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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4/3/16

「說似一物即不中」考辯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 魏道儒論文提要:關於懷讓「說似一物即不中」這則公案,諸種禪典籍出於不同的撰述目的,記載有差別。它們或者為了增強禪書的可讀性而刪除相關的背景資料,或者為了如實記錄而增加參學經歷和禪思想形成過程的內容,或者為了闡發作者自己的禪學思想而對公案進行引申發揮。對不同禪典籍所記述的同一事件進行比較研究,有助於確定解釋禪宗語錄的原則,有助於理解不同禪宗典籍的特點。關鍵字:懷讓修證 污染 什麼物個人簡歷,魏道儒,男,1955年10月出生,河北景縣人,哲學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指導教師。主要從事中國佛教方面的研究。 南嶽懷讓(677--744)是金州安康(在今陝西省安康地區)人,俗姓杜。十五歲時,到荊州玉泉寺依恆景律師出家,學習律藏典籍。據《祖堂集》記載,久視元年(700),懷讓感嘆:「我受戒今經五夏,廣學威儀而嚴有表,欲思真理而難契焉」。[1]受具足戒五年之後,懷讓對於自己掌握了豐富的戒律知識,並且持戒嚴謹感到不滿足,產生了尋找能夠契悟真理法門的念頭。另外,張正甫的(衡州般若寺觀音大師塔銘並序》對懷讓從律學轉向禪學的原因也有說明,認為懷讓「厭離文字,思會宗元,周法界以冥搜,指曹溪而遐舉」。聯繫懷讓日後強調文字語言在表述禪境體驗方面的局限性,這種說法也可以參考。懷讓接受同學坦然禪師的建議,到嵩山尋訪弘忍的弟子慧安。慧安對他有所指教之後,又勸他到曹溪參謁慧能。懷讓留住慧能處十二年。大約在唐景雲元年(710)前後,也就是慧能逝世前一、二年,懷讓離開曹溪,曾到武當,「窮棲十霜」,然後輾轉到南嶽衡山的般若寺(觀音台)修行和傳教。按照張正甫(塔銘》的記載,「能大師方弘法施,學者如歸。……師(指懷讓)以後學弱齡,分為末席。虛中而若無所受,善閉而惟恐有聞。能公異焉,置之座右。……同授密印,目為宗師」[2]。然而,較早的{壇經》本子中,還沒有提到懷讓的名字,這就足以證明,懷讓在慧能的眾多弟子中,還不是突出的人物。由於張正甫是受懷讓的再傳弟子惟寬、懷暉之請而作《塔銘》,所以對懷讓在意能處的待遇、地位,以及離開慧能之後獨立傳法的影響等方面的記述,不可避免有誇張渲染,但在基本史實方面,其記述是可靠的。例如,在這段敘述中,諸如「置之座右」、「目為宗師」等說法,並沒有別的資料證明,但是,對照其它書的記載,《塔銘》記述懷讓「以後學弱齡」到慧能處求學,並不能說是出於「攀龍附風」的捏造。聯繫到懷讓出身於律學名門,本人戒行嚴謹,像「虛中而若無所受,善閉而惟恐有聞」之類的記述,也很難說是溢美之辭。根據《宋高僧傳》卷九(懷讓傳》的記載,懷讓的弟子有道峻、道一;《景德傳燈錄》卷五《懷讓傳》記其弟子有常浩、智達、坦然、神照、嚴峻、道一。在這些弟子中,著名者唯有馬祖道—。宗密指出: 「南嶽觀音台和上,是六祖弟子,本不開法,但山居修道」。[3]律學出身的懷讓,重視戒律,專注於個人修行,並不致力於網路徒眾,廣收弟子,也沒有留下什麼著作。綜合分析各種記載,可以看到,青年時代的懷讓,在曹溪僧團中只是—般的弟子,並不是出類拔萃者;中老年時代的懷讓,在佛教界沒有顯赫地位,在社會上也沒有廣泛影響,遠不是—位名聞遐邇的大「宗師」。懷讓被奉為禪宗一大支派的宗師,是在其弟子道—之後。元和(806—820)中,道一的弟子惟寬、懷暉「至京師,揚其本宗,法門大啟,傳燈百千」。元和八年(813),衡陽太守令狐權舍衣財為懷讓作忌齋,形成每年的「觀音忌」。「寶曆(825--827)中,敕謚大意律師」[4]。能夠集中體現懷讓獨特禪學思想,並能夠反映其學禪經歷和傳禪事跡的著名公案有三個:其一,「說似一物即不中」,是懷讓和慧能之間的問答;其二,「磨磚作鏡」,是懷讓與弟子道一之間的言行錄;其三,「法眼見道」,是懷讓和道—之間的問答。記載懷讓事跡的各種禪典籍和僧傳大都提到這三個公案,它們共同構成了懷讓禪學的主要內容。因此,綜合考察這三個公案,可以比較全面地了解懷讓的禪思想。