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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論》白話文(上)


時間:2017/2/7 作者:妙音居士

馬鳴菩薩造

梁天竺三藏法師真諦譯

明憨山德清禪師直解

中華習教沙門超然白話

沙門來華白話證義

《大乘起信論》白話(一)

我以生命皈依那窮盡十方的,

具有最殊勝意業的正遍知者;

其身業殊勝於色法自在無礙,

以最勝語業救世的大悲佛陀!

我歸依佛陀的法身實相妙體,

那無邊無際的真如法性大海;

具足無量妙性功德之如來藏!

還有那些如實修行的賢聖僧!

為了利益有緣眾生而造此論,

令其去除疑惑捨棄邪見執著;

並發起大乘佛法的真正信心,

佛陀正覺的種子將不斷流傳。

總論:「有一個法門,能夠幫助眾生髮起大乘正信之根。所以,應當講說。」

「本文將從五個方面進行講說,那五個方面呢?第一、因緣分;第二、立義分;第三、解釋分;第四、修行信心分;第五、勸修利益分。」

第一、因緣分

首先講說第一因緣分。

問:「由於什麼樣的因緣,要造這部論呢?」

回答說:「造這部論的因緣有八種,哪八種呢?第一、因緣總相。就是為了讓有緣眾生,能夠遠離一切苦,得到究竟的安樂。而不是為了追求人世間的名聞利養,以及恭敬的緣故。」

「第二、是為了解釋如來教法當中的根本教義,讓一切眾生都能夠獲得正確的理解,而不會發生錯謬的緣故。」

「第三、是為了讓那些善根已經成熟的眾生,在大乘教法當中能夠成就菩薩初住以上位次,得到不退的真實信心的緣故。」

「第四、是為了讓那些善根微少的眾生,通過學習發心和各種修行,逐漸成熟信心的緣故。」

「第五、是為了那些惡業眾生而開示方便法門,讓他們通過禮佛懺悔等方法,而消除罪惡業障;從而保護他們的信心,使他們逐漸遠離愚痴和我慢,出離邪見之網的緣故。」

「第六、是為了開示修習止觀法門,以便對治凡夫和二乘人心中過失的緣故。」

「第七、是為了開示專心念佛求生淨土的方便法門,以便那些怯弱眾生,能夠往生到淨土當中見佛聞法,得到決定不退的真實信心的緣故。」

「第八、是為了開示大乘教法的殊勝利益,勸導眾生勤奮修行的緣故。」

「有以上這些因緣,所以要造這部論。」

問:「上述這些法義,在佛經當中都已經具備,何必要重新講說呢?」

回答說:「佛陀經教當中,雖然已經具有這些法義;但因為眾生的根機和修行的力量,各自不同,接受和悟解法義的因緣也千差萬別。比如,如來在世的時候,眾生的根機猛利,如來作為說法之人,其身口意三業也極為殊勝。所以,世尊圓滿的法音,一經演說,各類眾生都能夠平等地得到悟解。這種情況下,就不必造論了。」

「在如來滅度以後,有的眾生,能夠運用自己的力量廣學多聞,從而得到悟解;」

「也有的眾生,能夠運用自己的力量,通過少量的聽聞經教,就可以獲得廣大的悟解;」

「或者有的眾生,智慧的根器比較遲鈍,需要藉助於詳細廣博的論著,才能夠獲得悟解;」

「還有一些眾生,因為廣大的經論,文字內容太多而煩惱,心中希望通過修持少量的文字,而包含多數法義,最終達成悟解。」

「鑒於上述因緣,這一部論,就是為了從總體上,概括如來廣大深妙教法當中無量無邊法義的緣故而作。為了最後一類眾生的緣故,應當講說此論。」

第二、立義分

前文講說因緣分完畢,繼續講說立義分,樹立大乘正義。

「所謂大乘,從總體上來說,有兩個方面。那兩個方面呢?第一是法;第二是法義。」

「這裡所說的法,其實就是一切眾生所共有的心。這個心已經包括了一切世間法和出世間法。依賴於這個心,才能夠顯示大乘的真正含義。為什麼呢?因為這個心的真如相,就顯示了大乘之體;這個心的生滅因緣相,能夠顯示大乘本具的體、相、用三大的緣故。」

「這裡所說的法義,共有三種。哪三種呢?第一、體大,就是說一切萬法平等具有真如本性,在聖不增,在凡不減,無差別的緣故。」

「第二、相大,就是說如來藏當中,圓滿具備無量無邊自性功德的緣故。」

「第三、用大,這個大乘心法,能夠生起一切世間法和出世間法善因果的緣故;它也是一切諸佛在本來因地,所乘坐之妙法的緣故;乃至於一切菩薩,都是乘坐這個大乘心法到達如來究竟圓滿果地的緣故。」

第三、解釋分

前文講說立義分完畢,繼續講說解釋分,解釋大乘法義。

「解釋大乘法義分為三個方面。那三個方面呢?第一、顯示正義;第二、對治邪執;第三、分別發趣道相。」

第一、顯示正義

「所謂的顯示正義,在這一個大乘心法當中,可以分為兩種法門。哪兩種呢?一、心真如門;二、心生滅門。它們分別能夠總括包容一切萬法。其中的含義是什麼呢?因為這兩個法門,沒有辦法相分離的緣故。」

