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十八重戒之八犯「五無間」隨一
《集頌》:「殺母弒父害羅漢,破僧出佛身中血。
隨犯一種成他勝,不孝欺毀謗責僧。
群黨破壞塔寺等,是五逆類邊方罪。」
此條戒是說若犯了五逆重罪的任何一條,就同時犯了菩薩十八根本戒。裡面包括五條重罪和它的「邊方罪」,即「等同與五種重罪」的最過。「邊方罪」為:1、「不孝」父母;2、「欺誑、毀謗」師長、善知識;3、「侮辱、責罵」僧眾;4、以破會他人團隊為目的的「拉幫結派」;5、破壞寺院、佛塔等,其最「等同五逆重罪」。
「五逆重罪」即五種「無間罪」和「無間地獄」的特點,現引《往生的障礙》的章節,以做說明。
五逆重罪與無間地獄
五逆重罪是五條非常嚴重的罪過。它同時被世間法所不容忍,更不要說是佛法。在佛經當中講,如果是犯了這五條罪過,就是墮落到無間地獄的正因。也就是說,死了以後是墮落到無間地獄。他不可能往生西方,連人身都難得。五逆重罪在不同的經典當中有不同的解釋。一般我們是這樣認為的,有五條。
第一條是殺父。這個殺父包括了殺自己的親生父親,或者是養父,包括了殺父未遂,這都是殺父的罪過。
第二條就是殺母。確實有非常暴虐的一些人,就是業障極重的那些人,會造殺父殺母的罪過。
殺阿羅漢在佛經當中,也叫殺聖人。佛經當中的聖人,和我們民俗當中所講的聖人是不完全一樣的。民間我們所說的聖人一般是指有學問的人、有德行的人、有威望的人。像孔老夫子,我們叫他聖人。佛經當中的聖人一般是說:了脫了三界束縛的人,證得果位的人,不再輪迴的人。
小乘佛教當中把聖人最低限度稱為阿羅漢。也就說你只要是證得阿羅漢果位了,才稱為聖人。大乘佛教當中登地菩薩,只要是你證得菩薩果位了,不再輪迴了,也稱為聖人。當然圓滿佛果的佛陀,更是我們心目當中的聖人。
阿羅漢在佛經上是什麼意思?小乘佛教當中修行的極果,小乘佛教修行最高果位是證得阿羅漢果位。阿羅漢分兩種,有一部分阿羅漢就是進入偏真涅槃,享受法樂去了。由於部分阿羅漢證得果位以後,他發現:我能夠進入的這種涅槃境界,相比佛陀證得的圓滿無礙的大般涅槃境界,還是有很大的差距的。所以,有很大一部分阿羅漢,就回小向大,再通過修行六度萬行,去行菩提道,最後去證得佛果。
「阿羅漢」,因為包含了很多的含義,所以這一句印度話,翻譯家沒有把它翻譯過來,而僅僅是用我們的漢語發印度音。印度音也叫「阿羅漢」。它包括了下面幾個含義:第一個含義是殺賊;第二個含義是不生;第三個含義是應供。
[殺賊]是什麼意思呢?是指斷見思惑了,並且是斷除三界的見思惑。這種人在佛經當中稱為聖人,也稱為阿羅漢。斷見思惑了、見真了、證道了,這種人就稱為阿羅漢。所以這個殺賊的含義,並不是我們民俗說的那種殺盜賊啊!殺小偷啊!是斷見思二惑稱為殺賊。
第二個含義[不生]。因為阿羅漢能夠進入涅槃,不再輪迴了,不再在三界受生了,所以它的這一個含義叫做「不生。」
第三個含義是[應供]。因為阿羅漢證得漏盡通,斷除了一切的煩惱,他能夠受天人的供養和人間的供養。所以說他可以做眾生的福田,所以第三個含義叫做「應供。」
我們知道「阿羅漢」是佛教當中,修行小乘佛法所能夠證得的最高果位。因為他是聖人了,所以不管是誰,如果是殺掉「阿羅漢」的話,即斷送「阿羅漢」性命的話,那就是「五逆重罪」的一種,叫「殺阿羅漢」。
