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本著愛心和慈悲心,哪怕從事同樣的公益事業,並在客觀上對受助人有所幫助,但對轉變自身心行沒有任何作用。
這就必須明確:慈善的本質是什麼?它的核心價值又是什麼?如果對這兩點認識不清,慈善就可能變成偽善,公益就可能變成利益。即使事情本身的性質沒變,也可能因為處理不當,使參與者的心行受到傷害。
慈善的本質是什麼?在我們通常的概念中,慈善無非是一種捐獻、施捨,或幫助他人的行為。但如果沒有愛心和慈悲為基礎,這些行為還能不能算是慈善?古人不受嗟來之食,為什麼?就是因為這種施捨帶有蔑視。
在佛教中,善具有善良、道德的內涵,換言之,慈善就是立足於慈悲心的道德行為,否則就只能算是行善而非慈善,至少是要打折扣的。
至於慈善的核心價值,現代人受唯物論影響,對慈善的認識偏於唯物,甚至有一定的功利色彩,覺得慈善是身份和社會地位的象徵,以此塑造公眾形象,贏得大眾信任。事實上,這些只是慈善的副產品。
佛教認為,每種行為都有內外兩種結果,慈善也不例外。所謂外在結果,即事情本身產生的效果,比如因為你的幫助,使對方解決困難,從中受益;或是通過慈善,為自己培植福報,得到社會的尊重認可。所謂內在結果,即通過這一行為培養的能力,更深一層,則是心靈得到的提升,人格得到的成長。這才是慈善的真正意義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