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鬼藉經力救沉淪
唐朝時,坊州有位宋參軍,少時常持金剛經。後來出仕,暫住在司士的宅中,傳說,宅中經常鬧鬼,宋參軍於是每天晚上都誦金剛經。
有一天晚上,宋參軍看到一位婦人站在門外,宋問她說:『你是不是鬼?』婦人回答說:『是的。』
宋又問:『陰陽殊途,不宜相見,莫非你有什麼冤枉委屈之事?想求我幫忙?』
婦人悲泣的說:『我是以前這座宅第中主人司士的妻子,有一次司士奉派出外,他的弟弟向我求歡,屢次逼迫,我拒不答應,遂被他殺害,死後被他用毛氈裹屍,投入宅中西北角的廁所中。多年來,我一直想向來此借宿的人陳述冤情,但惟恐俗人怯懦,怕他們看到我的形體而心生恐懼,所以直到如今,我所受的冤屈,仍然無法洗雪。我知道您一向持誦金剛經,藉此功德足以庇佑一切眾生,盼您顧念我所受的冤屈和污穢,多加憐憫濟拔。』
宋參軍說:『聽你述說的冤情,確實令人同情,但是我官卑職小,力量有限,恐怕無法勝任,明天我會稟報府君,請他派人協助。』婦人道謝而去。
次日早上,宋參軍將此事稟報府君,府君很同情她的遭遇,但心裡仍半信半疑,遂派人前往宅中的西北角挖掘,雖然挖到廁所,卻仍然沒有發現屍體。宋參軍看他們挖不到屍體,又繼續誦經。當天晚上,婦人再度出現,說:『就在西北角,相差只有一尺。』
次日,依照婦人的指示,終於挖到屍體,毛氈內只剩下骨骸,於是便將屍骨洗濯乾淨,暫時移放別處,以便擇地安葬。這天晚上,婦人來向宋參軍拜謝說:『蒙您的深恩庇佑,實在難以報答!據我所知,您日後將育有二子,長子恐怕難以存活,幼子長大以後,為仕宦中人,可享榮華,您日後當升遷為桂州別駕。』宋參軍問她:『你為何不報仇?』她說:『他的弟弟目前為官,尚有福祿,命中注定,還不該死,所以現在不能找他報仇。』
冒宗起評說:『婦人訴冤於參軍,並非珍惜這個幻軀,實在是要藉著經力,以拯救沉淪。至於「命中注定,還不該死」尤足令人驚醒!大家每見亂臣賊子,認為惡因當得惡報,何以像曹操及秦檜之輩,在世時兇惡殘暴,竟然能夠福壽雙全,致使人懷疑因果報應的真實性。殊不知這是他們的福祿尚未享盡的緣故,一旦命終,仍須遭受累劫輪迴,受盡地獄諸苦,墮落為牛馬蛇虺,所受的業報,更不知何時才能了結!這位婦人的屍骨,雖然已經出離廁所,以後必定會在森羅殿上索回這筆冤債的。』
世間有些無惡不作的人,居然飛黃騰達,如前述秦檜之流,禍國殃民,陷害忠良,竟然得寵;善樂好施的人,反而困苦不堪,如岳飛盡忠報國,竟然被害。或許有人懷疑『因果報應』皆是無稽之談,其實不然。
若就三世因果而言,前者所以飛黃騰達,乃是其前世的善因已熟,而其今生所造的惡業,則留待來生或後世去受報。後者所以困苦不堪,是其前世的惡因已熟,而其今生所造樂善好施的善業,則留待來生或後世去受報。
所謂『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的確是千古不易的至理名言。佛說:『假使千百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因果報應是絲毫不爽的!
二、祭拜先亡不可殺生
崔軌,唐朝博陵人是王弘之的女婿。弘之在貞觀年間任沁州和川縣令。
崔軌在和川縣病死,經過了數十天,弘之的家人忽然在夜裡聽到崔軌講話,起初全家人非常驚恐,漸漸就習以為常。
有一天,崔軌向妻子說:『我是王家的女婿,在妻家置立靈位,雖然不合於禮法,然而我苦無所依,盼望你們能夠為我置立靈位。』他的妻子答應了他的請求,朝夕置食在靈位前。崔軌說:『不許用肉,只能以素食祭拜。』
崔軌常勸他們禮佛,並敘述地獄受刑之事,崔軌說:『人的一生,難免會犯殺生及不孝等罪,我雖然沒有這些罪過,但我懇求你們為我設齋供養佛菩薩,並寫法華經、金剛經及觀音等經各兩三部,以後我就不必再
來了。』
王家依照他的話,寫經設供之後,崔軌感激莫名的前來向他們辭別,全家人都悲傷地送他,崔軌拉著遺腹子說:『這個小孩長大以後,必為名官,希望你們好好養育他。』從此以後,崔軌就沒有再出現過。
地藏經云:『人在命終之後,眷屬不應當以魚肉葷腥祭拜。因為殺生祭拜,對於亡者不但沒有絲毫利益,反而增長他們的罪業,加重他們的負擔。假使亡者生前修善,本可到人間或天上享福,但因眷屬殺生,連累他要和那些被殺害的冤魂來對質,以致延遲往生善處;何況有些臨死的人,過去沒有種下少許善根,要根據他自己所造的業來受苦報,這些眷屬於心何忍,還要替他增加罪業呢?』
蓮池大師亦云:『祭先不宜殺生,亡者忌辰,及春秋祭掃,俱當戒殺以資冥福;殺生以祭,徒增業耳。夫八珍羅於前,安能起九泉之遺骨而使之食乎?無益有害,智者不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