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梵網經講錄》
◎慧僧法師一九八O年講於
萬佛聖城法界大學養秋堂
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上慧下僧老法師講述:
(二)顯體:顯,就是顯明。體有三義:
(1)須顯體
(2)正出體
(3)會異
(1)須顯體:必須要顯體。體是主質之意,就是也是質也是體。乃是經名下之所詮釋。
譬如先說出一個人的名字,次顯示其特性,才知道他是個什麼樣,這就是顯體的用意。種種的名字,意思就是令人尋名而得體。
這意思就如「因筌而得魚,因指而見月。」因打魚的器皿才能得著魚;因手指頭一指,見月亮而知道東南西北。
假如只是知道名,而不知道體,那就不好了。如捉蛇尾,反遭其螫。捉蛇,你要是抓蛇尾巴,那蛇一回頭,就會受它螫了。
所以釋迦世尊常對比丘說:「我所說的法,只是一個筏。到達彼岸之後便不用背筏而行。」意思就是教人不要有法執。否則學什麼法,便生什麼執著;縱歷八萬大劫,也不會有所成就。
這部經以梵網題名,品名是〈心地品〉。
乃至上下二卷全文,一一都是能詮之名。
就這〈心地品〉名下,一一皆是顯所詮之道理,所詮道理就是一種體。
得到這種體以後,才能夠全性起修(性就是性德,全憑性德而建立修行),以修合性。所以釋名之下必須顯體。這是第一須顯體。
(2)正出體:這個體是什麼就顯出來了。
這部《梵網經》,是以「諸佛本源心地」為經的體。人的「心地」,根本當下就是,不用外求。這個「本源」,是指法爾性德,法爾它性德具足,所以不關修證。
「諸佛」,則出障圓明,已經斷了煩惱,出一切之障礙,不同在纏的這些凡夫。因為盧舍那佛和一切諸佛,所證最極清淨的常住法身之體,全和眾生心性之理體一樣,更無少許別法可得。
在諸佛分上沒有增多,在眾生分上沒有減少,是每個眾生本然具足之佛性,這個理,就叫做體。
亦為一切教體,亦為一切行體。
這是真正一切天魔外道所不能破,權小的羅漢二乘人所不能混濫。因為這個法門,純粹是大乘菩薩法。這是第二正出體。
(3)會異:與其他經典有不同的地方,會這個不同的;這個異,就是不同。
這部經和《華嚴經》同時。《華嚴經》是以法界為體,那麼這部經也應該以法界為體,而今以「諸佛本源心地法門」為體。
「法界」與「諸佛本源心地」,實際上是同體異名;名字完全不同,而道理是一樣的,更無別體。
又者,一切大乘經典都是以實相為體,如《法華經》就是以實相為體,那麼《梵網經》也應當以實相為體。
但是,實相也是「諸佛本源心地」的異名,實相和諸佛本源心地是相同的。
為什麼說相同呢?
因為諸佛本源心地,也是離一切相,即一切法,超諸戲論,不可破壞。就像這實相,是無相無不相,故名為實相;這個本源心地,也是這個意思,也是無相無不相。
又因為萬法皆從此處流出,萬法皆歸還此處,故名為法界。所謂「無不從此法界流,無不還歸此法界。」
這個「諸佛本源心地」,在聖人方面上,它一點兒沒增;在凡夫方面上,它一點兒不減少;在迷的時候,或悟的時候,它是宛然存在的,這種體性常住,所以叫做諸佛本源心地。
恭錄自《佛說梵網經》講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