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說的因果不虛,並不是宿命論,並非認為一切都是命中已經註定,連一點點的改變都不可能。我們造下了惡因,在惡果還沒有成熟之前,如果能發自內心懺悔,有了懺悔的助緣,就能阻擋惡因的成熟,清淨業障。只要不提供惡果成熟的因緣條件,就可以改變我們的業力。改變因和緣,就可以改變結果,這是佛法的因果論和宿命論最大的不同之處。
對於因果的道理,我們要謹慎取捨,千萬不能以「萬法皆空」、「究竟無善無惡」、「萬法唯心造」等作為藉口,而輕視因果。雖然在勝義的本智空性,沒有因果可言,但因為我們被五毒煩惱遮障了,仍然會顯現一切事物,因果也是這樣顯現的。蓮師說「即使見解比虛空高,取捨因果要比麵粉細」。
分辨善惡業和果報的大小,不是根據外相,而是以內在的發心和強弱而定。就像樹根有毒,枝葉花果也是有毒的。雖然從外表看不出內在想法,但我們應當清楚自己的起心動念,不能以發心清淨作為藉口,實際上卻是為了滿足私慾而行惡,還自稱是利益眾生,這樣就會造下嚴重罪業。反之,如果一個人的意念是清淨的,絲毫不涉及私慾,他的所作所為就是善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