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為畫像(功過格)
順治初年。青陽吳六房之仆。吳毛。持戒修善。念佛不絕。值左氏兵渡江。舉家避出。獨吳代主守宅。被賊七鎗而死。其弟來看。又復醒曰。我有宿業。當受豬身七次。因齋戒力。以七槍散怨。從此逕往西方矣。後其主恍惚見彼。前後幢幡。曲躬告曰。吾吳毛也。緣到天界。偶過此。言訖不見。主為畫其像而敬禮焉。
〔按〕以七鎗易七豬。所謂重報輕受也。結其前案也。以念佛而往生。所謂轉凡入聖也。基其後果也。
《白話解》
主為畫像(摘自「功過格」)
順治初年,青陽縣吳六房的僕人叫吳毛,持戒修善,念佛不斷。有一次,遇左氏兵渡江而來,吳家全家人出外避難,只留下吳毛守屋,被刺七槍昏死了,他的弟弟來看他,他又甦醒過來說:「我前世有業障,應當受七次豬身,因為齋戒念佛的力量,就以七槍散怨,從此就直往西方了!」後來他的主人恍忽看見他前後幢幡,並鞠躬對他說:「我是吳毛,有緣要到天界去,路過這裡。」說完就不見了。於是主人就畫下他的像,向他禮拜。
按:以七槍換七次豬身,這是重報輕受啊!這是了結前生怨業的代價;以念佛的力量往生西方,一下子就轉凡入聖了,這是享受果報的基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