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明延壽禪師論念佛與修禪
武漢市武漢大學哲學學院-呂有祥
,亦 念佛是佛教修行方法之一,見於大小乘諸多佛典,其主要方式有稱名念佛、觀想念佛和實相念佛。它出自於對佛陀的敬仰依歸和佛陀功德威力的崇拜。依佛典所說,通過念佛,可以達到排除雜念、息心入定、得佛護念、見佛成佛、往生西方淨土之多種目的。
在中國佛教中,起初念佛只是禪修中的一種方法,後來逐漸形成了專以信願念佛、求生西方極樂淨土為宗旨的淨土宗。除淨土宗以念佛往生為唯一法門外,天台、華嚴等佛教宗派中兼念佛者不乏其人。在禪宗,四祖道信依《文殊般若經》修念佛入實相三昧,五祖弘忍門下再傳弟子承遠、法照倡行觀想念佛和引聲念佛。但是,以禪宗人的立場,力唱念佛法門、禪淨雙修,並進行全面理論闡述的,五代宋初法眼宗禪師永明延壽其人也。
延壽(904-975)俗姓王,餘杭人。曾做過地方官吏,後舍俗出家。先於天台山靜修禪法,後參法眼文益弟子德昭,受其印可,定為傳法弟子。此後,先住杭州靈隱寺、復主持永明寺。卒謚智覺禪師。其佛學,「領天台、賢首而深談唯識,率折三宗之異議而要於一源。」(惠洪《題宗鏡錄》)「舉一心為宗」,糅合禪、教、淨之學而發揮之。其著述有《宗鏡錄》一百卷、《萬善同歸集》三卷⑴及《唯心決》、《神棲安養賦》、《定慧相資歌》等。在《萬善同歸集》中,他以萬法唯心、理事並修、萬行齊興為理論基礎,集中地闡述了念佛的必要性、重要性、以及念佛與禪定的關係。
一、 理事並修、萬行齊興
萬法唯心、理事並修、萬行齊興,是延壽全部佛學的理論基礎,是他唱導念佛的理論依據。《萬善同歸集》開篇明義說:
「萬法唯心,應須廣行諸度,不可守愚空坐,以滯真修。若萬行齊興,畢竟須依理事,理事無閡,其道在中。」
延壽認為,一切萬法皆由心生,一切萬行皆由心作,一切境界皆由心現,「心能作佛,心作眾生,心作天堂,心作地獄」,「有情無情,凡聖境界,虛空萬象,悉為其本」, 心是萬善之源、萬行之本,所以要以種種善法修心。「應以善法扶助自心,應以法水潤澤自心,應以境界淨治自心,應以精進堅固自心,應以智慧明利自心,應以佛自在開發自心,應以佛平等廣大自心,應以佛十力照察自心。」不可無修,也不可拘於坐禪一門,以滯真修,要「廣行諸度」「萬行齊興」。 這裡,延壽一開頭就提出「不可守愚空坐」要「萬行齊興」,表明他著《萬善同歸集》的目的,主要是要革除當時禪門空心枯坐的弊端,同時為他提倡念佛作論證。
延壽把華嚴宗的「理事圓融無礙」的法界觀用於他的修行理論,認為「有兩種修:一事中修……二理中修」⑵。 理者,真如、法性、心體、般若、無為;事者,法相、心用、萬行、有為。「事因理立,不隱理而成事;理因事彰,不壞事而顯理。……若離事而推理,墮聲聞之愚;離理而行事,同凡夫之執。」⑶ 因此必須理事並修,相即相成,「以理導行,以行圓理……以行入無行,以行緣一切善法,豈可滯理虧行,執行違理!」⑷ 「般若能導萬行,若無萬行,般若何施……二輪不滯,一道無虧,權實雙行,正宗方顯。」⑸
延壽認為,理事並修,必須 「萬行齊興」。因此,他從不同角度論說 「萬行齊興」的必要性。
首先,他從眾生心體淨染的角度說明 「萬行齊興」的必要性。他說:「眾生真如之法,體性空淨,而有無量煩惱垢染,。若人雖念真如,不以方便種種熏修,亦無得淨,以垢無量,遍修一切善行,以為對治。」「心雖即佛,久翳塵勞,故以萬行增修,令其瑩徹」⑹
其次,他從頓悟與漸修關係的角度說明 「萬行齊興」的必要性。他說:「何不一法頓悟,萬行自圓,而迂迴漸徑,勤勞小善乎?答:頓如種子已包,漸似芽莖旋發。又如見九層之台,則可頓見,要須躡階,而後得升。頓了心性,即心是佛,無性不具,而須積功,遍修萬行。又如磨鏡,一時遍磨,明鏡有漸,萬行頓修,悟則漸勝。……是以徹果該因,從微至著。故九層之台,成於始簣。千里之程,托於初步。滔滔之水,起於濫觴。森林之樹,生於毫末……故一句染神歷劫不朽,一善入心,萬世匪忘。」⑺ 延壽雖然屬於南宗禪系統的禪師,但他在淨染、頓漸關係上,實際上是北宗禪的主張,同時攙雜了自己的解釋,即強調眾生心染的一面、強調頓悟必須漸修。以此說明 「萬行齊興」的必要性。
