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遺教經淺釋》
◎一九七九年宣化上人講述於
美國加州洛杉磯金輪聖寺
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汝等比丘。已能住戒。當制五根。勿令放逸。入於五欲。譬如牧牛之人。執杖視之。不令縱逸。犯人苗稼。若縱五根。非唯五欲。將無涯畔。不可制也。」
佛說,「汝等比丘」:你們各位比丘,「已能住戒」:若已經能住於清淨的戒律。「當制五根」:你應該制止你的五根。五根就是眼、耳、鼻、舌、身。這五根你應該好好管著它,好好控制著它。「勿令放逸」:不要讓它不守規矩。眼睛不視非色,耳不聽聞淫聲,舌不嘴香味,身不貪觸塵。「入於五欲」:不要隨著色、聲、香、味、觸所轉。不要為財、色、名、食、睡所搖動。
「譬如牧牛之人」:好像一個放牛的人。「執杖視之」:拿著杖或者是鞭子,看著這頭牛。「不令縱逸」:不令這牛跑了。「犯人苗稼」:去把人家的苗稼給吃了。「若縱五根」:你若是放縱不守規矩,不能控制這五根。「非唯五欲,將無涯畔,不可制也」:不單這財、色、名、食、睡,和這色、聲、香、味、觸都沒有邊際,不可控制,你就是想控制,也沒有法子控制,因為你放縱這五根,不令它守規矩。
「亦如惡馬不以轡制。將當牽人墜於坑陷。如被劫賊。苦止一世。五根賊禍。殃及累世。為害甚重。不可不慎。是故智者制而不隨。持之如賊。不令縱逸。假令縱之。皆亦不久見其磨滅。」
這是說眼、耳、鼻、舌、身這五根,不可以令它放逸,令它隨隨便便不守規矩。如果你不守規矩的話,這五欲將無涯畔,沒有邊際,貪而無饜,你無法控制它。這是說到法,下邊說個比喻。譬喻什麼呢?「亦如惡馬」:這好像不守規矩的野馬一樣。這種野馬它常常做害群之馬。「不以轡制」:如果不以韁繩來牽制著它。「將當牽人墜於坑陷」:它就會把人牽到坑裡邊去,或者墮落到海裡邊。
「如被劫賊」:也就好像被賊搶了東西一樣。可是,被賊來打劫,「苦止一世」:這種苦只是一生就能受了,不會長遠。「五根賊禍」:這五根──眼、耳、鼻、舌、身,眼被色塵所轉,耳被聲塵所轉,鼻被香塵所轉,舌被味塵所轉,身被觸塵所轉,而五根的這種賊害,「殃及累世」:它連累你生生世世,沒有完的時候,這種禍殃,是不知道有多久的。「為害甚重」:你若是恣情縱慾,被五塵的境界所轉,這種害處是非常之遠的,累世危害甚重,它危害非常的重。「不可不慎」:因為這個緣故,我們人不可被這五塵境界所轉。「一念不生全體現,六根忽動被雲遮」,要特別謹慎。
「是故」:因為這個,所以「智者制而不隨」:有智慧的人能控制五根、五塵和五欲的境界,不隨五根、五欲的境界所轉。「持之如賊」:持守這種功夫就像防備賊人一樣。「不令縱逸」:不令五根和五欲縱逸,放縱起來,不守規矩。「假令縱之」:假使暫時間放縱它的時候,「皆亦不久」:也不會令它恣縱太久的。「見其磨滅」:令這種妄想,這種不守規矩的思想,不久就沒有了,磨滅就是滅去了。
恭錄自《佛遺教經》淺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