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年我曾經隨道安法師到日本訪問,發現許多道場,他們都經營工商業,以營利方式做道場基金,未嘗不是一個方法。
當然經營不需要出家人,道場拿出資金,有真正熱心在家信徒、護法,交給他們經營。
我們在日本看到許多四星級、五星級旅館,是佛教寺院經營的,還有一些工廠也是佛教寺院經營的。現在既然沒有土地,沒有田地,沒有山林,用營生利益作為道場生活固定來源,可以叫修行人身心安穩。
這裡面最重要的,就是負責經營事業這些在家信徒、護法,要發真誠心,不為自己謀私利,那是無量功德。如果利用寺院資金、供養謀私利,就造無量無邊罪業,罪福真的在一念之間。
三寶的錢來自十方,佛經講,出家人供養(獨居)母親,母親可以消受,供養父親,不能消受,何況其他人?那要多大福報才能消受出家人的四眾供養?
這些道理,經論講得很多,現在人不讀經不曉得,跟他講還要提出反駁,這些人只圖眼前小利,不顧將來惡報。這種造業,現世罪人,多半是老人病,痴呆症,都歸這一類。
本文節錄自2001新加坡【阿難問事佛吉凶經】33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