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法界本住緣自得
本章有三節一佛之知覺二字語身法四平等三法緣自得法界本住
第一節佛之知覺
經文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佛之知覺。世尊,何等是佛之知覺?
白話解
大慧菩薩請佛開示:世尊!請為我們說佛的知覺。世尊!修行到什麼程度,才得像佛一樣得到無上正等正覺?
經文
佛告大慧:覺人法無我,了知二障,離二種死,斷二煩惱,是名佛之知覺。
白話解
佛告訴大慧:確立人無我和法無我兩種無我的觀點,不受煩惱障、所知障兩種障礙的束縛,舍離分段死、變易死兩種生滅現象,斷除起煩惱、余習煩惱兩種煩惱的干擾,這樣的覺知就是無上正等正覺,就說是佛的知覺。
經文
聲聞緣覺得此法者,亦名為佛。以是因緣故,我說一乘。
白話解
聲聞緣覺修行到這個程度,亦可稱為佛。修行學佛就是這一法門,所以我說,實際沒有別的什麼乘,就是這一乘。
經文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善知二無我,二障煩惱斷,
永離二種死,是名佛知覺。
白話解
世尊把佛之知覺再宣示一遍,說偈言:
善知人法二無我,斷除煩惱二障礙,
永離二種生滅相,名佛知覺恆自在。
白雲按
依楞伽經說,聲聞未度變易死,只立人我我,未破法我。緣覺能斷一分無明,立一分法無我。
由此可知,楞伽經說的二障和二種死都與二無我是緊密相連的。與《成唯識論卷九》所說一致。
(1)煩惱障,由我執(人我見)而生,以貪嗔痴等一切諸惑,發業潤生,煩擾有情之身心,使在三界五趣之生死中,而障涅槃之果,故稱煩惱障。
(2)所知障,由法執(法我見)而生,以貪嗔痴等諸惑為愚痴迷闇,其用能障菩提妙智,使不能了知諸法之事相及實性,故稱所知障,又作智障。
二種死即是引起煩惱障的分段生滅和引起所知障的變易生滅。
二煩惱即是因分段生滅而起的粗煩惱和因變易生滅而起的微細煩惱。
問答
問:怎樣的死法叫分段死?怎樣的死法叫變易死?
答:許多大乘經典都說有二種生死,一種是分段生死,一種是變易生死。
有一種這樣的解釋,說人的生命一生算一段,前生死了,再有今生,前生和今生之間,便是兩生的分段處,這樣生了又死,死了又生,就叫做分段生死。如果這一生是人,死後再生,變成了不是人的什麼東西,就叫做變易生死。
這種解釋不符合釋迦牟尼說法的本懷。
釋迦牟尼不信天上有神,不承認有離形不滅的靈魂。在重慶佛學院輔導教材中,王恩洋先生在《佛學的思想體系》一文里明確指出:「在佛學的思想體系中,首先突出的特徵之一便是無神論思想。」又說:「如數論的神我和勝論的作者我,那便是絕對沒有的了。所謂神我和作者我,是指於有情的身體和心理作用之外還有一個為此身體和心理作用的主人翁……它是長存的,是唯一的,是為主宰於整個身心的。也即是普通宗教說的靈魂。但在佛法,……不承認蘊處界外有常一主宰的我。……而蘊處界都是無常的,是非一的,其生、其滅、其動作營為,都是無主宰的,哪裡還會有常一主宰之我?所以佛說諸法無我。」
對照來看,前面那種關於二種生死的說法,應該不是釋迦牟尼原來的意思。照那種說法,容易把聽法的人引入迷信的歧途。
下面是陳兵先生編著的《新編佛教辭典》辭條對二種生死的注釋:
二種生死——大乘所說,一分段生死,為三界內凡夫所受的生死;二變易生死,為三界外的聖者所受的生死。永斷二種生死,名為成佛。
《勝鬘經》說:「有二種死。何等為二?謂分段死,不思議變易死。分段死者,謂虛偽眾生。不思議變易死者,謂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意生身,乃至究竟無上菩提。」
陳兵先生的注釋和《勝鬘經》所說是一致的。
