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之研究法  


《法華經》之研究法

周叔迦

緒言

《法華經》為如來一代時教之總旨歸,亦即如來家業之總簿記,明乎此而後知如何發心,如何進趣,如何歸宿。是故欲研習經教,必以此經為首。初是經全本,凡有六譯,三存三缺。別生單品,凡有二譯,一存一缺。其目如下:

《法華三昧經》六卷吳支疆梁接譯。缺。

《薩芸芬陀利經》六卷西晉竺法護譯。缺。

《正法華經》十卷西晉竺法護譯。

《方等法華經》五卷東晉支道根譯。缺。

《妙法蓮華經》七卷

姚秦鳩摩羅什譯。凡二十八品。但《提婆達多品》於譯初成時,長安宮人請人禁中,淹留在內。故江東所傳,止得二十七品。至梁陳間始補人。又《普門晶》無重頌,至隋時補人。

《添品妙法蓮華經》七卷

隋闍那崛多、達摩笈多譯。即於秦譯添藥品喻品後生盲一喻,《提婆達多品》合人《見寶塔品》,《陀羅尼品》次《神力品》後,為第二十一,《囑累品》在卷終,余諸字句間亦間有改定。以上皆全經也。

《佛以三車喻經》一卷吳支謙譯。即《譬喻品》異譯。缺。

《薩曇芬陀利經》西晉失譯。即《寶塔品、天授品》少分異譯。以上別生也。

研習之法,約可分為四重次第:第一,先諷讀經文,第二,精思西土論軌,第三,閱覽東土古德疏記,第四,分宗研究。今略言之。

第一諷讀經文

《法華經》初《序品》中言佛說《無量義經》已,人無量義處三昧,從是定起說《法華》。可見《無量義經》乃《法華》之前茅,故於《序品》特述其名,以示後人慾習《法華》,當先讀《無量義經》。《法華》中言,佛一切差別教門,皆為令一切眾生得佛知見,所謂究竟諸法實相。而《無量義經》雲,一一教門,具無量義。此無量義,從實相生。是故如來所說是一法,而眾生隨類得解。是故必先知《無量義經》所說一切末從本起,而後方能信《法華》所說一切末皆歸於本也。此經古有二譯:一,劉宋求那跋陀羅譯,今佚。二,蕭齊曇摩伽陀耶舍譯,即今流通本。世無註解,古有蕭齊劉虬注,今失傳,但存序一篇。雲如來設教之次第及漸頓之義,載在經首,可玩習也。

《法華經》最後為《普賢菩薩勸發品》,略說持經之法,當行普賢行,而未詳說修行之方。《觀普賢菩薩行法經》中說懺悔六根罪及端坐觀實相之法,智者大師《法華三昧行儀》完全用《觀普賢經》中文,可見《觀普賢經》為《隨喜品》中持經最要之方。此經有三譯,兩闕一存。第一為東晉祗多密譯《普賢觀經》,二為姚秦鳩摩羅什譯《觀普賢菩薩經》,此兩譯本皆佚。三為劉宋曇摩密多譯《觀普賢菩薩行法經》,即今流通本。其註解傳世僅有宋如本之《普賢觀經義疏》;雖宗天台,而於天台教觀懵然未解,不足取也。是故歷代以《無量義》、《法華》、《普賢觀》三經稱為「法華三經」,欲研習《法華》,先將此三經輪流諷讀,使經中大旨,仿佛能了貫於心。

第二精思西土論軌

既於經文諷讀有素,然後應閱西土釋經之論。良以解經須重傳承,不可妄逞臆說。古代大德所有疏解者,非得自譯場,面稟教益,即是遙宗西土之論,而申明發揮。所以西土諸論為一切經解之祖。《法華》之論,約有二部:

一,世親菩薩造《妙法蓮華經優婆提舍》一卷,元魏菩提留支譯。廣釋《序品》及《方便品》,略及七喻,以十無上發明經宗,為千古之定論。此論有二疏:一為三論宗之作,唐吉藏撰《法華論疏》三卷,二為法相宗之作,唐失名撰《法華論述記》,原本二卷今只存上卷。

二,唐不空譯《成就妙法蓮華經王瑜伽觀智儀軌》,此軌乃是密教行者依經修觀之軌,亦即法華三昧之行儀。先有歸命二十八品偈,次如欲成就此法者,須具四緣:一親真善知識,二聽聞正法經王,三如理作瑜伽觀,四隨法行修於奢摩他毗缽舍那。夫智者之法華三昧行儀,雖明懺悔諸罪淨六根之法,而於實相禪觀,所說甚簡。此軌所說瑜伽觀行,深可為助。又姚秦鳩摩羅什譯《思惟要略法》中,有法華三昧法一則,可互證之。