一、心真如門

「所謂的心真如門,也就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就是說心性從來不曾產生,也永遠不會滅亡。一切看似繽紛繁雜的各種事物,只是因為心中的妄想念頭才顯示出了差別;倘若能夠離開妄想念頭的話,就沒有了一切境界的樣子。因此,一切萬法,從根本上來說,遠離語言文字之相;遠離虛假名字之相;遠離心念分別之相。其本質究竟平等;其本性沒有絲毫生滅變異;其本源沒有辦法被破壞。一切的一切,全都只是一心而已,所以叫做真如。」

(問:「為什麼一切法遠離語言文字之相,遠離名字之相呢?)

答:「因為一切語言文字,以及名字,都沒有任何真實的內容。」

(問:「為什麼一切法遠離心念分別之相呢?)

答:「因為一切法只是隨著妄想念頭而顯現,其本性是了不可得的。」

(問:「倘若語言名字相和心念分別相都遠離的話,什麼是真如相呢?)

答:「這裡所說的真如,沒有任何相貌。」

(問:「既然已經遠離名字相,為什麼還會有真如這個名字呢?」

答:「這裡所說的真如,乃是語言文字的極致。只是借用文字,來除去對於文字的執著罷了,它也沒有什麼確定的名字相。」

(問:「既然遠離了名字和語言之相,這個真如還可以遠離嗎?)

答:「這個真如之體沒有什麼可遠離的,因為一切法都是真如的緣故。」

(問:「是不是一切虛假語言名字都遠離了以後,只確立真如這一個法呢?)

答:「真如也沒有什麼好確立的。因為一切法都和真如同體,沒有任何差別。要知道,一切萬法,超越了語言文字,也超越了心念分別,所以叫做真如。」

問:「倘若像您所說,真如超越了語言文字和心念分別的話。一切修行的眾生們,應當怎樣隨順這樣的法義,從而得以悟入真如呢?」

答:「倘若修行的人,能夠知道一切萬法,雖然可以方便言說;而實際上,卻根本沒有什麼能說的人,也沒有什麼可說的法。雖然可以因為一切法而生起念頭,實際上,卻根本沒有什麼能念的我,也沒有什麼可念的法。這就叫做隨順的方法。像這樣隨順修行,一旦行到心體離念,就叫做悟入真如。」

「另外,這個一心真如當中,按照語言文字的分別表述,含有兩個方面的法義。哪兩個方面呢?(一)如實空。因為一切妄念染法如實空的緣故,所以能夠顯現出究竟實相。(二)如實不空。因為真如自體不生不滅,本來就圓滿具備種種無漏解脫自性功德的緣故。」

(一)如實空

「所謂的如實空,是說從無始以來,真如一心與一切虛妄污染之法,從來就不相應的緣故。也就是說,真如一心從根本上遠離一切法之間的差別之相,因為根本就沒有虛妄心念的緣故。」

「應當知道,這個真如自性,它既不是『有相』;也不是『無相』;既不是『非有相,非無相』;也不是『亦有相,亦無相』。它遠離有無四句的執著。」

「這個真如自性,與一切法之間,既不是『一相』;也不是『異相』;既不是『非一相,非異相』;也不是『亦一相,亦異相』。它也遠離一異四句的執著。」

「乃至於總說如實空的法義:就是因為一切眾生有虛妄生滅心的緣故,在念念分別當中,與真如一心不相應,所以叫做如實空。倘若遠離了虛妄生滅心以後,在究竟實相當中,就沒有什麼可以空的了。」

(二)如實不空

「所謂的如實不空,前文已經顯發出了空而無妄的真如法體;這個真如法體,當體就是真如一心。這個真如一心,它不生不滅,恆常不變;而且,本有的清淨妙法在其中圓滿具足,所以叫做如實不空。但是,在這個不空當中,也沒有什麼有相的真實之法可以得到;因為心體離念的境界不可思議,只有親自證得,才能與真如一心相應的緣故。」

二、心生滅門

「所謂的心生滅門,依賴於如來藏的緣故,所以有了生滅心念(譬如波濤依賴于海水而有)。雖然有了生滅心念,並不會破壞不生不滅的心體。這時,所謂的不生不滅心體與生滅心念相和合,既不是一體,也不是異體,名字叫做阿賴耶識。」

「這個阿賴耶識有兩種含義,能夠包容一切法,也能夠生起一切法。哪兩種含義呢?(一)覺義;(二)不覺義。」

(一)覺義

「所謂的覺義,就是指在念頭平息之際,本來離念的心體得以顯現。那個遠離念頭生滅相的本來心體,它平等於虛空法界,沒有不周遍的地方。於是,整個法界顯現為沒有任何差別和對立的一味真心,這就是如來的平等法身。因為這個平等法身是眾生本來就具有的,所以說一切眾生本來覺悟,稱之為本覺。」

