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有心所思和思所作二種,即是思業和思已業。思業:身口將發行為、言語時,先由內心思惟造作之心理作用。思已業:於心中思惟造作以後,動身體發言語的外在作用。《俱舍論》云:「前加行起思惟,思我當應為如是如是所應作事名為思業;既思惟已,起作事思,隨前所思,作所作事,動身發語名思已業。」
此思業、思已業又開為身、語、意三業。心所思是意業,思所作分身語二業。
此身語意三業又開為五業,此三業中的身語二業各有表業、無表業,總成五業。表是表示,身表業能表示內心令他見的種種動作取捨屈伸等;語表業能表示內心令他聞的言語名句文等。無表業,不能表示令他見聞的一種業體。意業是內心的分別思慮,不能直按表示於外,既不立表,也就不必另立無表之名。
將為一事,先於心中加以分別思慮的意業,發動於外,在身體上起種種行動是身表業。此身表業所造作之後的一種強有力的功能業體,無形無象,不能表示令他了知的業名身無表業。
在發語之前,先由內心中分別思慮為意業。思慮之後發動於外,起種種言說是語表業。此語表業所言說之善惡業體,領納在自己身中,無形象不能表示令他了知的業名語無表業。
文/界詮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