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生報怨
【譯文】
姚安公在刑部任職的時候,德勝門外有七個人合夥攔路搶劫,官府抓住了其中的五個人,只有王五和金大牙兩人漏網了。
王五逃到漷縣,被一條大深溝擋住去路,唯一可通行的一座小橋,卻有一頭壯牛怒睜著雙目當橋而臥。他稍一接近那小橋,那牛便奮力用犄角頂撞他。他想退回另尋別的逃路,恰與巡邏兵相遇,便被抓獲歸案。
金大牙逃到清河橋以北,被一個放牛娃驅趕的兩頭牛擠倒在泥濘里。金大牙大怒,與那個放牛娃爭鬥起來。清河離北京不遠,就有人認出他是被通緝的金大牙,並報告給當地的官吏。當地官吏將他抓獲綁縛,送交官府。
王五、金大牙二人都是回民,都以殺牛為業,又都敗在牛身上,這豈不是因為他們操持屠宰行業太慘酷,雖是畜生也心懷怨毒,所以它們的暴戾之氣,便借同類以施行報復!如果不是這樣的話,金大牙被牛擠倒還可說是事出偶然,而王五碰上那頭牛無緣無故當橋而臥,又是誰指使的呢?
【原文】
姚安公官刑部日,德勝門外有七人同行劫,就捕者五矣,惟王五、金大牙二人未獲。王五逃至漷縣,路阻深溝,惟小橋可通一人。有健牛怒目當道臥,近輒奮觸。退覓別途,乃猝與邏者遇。金大牙逃至清河橋北,有牧童驅二牛擠仆泥中,怒而角斗。清河去京近,有識之者告裡胥,縛送官。二人皆回民,皆業屠牛,而皆以牛敗。豈非宰割慘酷,雖畜獸亦含怨毒,厲氣所憑,借其同類以報哉?不然,遇牛觸仆,猶事理之常,無故而當橋,誰使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