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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森法師:普告蓮友敬乞矜憐


時間:2019/11/4 作者:妙啟

普告蓮友敬乞矜憐(一九四四年古歷七月二十九日)

不慧宿業深重,感得一生體弱多病,心目暗鈍,事事不如人之無用殘軀。不會做事,亦從無欲成何事之妄念。此種苦惱,屢在本刊披露,知之者,或許矜憐,不知者,恐加厭憎。今又瑣屑嘵嘵者,實因虛度六十二年,疾病日多,精神日減,老死將至,確實來日無多。終日皆為人忙,只有每早淨課一次,仍屬倉卒了事。倘若無常忽至,依然心緒多端,重處偏墜。如人飲水,冷暖自知。淨念難勝雜念,恐仍被惡業牽入三途惡道中去。每一思及,心驚毛豎。與其貪著目前之蠅頭虛榮,致將來臨欲命終,痛苦萬端,業力發現,暴露種種醜態。俾愛護者垂淚悲傷,厭棄者嗤笑唾罵。貽辱法門,玷污大教。甚至一靈真性,隨業沉淪,求出無期。何如毅然決然,不顧一切,斬斷世俗虛榮相續心,急求解脫,覓地藏拙,多念彌陀。以期臨欲命終,縱不能得到如何顯著瑞相,亦望稍感安詳,略現生西之微驗。俾見聞者,皆知釋尊不妄說,彌陀無虛願。對於淨土法門,不致由森之死而疑議,並得從茲增長正信,切願實行。德森庶可不負出家,不負了公法師之策勵誘掖,印公老人之垂慈攝受,十方師友之護持加被,與兩土世尊之折攝深恩矣。

如此之事,唯貴自己實行,無須對眾賣弄口舌。奈森之環境不同,且有不得不稍事披露之苦衷。何也。因得隨侍印公老人二十年,致各方垂屋鳥之愛,多人稍知賤名。迨及老人西歸,立會紀念,僉以為與老人關係最深之緇侶,唯真老、妙公、了公、及森四人。了公一向不喜問事。致真老、妙公、與森三人,被眾公推忝任會長。真老年高德邵,事事多命森代理。妙公須理寺務,無暇常用駐會。唯森樗櫟散材,雖然初主反對,復成責無旁貸,不得已,為常用駐會之人,稍代二公料理一切。奈主持會務,非森所能,尤非所願,因而三四年來,上述苦衷觀感,無時或釋,無日不求解脫之方。但諸蓮友,無分遠近,一致擁護。任森如何粗暴,常發牢騷,諸公種種遷就,毫不棄捨,始終護持。此由老人德蔭之深,森亦時懷慚愧也。所以值此艱難萬分之時局,本會仍可勉維現狀,實基於此。深望遠近蓮友,見此普告,切勿懷疑內部有何窒礙。須知森今在此,心力財力,一切皆承諸公鼎力協助,並無絲毫掣肘。今之急急如此者,實念來日無幾也。

當初已經將錯就錯而允就,即今情形又如此,若憑空中途告退,於理於事,均非所宜。竊念諸公立會,大要有三。一為老人建造靈塔,二為維護靈岩道場,三為繼續弘化流通。靈塔,原有建塔委員會,去歲擴大改組,群賢畢集,一致贊同。目下雖已暫告停止,將來進行,規畫經營,大有人在。森一人之進退,自是毫無關係。靈岩,一向有妙公主持,現正蒸蒸日上,固無須森參預。唯弘化流通一事,諸公推森負其專責。數年來,物價變遷,日新月異,雖蒙十方源源佽助,存書日就減少。此仍無所礙,尚有人主張應廣為貼本流通,以為救時急務。然則弘化流通,發行月刊,料理會務等等,均屬永久之事。在不會幹不願乾之德森分上視之,正似無期徒刑,終難求得擺脫。爰思本會初成立時,便多人提議,須將續文鈔,照編嘉言續錄。即得廣覺法師,徐志一居士,發心匯稿,次第寄下。復由審定委員會同人,補充鑒定,輯成巨篇。又香港方養秋居士,於民三十年,即匯下法幣一千圓,首倡促成蓮宗正範之議。(請查月刊三十九期,拙述蓮宗正笵後跋,自知此議之始末,今不贅。)二事,乃為本會成立,森負專責之弘化部,最關重要之特別工作。必須趕為辦好,則於屍位數年中,得一潦草塞責之交代,庶可因之減為有期徒刑。故自本年初起,力疾趕辦,與中聯公司,訂定排版,製版,印刷,裝訂等費。即今二書版俱制好,正在付印,約國曆年內,或可次第完全出書。森即仗此一番交代,決定次第結束一切。敬乞在會諸公,十方蓮友,恕我苦惱,遂我初衷。但德森毫無福德,無法求覓繼任高賢。且一千餘日來,會中所有一切的一切,無一不是諸公付託與森之三寶物。今只有將一切的一切,仰交諸公另選賢才,接續辦理,唯期來哲直續老人法化,繼志述事,發揮光大,不似森之株守。方可上暢常寂光中老人之本懷,普慰諸公永久紀念之至意,庶幾一一如法圓滿。

