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獄裡眾生是受罪的那一類。還有一類呢,地獄分兩大類,一類是有獄卒的,一類是沒有獄卒的。獄卒啊就是事相上顯現的,我們看到有的人墮落到地獄以後啊,地獄有眾生也拿著鋼叉,也拿著刑具來驅趕就是受罪的這個眾生。他叫「獄卒」這個獄卒是怎麼來的呢?獄卒啊,根據經上講,好發動別人戰鬥的人,願意別人打仗的人,挑起事端來他還在這觀察的人,心生歡喜的人。比方說鬥雞的,鬥牛的,鬥蟋蟀的。給人製造違緣在一邊觀看的,別人打仗他非常高興的。他這個惡因緣一旦墮落地獄,好了,他可能就是獄卒,相應。
地獄裡獄卒也是地獄裡一類眾生。他同樣受地獄的果報。有資料顯示,地獄裡是閻王爺,他到時候也同樣受地獄裡相應的果報。因為他是地獄一類的眾生。他首先有地獄的眾生的共性,他無非是地獄眾生的王而已。地獄的獄卒他首先也是地獄的眾生,他也同樣也受到地獄的相應的惡報。這個惡報是不一樣的。比方說地獄的這個受苦的眾生,他就是專門受罪的。地獄裡行刑的這個獄卒他除了受罪以外他還能行刑。這個差別是有。這個共業來講他都是地獄的眾生,這個不共業來講他就是一個行刑的,一個是受罰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講,就是在地獄裡那些獄卒啊,他同樣有惡報,他同樣有地獄的現實的惡報,並且是他在行刑過程當中肯定也有一種纏縛這種纏縛是什麼道理?
我在很多地方講到過了,這個纏縛啊就是一種鏈條。比方說有一個人打了我了,這是個比喻啊。有一個人打了我了,按正常道理來講,我非要找人解恨,再去打他。或者我就記恨他,或者我就尋機報復。種下這個因了,是那個道理吧,這才叫因緣果報嘛。我討回來了,又打了他了,討回來了。他又記恨著我了,他又找了另外的一些人幫忙,勢力壓過我的時候,能量大過我的時候,就開始又跟我來討債。這樣永遠沒有完,所以什麼叫纏縛什麼叫流轉,這就是一個道理。如果我們學了佛了,知道要慈悲,知道要還債,知道要平等,知道要斷惡,知道要行善。如果我們知道了那怎麼辦?打了我了,哎呀,可以這樣想,沒辦法,我沒避開他這一巴掌,可能也是我的過失。如果他的那這一拳過來了,他這一巴掌過來了,我的功夫高的話,閃轉騰挪避開了,也就挨不了這一巴掌了。結果挨了這巴掌一想,算了,還他債吧,就當還他債吧。哎自己心下安了,也不去瞋恨他也不去向他討債,好了這個輪迴纏縛的鏈條從修行人這裡斷了。就是這個道理。懂這意思吧?如果這個獄卒就是在地獄裡一直給這個地獄眾生行刑的話,實際上他也有很大惡報。就是這個意思。
——摘自仁清法師《黃河念佛堂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