物不可以取用?
人間服藥,那一種藥物不可以取用?而將禽獸、蟲魚等生靈活活殺死來治病,已是違背上天好生的天理;竟然服食紅鉛及泡在婦人陰中的大棗、嬰兒的胞衣、臍帶之類的東西,豈不是居心更壞。一旦服食這類污穢的東西,那口舌與婦女的陰戶無異;雖然在世上多方地行善、誦經、持咒,不但沒有功德,而且有大罪過;陰間的閻王也絕對難以寬恕這類人。凡是有這種習慣的人,聽了這段勸戒,要趕快徹底戒除。
只有買百萬隻以上的生靈動物來放生,或從今以後戒殺;每天早上漱口後念誦佛號,臨終之時,才會有淨孽使者,以光明燈照除身上的臭味、污穢;如此,才能消除以上的罪惡。
偷竊被火燒死的人骨以及私生墮胎的嬰兒全身的皮肉,用以製造配方為藥的;偷竊死屍的骷髏、骨頭,賣給中醫做藥的。這些偷竊死人骨頭的,遍偷成擔,為數眾多,將其中骨頭堅實的賣給商家,做成器具;骨質枯乾疏鬆的,擂為粉末,或做燒窯之用。
這類的人,在世之時,即使曾做過有功於世的功德,被勾入陰司之後,所做的功德,另外抵充其他類的過失;但這類過失,閻王絕不輕易減免,立即發入熱惱大地獄受刑;或再押入相關的小地獄;之後通知第十殿,如轉發他投胎為人之時,要割去耳朵、眼睛、手腳、嘴唇、鼻孔之類,使他的五官殘缺一、二件,來報應他的罪過。
假如世間人有犯過以上這些罪惡的肯立即懺悔,永不再犯;而且如遇到貧苦災難的人家有人死亡,無力埋葬或火化,能夠為他們購買棺木,或者勸導親友,助他們入殮、安葬、火化,如此已有多次功德。那麼這家的灶神,就會在勾魂鬼役的牌票之上,點一個黑點。到時候,準許他免受這一報應。
人間偶有災荒、五穀歉收的地方,有人因飢餓死亡。於是有些沒有良心的商家,在饑民還沒有斷氣時,割下他的肉,做成包子、饅頭、糕餅的餡賣給他人,這樣地心狠手辣;這些割買、販賣人肉的人,押到時,閻王立即命令鬼犯押到各地獄,加重罪刑,刑罰四十九天,受各種刀、斧之刑。而後,通知第十殿的閻王註明在簿冊之中,轉告給第一殿的閻王,添列在生死簿內。下輩子如分發、轉生在人道,令他投胎成為饑民被餓死。如轉生到畜生道,則令他即使見到被拋棄的餿水、剩飯、殘羹等食物,也難以入嘴,而以餓得苦慌而死來報應他。
這些罪魂除了不準抵消他所做的功德,無法免除受飢餓之報外,凡是當時誤吃人肉包子、饅頭、糕餅的人,以及饑荒之後,仍然還吃的,也都令他在下輩子轉為人或轉生畜生的時候,咽喉腫痛,肚子雖然餓極了,但飯食和飲水都會滴水難進,以如此痛苦而死的惡報來報應他。
凡是知道、懷疑、感覺是人肉,而不再吃食的人,情有可原,不用受報應。
犯了以上罪事的人,如能在遇到五穀歉收的年頭,捐錢救濟,或煮粥飯布施;或者將一升半合的米,挨家挨戶地施給貧困戶;或者煮生薑、黃豆的濃湯,放在交通要道邊,救濟飢餓的災民。如果能確實做到這些真正利益大眾的功德,那麼不只是以上的罪過可以全部抵消去,而且無形之中增加了這輩子的現世善報、福份和下輩子的福祿、壽命。
摘自《玉曆寶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