第三閱覽東土古經疏記

西土論軌既已蘊藉於胸,然後閱東土疏記。兩晉六朝經師之作,言簡而義醇,文顯而旨遠,最可為人道之基。且其時佛法東來未久,尚無門戶之見,習之不致有偏執之弊。但《法華》古注傳世者希,今有二家:

一、宋竺道生之《妙法蓮華經疏》二卷。此疏但略解文句,兼申要論,標宗而已,無多發揮也。

二、梁法雲之《妙法蓮華經義疏》三十卷。雲公講《法華》,感天雨華,空中聲雲,燈明佛時已講此經,故時稱之為雲法華。以一乘因果為經宗,開三顯一以明因,開近顯遠以明果,深得經旨也。

第四分宗研究

《法華》為眾經中王,是故各宗無不奉為根本。今世言教者為三論、慈恩、天台、賢首四家,旨歸雖一,方便不同。學者應就性之所近,各習一宗。

甲三論宗

三論源流至唐而斬,令所傳者只唐初嘉祥大師之作。然嘉祥學說迭有變遷,晚年定論多是新解,不復依關中、攝山之說,故其《法華》之注先後三本,各有所長。學者應將三疏互相考證,辨其同異,方得深入。

一、《法華玄論》十卷

凡有六重玄義:一弘經方法,二大義,三釋名,四立宗,五決疑,六隨文解釋。此論作於開皇十五年居嘉祥寺時,純是三論宗本來面目,一以三論宗旨為歸,多明關中睿、朗舊義。

二、《法華游意》二卷、《法華義疏》十二卷

此為嘉祥之第二作。《游意》中十門分別玄義:一大意門,二旨歸門,三釋名題門,四辯教意門,五顯密門,六三一門,七功用門,八弘經門,九部黨門,十緣起門。蓋與《義疏》同是開皇、仁壽間居京兆時所作。其時已從灌頂習天台教觀,故所立義與玄論多有不同。

三、《法華統略》六卷此為藏公晚年定論,所謂新三論宗之說也。多有抉擇前二作處,大旨則依天親論也。

乙慈恩宗

窺基大師之《妙法蓮華經玄贊》四十卷·習慈恩者研習《法華》所當以奉為圭臬者,厥為《玄贊》一書。不僅在基公著作之中為最善,即在各家經疏之內,罕得其匹,故唐代此書風行一世。學者先將《玄贊》細繹其科判義旨,三五遍後,再考證唐賢之《玄贊》釋記等。凡有六書如下,

《妙法蓮華經宗要》一卷

唐新羅元曉撰。文開六門:初述大意,次辨經宗,三明經用,四釋題目,五顯教攝,六消文義。但第六門無文。謂此經以一乘實相為宗,開方便門示真實相為用,以四義釋妙法,以四義釋蓮華。元曉于海東獨樹一幟,遙宗慈恩,兼通性相。雖非正傳,亦可參證。

《妙法蓮華經玄贊義決》一卷

唐慧沼撰。就窺基《玄贊》引申其義,發明幽奧,別進殊解。凡有一百一十則,於法相宗義頗能提絮綱領。間引南嶽嘉祥師說,蓋是宣演《玄贊》時發揮己意之作。

《妙法蓮華經玄贊攝釋》四卷

唐釋智周撰。周為慧沼弟子。此釋作於開元四年。約於分為七例:一明法數,二破疑難,三述異解,四記因緣,五明訓詁,六詳古義,七正錯誤。文中亦引吉藏師解及慧沼《義決》中已通辯者,此中但牒雲具釋如決而已。

《妙法蓮華經玄贊抉擇記》二卷

唐釋崇俊撰,法清集。此記原八卷,今僅存前兩卷。釋玄贊自序王始至釋經序分護眾嘆德止。前有大曆三年沙門藏諸序,稱其博考舊文,或據新義。考,俊為義淨弟子,故此記中稱為薦福三藏而不名。法清又為崇俊弟子而旁承智周者。記義頗精審,雖未全,然不可廢也。

《妙法蓮華經玄贊釋》一卷

唐失名撰。乃《續藏》中所收敦煌經藏本。釋玄贊六門分別中第二明經宗旨,至第六釋文通序中說教時分止。簡明而切要,於諸家解《玄贊》諸記中,最為平允精確,堪為入門之要助。