「為什麼呢?這個本覺的名字和含義,是相對於始覺來說的。而這個始覺,所覺悟的就是本覺,實質是一樣的。所謂的始覺,相對於心體離念的本覺來說,一切眾生都在無明妄念當中,所以有了眾生的不覺;從不覺當中修行,一旦心體離念,就叫做始覺。再進一步,把透徹心源的覺悟,叫做究竟覺;而尚未透徹心源的覺悟,叫做非究竟覺。」

「其中的道理是什麼呢?就比如普通凡夫,發覺自己的心在前面起了惡念,能夠停止後面的惡念,讓它不再繼續生起來。這雖然也叫做覺,但其實還是不覺。」

「對於聲聞、緣覺的二乘修行人,以及初發心住以上的三賢位菩薩來說,他們能夠覺察從分別念到執著念的變化;所以在他們的念頭當中,沒有了執著取捨的變異之相。因為已經舍離了較粗的分別執著心念的緣故,叫做相似覺。」

「對於初地以上的法身菩薩們來說,他們能夠覺知心念當中的分別和對立;所以,他們的念頭已經沒有了沾染境界的住著之相。因為已經遠離了分別心,這種較粗心念的緣故,叫做隨分覺。」

「對於菩薩地的盡頭,十地後心的菩薩來說,他們的三昧觀行已經深入到了極點。最後一念觀照,與無念心體相應,就會覺悟到心念的最初生起之相;於是,他們的心就不會再有最初的妄動。因為已經遠離了心中最微細心念的緣故,他們完全照見了無念心性;一味真心現前,常住法界,如如不動;始覺與本覺合二為一,叫做究竟覺。」

「因此,在佛經當中說過,倘若有眾生能夠觀察無念之心的話,就是在趨向於佛陀的智慧了。」

「另外,當心念生起來的時候,並沒有一個最初的生起之相可以被知道。之所以說能夠覺知念頭最初的生起之相,所指的就是無念境界,無念之心就是究竟覺。因此,一切眾生,都不能叫做覺悟。因為他們從無始以來,一直念念相續,從來也不曾離開生滅的念頭,所以叫做無始無明。」

「倘若能夠得入無念境界的話,就會覺知心念當中的生、住、異、滅四相。因為無念真心平等不變異的緣故,所以根本就沒有始覺和本覺的差異。因為生、住、異、滅四相,在無念真心當中同時而有;如果離開無念心體的話,這四相就都沒有了獨立的自體,所以它們本來就是平等的,同是真如一心的緣故。」

「另外,在修行的過程當中,隨著修行者的心逐漸轉染還淨,本覺向內薰習,就會生起兩種功德相。這兩種功德相都以本覺為體,所以與本覺不會分離。哪兩種功德相呢?一是智淨相;二是不思議業相。」

「所謂的智淨相,就是指依賴於真如由內而外的熏修之力,以及教法由外而內的熏修之力;依賴於這兩種力量修行,一旦見到真如一心,就稱為如實修行。此時,修行者證入初地。從初地繼續修行真如三昧,到了第八地,證量已經非常精深,就會滿足破除阿賴耶識當中根本無明的要求。於是,不生不滅心體與生滅心念相和合的阿賴耶識,就會被摧毀;同時,細微的心念相續生起之相,也會被消滅。這時,就會完全顯現法身,本來的智慧覺性純淨現前。」

「其中的道理是什麼呢?因為一切心識的生滅相續之相,都是無明。而無明當中的這些生滅念,都是依賴於真如一心而生起的,所以,無明心相,從來也沒有離開過本覺心性。究其本源來說,無明心相是不可破壞的;就其生滅念來說,無明心相併非不可破壞。這就如同大海裡面的海水一樣,海水因為風而有波動,水波之相與風動之相是無法分開的。然而,水的本性並不是波動,如果風停了,水的波動就會逐漸消滅。但是,水的濕潤之性卻不會被破壞。同樣的道理,一切眾生的自性清淨心,因為無明風吹的緣故,才會有生滅念的動相。清淨心和無明,都沒有形相,它們也無法完全分開。然而,清淨心的本性並不是生滅妄動,如果無明消滅了,生滅相續的念頭就會消滅。但是,本來的智慧覺性卻不會被破壞。」

「所謂的不思議業相,因為依賴於前面所說的智淨相,就能夠顯現出一切殊勝微妙不可思議的境界。也就是所說的諸佛無量功德之相,它常住於智慧覺性當中,沒有窮盡的時候。隨順著一切眾生根機的不同,而自然發生相應,顯現出種種不思議的感應,使眾生得到各種利益。」

「另外,關於本覺的體相,有四個方面的內容。總體來說,本覺體相與無限包容的虛空平等無二;也好像一面沒有邊際的純淨的鏡子那樣,能夠普遍顯現一切。」

「哪四個方面的內容呢?第一、如實空鏡。就是說本覺體性,本來就遠離一切生滅心念,以及生滅心念所顯現的一切境界。只是真如一心,沒有任何法可以顯現。本來湛然寂滅,了無對待,不是任何覺照法義的緣故。」