再結合我修禪的一些親身體會,對照陳兵先生的注釋和《勝鬘經》所說的解釋,我認為這二種「生死」不是我們生命的生死,而是說禪定中的六塵緣影在心中的生滅現象。《勝鬘經》說的「虛偽眾生」,即是如幻如化的心中眾生。即是《金剛經》裡釋迦牟對須菩提說的,要放到無餘涅槃中去滅度的虛偽眾生,也是「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的虛偽眾生。也是《壇經》說的「心中眾生無邊誓願度的」心中眾生。
釋迦牟尼對大慧說:「覺人法無我,了知二障,離二種死,斷二煩惱,是名佛之知覺。」
無我,意為沒有不變的自性。人的肉身時刻新陳代謝,人的思想不斷吐故納新,這是人無我觀。和意根對應的法塵,剎那剎那地展轉變化,變化無窮,不要把法塵看成實事實物。佛陀說的方便法門,都是順眾生希望心隨緣施設的,不要抱著方便法門不放。這是法無我觀。
二障,指煩惱障和所知障,或稱事障和理障。如果把禪中的內境和世間事物聯繫起來,分別善惡禍福,便會生起諸般煩惱,這些煩惱成為修行路上的障礙,名為煩惱障,或稱事障。心中既有的知識,從上師處聽來的、從讀經書得來的、自己思考出來的一切已知的道理,往往是先入為主的主觀的東西,也是修行路上的障礙,名為所知障,或稱理障。
二煩惱,指粗煩惱(又稱起煩惱)和因無明而起的微細煩惱(又稱無明煩惱或稱習煩惱)。由各種欲望引起的、或人生際遇中發生的種種煩惱,叫做粗煩惱;粗煩惱中最根本的十種煩惱,又稱十使、十惑、十隨眠,這十種是:貪、嗔、痴、慢、疑、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取見。心中無緣無故生起的、因藏識活動引起的煩惱,叫做無明煩惱。
二種死,指分段生滅現象和變易生滅現象。伴隨粗煩惱而起的自心中妄識的生滅現象,名分段生滅,古譯分段死;分段生滅跟分別、判斷等形式邏輯思維有關。伴隨無明煩惱生起的、不可思議的、雜亂無章的生滅現象,名變易生滅,古譯變易死;變易生滅跟藏識的作用有關。
這裡說的是四條標準:一、確立人無我、法無我的觀點;二、排除煩惱障和已知障;三、面對分段生滅和變易生滅的種種幻境,自心不動;四、不起粗煩惱和無明煩惱。能夠具足這四條標準,便說是正覺、正受、正觀、正知見。這樣的正覺、正受、正觀、正知見,就是佛的知覺,或說是佛的知見。
佛陀說佛的知覺,明顯是就修習禪定的事說的。離開入如幻三昧這個大前提議論佛的知覺,註定是不得要領的,是沒有意義的。
古人在翻譯佛經的時候,「死」字和「滅」字通用。今人理解不一樣,認為生死就是生命的出生和死亡,意念的發生與消滅是生滅。
因為「生死」與「生滅」一字之差,誤了不少人,不能正確了解佛經說的真實義。
修習禪定,從繫心一處入手,漸入至靜狀態。繫心一處,還不是真的靜,只是把躁動的、馳放的心收歸一處,讓心安下來的第一步。進一步做到繫心一處的處也忘了,「我要繫心一處」的想法也不存在了,漸入佳境,便說是至靜。在至靜的狀態中,人的主觀意識沉寂了,藏識便會從心底里浮起來,變得活躍,便會像做夢一樣,顯現出各種不可思議的如幻如夢的景象。不過,在禪定中的神智是靈明的。這是一種非常美妙的境界,《楞伽經》稱為如幻三昧。
修習禪定的人如果不能正確理解如幻三昧的機理,便會以幻當真,妄說禍福,誤入歧途。所以佛陀在《楞伽經》和《楞嚴經》中,反反覆覆分析在禪定中可能產生的種種生滅現象,並諄諄告誡弟子們,必須遠離二種生滅,面對紛繁的生滅現象,自己不生妄想,不生煩惱,在生滅現象中修得不生不滅,便進入如來境界。
看透生命的生死不算最難。看透一念的生滅才是最難。
只看透生命的生死,還不能了解生命的意義。
能看透一念生滅,自然生命的生死不在話下。
只看透生命的生死,還逃不出在必然王國里做奴隸的命運。
只有看透一念的生滅,才能從必然王國進入自由王國。
第二節字、語、身、法四平等
經文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何故世尊於大眾中唱如是言:我是過去一切佛及種種受生,我爾時作曼陀轉輪聖王、六牙大象及鸚鵡鳥、釋提桓因、善眼仙人,如是等百千生經說?
