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閒談謹記
○一個人對事情不論是好是壞,是對是錯,嘴裡不要亂說,肚子裡明白就好。嘴巴叨叨不休,無事也會變成有事,最後總是會害到自己。那些沒事叨叨的人切要注意,這樣最會惹事。(《廣欽老和尚語錄》)
○譬如說,等到我去廚房做飯或者看見別人做,合我的胃口,然後他說種種理由,要這樣要那樣,然後這個人要那樣要這樣,然後呢,這個團體起了衝突了。這雖然眼前是一點小小的(事),可是,凡是你為了不管什麼理由,使得這個大家共同和合而不和合的話,你的「破僧」的因就在這個地方,這個是最嚴重的妄語跟離間了。
我們現在修學佛法,一開口就在那地方出毛病,就在這裡,千真萬確。所以我這裡特彆強調,不準大家隨便說閒話,說來說去沒有別的,還是保護大家,你們千萬注意,這一點是千萬注意!我們要想爬上去是千辛萬苦,要想墮落是容易極了。因為無始以來的習氣,你隨便坐在那裡兩三句話一提,你不知不覺當中造了大罪惡了。(日常法師講《菩提道次第廣論》55盤A面)
○這「六和」主要是出家人的事情,所謂和合眾,住在一個廟裡頭。所以破和合眾是五逆,五逆十惡。大家很好地在修行,你來挑撥離間,說這個不好,那個不好,某個法師在罵你,他生氣了……,你以為我這兒隨便談談天,這個是無間地獄的業。(黃念祖老居士《大乘無量壽經問答》)
○「其毀謗人,必墮無間地獄,受大苦報,無解脫之期。」毀謗的人,這個人一定會墮無間地獄。所以你不能用毀謗三寶來當作是開玩笑的。其他的你可以開玩笑,毀謗三寶的事情不能拿來開玩笑的,說我在跟你開玩笑的。開玩笑,眾生一聽會斷他的慧命的,受大苦報,沒有解脫之期呀!(慧律法師《說僧過惡,犯大重罪》)
○少摻和閒聊,一不小心說是非。(界詮法師)
○隨著科技的發達,人與人之間的聯繫,也變得無遠弗屆①。當今不論男女老少、富貴貧賤,只要去購買一部手機,便可以與人互通訊息。你只要到公共場所走一遭,便會發現大部分的人,都很忙碌地在與人溝通講話。尤其年輕人,他們整天與手機講個不停。究竟他們在忙著講什麼?這麼重要嗎?
一般人每天念起念落,口裡講東講西,身體造作來造作去。然而,卻很少有人警覺到自己是在造黑業還是白業?想起《龍舒淨土文》裡的一個故事:
佛問阿難說:你想見地獄人嗎?
阿難說:想見。
佛說:身行惡,口言惡,意念惡,這就是地獄人。
王龍舒居士舉一例說:我曾經在鎮江聽到賣蝦的人叫一聲:「賣蝦喔!」就知道他身口意三業都是惡的。怎麼說?他身體挑荷著裝滿蝦的擔子,這樣身就是造作惡業;而他的心意上就是想賣蝦,如此意業也是惡的;另外他口裡叫著賣蝦的聲音,這樣口業也是惡的。因此知道叫一聲「賣蝦」,身口意三業都是在造惡業,這就是佛所說的地獄人啊!
而今科技的文明,成就了空前造口業的大時代。一機在手,言若及義,倒不失是善業,只是大家想想:處於聲色繁亂的環境裡,幾人可以照顧得了紛然競起的念頭?那麼,在可以如此輕發的口業中,有多少惡口?多少妄語?多少兩舌?多少綺語?如此說來,當今之世,造地獄因的地獄人,是何其多啊!
