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常常會順著自己的習性,就像什麼都要命令別人,什麼都希望別人聽自己的,實際要慢慢地學會放棄自己的知見,慢慢地通過學和修入於佛的知見。那我們才能夠知道,讀經、看論、念佛、修行,量是很重要的,但要產生質的變化,就要真正地用到實際改變自己當中,就是我破除了我執多少,我放棄了自己所謂的知見多少。才能像老法師所說的,一個人如果能有水的那種調柔,遇到山遇到石頭繞著走,就會不損傷自己。
慢慢地回味這些話就會理解,破除我執是我們在做事當中要認識的。如果你去注意起來就會發現,原來我們過去生中的習氣,會表現在我們為人處世的點點滴滴上面。如果你注意到點滴當中的為人處事,說句話、辦件事、起心動念,能從當下的這一念、這句話、這個行為來改變自己,慢慢這顆心就能夠觀照明利的。
如果一個人觀照不明利,做了什麼也不知道的。觀照的力量不夠,就是常常說的學了法以後反省力不夠。那也就是粗的反省力,細的就要建立起來覺照的力量。因為是凡夫,可能我們的習氣來了不由自己,但要保持那種反省力、覺照力,卻是我們應該很好地來培養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