本文不準備全面分析懷讓的禪學理論,僅結合唐宋時期的一些相關史料,集中對第一個公案提出一些看法。關於「說似一物即不中」這則公案,以《景德傳燈錄》卷五《懷讓傳》的記載在禪宗界和社會上流傳最為廣泛。據說,懷讓初見慧能時:祖(指慧能)問:什麼處來?曰:嵩山來。祖曰:什麼物恁麼來?曰:說似一物即不中。祖曰:還可修證否?曰:修證即不無,污染即不得。祖曰:只此不污染,諸佛之所護念。汝既如是,吾亦如是。[5]當慧能知道懷讓來自嵩山慧安處之後,希望了解他的修行情況。所謂「什麼物恁麼來」,是問從嵩山來的人(懷讓)修禪達到什麼程度或境界,並不是問來的人是誰。這裡的「物」,在禪典籍中可以兼指禪者所要體驗的對象(所謂「體」,即本心佛性等)和體驗的禪境界狀態(所謂「用」,即無念等)。按照慧能南宗的基本觀點,修禪者對禪境界的體驗,就是對本心佛性的體驗,也就是「明心見性」的過程。從這個意義上講,佛性是「體」,參禪者的體驗是這個本體的作「用」。例如,《壇經》在解釋「無念」禪法時,就貫穿著這個思想。「無者,無何事?念者,念何物?無者,離二相諸塵勞;念者,念真如本性。真如是念之體,念是真如之用。」[6]由此,就不難理解懷讓的答語。他是直接針對問話而答,指他所體驗的禪境(或者說「本心佛性的顯現」)是不能用言語確切描述的,即「說似一物即不中」。慧能又問,這種禪悟境界是可以憑藉修行證得的嗎?懷讓的回答是肯定的:通過修行就能證得這種境界·,所謂「修證即不無」。由於所謂禪境體驗就是對本心佛性的體驗,就是「明心見性」的過程,所以,如果不修行,就得不到這樣的體驗,就不能明心見性,也就是對本來清淨的本心佛性的污染。慧能對他的回答十分滿意,認為正是這個對佛性的「不污染」,就是諸佛和禪宗僧人們所要時刻追求和保持的。通過這段問答可以看到,懷讓首先強調禪境的體驗不是語言文字所能表達和描述的,也就是強調本心佛性是超言離相的。其次,他強調有「修」有「證」,所要體驗的禪境界,也就是本心佛性的顯現,是要通過修行才能獲得。所謂「不污染」,就是對修行的強調。這種見解符合懷讓的律師出身。實際上,儘管這些議論的言語很新穎,但是所反映的思想並非完全是懷讓的首創,《神會語錄》在討論修行「無念」時,也涉及到其中的一些問題。[7]不過,此段問答的確語言表述更精練,思想表達更明確。懷讓的這番對答,涉及到對南宗禪學核心內容的認識、理解和實踐。對南宗禪學的理論作出這樣的概括,對自己的禪行體驗作出這樣的表述,應該是一位不僅具有深厚禪學理論素養,而且具有長期禪修踐行工夫的禪師。宋代禪僧就很推崇這番機語酬對,慧洪在引用了《景德傳燈錄》記載的這段問答之後評價:「大哉言乎,如走盤之珠,不留影跡也」。[8]然而,懷讓當時剛剛步入禪門,無論從禪學素養還是禪行實踐方面講,都難以與慧能進行這種程度的對話。日本禪史研究學者也注意到這種情況,並且提出了懷疑:「讓齡僅過弱冠,參玄日猶淺,何以得如斯師子吼耶?」[9]對照成書略早於《景德傳燈錄》的《祖堂集》,就發現了一些問題。《祖堂集》的相關內容是:祖問:子近離何方?對曰:離嵩山,特來禮拜和尚。祖曰:什摩物與摩來?對曰:說似一物即不中在。於左右一十二載。至景雲二年,禮辭祖師。祖師曰:說似一物即不中,還假修證不?對曰:修證即不無,不敢污染。祖曰:即這個不污染底,是諸佛之所護念,汝亦如是,吾亦如是。[10]懷讓初見慧能,只能認識到禪的體驗不能用語言來確切描述,等到修行了十二年之後,才在慧能的進—步啟發下,講到禪的體驗要經過修行才能證得,並且對清淨的本心佛性採取「不敢污染」的嚴謹態度。《祖堂集》的這段記載,加上了懷讓參學的史實和禪語問答產生的原因和背景,這正是《景德傳燈錄》所缺少的內容,也可以說是後者刪除的內容。然而,對照成書晚於(景德傳燈錄》的《天聖廣燈錄》,又出現了新的變化:(懷讓)謁嵩山安禪師,安啟發之,不契。乃直詣曹溪,禮六祖。祖問:什麼處來?師云:嵩山安禪師處來。祖云:什麼物與麼來?師無語。經於八栽,忽然有省,乃白祖云:某甲有個會處?祖云:作麼生?師云:說似一物即不中。祖云:還假修證也無?師云:修證即不無,不敢污染。祖云:只此不污染,是諸佛之諸(護)念,吾亦如是,汝亦如是。[11]根據這裡的記載,懷讓初見慧能,並不能理解慧能的問話並對答,這可能更符合實際情況。因為,懷讓是律學出身,剛剛下決心習禪,對於有關南宗禪法核心內容的提問,很難提出自己有體驗的獨到見解。