第四條就是「出佛身血」。事相看,歷史上我們的本師釋迦牟尼佛曾收過一個徒弟,叫提婆達多。他也是釋迦牟尼佛的親戚。釋迦摩牟尼佛出家修行成佛以後,功德智慧圓滿具足了,也非常威嚴,三十二相八十種隨形好,就贏得了很多的國王大臣恭敬和禮拜和供養。
這時候提婆達多看到了就要求出家!釋迦牟尼佛就說:「你適合在家修行」。但是提婆達多執意要出家,祈請了三次。雖然釋迦牟尼佛知道提婆達多後來的作為,但是為了不斷送他這個出家的因緣,釋迦牟尼佛在提婆達多三次祈請以後,就默認了,也就同意讓他出家了。
提婆達多出家以後,不長時間就發現,包括佛陀,包括佛陀的弟子,都受到很多人的恭敬和供養。所以提婆達多貢高我慢的心就起來了。他也想像佛陀一樣受到大家的恭敬和供養。提婆達多從外道那裡學了一部分神通,有一次提婆達多是設計親自把一塊大石頭從懸崖上推下來,砸破了釋迦牟尼佛的腳。因此,提婆達多是生陷地獄。
事相上的出佛身血,就是提婆達多謀害釋迦佛,砸破了釋迦牟尼佛的腳……
第五條是:「破壞和合僧」。先說僧,「僧」在古代印度叫做:「僧伽耶」,我們現在簡稱為僧。僧的含義是什麼呢?是大家聚到一起修行佛法,還沒有證得佛果的一個和合團體。正在修行佛法,尚未圓滿佛果的一個和合團體,叫僧團,也叫僧伽耶。像我們出家以後是凡夫僧。這個凡夫僧夠四個人以上,就屬於「僧團」。一個人呢就是「僧人」。這就像我們現在對軍隊的稱呼一樣。提到什麼什麼軍,喔,那是指好多人。某某是個軍人,指他是部隊上的當兵的一個人。狹義上講是出家的,廣義上講是佛教的佛弟子七眾,是這樣。破壞和合僧呢?就是破壞了非常和合的一個修行團體。
關於「和合」,它也有標準的,和合的標準,就是我們平常所說「六合敬」。六合敬它分「理和合」,和「事和合」。這個理和合:就是遵循佛教的教義,以涅槃解脫為目的。還是那句話,就是正在修行佛法的人。事相上的和合有六種,就是我們普通講的六合敬。
第一個是「身和同住」。身和同住就是遠離殺、盜、淫、妄,共修諸善法。修善的,想了脫的,也就是說修出家法的,從狹義上講就是僧人。
第二就是「口和無諍」。我們聚到一塊不是談論是非,不是互相爭鬥,不是互相挑毛病。口和無諍。這個口,我們在一塊最多的業是什麼呢?是誦經、念佛、羯磨等等,這一點體現的是口和無諍。
第三是「意和同悅」。意和同悅是大家共同修的善法,我們沒有很大的分歧,而且又是多生多劫有這種佛緣,我們在一塊,心下是非常歡愉的。意和同悅
第四是「戒和同修」。這個戒和同修根據佛教的含義,佛教的要求,我們受戒以後在一塊,如果輕的戒,不怎麼清淨的話,就是非常輕微的戒條我們很難把持的話,就是半月一次羯磨。在羯磨的過程當中,就完成了我們的戒體的復原和清淨。
第五是「見和同解」。見和同解廣義的說是我們對佛教都有信心,對佛教都有相對正確的佛教之見,我們才能坐到一塊修行,我們才能住到一起共同探討。
狹義的講呢,就是我們修的法門是相同的,功課是一致的,唱腔是一樣的。包括調子,包括法器這都是一樣的。這樣,大家修起來就比較容易,比較歡喜,共同熏修的功德容易生起來。這是見和同解。
