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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節與佛教的淵源


時間:2015/3/5 作者:清淨心

元宵節與佛教的淵源

2015年3月5日是農曆的正月十五,是我國的傳統節日元宵節,是春節之後的又一個重要節日。元宵節叫做上元,正月十五日叫做上元日。元宵節,也正值藏曆的神變月期間。很多藏地的修行人都在此月修習善法,如持八關齋戒、轉繞、頂禮、放生、供酥油燈等等。

我國民間每年元宵節有張燈的習俗。元宵節為何張燈?一說是沿漢武帝時祠太一自昏至晝的故事;一說是道家所興,因為正月十五是「三官下降之日」,而三官各有所好,天官好樂,地官好人,水官好燈,所以縱樂張燈;一說是佛家發明。那麼,哪種說法正確呢?

元宵張燈應是佛家的專利。佛教教義中把火光比作佛之神威,所謂「無量火焰,照耀無極」。而燈火的照耀則有兩種妙用:一是破人世之陰暗;二是現佛之光明,以摧芸芸眾生之煩惱。因此在佛教儀式中,就把燈作為佛前的供具之一。佛家鼓動信徒們張燈,經典中反覆宣傳「百千燈明懺悔罪」,「為世燈明最福田」,甚至鼓勵佞佛者剜肉燃燈,以供養佛。所以歷來朝山進香,以求佛佑者,總要供奉燈油,以示廣種佛田;而佛教盛會則需大明燈火,以光明法王。據佛教傳說,佛祖釋迦牟尼示現神變,降伏神魔是在西方12月30日,即東土正月十五,為紀念佛祖神變,此日需舉燃燈法會。隨著佛教東漸,正月十五燃燈之風,亦隨之而來,現今藏語把燈節稱為「局阿曲巴」,其意即是正月十五供佛,這正是元宵節張燈源於佛教的鐵證。

我國始行元宵張燈,是在東漢。據說是當時佛家與道家鬥法的結果。東漢明帝時,摩騰竺法蘭東來傳教,遇到道家的責難,結果在宮廷中與道士角試法力,燒經像無損而發光,漢明帝惑於佛法,敕令正月十五佛祖神變之日燃燈,以表佛法大明。佛家的神燈火種在中國大地點燃之後,就逐漸地燎原起來。佛僧積極勸導人們張燈,北齊時僧人那連提耶舍就曾譯《施燈功德經》一卷,備說施燈之功德。南北朝時,元宵張燈漸成風氣。梁武帝篤信佛教,其宮中正月十五日大張燈火。唐朝時,中外文化交流更為密切,佛教大興,西方來的佛教徒廣泛宣傳「神燈佛火」 ,佛家燈火於是遍布民間。從唐代起,元宵張燈即成為法定之事,並逐漸成為民間習俗。

元宵節與春節相接,白晝為市,熱鬧非凡,夜間燃燈,蔚為壯觀。特別是那精巧、多彩的燈火,更使其成為春節期間娛樂活動的高潮。我國幅員遼闊,歷史悠久,所以各地關於元宵節的習俗在不盡相同,各有特色,但吃元宵、賞花燈、舞龍、舞獅等活動幾乎是各地元宵節都有的民俗。

而寺院則必於此日燃燈供佛,舉行祈福法會。民眾亦多習慣這一天到寺廟點燈為家人祈光明,求平安。「燈」代表光明,寺院於元宵節點燈象徵點亮心燈照亮自己,照亮他人,意義深遠,功德殊勝。元宵節到寺院禮佛燒香祈福,更是善男信女們必備的功課。

說起元宵節的由來,更是與佛教有著很深的歷史淵源。

相傳,佛教雖然在西漢末年就傳入了中國,但影響並不是不大。

漢武帝採用董仲舒「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建議,用儒家思想理論建立和規範社會及統治秩序,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到了漢明帝時,社會環境的變化,需要有新的思想理論來填充。於是漢明帝就大力推崇佛教。他對佛教的推崇和禮遇,招來本土教派的大為不滿,以道教為首的本土學說教派紛紛向明帝提出異議。

