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在鹿野苑初轉法輪,為憍陳如等五人說法,度他們為比丘僧,這是僧團成立的端緒。
佛陀一生弘化傳教,度眾無數,打破印度種姓階級制度,主張四姓皆可出家修道。他度化了婆羅門種姓的摩訶迦葉、舍利弗、目犍連、須菩提等。其中,舍利弗、目犍連為六師外道之一的刪闍耶的弟子,他們無意間從阿說示口中聽到佛陀教導的「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及「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的真理,便帶著二百五十位弟子皈投在佛陀座下。伽耶山尼連禪河邊修行的拜火教首領優樓頻羅迦葉三兄弟及弟子千人,也受佛陀攝服,放棄事火信仰,皈依佛教,做了佛陀的常隨眾弟子。又度化剎帝利種姓的異母弟難陀、堂兄弟阿難、提婆達多、阿那律出家為僧,度化羅睺羅為沙彌,姨母摩訶波闍波提和五百釋迦女為比丘尼。
此外,吠舍種姓的耶舍奔投佛陀出家,其父母則成為佛教最初的優婆塞、優婆夷。還有善友滿慈子、摩訶迦旃延等數十位優秀的青年為離欲阿羅漢。
於是「千二百五十人俱」的僧團於焉成立,是包括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式叉摩那等七眾弟子的完整組織。
僧團成立之初,弟子們以佛陀為信仰中心,共同過著梵行自律的清淨生活。佛陀自稱是僧團中的一員,從不以領導者自居,面對這樣和樂的僧團,佛陀只提出「財利共享」、「法味同受」的觀念。隨著佛法的弘傳,徒眾日增,成員漸趨複雜,為了維持僧團內部的和合共住,佛陀於是隨順因緣,開始制戒,包括比丘二百五十條戒、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條戒,沙彌、沙彌尼十戒,式叉摩那四根本戒和六學法戒等,在家信徒則有三皈五戒。
佛陀成立僧團,以「法」攝僧,主要目的是為了正法久住。如《摩訶僧只律》卷一所載,佛陀制戒的因緣為:
1.使僧團大眾和合相處。
2.藉著和合清淨的僧團風範來攝受僧眾。
3.以法來調伏個性較頑劣的眾生。
4.使僧眾知過懺悔後,內心得到清淨。
5.使僧眾言行有所規範而斷除現在煩惱。
6.使僧眾斷除現在煩惱之後,進而產生定力,斷除未來世的煩惱。
7.使不信眾生生起信心。
8.使已生信心的弟子,更加堅定。
9.使未來戒法常在,修行梵行者,能安住於佛法中。
10.使正法久住,佛法長存。
佛法久住世間,是佛陀制戒最根本的目的。佛教僧團要有組織、有系統,才能令佛法弘傳久遠。而僧團的組成,則建構在律制的基礎上;有嚴格的律制,是攝受僧眾的巨大凝聚力。因為僧眾有律法可守,才能各守其分,縱有少數不知慚愧者犯戒,但在大眾的威德下,不得不接受制裁,而為律制所折伏;對於具有真心修道及高度慚愧者,自然不做違犯僧團之事,而在律法保護下,安心於道業。
佛陀涅槃二千多年來,佛法之所以能久住世間,弘化於社會,融入於生活,這是因為佛教有義理高妙的佛法,更有德行超卓的出家修行者的弘揚。因此,佛教必須要有和樂清淨的僧團,才能將佛法落實於生活,做到「不信者令信,已信者得增益」。
佛教僧團的功能,在於教化世人,使獲得心靈的淨化與解脫。因此,僧眾首先必須淨化自己的身心,以達到究竟的解脫。在制度完善的僧團中,人人互相尊重,以六和敬達到內心的淨化,不但「於現法得漏盡」,而且「未生諸漏亦令不生」。有此和合、安樂、清淨的僧團,佛教正法即能在世間弘傳久遠,普利世世代代的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