「第二、因薰習鏡。就是說本覺體性如實不空。一切世間的種種境界,都在其中顯現。本覺體性與所現的一切境界,沒有內外和出入的差別。境界不現的時候,並沒有失去什麼;境界顯現的時候,也不會破壞本覺體性。本覺與所現境界,都是常住一心;因為所謂的一切法,就是本覺真實體性的緣故。另外,一切生滅染污之法,都不能夠污染本覺體性。本覺智慧之體如如不動,它圓滿具備一切無漏功德,能夠向內薰習眾生,作為眾生覺悟之因的緣故。」

「第三、法出離鏡。就是說這個如實不空的本覺體性,逐漸向內薰習,最終將使修行者,得以出離煩惱障(煩惱礙)和所知障(智礙);並且遠離阿賴耶識當中,不生不滅心體與生滅心念的和合之相。於是,就會顯現出本有的純淨和光明的緣故。」

「第四、緣薰習鏡。就是說一切聖者,依賴於前文的法出離鏡的緣故,本覺體性自然能夠遍照一切眾生的心;讓他們發起修行,增長善根,乃至於隨念示現種種利益的緣故。」

(二)不覺義

(問:「本來覺性既然像前面所說的那樣,遍布虛空,圓滿覺照一切。為什麼還會有不覺呢?」)

答:「所謂的不覺義,是指一切眾生,沒有能夠如實知道,所有的一切境界純是真如一心的緣故,忽然心動,而生起了念頭。實際上,念頭並沒有獨立的自相,它無法離開本覺一心。就好像迷路的人,由於對方向的錯認,才會迷路;倘若離開了方向的錯認,就不會迷路了。眾生也是這樣,由於對覺性的認知,所以才會迷惑不覺;倘若離開了覺性的認知,就沒有不覺了。」

(問:「怎麼知道不覺本來就是真覺呢?)

答:「因為眾生有不覺的妄想心的緣故,由於妄想分別而能夠知名解義,所以,如來為眾生講說並指示本有的真覺之性。眾生通過修行,如果離開了不覺的妄想心,一念迴光返照,契入本來的真如一心。此時,不僅沒有了不覺,也沒有真覺的獨立自相可以表述了。」

「另外,因為不覺的緣故,就會生起三種心念細相,與那個不覺之心相應而無法分離。」

「哪三種呢?第一、無明業相。因為不覺的緣故,所以會有心念發動,把它叫做業。而覺悟真如一心的時候,心是不動的。心念一旦發動,就會有各種苦,因為果和因是分不開的緣故。」

「第二、能見相。因為依賴於心動的緣故,所以有了能見之心相。心如果不動,就不會有能見之心。」

「第三、境界相。因為依賴於能見之心的緣故,所以顯現出了虛妄的境界。如果離開能見之心,就沒有境界相了。」

「因為有了前面的境界相作為助緣的緣故,就會繼續生起六種較粗的心念。那六種呢?第一、智相。依賴於所現的境界,心中起了分別念,所以,就會對境界產生愛或者不愛的緣故。」

「第二、相續相。依賴於前面的智相,就會繼續生起苦、樂感受的念頭。這個覺知心不停地生起念頭,因為它與境界之間的相應,而持續不斷的緣故。」

「第三、執取相。依賴於前面的相續相,以境界為助緣,繼續生起攀緣念頭。並且停留在苦、樂境界當中,心中生起了執著的緣故。」

「第四、計名字相。依賴於前面虛妄的執取相,而進一步分別虛假的語言名字相的緣故。」

「第五、起業相。依賴於前面的計名字相,對於名字產生了深深的執著。於是發動身業和口業,來維護這種執著,造下了種種業的緣故。」

「第六、業系苦相。因為前面造了業,就會循著因果而受到業報。被業報所束縛,不得自在的緣故。」

「應當知道,無明(也就是最初的不覺)能夠生起一切生死輪迴的染污之法。因為一切染污之法,都是不覺之相的緣故。」

(三)覺與不覺相關義

「另外,覺和不覺之間的關係有兩種相。那兩種相呢?一是同相;二是異相。」

「所謂的同相,就好比各種各樣的陶器和瓦器,它們都有共同的微觀組成(都是泥土燒制的)。同樣,一切無漏清淨法,與無明染污法,乃至於種種的幻化業力所顯現的一切境界,都共同具有真如本性,都是真如一心的顯相而已。」

「因此,在佛經當中,依賴於這個共同具有真如本性的法義,而說一切眾生本來就常住於法身當中,本來就已經進入了涅槃。諸佛的無上菩提妙法,沒有什麼可修行之相,也沒有什麼可成就之相。從根本上來說,終究無所得。」

(問:「眾生既然本來是佛,為什麼見不到他們報身和化身的色相呢?)

答:「眾生是佛,是從真如法性來說的,真如法性當中終究沒有色相可見。」

(問:「既然真如法性沒有色相可見,為什麼已經成就的佛陀,卻會有種種報身和化身的色相呢?)

