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鏡錄略講下冊 (第六十七章)
南懷瑾教授講述
第六十七章 佛國隨俗世還真03
學問里嘗得禪滋味
第二對理事二定無礙,謂分別事相應入事定,而入理定;欲觀性空應入理定,而入事定,以契即事之理而不動故。入理即是入事,制心即理之事,而一緣故。入事即是入理,而經文但云入正定,不言事理及乎出觀,境中即雲分別色相,斯事觀也;根中即雲性空寂者,理觀也,亦合將根事對於境理,以辯無礙。
這一段就是佛學,一些年輕同學看現代白話寫得佛學很好看,這一段卻是佛經的話,每一句話含意深廣,都是可以寫專書的。
《華嚴經》所提出的第二對是『理事二定無礙』。理是理性的,剛才講的理性就是學問之道,從佛學的思想進入;事是做功夫,專門從打坐、從修戒定入慧下功夫。理與事二者皆能達到如來大定最高境界,沒有障礙,不起分別。本來理與事二者是相對的,我們經常感覺到,孔子說四十而不惑;孟子說四十不動心,而我們很難得不惑、不動心,有很多地方是我們搞不清楚、無法搞定的。世界上有許多事,在道理上這樣做絕對通,到事實面來行不通,這類矛盾多得不勝枚舉。譬如錢,在理論上,既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資源是大家的。天下的錢乃天下人的,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理論上通,事實上做不到。世上有許多事,理與事二者很難合一。『理事二定無礙』我們在理上懂了,應該馬上悟道、立刻入定,結果不能入定,可見事理二者絕對有障礙。做到了『事理二者無障礙』,達到最高境界,就是所謂悟道、圓通了。他先講原理,原理也是事。
『謂分別事相應入事定,而入理定』,我們用邏輯方法去思維、推理,完全靠意識起分別作用,分辨到極點,也就是管子所講,『思之思之,鬼神通之』。最後由事理窮到極點,分別事相,『應入事定,而入理定』,應該走到定的境界裡,結果契入形而上最高的理,那就是宋儒所講:『思入風雲變幻中』。
精神可以入神,真正作學問,思想到極點,分別事相,理窮到極點而得定,事理無礙。
『欲觀性空應入理定,而入事定』,契就是相合,事理合一。所以禪宗所講的證悟是事理合一,即由契理而使禪定到了家。此所以為什麼禪宗以禪為標榜,以事入理為重要;以修定起慧為重要。因此契到相合於事理,自然到達如如不動境界。所以說,『入理即是入事』,真正學問到達了,一定得定、成佛。所以釋迦牟尼佛在中國古文的翻譯為『釋迦文佛』,換言之,他的文化成就登峰造極。
同樣的道理,『制心即理之事,而一緣故。入事即是入理』,有些人從功夫入手,只要制心一處,修定修止觀,用任何方法,『制心即理之事』,這事修便是理性的開發。要注意!很多學佛的朋友,尤其年輕同學,我們也從年輕人過來,很入迷於方法,這裡學個法,那裡求個法,反正這種事很簡單,要哄他,隨便編個東西就是一法,他就被你這個法給困住了。其實任何方法有個基本原理,就是要你制心一處,『而一緣故』,因為你做到心一境性,制心在一緣上,『入事即是入理』,你功夫到了,理也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