白話解
大慧菩薩向佛請問:別經說世尊受生的故事,說世尊曾在大眾中唱言:『我是過去一切佛,曾經種種受生,曾經是轉輪聖王、釋提桓因、善眼仙人、六牙大象、鸚鵡鳥等等百千種受生,為什麼世尊這樣說呢?
經文
佛告大慧:以四等故,如來應供等正覺,於大眾中唱如是言:我爾時作拘留孫、拘那含牟尼、迦葉佛①。云何四等?謂字等、語等、法等、身等,是名四等。以四種等故,如來應供等正覺,於大眾中唱如是言。
[注]
①拘留孫、拘那含牟尼、迦葉佛是傳說中的三位古佛。
白話解
佛告訴大慧:先同你說四種平等:字平等,語平等,身平等,法平等。了解這四平等,才得說法無礙。因為這四平等,所以如來應供等正覺在大眾中唱言:「我曾經是拘留孫、拘那含牟尼、迦葉佛。」
經文
云何字等?若字稱我為佛,彼字亦稱一切諸佛。彼字自性,無有差別,是名字等。
白話解
怎麼說字平等?例如「佛」這個字,可用來稱呼我,亦可用來稱呼一切大覺大悟的人,這個「佛」字的性質,對我、對別的佛,都是平等的。因此我說「字」平等。
經文
云何語等?謂我六十四種梵音,言語相生。彼諸如來應供等正覺。亦如是六十四種梵音,言語相生,無增無減,無有差別,迦陵頻伽,梵音聲性。
白話解
怎麼說語平等?我用六十四種梵音聲母和韻母,生出千變萬化的語言,所有如來應供等正覺亦是用這同樣的六十四種梵音生出種種語言,美妙動聽的梵音聲性,無增無減,沒有絲毫差別。因此我說「語」平等。
經文
云何身等?謂我與諸佛法身及色身相好,無有差別。除為調伏彼彼諸趣差別眾生故,示現種種差別色身,是名身等。
白話解
怎麼說身平等?我與所有的佛都具有超凡入聖的法身,都具有形態美好的色身,只是為了調伏不同趣向的眾生,才示現不同身相。因此我說「身」平等。
經文
云何法等?謂我及彼佛得撒三十七菩提分法②,
[注]
①三十七菩提分法三十七菩提分法,包括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本、五力、七覺支、八正道。分述如下:(一)四念處:觀身如虛空,觀受內外空,觀心但名字,觀法善惡都不可得。(二)四正勤:未生惡法令不生,已生惡法恆令滅,未生善法令生出,已生善法令斷長。(三)四神足:欲如意足,堅定不移;勤如意足,堅持不懈;心如意足,集中專一;觀如意足,智慧觀照。(四)五根本: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五)五力:五根淳熟,則具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六)七覺支:正確簡擇,日見精進,心生喜悅,身心輕安,不失正念,攝心入定,一切善念惡念、善法惡法悉皆舍離。(七)八正道:正見,正思,正語,正業,正命(正當的營生),正精進,正念,正定。
白話解
怎麼說法平等?我與所有的佛都證三十七菩提分法,所有佛證得的菩提分法,沒有絲毫差別。因此我說「法」平等。都有說法無障礙的智慧。因此我說「法」平等。
經文
略說佛法無障礙智,是名四等。是故如來應供等正覺,於大眾中唱如是言。
白話解
這四種平等,表現出諸佛說法無礙的智慧。因為這四種平等,所以如來應供等正覺在大眾中唱言:「我是過去一切佛,曾經種種受生,曾經是轉輪聖王、釋提桓因、善眼仙人、六牙大象、鸚鵡鳥等等百千種受生。」
經文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迦葉拘留孫,
拘那含是我,
以此四種等,
我為佛子說。
白話解
世尊把這意義再宣示一遍,說偈言:
我稱拘那含牟尼,
又稱迦葉拘留孫,
字語身法四平等,
我為佛子作是言。
第三節法緣自得法界本住
經文
大慧復白佛言:如世尊所說,我從某夜得最正覺,乃至某夜入般涅槃,於其中間乃至不說一字,亦不已說當說,不說是佛說。世尊,如來應供等正覺,何因說言不說是佛說?