答:「諸佛之所以有色相可見,只是隨著一切眾生心中,無明染污的業力幻化而顯現的。並不是說在本覺不空之性當中真實而有的,因為本覺智慧之相是沒有相可見的緣故。」

(四)心生滅因緣

「另外,關於心的生滅因緣,就是說一切眾生都依賴於心、意、意識而流轉的緣故。其中的道理是什麼呢?因為阿賴耶識(心)的緣故,所以說有無明,從不覺而有心動(無明業相),陸續生起能見(能見相)、能現(境界相)、能分別境界(智相),最終,分別念相續不斷地生起(相續相),使生死輪迴得以持續。所以把它叫做意。」

「這個意,又由五種具體的名字組成。哪五種呢?第一、叫做業識。就是指由於無明的力量,而不覺真如一心,所以忽然心動的緣故(即前文三細當中的無明業識。說明從最初心的生相開始,都屬於意)。」

「第二、叫做轉識。依賴於前面的動心,所以有了能見相的緣故(即前文三細當中的能見相。說明能夠轉真如智慧而成為虛妄見的,也是意)。」

「第三、叫做現識。就是說隨著前面轉識當中的虛妄見,而能夠現出一切境界,就如同明鏡當中能夠現出色塵形相一樣。現識也是這樣的,隨順著色、聲、香、味、觸五塵,一旦相對應,就會顯現,沒有任何前後差別。因為在任何時候,它都會隨著塵緣而任運顯現,總是在塵緣面前的緣故,所以叫做現識(即前文三細當中的境界相)。」

「第四、叫做智識。就是說在前面現識的基礎上,能夠分別染污法和清淨法的緣故,所以叫做智識(即前文六粗當中的智相)。」

「第五、叫做相續識。因為前面智識的分別念,與境界相應,念念攀緣而不間斷的緣故,所以叫做相續識(即前文六粗當中的相續相)。它能夠在相續念當中,住持過去無量世代的善業和惡業,使業種不會失去的緣故。它還能夠使現在和未來的一切善惡因果,以及或者苦,或者樂的業報得以成熟,並且絲毫不差地顯現出來的緣故。它還能夠讓現在已經發生的事情,在心中忽然生起念頭去攀緣;讓未來的事情,不知不覺地在心中生起虛妄的構想和考慮。因此,三界當中的一切生死輪迴境界,都是虛假而不真實的,都只是心念造作而產生的。如果離開了生滅心念的話,就沒有了一切六塵境界。」

(問:「既然生滅的是意,為什麼又說三界虛偽,唯心所作呢?」)

答:「其中的道理在哪裡呢?因為一切萬法都是從心現起的,都是依賴於生滅妄念而產生的。所謂的分別一切法,其實就是在分別自己的心。這個分別心,沒有辦法見到真如一心,因為真如一心沒有任何相貌可見。應當知道,世間的一切境界,都是依賴於眾生的無明妄心,也就是相續生滅念,而得以成立和持續的。因此,一切萬法都如同鏡子當中的影像一樣(心的明了如鏡,妄念境界如像),沒有實體可得,只是眾生的虛妄心念罷了。因為心念一旦產生,那麼種種法就會產生;心念一旦消滅,而歸於無念真心的話,那麼種種法就會隨之消滅的緣故。」

「另外,所謂的意識,就是指前文意當中的相續識,依賴於一切凡夫,對於各種苦樂境界貪取和執著的逐漸加深,所以開始算計哪個是我,哪些是我所有的。以及種種虛妄的執著,使心念追隨著事物境界而不斷地攀緣,不斷地分別六塵境界,叫做意識。由於意識需要依賴於五根分別貪取境界,所以也叫做分離識。又因為意識不斷地分別內外種種事相,所以又叫做分別事識。這個意識會隨著見、愛兩種煩惱(即所知障和煩惱障),而不斷增長分別執著,並且起惑造業的緣故。」

「依賴於無明薰習真如一心,而生起的識心(阿賴耶識),不是凡夫所能知道的,也不是聲聞、緣覺二乘人的智慧所能覺悟的。是說依賴於菩薩,從初信位,即信心住位,開始發心觀察;如果證得法身(初地)的時候,可以知道其中一部分。乃至於到了十地菩薩後心,也不能夠完全知道阿賴耶識。只有究竟覺悟的佛陀能夠全部明了。」

(問:「這個阿賴耶識為什麼只有佛陀能夠明了呢?「)

答:「為什麼呢?因為這個真如一心從無始以來,自性本來是清淨的,而同時具有無明。因為被無明所染污的緣故,所以有了生滅染污之心(成為阿賴耶識)。雖然有了染污之心,而真如一心是常恆不變的(其中境界非常微細)。因此,其中的妙義只有佛陀能夠知曉。」

(問:「既然說有了染心,為什麼又說常恆不變呢?」)

答:「因為真如一心的心性,從來並且永遠都是無念的(就是說心性不曾受到念頭的影響),所以叫做不變。」

(問:「既然說心本來清淨,為什麼又有了無明呢?」)