再次,他以撲鳥、治國、入城為比喻,說明「萬行齊興」的必要性。「獲鳥者,羅之一目,不可以一目而為羅。治國者,功在一人,不可以一人以為國 。是以眾行具備,萬行齊修,一行歸源,千門自正。……大論云:眾生種種因緣,得度不同,有禪定而得度者,有持戒說法得度者,有光明觸身得度者。譬如城有多門,入處各別,至處不異。」⑻ 雖然修行某一法門,可以契真如得解脫,但是由於眾生各自的情況不同,修行得道的方法因之而異,因此不能以一種法門代替全部法門,不能執著某一法門而否定排斥其他法門,「諸佛法門,亦不一向」,「進修之門,皆眾緣所成」,必須理事並修、萬行齊興,方能達到契真如得解脫之目的。
總之,延壽認為「夫萬善是菩薩入聖之資糧,眾行乃諸佛助道之階漸。若有目而無足,豈到清涼之地?得實而忘權,奚升自在之域?是以方便般若常相輔翼,真空妙有恆共成持,法華會三歸一,萬善悉向菩提。」⑼ 延壽不僅是理事並修、萬行齊興的理論倡導者,也是身體力行者。《智覺禪師自行錄》說,延壽日行百件事為常課,其中重要者:念佛、禮佛、懺悔、誦經、持咒、坐禪、說法,每日虔禮釋迦、文殊、普賢、彌勒、觀音、勢至等十方佛,每夜於曠野施食於鬼神。又是據《佛祖統記》說,延壽日念彌陀佛號十萬聲,日暮時往別山念佛,隨從唱有數百人,清宵月朗之夜,旁人時聞螺貝之聲。由此可見,念佛是延壽用心最多的日課。
二、念佛的意義和功德
(一)名字性空,皆惟實相。
南宗禪稱其宗旨為「教外別傳,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見性成佛。」在這一宗旨下,進而認為語言文字不能體現實相,對於實相「言語道斷」、「說即不中」,即使是佛教經論、諸佛名號亦是如此,其有甚者,「聞念佛聲,飭人以水洗禪堂」,「念佛一聲,漱口三日」。 延壽對名號與實相的關係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強調言語名號的真實意義和重要作用,以論證念佛的必要性。他說:
「名字性空,皆惟實相。但從緣起,不落有無。法句經雲,佛告寶明菩薩,汝且觀是諸佛名字,若見有,說食與人,應得充飢;若名字無者,定光如來不授我記及於汝名。如無授者,我不應得佛。」⑽ 依延壽所說,名字本身雖然空假,但能體現實相。名字是從緣(名字所表達的對象)而起的,所以既不能把名字看成有,也不能把名字看成無。就是說,就名字本身不等於名字所表達的實際對象而言,名字是空的假名;但是,就名字有其所表達的實際對象而言,不能把名字看作空無,不能否定名字的意義和作用。他強調說「若言名字無用,不能詮諸法體,亦應喚火水來,故知筌蹄不空,魚兔斯得。」⑾ 延壽這一見解頗有辯正意味。
此外,延壽又以華嚴宗的「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思想為理論依據,論證聲音語言的意義和作用:「夫聲為眾義之府,言皆解脫之門,一切趣聲,聲為法界。經雲,一一諸法中,皆含一切法,故知一言音中,包羅無外,十界具足,三諦理圓。」⑿ 延壽認為,因為聲音里包含了各種義理,一切佛教經論言教都是解脫法門,所以 「稱念佛名」、 讀誦經論,能「冥實相。」「往生淨土」。
(二)稱名念佛,功德無量。
為了說明念佛之作用,延壽廣引經論,陳述念佛功德。