白話解
大慧菩薩再請佛開示:世尊說過:「我從在菩提樹下得最正覺那一夜起,直到我入涅槃,在這期間,沒有說過一個字,以前說過的,現在正在說的,都不說是佛說的。」世尊!如來說法,為什麼說都不是佛說的?
經文
佛告大慧:我因二法故,作如是說。云何二法?謂緣自得法及本住法③,是名二法。因此二法故,我作如是說。
[注]
①本住法這裡說的本住法,指世界上客觀存在的真實法界。這法界,不因人的意識而轉移,不是佛智所造,更不是凡夫妄識所造。佛智慧如實知,識心不能如實知。不要把這個法界與『法唯心生\』的法混淆。唯心生的一切法,包括妄法和正法,妄法是識心所生,正法是般若智慧觀察所得。離妄想入正智,才能如實知這個真一常住的法界。這本住法界,即是現代哲學界和科學界共同探求的自然界的現象及其變化規律,或說是客觀規律。
白話解
佛告訴大慧:我和所有的佛緣自己證得的法為大眾說法,所得的法是世界中原本存在的法,根據法緣自得和法界本住這兩個根本原理,我說一切法都不是佛說的。
經文
云何緣自得法?若彼如來所得,我亦得之。無增無減,緣自得法,究竟境界,離言說妄想,離字二趣。
白話解
怎樣才算是緣自己證得的法?我證得的法和過去別的如來證得的法無增無減,如果說到底,離言說妄想相,離文字相,才是自得的究竟境界。
經文
云何本住法?謂古先聖道如金銀等性。法界常住,若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界常住。
白話解
本住的法界是什麼意思?本住的法界是自古以來就自然存在了的,像金銀的性質,常住不變,法界常住。先聖所證的大道,如實反映這個本住法界,不論如來出世不出世,法界常住。
經文
如趣彼城道。譬如士夫行曠野中,見向古城平坦正道,即隨入城,受如意樂。大慧,於意云何?彼作是道及城中種種樂耶?
答言:不也。
白話解
譬如有人在曠野中,見有通向古城的平坦大道,即沿這條大道直入古城,入到城中盡情享受種種如意樂。你說是這個人修造的大道嗎?是這個人製造的城中種種如意樂嗎?
大慧答:不是。
經文
佛告大慧:我及過去一切諸佛,法界常住,亦復如是。是故說言:我從某夜得最正覺,乃至某夜入般涅槃,於其中間不說一字,亦不已說當說。
白話解
佛告訴大慧:同樣的道理,常住的法界不是我和過去任何一個佛說的。所以我說:「我從在菩提樹下得最正覺那一夜起,直到我入涅槃,在這期間,沒有說過一個字,以前說過的,現在正在說的,都不是佛說的。」
經文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某夜成道,至某夜涅槃,
於此二中間,我都無所說。
緣自得法住,故我作是說,
彼佛及與我,悉無有差別。
白話解
世尊把上述原理再宣示一遍,說偈言:
我於某夜證大道,乃至涅槃真解脫,
於此中間所說法,法界本住非我說。
法緣自得無增減,故說諸法非佛說,
三世諸佛及與我,佛佛所證無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