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導大師在《觀經四帖疏》散善義中開示說,「唯除五逆、誹謗正法,是對未造這種罪業的人說的,目的是為了警戒眾生,不要犯這樣的重罪」。所以說「犯了這種五逆、誹謗正法不得往生」不是說已經犯了這個罪的人佛就不再攝受你了,如果犯了這兩個重罪還是可以懺悔的,還是可以得到攝受的,佛法就是這麼的慈悲、就是這麼平等。因為我們眾生本來成佛,犯了以後,你只要去改正、只要去懺悔,還可以得到佛的加持、佛的攝受的。但是犯了以後往生會有障礙:第一在蓮花中蓮花不能開,你見不到佛及諸聖眾,第二聽不到正法,不能出去供養諸佛。除此以外更無諸苦,沒有別的不好了。我們說這個蓮花不能開,不是說馬上就開,需要十二劫蓮花方開,是這麼一個理論。猶如比丘入三禪之樂,你就沒有別的諸苦了,只是蓮花十二劫以後才開,但是他享受的快樂,這裡面說了猶如比丘入三禪之樂,就像有三禪功夫的,享受這種快樂。善導大師說:「應知,雖在花中多劫不開,可不勝阿鼻地獄之中,長時永劫受諸苦痛也。」這個不勝,勝在古文的解釋是受的意思,善導大師這一句的意思就是說,雖然花多劫不開,你也不要受阿鼻地獄之中長劫永劫受這麼大的苦痛了,猶如比丘入三禪之樂,就得這個快樂。善導大師的這些觀點和曇鸞大師的《往生論注》下卷中說的是一致的,曇鸞大師說:「眾生以驕慢故,誹謗正法,毀呰賢聖,捐痹尊長,如是人應受拔舌,瘖啞等苦,聞阿彌陀如來至德名號,皆得解脫」。我們今天不要說我們能不能往生,犯了五逆十惡的,誹謗正法的,他只要後不再造,現在發起精進念佛、求生淨土的心,一定可以往生的。是我們最大的一個解脫,多方便,阿彌陀佛的慈悲真的到了極致。
摘自宏圓法師《阿彌陀佛四十八願》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