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器世間是由誰製造的?並非是由誰製造的,各種各樣的苦樂與賢劣器世間等均是由一切眾生的善不善業產生的。
前面講了外器世界、內情眾生,形形色色的世間之法,如地獄、天堂等都是怎樣形成的,這些不是不依靠因緣而自然形成的。如果是不依靠因緣自然而形成的,那麼一切事物要麼永恆存在,要麼永恆不存在,沒有其他選擇。
不是通過因緣產生,而是通過造物主、萬能的神創造的,也有這樣認為或承許的,但佛教不承許。由萬能的神、造物主或自在天來造的說法,雖然為古印度的很多外道所承許,但這都是不應理的。
如果有這樣的一個萬能的神,應該是可見的,但誰也沒有見過,沒有證據,只是這麼說說而已,以可見不得因可以破斥。再說如果是由一個恆常不變的造物主來造,一切事物要麼永遠存在,要麼永遠不存在,必須這樣承許,沒有別的選擇。歸根結底,不靠因緣自然產生,或由造物主所造,都是不應理的,也是內道不所承許的。那麼佛教是如何合理地解釋的呢?
在《百業經》中講,以種種業造種種眾生。不管是外器世界還是內情眾生,都是以眾生的業產生的。業有共業,也有個業,所以各有不同的感受,也有不同的世界,是不可思議的。
前面講的只是大概的形容,其實世間法錯綜複雜,五花八門,無法形容,無法徹底說明。業也是如此,有各種各樣的業,所以產生的果也是各種各樣的。但是佛教認為,都是以眾生的業形成的。
——摘自《俱舍論》講記(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