「課念尊號,教有明文。唱一聲而罪滅塵沙,具十念而形棲淨土。拯危險拔難,珍障消冤,非但一期暫拔苦津,托此因緣,終投覺海。故經雲,若人散亂心,入於廟塔中,一稱南無佛,皆已成佛道。又經雲,受持佛名者,皆為一切諸佛所護念。《寶積經》雲,高聲念佛,魔軍退散。《文殊般若經》雲,眾生愚鈍,觀不能解,但念聲相續,自得往生佛國。《智論雲》,譬如有人初生墮地,即得日行千里,足一千年,滿中七寶,以用施佛,不如有人於後惡世稱佛一聲,其福過彼。大品經雲,若人散心念佛,乃至畢苦,其福不盡。…《業報三昧經》雲,高聲念佛誦經,有十種功德:一能排睡眠,二天魔驚怖,三聲遍十方,四三途息苦,五外聲不入,六令心不散,七勇猛精進,八諸佛歡喜,九三昧現前,十生於淨土。……行念佛三昧者,一切煩惱、一切諸障,皆悉斷滅。《大集經》雲,或一日夜或七日夜,不作餘業,志心念佛,小念見小,大念見大。又《般若經》雲,…能以一佛念念相續,即是念中能見過去為未來現在諸佛。」⒀
要之,稱名念佛,能滅罪拔苦、退魔滅障、息心入定、見佛成佛、往生佛國,功德無量。延壽對此深信不疑,說「志心歸者,靈感昭然」。
三、念佛與禪定
禪定以息念入定發慧為旨趣,念佛以唱念佛號為特徵,二者有念與無念之別;禪定靠自力向內心用功夫,念佛賴他力向外求佛護念,二者又有自他內外之別。但延壽認為念佛與禪定並不不矛盾,而是相輔相成的,念佛不僅不妨礙禪定,而且有助於禪定,力倡二者一致,禪淨雙修。
首先關於念與無念,他說:「離念而無念,尚未得真無念,況念、無念而無隔乎!又無念但是行之一,……何得空腹高心,以少為足,擬欲蛙嫌海量,螢掩日光乎!」⒁ 念與無念是相輔相成的,而且無念只是眾多修行之一,不能以偏概全,拘於一隅。進而他說:
「或因念佛而證三昧,或從坐禪而發慧門,或專誦經而見法身,或單行道而入聖境,但以得道為意,終不取定一門。」(⒂ 念佛、坐禪、誦經都以得「道」為目的,不拘一門。「禪定一法,乃四辯六通之本,是革凡蹈聖之因,攝念少時,故稱上善」,但必須看到「攝念少時」易出現「沉掉」。「若人唯修於止,則心沉沒,或起懈怠,不樂眾善。」⒃ 而念佛誦經能除坐禪中的昏昧懈怠,策發身心,端正禪定:
「經雲,如坐禪昏昧,須起行道念佛或志誠洗讖,以除重障,策發身心,不可確執一門,以為究竟。慈明三藏云:聖教所說正禪定者,制心一處,念念相續,離於昏掉,平等堅心。若睡眠覆障,即須策動,念佛誦經,禮拜行道,講經說法,教化眾生,萬行無廢,所修行業,迥向西方淨土,若能如是修習禪定者,是佛禪定。」⒄ 延壽又從自他內外的角度說:「諸佛法門,亦不一向,皆有自力他力,……而內故,諸佛解脫,於心行中求;而外故,諸佛護念,云何不信外益耶?夫因緣之道,進修之門,皆眾緣所成,無一獨立。若自力充備,即不假緣;若自力未堪,須憑他勢。譬如世間之人在官難中,若自無力解脫,須假有力之人救拔。又如牽曳重物,自力不任須假眾他之力,方能移動。」⒅ 佛教的解脫法門多種多樣,不是單一的,可以依靠自力解脫,也可以依靠他力解脫,如果靠自力不能解脫的人,那就需要藉助諸佛護念,自力和他力相結合,才能得到解脫。在延壽看來,只靠自力而否定他力,或只靠他力而否定自力,都是不圓滿的,「皆滯隔執,未入圓成」,只有自力和他力相結合,亦即禪定與念佛結合,禪淨雙修,才是最好最圓滿的修行方法,他的著名的「念佛四料簡偈」更明確地表達了這一思想。其偈云:
「有禪無淨土,十人九蹉路,陰境若現前,瞥爾隨他去。無禪有淨土,萬修萬人去,但得見彌陀,何愁不開悟。有禪有淨土,猶如戴角虎,現世為人師,來生為佛祖。無禪無淨土,鐵床並銅柱,萬劫與千生,沒個人依怙。」
在延壽看來,有禪無淨土,如前面所說「若人唯修於止,則心沉沒」,易被妄境界所牽引,所以說「陰境若現前,瞥爾隨他去」。 相反,念阿彌陀佛,感阿彌陀佛加被,「何愁不開悟」。由此看來,似乎延壽認為念佛優於禪定。但延壽在《萬善同歸集》中說「九品經文自有升降,上下皆攝不出二心。一定心,如修定習觀,上品往生。二專心,但念名號,眾善資熏,迥向發願,得成末品。」⒆ 這裡可能是有感於禪門中「守愚空坐」之流弊而發。
四、西方淨土與唯心淨土
印度佛教中已有西方淨土與唯心淨土二說,阿彌陀等經說西方極樂淨土,說唯心