第六就是「利和同均」。佛教當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理念就是講慈悲,講平等。慈悲和平等,在佛教團體內部,以利和同均為主要的平等形式,利和同均。一個和合的僧團在一個地方長期的熏修,非常容易產生功德,也非常容易成就人。如果有哪一個人,用任何的手段、方便和善巧、用任何的方法使這個僧團不和合了,那就叫破壞和合僧。
誹謗了正法和犯了五逆重罪的人到底去哪呢?根據《楞嚴經》上說「有謗大乘經典毀佛禁戒狂妄說法更生十方阿鼻地獄」。阿鼻地獄就是無間地獄。
《地藏經》上也講「若有眾生出佛身血」剛才講到了,出佛身血是五逆重罪的一種嘛,「毀謗三寶不敬尊經亦當墮於無間地獄千萬億劫求出無期」。俱舍論中說「從此命終定墮地獄中無間隔故名無間」。沒有間斷的無間地獄。
這個無間地獄是什麼情況呢?這裡簡單的給大家解釋一下。
無間地獄在經上也叫「阿鼻地獄」,它位於南瞻部州,底下兩萬由旬,深廣各兩萬由旬。「兩萬由旬」這個「由旬」是印度的一種長度單位。一由旬為四十華里。兩萬由旬,就是兩萬再乘以四十華里,縱廣,這個阿鼻地獄長寬就是這麼大。
凡是造了五逆重罪之一的,死後必墮於此獄。
有五種形式,第一種是「趣果無間」。因為他命終之後直接墮入此獄中,沒有間隔。根據經上說,一般的人或者是眾生,命終以後,他有四十九天的中陰身。這箇中陰身又分三段:前三分之一是死有,中三分之一是中有,後三分之一是生有。我們統稱為「中陰身」。這是一般的眾生,一般的人。可是,大善的人,大惡的人,可能會沒有中陰身的存在。你像犯了五逆重罪的人和誹謗了正法的人,是命終之後直接墮落無間地獄,他沒有間隔,墮落嘛!這是第一個特點。
第二個特點是「受苦無間」。一墮落到無間地獄當中,「直至罪畢出獄期間所受之苦無有間斷」。只要是墮落到無間地獄,那裡面剎那剎那都是受苦的。除非他的罪報結束了,業障清淨了,然後他出獄,才不受無間地獄那種痛苦。只要在裡面,剎那剎那都是痛苦的,沒有間斷,這叫受苦無間。
第三個是時無間。「劫劫之間相續不斷」。「時無間」,所謂「劫」啊,就是無量劫的那個劫,是時間概念。每一劫每一劫之間都是受苦受罪,沒有間斷。
第四個是「命無間」。萬死萬生,命沒有間斷。剎那剎那萬死萬生。
他有斷滅生死,但是痛苦沒有間斷。
第五個特點是身形無間。身形無間他的果報是:如果這個地獄有多大,那麼墮落到地獄的這個人,他的身形就有多大。他自己也看著他的身體像地獄一樣大,這無間地獄多大,他的身體就多大。所以說無間地獄的任何角落、任何位置的任何的酷刑,他都能在身體上感受到。比方說這個無間地獄東南角是正在燒火炭,那麼在他相對應的身體上,同時感受到東南角是被火炭燒的。如果西北角正在熬油鍋,那麼他相對應的身體的某個部位也是在熬油鍋。就是這樣,身形無間。
「地獄縱廣八萬四千由旬身形遍滿其中無有間斷」。經上說一人也遍滿,多人也遍滿,互相的不妨礙。就是說一個人墮落裡面,他自己也感覺到身體是滿滿的,一萬個人在裡面也都是感覺到身體是滿滿的,而不是說只占到幾萬分之一,這個大家一定要知道,這是無間地獄的特點。
——摘自仁清法師《佛教大乘正覺道之戒律、戒相疏義》之菩薩戒十八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