儘管《天聖廣燈錄》晚出,但它與《祖堂集》和《景德傳燈錄》相比,更注重記載懷讓的求學經歷,以及他的禪學思想形成過程。通過比較,可以說《天聖廣燈錄》不僅補充了《祖堂集》所缺少的歷史內容,而且使人更清楚地了解到《景德傳燈錄》怎樣不顧歷史事實剪裁編排禪師機語的具體做法。 《景德傳燈錄》是把懷讓與慧能不同時期的問答編排在一起。組成一個前後連貫,思想完整的單元。通過對歷史資料和思想資料的加工整理,使禪書更具可讀性。其所以會出現這樣的情況,與楊億編改《景德傳燈錄)時所確定的原則有關。楊億認為,禪師的「參游之轍跡,此已標於僧史」,所以,《燈錄》要刪掉僧史傳方面的內容,主要記下禪師的「啟投針之玄趣,馳激電之迅機」。這樣一來,《燈錄》主要成為禪師的語錄集錦,完全忽略禪語酬對的歷史背景。同時,楊億還強調對禪語問答進行加工,所謂: 「或辭條之糾紛,或言筌之猥俗,並從刊削,俾之綸貫。」[12]《景德傳燈錄》對懷讓和慧能的這一段形式完整的問答記錄,明顯就是本著「俾之綸貫」的思路進行編排的結果。它的意思完整了,思想內容清楚了,但由於刪除了傳主的「參游之轍跡」,距離歷史的真實相對遙遠了。從表面上看,這段問答可以用來概括懷讓一個方面的思想,但是,由於它不能反映懷讓的求學經歷,不能反映懷讓禪思想形成的過程,所以,完全按照《景德傳燈錄》的記載研究懷讓的思想,有很大的局限性。到了北宋時期,禪宗已經從注重文字語言在表述禪境體驗上的局限性,轉向重視文字語言在表達證悟解脫方面的作用。所以, 「說似一物即不中」這個公案,又被賦予新的意義。慧洪在《題讓和尚傳》中,專門論及懷讓與慧能的這則公案,並且進行了與本公案原來意思不相符合的著名發揮:「心之妙不可以語言傳,而可以語言見。蓋語言者,心之緣,道之標幟也。標幟審則心契,故學者每以語言為得道淺深之候」。[13]這裡的「心之妙」,從體驗對象上來說,是指每個人都具有的本心佛性,屬於「體」的方面;從體驗者來說,是其禪境體驗狀態,屬於「用」的方面。兩者是合一的,主客不分的。文字語言當然不能代替禪宗的「以心傳心」,明心見性的體驗也不能用語言來相互傳遞。但是,「心之妙」可以用語言來表現。心表現為語言,並且成為心的外在標幟。標幟明悉了,心即契會了。所以,是否「得道」就可以從其使用的語言上來衡量。慧洪的發揮,實質上反映了禪學思想的變化。禪宗從注重文字語言在表達禪境體驗方面的局限性,轉向強調文字語言在表達明心見性方面的重要性,與懷讓原來的思想已經不相同了。[12][宋]楊億;《景德傳燈錄序》,《大正藏》51冊196C。[13] 《大藏經補編》第21冊,280頁下。注釋:[1] 《祖堂集》卷三《懷讓傳》,《大藏經補編》25卷370頁上。[2] 見<全唐文)卷619,6246頁下。[3] 唐宗密《圓覺經大疏鈔》卷三之下,《卍續藏經》第9冊534b。[4] 上引均見《宋高僧傳》卷九《懷讓傳》。[5] 見《大正藏》51冊240c。[6] 這些內容在各種《壇經》本子中是相同的,沒有出入。[7] 張燕公問:「撣師日常說無念法,勸人修學。未審無念法有無?」答曰:「無念法不言有,不言無。」問:「何故無念不言有無?」答:「若言其有者,即不同世有;若言其無者,不同世無。是以無念不言有無。」問:「喚作是沒物?」答:「不喚作物。」……問:「既若如此,作沒生時得?」答:「但見無。」問:「既無,見是物。」答:「雖見,不喚作是物。」問:「既不喚作是物,何名為見?」答:「見無物,即是真見、常見。」楊曾文:《神會和尚禪語錄》,中華書局1996年版,第68到69頁。[8] 《石門文字禪》卷25《題讓和尚傳》,《大藏經補編》第21冊,華宇出版社1976年版,280頁下。[9] 忽滑谷快夫著,朱謙之譯,《中國禪學思想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150頁。[10] 《祖堂集》卷3《懷讓傳》,《大藏經補編》25卷370頁上。[11] 《天聖廣燈錄》卷八《懷讓傳》,《卍續藏經》78冊,47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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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