佛家以口業為「患苦之門,禍累之始」。尤其大眾共修之時,更以「止語」要求大眾,制心一處,莊嚴道場。王龍舒居士說:「眾生自無始以來,口業過惡,積如山海;多誦佛名,以滌盪之。」又說:「世人以惡口穢語為常,奉勸世人,力以戒此。常念阿彌陀佛,以洗滌口業之穢惡。聞人惡口穢語,亦常念此佛名,以洗滌耳根之穢惡。願以此生念佛之善業,洗滌累世以來之穢惡。如此則善念日熟,惡業日消。」前賢諄諄,我輩何能藐藐啊!(《明倫月刊》,作者:鞭鼓生)
註:①無遠弗屆:不管多遠之處,沒有不到的。
○前輩有人說,凡在宴會交往之時,稠人廣眾的場合,其中人品不齊,或者平素的品行有缺點,或者相貌醜陋,或者現在雖然尊顯但家世寒微,或者前代昌盛,但而今子孫寥落。以此類推,不該說的話很多。必須檢點一番,不可觸犯了別人的隱諱,使人內心慚愧憤恨。如果不能完全識別,最忌妄談時事,及對人指名道姓,恐怕觸犯人家父兄親戚的隱諱,招來意外的禍患。(演蓮法師《安士全書》譯白)
○鄭瑄(xuān宣)為人簡樸沉默,很少說話。他說:「在大庭廣眾之中,不可以大肆的談論;這樣不但會惹人妒忌,而且還會傷到別人。因為眾人之中,難免會有曾經做過醜事的人在裡面,如果談論到他,那麼他雖然是不說話,可是心中就會感到難過遺憾。例如對做官的說『當官要清廉』啊,那麼不清廉官聽到了就會生氣。對朋友說『做朋友應該要彼此直心的交往』,那麼不直的朋友聽到了就會生氣。因為他會認為,我是故意講給他聽的。
所以惟有少說話,保持和顏悅色的態度,若有人問我問題,我才就他所問的問題回答他,這樣或許才能夠避免口過得罪人啊!」鄭瑄所說的這些話,實在是深得處世之道的要訣。(《集福消災之道》)
○有這樣一個真實的例子。
有一群人在看電視劇,劇中有婆媳爭吵的鏡頭。李大嫂便隨口議論道:「我看,現在的兒媳真是不知道好歹,不願意和老人住在一起。也不想想以後自己老了怎麼辦?」話未說完,旁邊的小劉馬上站了起來,怒聲說:「你說話乾淨點,不要找不自在,我最討厭別人指桑罵槐!」原來小劉平素與婆婆關係失和,最近剛從家裡搬出另住。李大嫂由於不了解情況,無意中揭了對方的短而得罪了小劉。(王軍雲編著《一生要明白的八種處世哲學》)
○凡席間有使酒謾罵者,避之為妥。如不能避,只和顏遜謝。彼①雖愈肆②,我不可忿怒與校③,蓋彼若真醉,則出於無知;若不醉,而修怨尋隙④正中其計。此不惟⑤見人度量,其保身之要也。慎之!(清《集善錄·檢身》)
註:①彼:對方;他。②肆:肆意,不顧一切,由著自己的性子(去說)。③校(jiào叫):較量。④修怨尋隙:找茬兒,酗酒滋事。⑤惟:單單;只。
○人當厚密時不可盡以私密事語之,恐一旦失歡,則前言憑為口實;至失歡之時,亦不可盡以切實之語加之,恐忿平復好,前言有愧。(清《集善錄》)
○厚時說盡知心,提防薄後發洩;惱時說盡傷心,再好有甚顏色?(明·呂坤《續小兒語》)
○前不久,我就聽說了一件因為說話不當而付出慘痛代價的事情:
有三個年輕人,一起在公園的湖上乘船遊玩。其中小張和小王是一對情侶,剛剛鬧過矛盾,而小李則是小張的好友。因為大家素來都很熟悉,所以乘船的時候就在一起說笑起來。當時小王由於是負氣,而她的男友小張一直對她愛理不理,所以很不高興。小李為了緩和氣氛,就和小張一起晃起船來。小王便說:「你們不要晃船,再晃我就跳到水裡去。」小李聽她這麼一說就開玩笑地說:「你跳啊,如果跳下去小張肯定會救你的,你還給了他一次英雄救美的機會了呢。」沒想到在他這句話說完之後不到兩分鐘,絲毫不會水性的小王竟然真的從船上跳進了湖裡,而小張、小李雖然先後也跳水去救她,但終因湖水太深,兩人又沒有救人的經驗,如果不是公園救援人員趕來,可能他們也會和小王一樣溺水而亡。之後,小王的家人將小李、公園管理處等告上法庭,法庭調查後認為,導致小王投水的誘因是小李的那句死玩笑話,故判他負百分之十的責任,賠償其家人兩萬餘元費用。
由此可見,一個人在某種場合下,言語不慎將會給自己帶來怎樣的惡果。而如果從大的方面來說,言語不慎可能導致危害社會、國家乃至世界,故儒家有語:「一言以興邦,一言以喪邦。」(阿蓮《慎言》,《惜緣》2009年春季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