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理得事彰者。】
理如果沒有事,這個理顯不出來。
演【理不自彰,由事乃彰。】
『理不自彰』,彰是顯明的意思,理顯不出來。譬如布施波羅蜜,布施是舍、是放下,單講舍、講放下,這是抽象名詞,我們在事上,把一切財物、自己一切所需所求的這些事能放下、能舍,這理才顯出來。像龐居士那種行為做法,那是布施波羅蜜圓滿之相,你們想想對不對?我們要是有這麼多錢財,不要了,拿去做好事,好事不如無事,這點錢財不要了、舍掉了,好事也舍掉了。好事都舍掉了,壞事當然捨得乾乾淨淨,一切善惡好壞統統舍掉,這是布施波羅蜜圓滿的相。我們今天壞事舍掉,好事還沒舍,還沒能放下!他示現是這麼一個相,是一個圓滿波羅蜜的相。這就說明理沒有事無法顯示出來,由事乃彰。我們再看念佛這個法門:
演【因念彌陀。】
你念這一句南無阿彌陀佛,這是事。一天到晚在念佛,珠不離手,佛號不離口,念到最後把你自性彌陀念出來了,就是把你的覺性念出來了,果然六根對六塵境界都能覺而不迷,這是理。
演【方顯自性彌陀。】
把自性的理體完全顯露出來。
演【因求淨土。】
我們求願往生是事。
演【乃悟唯心淨土。】
這是理,理是什麼?就是禪家所講的見性,明心見性,一定要靠事才能顯示出來。古大德常講「歷事煉心」,這就叫修行。歷是經歷,我們從早到晚,不曉得遇到多少人?遇到多少事情?就在這個人事裡面煉,煉心!心是什麼?心就是理。要在事上顯理,這叫真修行。如果遇到事就迷惑顛倒,那不叫修行。修行絕對不是空念這句佛號,一天到晚念佛、拜佛,與我們這個生活無關,與我們的生活脫節,這不叫修行。
佛法就是生活,與我們生活沒脫節。不但見性之後不脫節,見性之前也不脫節。學一分就有一分的受用,學兩分就有兩分的受用,活學活用,不是念死書!那個讀死書,食而不化,就是此地守愚之輩,那是不解如來真實義,就是此地講的「眾生不體佛意」,不能體會佛的意思。一定要活學活用,這才叫做真修行,你自己就能得受用。你自己的境界一定是天天提升,你的煩惱一天比一天輕,你的智慧一天比一天增長,你的信心、願力愈來愈強,這種現象才是在佛法里真正得到受用。
阿彌陀經疏鈔演義(第三十三集)198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