據載,漢明帝永平十四年,道士褚善信等六百九十人上表抗議皇帝崇信外來的佛教,並表示願以焚經方式比驗真偽。明帝便令二教於元月十五日設焚經台比試,結果道教經書多數被焚,而佛經、佛陀舍利「光明五色直上空中,旋環如蓋,遍覆大眾,映蔽日輪天雨寶華,大眾鹹悅」。漢明帝為了弘揚佛法,就下令正月十五夜在宮中和寺院「燃燈表佛」。一律張燈結彩,表示對佛教的崇敬。自此,每年的元宵節家家戶戶都張燈結彩,觀燈的遊人如織,萬人空巷,成為最熱鬧也最富特色的年節慶典之一。

按佛教的說法,在新的一年裡燃燈供佛,有照耀前途之意。一般人在新年時,都希望未來能有個光明的開始,於是便到寺院來祈願、祈福;祈求佛菩薩加持新的一年平安順利;尤其是在新春合家團圓之時,把到寺院點燈當成是全家共同參與的新春活動,實在別有一番和諧喜悅的氣氛。所謂一人施燈供佛,一人受惠;一家施燈供佛,一家受惠;人人施燈供佛,人人獲福;家家施燈供佛,家家獲福。但願燈燈傳續,只要有燈明的地方,諸佛菩薩的慈光自然遍照。

供燈的功德:一者照世如燈。二者隨所生處,肉眼不壞。三者得於天眼。四者於善惡法,得善智慧。五者除滅大闇。六者得智慧明。七者流轉世間,常不在於黑闇之處。八者具大福報。九者命終生天。十者速證涅槃。」又《分別善惡報應經》中亦同樣記載了供燈之十種功德:「一、肉眼清淨;二、獲淨天眼;三、遠離三毒;四、得諸善法;五、獲得聰明智慧;六、遠離愚痴;七、不墮地獄、餓鬼、畜生;八、尊貴自在;九、往生諸天;十、速證佛果。」

供燈除了可獲上述二經佛說的十種功德之外更能於現世獲得三種清淨心:於如來已設供養,知身不堅,攝堅身想;知財過患,攝堅財想,是名第一淨心。於如來無上福田、最勝福田,能受最勝供養者,所已作供養,不畏墮於地獄、畜生、餓鬼。此善根已作人、天善道之因,得於妙色資生眾具,又得智慧、安穩、快樂,乃至能得菩提之果,是名第二淨心。於諸佛已作舍施,已作福德,已舍慳貪,已除慳過;施心無慳,施心增長,是名第三淨心。

又同經云:「若有眾生於佛塔廟,施燈明者,得於四種可樂之法。何等為四,一者色身,二者資財,三者大善,四者智慧。」也就是說,點燈供佛的人,可以獲得相貌莊嚴、資財充足,具備善根和大智慧。於寺院中點燈供佛,還更有一種共修的意義,點燈就是在莊嚴道場,令眾生生起敬仰之心;點燈不但象徵光明與智慧,且能破除種種黑暗煩惱。點一盞明燈,長跪佛前,發菩提心,祈願如佛成就,是何等的莊嚴!歷史曾上有燃燈供佛、燃指供佛,獲生帝王之家,未來世行大布施的典故。在《聖彌勒經》上記載,供千盞燈或千朵優婆羅華、造塔頂或佛像的人,到彌勒佛示現成道時,當生為其眷屬,並聞佛初轉法輪。即使僅僅供一盞燈、一朵花或隨喜他人供養的功德,將來都能親見彌勒如來,乃至成就佛果。

不過,佛教之所以鼓勵人們點光明燈,除了祈福之外,主要是希望人們能夠借著燃點佛燈,照亮心燈;發菩提心、立菩提願,啟發自性的光輝,為自己積聚覺悟成佛的資糧,這才是真正的消災解厄、轉運得福。

值此新春伊始,讓我們一同在佛前普點光明燈──祈願佛法的慧燈遣除世間一切無明、黑暗,令每一個眾生都能獲得光明智慧、平安幸福!祈願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通過佛前供燈,點燃內心中「自性慧燈」之光,在新的一年裡,改往修來,福慧雙增,自照照他,照亮光明美好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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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