答:「因為心不能夠安住於真如一相(一法界)的緣故,心中自己與自己不相應,就會忽然心動而生起念頭,叫做無明。」

「生滅染污之心(染心)有六種,哪六種呢?第一、執相應染(即六粗當中的執取相和計名字相)。依賴於聲聞、緣覺二乘聖者的解脫,以及十信位菩薩後心,入初住位時,能夠遠離的緣故。(相當於第六意識的見惑和思惑。)」

「第二、不斷相應染(即六粗當中的相續相)。依賴於十信位菩薩後心,入初住位時,開始修學;直到十回向位,逐漸能夠遠離。證入初地歡喜地(也叫淨心地)時,能夠究竟遠離的緣故。」

「第三、分別智相應染(即六粗當中的智相)。依賴於二地離垢地(也叫具戒地)的菩薩,能夠逐漸遠離;直到七地遠行地(也叫無相方便地),能夠究竟遠離的緣故。」

「第四、現色不相應染(即三細當中的境界相)。依賴於第八地不動地(也叫色自在地)的菩薩,能夠遠離的緣故。」

「第五、能見心不相應染(即三細當中的能見相)。依賴於第九地善慧地(也叫心自在地)的菩薩,能夠遠離的緣故。」

「第六、根本業不相應染(即三細當中的無明業相)。依賴於十地菩薩,入等覺位後心,證入如來果地時,能夠完全遠離的緣故。」

「所謂的不明了一法界(即無明,也就是心不能夠安於真如一相)的含義,就是從初發心住的菩薩,開始觀察修學,逐漸斷除。證入初地歡喜地(淨心地)時,部分遠離。乃至於直到如來圓滿果地,能夠究竟遠離的緣故。(因此,從初住菩薩到妙覺佛陀,也稱為四十二位法身大士。)」

「前文所說的相應染,它的含義,指的是心王和心所已經分開,因此心法與心所念法已經不同了。但是,當它們所緣外境有染淨差別的時候,心所法會隨著心王一同攀緣染淨境界,它們的相緣相是一致的。所以叫做相應染。」

「前文所說的不相應染,它的含義,指的是心不覺一法界,但還沒有生起覺知分別念頭。因此心王和心所尚未分開,還沒有心外的境界可以攀緣。在一心當中,沒有分別變異。因為沒有共同攀緣境界的相緣相的緣故,叫做不相應染。」

「還有,所謂染心的含義,它也叫做煩惱障(煩惱礙),因為它能夠障礙真如一心、空性平等智(根本智)的緣故。所謂無明的含義,它也叫做所知障(智礙),因為它能夠障礙世間自然業智(妙有分別智,即後得智)的緣故。」

(問:「無明細,染心粗;似乎應當無明障礙根本智,而染心障礙自然業智才對,為什麼反過來了呢?」)

答:「道理在哪裡呢?因為依賴於上述六種染心的緣故,有了能見相和境界相,並且進一步生起了虛妄執著心,去貪取境界。這樣就違背了真如平等本性的緣故,所以,障礙根本智。因為一切法常住於寂靜本性當中,本來沒有起滅的動相。正因為無明不覺的緣故,才有了心念妄動,從而違背了一切法的寂滅本性,所以不能夠隨順對於世間一切境界種種了知的智慧。因此,障礙了自然業智。」

(五)分別生滅相

「另外,在前文的六種染心當中,可以進行兩種分別生滅相。哪兩種呢?第一、粗染(指三種粗染心:執相應染、不斷相應染和分別智相應染),都有外境與心相應的緣故。第二、細染(指三種細染心:現色不相應染、能見心不相應染和根本業不相應染),心境尚未分離,還沒有外境與心相應的緣故。」

「還有,粗中之粗(指執相應染),是凡夫不覺的境界。粗中之細(指不斷相應染和分別智相應染),以及細中之粗(指現色不相應染和能見心不相應染),是菩薩所覺悟的境界。細中之細(指根本業不相應染),是佛陀所覺悟的境界。」

「粗染和細染,這兩種生滅心,都是依賴於無明薰習而有的,就是說依因和依緣。所謂的依因,是指最初的不覺,而有無明妄動。所謂的依緣,是指對於虛妄境界的執著和攀緣。在修行的過程當中,如果不覺妄動之因滅了的話,虛妄境界之緣也就滅了。不覺妄動之因滅了的緣故,三種細染的不相應心就滅了;虛妄境界之緣滅了的緣故,三種粗染的相應心就滅了。」

問:「如果相應心和不相應心全都滅了的話,心性智慧還能夠相續不斷嗎?如果能夠相續不斷的話,為什麼經中常說究竟寂滅呢?」

答:「這裡所說的滅,只是心念的生滅之相滅,並不是真如一心的心體滅。(心體不生不滅,所以說心性智慧相續不斷;心體遠離一切生滅念,所以說究竟寂滅。)」

「比如空中的風,依賴於水而有了波動之相。假如水消滅了的話,那麼風的形相就消失了,沒有可以依賴而顯相的東西了。因為水是不滅的,所以風通過水波現出形相而相續不斷。只有風滅了以後,水波的動相才會隨之消滅,但並不是水消滅了。眾生的無明也是這樣的,它依賴於真如心體而不覺動念。如果真如心體滅了的話,那麼眾生就斷絕了,無明也沒有可以依賴的地方了。正因為真如心體是不會消滅的,所以,隨著無明妄動,眾生心中的生滅念得以相續不斷。只有無明痴惑消滅了以後,眾生的生滅心念才會隨之消滅,並不是心性智慧消滅了。」

