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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瑪仁波切:唆使隨喜他人殺生,就會得到完整的業報


時間:2020/1/10 作者:學佛網編輯阿明

導語:眾人共同造作一個不善業,唆使、參與或隨喜,每個人都會得到完整的業報,不是大家平分一個業報。所以,當看到或聽到別人造作惡業時,千萬要小心謹慎,守護好自己的身口意。因果真實不虛。

我們不能以三淨肉當藉口,拐彎抹角,想盡辦法就是要吃肉,這樣還是有很大的罪業。

有一次,有個弟子跟我一起搭機到上海,剛好是大閘蟹的季節,她在飛機上就說了這事。下了飛機,她有個熟人開車來接機。這人也皈依了,但對佛法一竅不通。

那個弟子在后座,對開車的人說:「弟弟,現在是大閘蟹的季節。」開車的人回答:「是!是!姐姐,現在是大閘蟹的季節。」「大閘蟹味道是非常好的。」「是,姐,大閘蟹味道非常好,你想吃嗎?」「沒有,我們現在信佛了,不能吃活的,很久沒吃了。」這話的意思很清楚了,她很久沒吃,現在想吃了。

開車的人說:「姐,我把它煮了就死了,你就來吃吧。」她居然說:「你怎麼可以講這種話,師父坐在旁邊呢!」所以,如果我沒在旁邊,她可能早就叫他多買一點來煮了。

我一直忍著不說話。到了快下車時,她還一直重複說這些,我就回過頭說:「居士,如果他今天晚上去給你買大閘蟹回來,你這個罪過就大了。從飛機還沒到上海,你就惦記著這件事,下了飛機還一路說。只要你吃的話,就這個大閘蟹,肯定就足夠讓你下地獄的。」下車之後,我們就分開了,也不知道她有沒有吃。但我想,我已經恐嚇了一下,肯定是沒敢去。

像她這樣,已經是暗示別人殺生,來達到自己的目的。要知道,如果你自己想造業,卻讓別人幫你去做,那可是罪加一等。

如果對方真的做了,你還心生歡喜,罪過就更大了。對於這一點,我們一定要很小心。很多人以為,自己沒有親手殺,就沒有罪業。但別人幫你殺,動物也是為了你而死,這和親自動手是一樣的。

我剛到塔公學習時,借住在牧民家裡。有一次我回去,看到他們請了一個打工的漢族人,在那兒殺牛。這戶人家有三個人,一對老夫妻和一個孩子,就站在一旁念「嗡瑪尼貝美吽」。主人以為這樣做,自己就沒有殺生罪過。

我跟他說:「你請民工替你殺,以為自己就沒罪業,但這跟你親手殺是一樣的。民工是漢地來的,不知道殺牛有罪業,而你知道,卻叫人家去殺。事實上,他有多少罪業,你就有多少罪業,而且你還多了一條害人殺生的罪業。」

但換個角度來看,他不敢自己動手,就是還有顧忌,知道殺生是罪業,這是有佛教信仰的緣故。

只是他對佛法的了解有限,才會以為這樣做,自己就沒殺生之過。

很多弟子說:「上師,我請人吃飯,我不點殺,讓他們自己點,那就沒罪過了吧?」這樣有沒有罪過呢?一定有,這和你親自點殺一樣,只是你求個心安,想說至少念念經,對它有一點點好處而已。事實上,只要眾人發心一起做一件惡事,每個人都會得到完整的業報,而不是由大家平分。因果規律就是如此。比如,一萬個人計畫要殺一百隻豬,雖然動手殺的只是幾個人,但每個人都造下了殺一百隻豬的罪業。所以,協商或唆使他人殺生,或是隨喜他人殺生,就算沒有親自動手,都會造下和親自殺生同等的罪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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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