不慧趣向久經決定,毫無游移。奈事實上,交代手續,尚非一蹴能幾。須將本會附帶由森經手,與會無關各事,先行結束,庶可次第圓滿,以免有累來賢。

一者,近年生活日艱,饑民日增。自三十一年秋起,首由蘇州木瀆施粥廠,經費支絀,囑本刊代為呼籲,並順收轉。直至目下,適滿兩周,代收捐款數萬圓。(記不清楚)此則隨收隨轉,由該粥廠報告徵信,此間不用再報。

二者,普陀山,隨該粥廠之後,於三十一年冬起,由前後寺方丈,一再函懇代為呼號,即今亦將近二周年,收轉捐款,約在十四五萬圓,此亦隨收隨托人轉匯。但山上不知捐款諸公□戶,只每收匯款一次,出一總收據與森,仍應由此間詳為報告。

三者,去歲由聶雲老關心北方饑民,榮居士囑森撰文而引起。經八九個月之時間,各方託轉交匯災區之振款,(連藥品在內)共有二十一萬餘圓。此項收支,已由本刊二十七期,與三十七期,兩次詳報。但本年又為河南災情嚴重,本會關心民瘼諸居士,一再慫恿,本刊因而刊載。二月至今,復有經手振款五十餘萬圓,(亦連藥品)此仍須詳為報告。

以上三事,在求者之望繼續,正若大旱之望雲電。但森求清手續,自應先行結束。今為雙方兼顧,特擬折衷辦法。對上三事,收款日期,仍展至本年國曆十二月三十一號截止。以便明年一二月出版之月刊,詳為刊出,以昭信用。其餘代五台廣濟茅蓬,本南市海會寺,江西黎川壽昌寺,以及圓明大悲會,迭次赴杭放賑,並及其他零碎經手振款。除壽昌捐款,認森為信,無收據外。其餘均各有各事之收據,當交功德主,以清手續,無用再報。(事過境遷,亦無從報起。)至為江西贛州壽量寺,尚有尾數,幸早保存妥善。(民二十四年冬)須待交通便利時,該寺派妥人來,乃可交付清楚。

再者,森在此間,各方善信之維護靈岩道場者,常有各種款項,託為轉匯。每年經手,亦頗不貲。此但頻對常住報帳,俾雙方數目無訛即已,自毋須如何揭曉。此項可隨月刊為限,月刊由森料理時,均仍代為收轉。

又德森未老先衰,記性全無。近年加以瑣事堆積,終忙不了。明知故犯,森固深懼因果,決不敢妄為。無心忘記之錯訛,實恐難免。十方蓮友,閱此之後,如對普陀、河南,二處捐款,請待將來報告刊出,再看有無遺漏。屆時盼為示知。除此二項,凡有托森之事,若未經照辦報命者,望即示知,俾森得以請罪補過而照辦。且森賦性粗暴,人說脾氣大,自應承認,不與爭辯。唯對財物,不敢苟且,亦不願受人譏評。故特附告,務望有言即言為盼。

至月刊一事,且於交代前一月為限,此須森視察事實,自行斟酌。譬如經手各事,至明年三四月,可以一切結束,交付清楚。在一月一日出版之月刊,即當先行聲明雲,三月一日出版之月刊,務請諸公設法選人料理。俾有一個整月時間,大約總能物色相當之人。如早覓得,即目下有人前來接辦,森尤極表歡迎,俾得早辦結束,何幸如之。即至遲,到明年夏天,決須擺脫,敬乞諸公見原。

此上縷瑣,務望愛護諸蓮友,勿棄穢屑,垂憐閱完。以愛護法門,愛護印公之深心,愛護本會。即森離開本會,會中一切事業,當然有人繼續,照常維持,或更發揚光大。所以仍望十方遠近諸蓮友,閱此縷瑣,不驚不異,當森不幸而暴死,增長維護之熱忱。俾本會日益光輝,庶老人在常寂光中,歡喜讚嘆,即德森無論藏拙何地,亦可減輕愧怍,多念佛號,以度殘年。將來蒙佛垂慈攝受,帶業往生,實感十方蓮友之厚賜也。

中華民國三十三年

地藏菩薩聖誕日苦惱比丘德森謹啟

摘自民國三十三年十月一日《弘化月刊》第四十期,見《民國佛教期刊文獻集成·補編》第六十九卷第三百一十七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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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