《妙法蓮華經玄贊要集》三十一卷

唐釋棲復撰。復事跡未詳。此書前自序雲,,作於太和以後。原本三十五卷,今闕卷二十二、二十三、三十、三十四卷。唐世《玄贊》,盛行於世。鈔釋殆數十家,今多不傳,存者不過五家。此書最晚出,故能集諸異說,近二十家,可謂集大成者矣。

丙天台宗

凡天台宗徒,欲研習《法華》,於經文論軌古注之後,更可分為四重步驟:一、研習智者大師之《玄義》、《文句》。二、研習荊溪之《玄義釋簸文句記》。三、研習荊溪以下各家關於疏記之鈔釋。四、宋元以降各家節略疏記以注經,但以資參考而已。

一南嶽天台諸作

《法華經安樂行義》一卷

陳慧思撰。南嶽教人修習法華三昧,恆以安樂行為方便。此為兼明《法華玄義》,以三法、四念處釋安樂行,實為南嶽教授門人之口訣也。

《妙法蓮華經玄義》十卷

《妙法蓮華經文句》十卷隋智顫撰。智者大師親證法華三昧,照了法華經義,若高暉之臨幽谷。達諸法相,如長風之游太虛。《玄義》總明旨趣,《文句》消釋章段。《玄義》五重:謂釋名、辨體、明宗、論用、判教也。《文句》有四釋:謂因緣釋、約教釋、本跡釋、觀心釋也。以十法界、十如是、三世間明心念。以四十生、四悉檀、三諦明觀法,三惑以示迷,六即以昭位。佛法東漸以來,立綱陳紀,為萬世法者,斯為上首矣。

二荊溪諸作

《妙法蓮華經玄義釋籤》四十卷

唐釋湛然撰。世稱荊溪尊者。天台一宗自灌頂而後,百年之間,明道若昧。至荊溪而大弘。所撰《玄義釋籤》、《文句記》、《止觀輔行》,稱為天台三大部。名釋籤者,謂隨諸問者,籤下所錄,積久遂添潤成書耳。於百界千如備彰諸法實相之旨,頓顯十方佛土中無二無三之說。佛之知見,得此開示,了無餘蘊。釋跡妙末,立十不二門,以融會觀教,尤為精妙。

《妙法蓮華經文句記》三十卷

唐釋湛然撰。盛唐之際,慈恩、賢首、三論諸家,門庭施設,其端非一。台宗圓義,將近晦蒙,是故荊溪揭厲法流,祖述章句,以決前疑,開發後滯。記中申宗旨,辯曲直,考同異,定品次,皆能甄簡權實,而使一家教觀,悉歸於正。俾後之宗者,確知其守。

《妙法蓮華經大意》一卷

唐釋湛然撰。以三門廣釋《法華》二十八品大旨。第一述大義,第二釋品名,第三入文科判。與《法華文句》科文皆相符合。文極藻麗。雖於四教三觀之義,一乘因果之宗,無多啟發;然初學讀此,於《法華》事相可以瞭然。日本諸家古目雲是荊溪門人明曠作。

《法華五百問論》三卷

唐釋湛然釋。此論乃破窺基《玄贊》之作,凡有三百九十九則。言五百者,舉大數耳。始自《玄贊》初六門分別,以迄文竟,凡科判之當否,撰義之允違,文字之乖順,一切巨細難易之處,皆先設問征起,次舉《玄贊》之義為答。後以難詰破斥,證其謬誤。

三荊溪以下唐宋諸家解釋疏記之作

《妙法蓮華經文句輔正記》十卷

唐道暹撰。暹為湛然弟子。此乃其親承教益時所作,兼釋經文及智者《文句》,以《》,、記》之不足。《普門品》一章,《記》文甚略,亦廣為補益,甚為精萃。所牒《記》文與今通行本間有不同處,蓋是未定之稿。所述文字普訓法相名數,皆極懇切簡約。於慈恩、賢首之說,詳辨差異。所引頗有佚典,如《法華圓鏡》、《摩騰對咨錄》等。為習荊溪《記》者,必應參考者也。

《妙法蓮華經義纘》六卷

唐釋智度撰。度為湛然弟子。日本傳教大師最澄將來目錄中,有《天台第七祖智度和尚傳》,可見其學繼踵荊溪。然此書中於天台之《文句》,荊溪之《記》,文義之深隱處,多因俱舍、唯識之說以詮釋之。釋智者《文句》,又多與荊溪不同,且往往用法相名義及己所見抉擇荊溪《記》之未當,又多破嘉祥之說。《普門品》重頌,隋時補譯,智者無疏,荊溪亦未釋,此中略解之。

