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二年北京法源寺道階法師做佛誕紀念會,以釋迦佛像為徽章,光絕不知其事。事後道階來普陀,送光一徽章,光痛斥其褻瀆。至十二年仍復如是。上海亦仿而行之,今居士亦仿而行之。作俑之罪,始於道階。道階尚能講經,而於恭敬尊重,完全不講,亦可嘆也。彼會中所來之一切人員,各須身佩一徽章。若佩之拜佛,亦不合宜。佩之拜人,則彼此折福。然現在由道階提倡,已成通規。光亦知此事不易收拾,然以居士過愛,不能不為一說耳。
復鄔崇音居士書
如誠法師譯:
民國二年,北京法源寺的道階法師做佛誕紀念會,以釋迦佛像為徽章,我絕不知道這件事。事後,道階法師來普陀山,送我一枚徽章,我痛斥這樣做褻瀆佛像。到了民國十二年,仍就如此。上海也仿效而行,如今居士你也仿效而行。始創之罪,始於道階法師。道階法師還能講經,而對於恭敬尊重,完全不講,也實在可嘆。紀念會中所來的一切人員,各自必須身佩一枚徽章。如果佩著佛像徽章拜佛,也不合適宜。佩著拜人,那麼彼此折福。然而現在由於道階法師提倡,已經成了普遍的規章法則。我也知道這件事不容易收拾,然而因為居士你的錯愛,不能不為你說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