(六)法薰習義

「另外,因為有四種法薰習義的緣故,所以染污法和清淨法會相續生起,而不會斷絕。那四種呢?第一、淨法薰習,也叫做真如薰習;第二、一切染因薰習,也叫做無明薰習;第三、妄心薰習,也叫做業識薰習;第四、妄境界薰習,也就是六塵薰習。」

「所謂的薰習義,就如同世間的衣服一樣,本來沒有香氣;如果有人用香去薰染的緣故,就有了香氣。在這裡也是一樣。真如淨法當中,本來沒有污染的生滅念;但因為無明薰習真如的緣故,就有了生滅染心和六塵染相。在無明染法當中,本來沒有智淨相和不思議業相;但因為真如薰習無明染心的緣故,就有了智淨相和不思議業用。」

「怎麼樣薰習,而使染法不斷生起的呢?」

「就是說依賴於真如淨法的緣故,而有了無明(即前文所說:是心從本以來,自性清淨而有無明)。因為有了無明,作為染法生起之因的緣故,無明就會薰習真如。因為這種薰習的緣故,就有了妄心(阿賴耶識)。因為有了阿賴耶識妄心的緣故,就會進一步薰習資養無明(生起無明業相)。由於不明了真如一心的緣故,就會不覺而生起念頭(生起能見相),並顯現出虛妄境界(生起境界相)。因為有了虛妄境界,作為染法進一步生起之助緣的緣故,此虛妄境界就會返熏業識妄心,使它產生分別念和虛妄執著(智相、相續相、執取相、計名字相,陸續生起)。然後就會造作種種業行(起業相),並依業受報,承受各種各樣的身心之苦(業系苦相)。」

「前文所說的妄境界薰習義,分為兩種。哪兩種呢?第一、增長念薰習(是指虛妄六塵境界,返熏業識妄心,使六粗當中的智相和相續相得以增長,屬於第七識:意);第二、增長取薰習(是指虛妄六塵境界,返熏業識妄心,使六粗當中的執取相和計名字相得以增長,屬於第六識:意識)。」

「前文所說的妄心薰習義,分為兩種。哪兩種呢?第一、業識根本薰習(是指業識妄心(第七識)資熏根本無明,使心不能夠遠離細微念,所以無法超越法執,而有變異生死之苦),能夠容受阿羅漢、辟支佛和一切菩薩變異生滅之苦的緣故。第二、增長分別事識薰習(是指第六意識資熏無明,使見、愛兩種習氣增長,讓心無法遠離虛妄的六塵境界,而有分段生死之苦),能夠容受一切凡夫業力生死之苦的緣故。」

「前文所說的無明薰習義,分為兩種。哪兩種呢?第一、根本薰習(是指無明薰習真如,就有了阿賴耶識妄心;繼續資熏妄心,就有了業識),能夠成就業識(第七識:意)的緣故。第二、所起見愛薰習(是指無明薰習真如,陸續生起了業識、轉識、現識、智識和相續識,並資熏出了見、愛習氣;隨著見、愛習氣的增長,而成就了第六識:分別事識),能夠成就分別事識的緣故。」

「這個阿賴耶識當中,怎麼樣薰習,而使淨法不斷生起的呢?

「就是說,因為本來有真如法的緣故,所以能夠薰習無明。因為以真如薰習無明為因緣,而有力量的緣故,能夠讓阿賴耶識妄心厭離生死之苦,想要求得涅槃。因為這個阿賴耶識妄心有了厭離生死、求得涅槃之因緣的緣故,就會進一步資熏真如。」

「於是,相信自己的本性就是真如淨性(菩薩十信位);知道一切法都因心念妄動而顯現,沒有所對應的真實的六塵境界(菩薩十住位);所以,能夠修行種種遠離境界攀緣的法門(菩薩十行和十回向位);因為已經如實知道,所對應的一切境界虛妄不實的緣故(菩薩初地),能夠發起種種方便法門(菩薩二地到九地);最終能夠發起隨順法性的廣大修行,而不執著於任何境界,不起任何虛妄念頭,像這樣修行,乃至於經過久遠無量的劫數(菩薩十地)。真如薰習力充足的緣故,無明就會消滅。因為無明消滅了的緣故,心中就沒有了相續生滅念(六粗消滅);因為沒有生滅念的緣故,能見相和境界相也隨之消滅了(三細消滅)。因為無明之因和境界之緣都消滅了的緣故,一切染心之相都滅盡無遺,叫做得到大般涅槃,自然成就了智淨相和不思議業相(圓滿佛果)。」