《妙法蓮華經文句私記諸品要義》二卷

唐釋智雲撰。雲事跡未詳。所釋只方便、化城喻、法師、見寶塔、達多、勸持、安樂行、湧出、壽量、分別功德、妙音,凡十一品,中智者《文句》之奧義,發其隱微,而於《法師品》、《安樂行品》發揮最詳,可與荊溪之《記》相參證也。

《妙法蓮華經文句私志記》十四卷

唐釋智雲撰,釋智者《文句》而未完,唯至《譬喻品》釋文初止,疑其後半佚失。以義推之,原書應有三十卷,卷一中有大曆末年句,是作於貞元之際。所釋較荊溪《記》為詳,約可一倍有半,於疏文訛字多所考定,於荊溪《記》亦有微詞,所引他家之說,如全雲、定雲、祥雲等,未知何許人。又引真諦、元康之說,蓋於三論、法相皆所精通。其《序品》中釋佛字明六即義,於《方便品》釋權實十雙八門義,於十如是明相修之旨,及一實五濁等章,皆極明達。

《法華三大部注》十二卷

宋釋有嚴撰。嚴為四明再傳弟子。三大部中,唐賢但釋《文句》、《記》,宋人始兼釋《玄籤》及輔行,此三部注中釋《玄籤》者名《玄釋備檢》,釋《文句記》者名《文句記箋難》,釋《輔行》者名《輔行備覽》,各有四卷,淹貫教典,該通書史,難者易之,略者廣之,訛誤者刊正之,簡明切要,可為良助。

《法華三大部補註》十四卷

宋釋從義撰,義為四明三傳弟子,雖系出山家正統,觀門大途依據四明,而教理詮述實同山外,故《佛祖統記》黜於雜傳世系之下。此注兼釋經文及智者、荊溪之文,《玄義補註》三卷,《文句補註》七卷,《止觀補註》四卷。於賢首、慈恩、禪宗、儒家多所彈刻,迨好辯之徒歟。

《法華三大部讀教記》二十卷

宋釋法照撰。照為南宋時人,四明之六傳弟子。此記不釋文義,乃就天台宗諸義門,先匯集智者、荊溪、四明、孤山諸疏中要言,而後以己意貫通申敘之,總凡一百五十二章。《法華玄義》有七卷,凡六十四章。《文句》有七卷半,凡四十三章。《止觀》有四卷半,凡二十八章。諸部謂《金光明》、《十六觀》、《淨名》諸疏,有二卷,凡十七章。可與窺基之《法苑義林》,慧遠之《大乘義章》並稱,誠可為習天台教者不可不讀之書。

《法華三大部格言》五卷

宋釋善月撰。月南宋時人,為四明下七世。三大部中今只存《玄義格言》二卷、《文句格言》三卷,專料簡文段之會通,而無繁瑣之訓詁。

《妙法蓮華經玄籤證釋》十卷

宋釋智詮撰。詮之事跡時代未詳。此書釋緣起序及玄義,與《釋簽》之文,一一求其證據,為之簡要解釋,多引用天台先德之著述及外典,為講述《玄籤》者之良助,蓋有嚴等作,多明義理而簡略,此作側重訓詁而極詳備。

四宋元明諸家節略疏記以注經之作

《妙法蓮華經義疏》十二卷宋釋道威撰。

《妙法蓮華經科注》十卷宋釋守倫撰。前附宋釋與鹹之《法華經》前六意,及宋釋祥邁之《法華經弘傳序注》。

《妙法蓮華經科注》八卷元徐行善撰

《妙法蓮華經科注》七卷明釋一如撰

《妙法蓮華經綸貫》一卷、《妙法蓮華經玄義節要》二卷、《妙法蓮華經會義》十六卷

明智旭撰。以上五家皆是因智者《玄疏》、《文句》,重繹其辭義,俾簡明易曉而已。五家之中,守倫之作詳敘事緣,徐氏之作略申義趣,藕益之《會義》詳述理致,一如之作,折衷事理,道威之作,最為該練。

《妙法蓮華經授手》十一卷

清釋智祥撰。前有康熙乙丑佘雲祥、金簡、熊震、廖連翼四序,次為自述緣起。謂受其師獅峰浮木老人之囑,匯諸名解同為一解,庚申夏取《科注》、《直指》、《要解》、《知音》、《大寂》五書而融會之,四年而就。次為凡例,謂品節宗懸山,解文宗元愚谷之科注,折衷參訂焉。次為大意及釋弘傳序,與科文合為卷首。疏文凡十卷,然要解、通議、大寂皆賢首宗作,是謂濫雜;然愚谷科注今不傳,於此可知其大略焉。