淨土者如《維摩經.佛國品》云:「若菩薩欲得淨土,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則佛土淨 。」中國淨土宗專修西方極樂淨土,禪宗六祖慧能依《維摩經》,力唱唯心淨土,認為只要心淨,就是西方淨土。修西方淨土者,以念西方阿彌陀佛為內因,以阿彌陀佛的願力為外緣,內外相應,死後往生西方極樂淨土佛國。唯心淨土只是自心的一種境界,現生可實現。二者的區別是明顯的,一在西方,一在自心;一在來世,一在現世;一靠自力,一靠他力。
延壽倡行的淨土,是西方淨土還是唯心淨土?有人認為是唯心淨土,有人認為是西方淨土(念佛淨土)。其實是二者兼而有之。
一方面,延壽從禪宗和華嚴、天台的立場出發,「立心為宗」,認為萬法唯心,「心淨則佛土淨」,宣揚「唯心淨土」。他說:「 一切理事,以心為本……真實心為體,緣慮心為用,用即生滅門,體即心真如門。約體用分二,唯是一心」,因此「心能作佛,心作眾生,心作天堂,心作地獄……」「唯心念佛,以唯心觀,遍該萬法,既了境唯心,了心即佛,故隨所念,無非佛矣。」⒇ 「我欲見安樂世界阿彌陀佛,隨意即見,乃至所見十方諸佛,皆由自心。」(21) 他也援引《維摩經》的話說:「欲得淨土,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則佛土淨 。」並引《十疑論》加以解釋:「十疑論雲,智者熾然求生淨土,達生體不可得,即真無生,此謂心淨即佛土淨。」(22) 達到萬法空無所有、無生無滅的境界,這就叫「心淨即佛土淨」。這些說法和慧能唯心淨土的思想基本是一致的。
但另一方面,他對「唯心淨土」的解釋中又包含了西方淨土的思想。他說:
「唯心淨土者,了心方生。《如來不思議境界經》雲,三世一切諸佛,皆無所有,唯依自心,菩薩若能了知諸佛及一切法皆唯心量,得隨順忍,或入初地,捨身速生妙喜世界,或生極樂淨佛土中。故知識心,方知唯心淨土。」(23)
這段話里,如果說前面的 「三世一切諸佛,皆無所有,唯依自心」,「了知諸佛及一切法皆唯心量」的解釋,還符合「唯心淨土」本意的話,那麼,其後所謂的「捨身速生妙喜世界,或生極樂淨佛土中」,顯然是西方淨土的含義了。在延壽看來,今生了知一切萬法「唯依自心」, 皆無所有,從而得「隨順忍」,死後便生西方極樂淨佛土中。這種理解和心淨即是西方淨土是不同的。他的偈頌「誓斷無染塵勞,願生唯心淨土」亦可作此理解。(24)
接著他說:「專意念佛因緣,隨願得生他方淨土。…若人專念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所修善根迥向,願求生彼世界,即得往生。…若觀彼國真如法身,常勤修習,畢竟得生。」(25) 更是明顯的西方淨土的思想。
此外,延壽在《萬善同歸集》裡引《安國抄》所言西方淨土二十四種極樂,又引《群疑論》所列舉西方淨土三十種利益,且對此深信不疑,說「如上略述法利無邊,聖境非虛,真談匪謬。」(26) 由此可見他對西方淨土的重視和嚮往。同時對他日念彌陀佛號十萬聲,日暮時往別山念佛的特行也就不難理解了。
從永明延壽關於兩種淨土的論述中,我們可以作這樣的理解:唯心淨土指的是現世,而西方淨土指的是來世,現世得唯心淨土,來世往生西方淨土,二者並不矛盾。古來唯心淨土與西方淨土之區隔,在永明延壽這裡融合起來。
由於延壽對於念佛淨土在理論上的大力提倡和實踐上的篤行,後被淨土宗人列入淨土宗祖師之列;同時,他的禪淨雙修主張為禪門注入了新的活力,成為後世禪宗禪淨雙修新趨勢的先導。以此可見延壽在禪淨二門中的地位和作用。
⑴清雍正重刊單行本分為六卷,本文據此本。
⑵、⒀、⒁、⒂、⒃、⒄、⒆、⒇、(22)、(23)、(25)《萬善同歸集》卷二。
⑶、⑷、⑹、⑼、⑽、⑾、⑿、⒅、(21)《萬善同歸集》卷一一。
⑸、⑺、⑻《萬善同歸集》卷三。
(24)《萬善同歸集》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