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白話解卷第六 第十五章 十八界本是如來藏妙真如性之二  


第十五章十八界本是如來藏妙真如性之二

六意界法界意識界非因緣生非自然有

原文

阿難,又汝所明,意法為緣,生於意識。此識為復因意所生,以意為界?因法所生,以法為界?

阿難。若因意生,於汝意中,必有所思,發明汝意。若無前法,意無所生。離緣無形,識將何用?

又汝識心,與諸思量,兼了別性,為同為異。

白話解

阿難,依你所明,意根和法塵為緣,生成了意識。你認為這意識是因意根生,限於意界,還是因法塵生,限於法界?

阿難,如果說意識因意根生,在你意根中,必有所思,才有你的意念。若無先前的法塵,意念無從生。離了因緣,沒有形相,意識怎起作用?

意即是你的識心,意與思量及識的了別性,是同是異?

原文

同意即意,云何所生?若異意不同,應無所識。

若無所識,云何意生?若有所識,云何識意1。

唯同與異,二性無成,界云何立。

若因法生,世間諸法,不離五塵,汝觀色法,及諸聲法,香法、味法,及與觸法,相狀分明。以對五根,非意所攝。

[注]

1若有所識,云何識意據會解作者惟則注,「若異意而又自有識,則何名意識?蓋識意語倒也。」

白話解

若意識與意根同,怎能說意根生意識?若意識與意根異,意根則不能有所識。

若意根不能有所識,怎能說意根生意識?又若意識自有所識,怎能叫做意識?

說意根與意識同或異,都不成立,怎能建立意根、法塵意識三界?

若說意識因法塵生,世間諸法,不離五塵,你試觀察色法、聲法、香法、味法與觸法,這前五塵,人們都能分明了別其相狀。這五塵分別為前五根所攝,不是意根所攝。

原文

汝識決定依於法生。今汝諦觀,法法何狀?

若離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生滅,越此諸相,終無所得。

生則色空諸法等生。滅則色空諸法等滅。所因既無,因生有識,作何形相。相狀不有,界云何生。

是故當知,意法為緣,生意識界,三處都無。則意與法,及意界三,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白話解

如果確認意識因法塵而生,你認真觀察,種種法塵是什麼形狀?

若離了色空、動靜、通塞、恬變、離合、生滅等法,越過此等法相,不可能另有什麼法了。

生,即因色空等種種法相而生;滅,亦因色空等種種法相而滅。除此之外別無生因,找不到意識的生因是什麼形相,怎能立界?

由此可知,意根、法塵、意識這三界,都無處所。意界、法界、意識界,都是虛妄。不是因緣生,也不是自然有。」

答疑

有人說:

即使人腦死亡,藏識真相仍然不滅。

若此【因緣滅】則相續滅,很顯然,這個是對於妄識妄心而言的,也即是對於分別事識來說的。這是確定無疑的。

轉識藏識若異者,藏識非彼因;若不異者,轉識滅藏識亦應滅,然彼真相不滅。大慧,識真相不滅,但業相滅。若真相滅者,藏識應滅。若藏識滅者,即不異外道斷滅論。

這段話可以肯定六識滅,藏識不滅。也是確定無疑的。

至於說,即使人腦死亡,藏識真相仍然不滅。這句話值得斟酌。問題是腦死亡後,藏識存在哪裡?如果無載體,怎麼存在?

藏識是八識中的一種,整個八識理論都屬於佛教的認識論。而認識論明顯是研究人的認識的。離開了活著的人,認識是不存在的。

藏識是勝鬘經開始提出來的,藏識的含義就是能持能藏,藏識種子是薰習而成的,在善惡無記三性中屬於無記。

這就是人們的記憶功能產生的一個龐大的知識體系。這個知識體系就是人們用以認識事物的參照系。藏識中的種子是無記的,就像倉庫里的工具一樣,善人拿了工具會做善事,惡人拿了工具會做惡事。所以楞伽經說藏識是興造善惡諸業之源。

凡夫六識不能滅,只有聖賢斷了因緣才能泯滅六識。所謂六識泯滅,並不是人們失去了認識事物的功能。而是在如幻三昧中,十分靈明,一樣有見聞覺知,只是不攀緣,不起心動念,就斷了因緣,不再生妄想,達到煩惱的止息,從而獲得心的解脫。

妄識轉正智,說到究竟,並不是在滅了妄識後再生出一個正智,而是即妄成真。所以說真妄不二。

說「人死後,藏識還存在」。應該能找到一個載體才能成立。

世尊在阿含經就強調無我,在世親菩薩的俱舍論中,專立一品批判實有補特伽羅(我),如果承認有一個實有的補特伽羅,就把佛教的理論引到迷信離形不滅的靈魂上去。如果有這個永恆不滅的主體,就是承認了有第一因,佛教的緣起理論就全盤瓦解了。

《楞嚴經》說的虛妄所【覺受】之性本是如來藏妙真如性,這句話後面的具體解釋都是說有為諸法都非因緣性也非自然性。結合楞嚴經的解說和楞伽經的觀點,就容易明白。凡夫與聖賢都有這個妙真如性,問題在於凡夫在迷,未證觀自在的阿難及會中未得無學的大眾,都認賊做子,顛倒妄想。聖賢在悟,此如幻境界,像壇經說的紛繁永處那伽定。「劫火燒海底,風鼓山相擊,涅槃相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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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