《妙法蓮華經演義》二十卷

清一松撰,廣和治定。前有清光緒二年廣和自序云:「《法華演義》,一松大師之講錄也。」師不知何許人,亦未明時代。原於鹹豐八年東甌寂光寺宇堅老人逝世,一切經書散盡,唯留是稿。惜當時門人靈述囑康世緇居士轉錄者,字多錯失。光緒丙子廣和於古越傳燈寺將此稿繁者刪之,錯者訂之,失者補之,欠者足之,不得仍名講錄,易之曰演義。

丁賢首宗

《妙法蓮華經要解》七卷

宋戒環撰。前有靖康丁未沙門及南序,及祥邁之弘傳序注。環為溫陵沙門。宋代賢首一宗有前四家後六家之稱,溫陵為後六家之一。此解先以五段開解:一通釋經題,二通達己意,三通敘科判,四傳譯時人,五正解文義。賢首一宗解《法華》者,此為先著。

《妙法蓮華經擊節》二卷、《妙法蓮華經通議》七卷

明釋德清撰。憨山與雪浪同受業於無極悟勤,勤為普泰弟子。明末四大師者,蓮池之於淨土,紫柏之於禪宗,憨山之宏賢首,藕益以倡天台,晚世象教之中興,於此為盛。

《妙法蓮華經大窾》

明釋通潤撰。潤萬曆間人,為雪浪洪恩弟子,於普泰為三傳,蓋以賢首而兼慈恩者。潤有《圓覺》、《楞伽》、《楞嚴》、《起信》、《唯識》諸解,於明四大師外,獨樹一幟。

《妙法蓮華經大成》十二卷

清釋大義撰。義為康熙時人,乃高原明昱三傳弟子。前有張希良序及自述論集始末,次為提綱一篇,次為懸談一卷。於第九總釋名題後,兼解南山弘傳序。次為疏文九卷,首有科文一卷,則為弟子隆慶所排。末附音義一卷,為弟子淨升所集。

《妙法蓮華經懸談》一卷、《科拾》七卷

清普德玄科,智一拾遺。德康熙時人,力弘教乘,稱賢首再起。創立科文,未及再治,遽行遷化。弟子智一贊述其旨,性相不紊,台賢攸分,懸談以七門總釋,並釋南山序。

《妙法蓮華經指掌疏》清釋通理撰。理為乾隆時人。首載制疏始末,次列凡例,次為法古提綱一篇,次為科文一卷,懸示一卷,總啟十門。十門之中至第八釋南山序止。第九、第十釋題解文,即是指掌疏。末附事義一卷。有清一代賢首獨盛,南推柏亭,北稱通理,賜闡教大師之號。賢宗法華疏中,此為首矣。

戍禪宗

《妙法蓮華經合論》七卷

宋慧洪、張商英合論。以禪而兼教者,永明之後,首推慧洪。洪於臨濟宗中為黃龍下二世,通《唯識論》。此論於每段華文下發揮其理致,多用唯識家八識四智之說,以法相宗判教解一代時教,又兼用天台、賢首、南山諸義,以述教禪不二、顯密一致之理。每品之末附以張商英論,概括一品大意。然二家之說,為當時禪宗所未嘗讚許者焉。

《妙法蓮華經句解》八卷

宋聞達撰。達事跡來詳。此書前有景定二年自序云:「直須向釋迦老子未開口時,便知落處,分明薦取,不被他瞞。」今解字義,為彼初機而已。蓋亦禪宗者流。句解者,每句經文下增益文字,使易了解而已,不加闡發也。

《妙法蓮華經大意》二卷

明無相撰。前有嘉靖丁巳法聚序及無相自述開經啟,唯於《序品》及《方便品》逐段經文發揮理致。《譬喻品》下二十六品,但解品題及一品大旨而已。

《妙法蓮華經知音》七卷明如愚撰。疏題金陵石頭庵沙門,事跡未詳。前有自序,補作於萬曆三十年,言論多未究竟,不足取也。

《妙法蓮華經意語》一卷

明圓澄撰。前有萬曆四十二年自序,及崇禎庚午門人明海序。但就經名及每品各述其大旨,為文二十九篇耳。澄有《思益經》、《金剛三昧經》注,皆前人所鮮道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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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