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前人這麼說,後人也這麼附和。可見,自由的魅力之大、價值之高。
什麼是自由,在英文中,freedom一詞,是自由義,也是獨立、解放義。自由,意味著解放,不再受束縛,得到解脫。怪不得多少仁人志士要為之奮鬥,甚至犧牲。
但是,從佛教的角度,我們平時所提倡的「自由」,雖然珍貴,值得讚嘆,應該維護,但並非真正的自由。所謂「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此中自由的意涵僅僅體現在對世俗權益的自由保障。談自由,我們應談真正的自由,即精神的自由,身體的自由,對生、老、病、死自在把握的自由,但是,我們都做不到。你的身體與精神,聽從你使喚嗎?你能要生就生,要老就老,要病就病,要死就死嗎?或者,對生老病死乾脆說不嗎?
生命無主,難於自我主宰。不能自我主宰,便無自由意志。沒有自由意志,哪來的獨立與解脫?哪來的自由?
因此,我們通常所說的自由之義,是非常狹窄的。作為求法者,我們要追求大自由,真正的自由。以此:趣向佛道,跳出輪迴,脫離生死,證入涅槃,乘願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