「在淨熏當中,妄心薰習義(指真如熏無明,所發起的離苦求涅槃之向道妄心,進一步返熏真如)也分為兩種。哪兩種呢?第一、分別事識薰習(指真如熏無明,發起了第六意識當中的較粗之道心,再來返熏真如)。依賴於一切凡夫和聲聞、緣覺二乘修行人等,所發道心屬於第六意識,以分別心的緣故,厭離生死輪迴之苦,心粗而力弱,所以逐漸趨向於無上正覺的緣故。第二、意薰習(指真如熏無明,發起了第七識意當中的相續微細之道心,再來返熏真如)。就是指菩薩們,所發道心屬於第七識,相續而勇猛,因此能夠迅速成就正覺涅槃的緣故。」

「前文所說的真如薰習義,分為兩種。哪兩種呢?第一、自體相薰習(是指一切眾生,真如自性的薰習);第二、用薰習(是指已證真如法身的菩薩,以真如法身薰習眾生的妙用)。」

「第一、所謂的自體相薰習。是指一切眾生從無量劫以來,本來具有真如無漏妙法(真如自體);本來具備不思議業用,以及顯現一切境界的法性(真如妙用)。依賴於這兩種法義,真如自體就會經常薰習眾生的無明妄心。因為真如本來具有這種力量的緣故,所以能夠讓眾生厭離生死之苦(出離心),願意求得涅槃妙果(菩提心)。並且相信自己的身心本來具有真如妙法,所以開始發心修行。」

問:「如果是這樣的話,一切眾生都共同具有真如,就應當平等地受到真如的薰習。為什麼會有相信和不相信,以及根機利鈍、修行快慢等等,從前到後的無量差別呢?一切眾生都應當同時知道,並且相信自己具有真如自性;同時開始勤奮修行各種方便法門,平等證入涅槃妙果才對呀?」

答:「眾生所具有的真如一心是平等無二的,但同時也具有無量無邊的無明染心。因為從無量劫以來,一切眾生心中的無明習性千差萬別,所以無明薰習真如的程度,有厚薄不同的緣故(因此,就有了相信、不相信,根機利鈍等差別)。另外,有超過恆河沙數量那樣多的上品煩惱(所知障,細微而難斷),因為眾生心中無明薰習真如的程度不同,而千差萬別;還有無量的我見、愛染等下品煩惱(煩惱障,粗而容易斷),因為眾生心中無明薰習真如的程度不同,而千差萬別。就這樣,一切煩惱,都依賴於無明薰習真如而生起。隨著一切眾生從前到後的修行過程,其中有無量的微細差別(所以修行成就的快慢也各自不同)。只有如來能夠完全明了的緣故。」

「還有,在佛法當中,既有因(正因佛性,即本有的真如一心),也有緣(緣因佛性,即善知識的助發之緣)。因和緣都具備了,才能夠獲得成就(開悟了因佛性)。就如同木頭當中具備著火的特性,是燃燒起火的正因;如果沒有人知道木頭能夠燃燒,如果不採取適當的方法,而火能夠自己出來燒掉木頭,是不可能的。」

「一切眾生也是這樣的。雖然具有正因佛性(真如)的薰習之力,如果不遇到諸佛菩薩或者善知識等,以他們的開導教化做為助緣,而能夠自己斷掉煩惱,自己證入涅槃妙果,是不可能的。如果雖然有善知識外緣的開導之力,而心內真如淨法薰習力量還不夠的話,也是不能夠徹底厭離生死輪迴之苦,願意求得涅槃妙果的。」

「如果因和緣都充分具備的話,就是說自己內心真如薰習無明有力量,又得到了諸佛菩薩等慈悲大願所護念的緣故,就能夠發起厭離生死苦海的出離心。同時相信有涅槃妙果,能夠精進修行增長自己的善根。因為修行而使得善根成熟的緣故,就會遇到諸佛菩薩親自開示教誨,得到利益而心生歡喜,於是能夠真正趨向於涅槃正覺之道。」

「第二、所謂的用薰習。就是指法身大士以不思議業用,來從外向內薰習眾生,作為幫助眾生修行的外緣力量。這個外緣具有無量千差萬別的含義,簡略地說,有兩種。哪兩種呢?第一、差別緣;第二、平等緣。」

「第一、所謂的差別緣。是指某個眾生,依賴於諸佛菩薩等善知識,從最初發心開始求道修行,直到最後成就佛果。在這個過程當中,或者見到了菩薩而結緣,或者感念菩薩的恩德而得到利益。菩薩有時示現為眾生的眷屬,父母親人等(以慈愛攝受);有時示現為奴婢傭人等(以恭敬承事攝受);有時做為知心朋友(以相知攝受);有時示現成為冤家(以仇怨攝受)。有時則發起菩薩四攝法(布施、愛語、利行、同事)而方便攝客群生。」

「乃至於菩薩的一切所作所為,以種種無量的修行作為利益眾生的外緣,都是菩薩內心真如所發起的大悲薰習力量的顯現。所以能夠幫助眾生增長解脫善根,如果有緣見到菩薩或者聽到菩薩的事跡,都能夠得到利益的緣故。」

「這個差別緣又可以分為兩種。哪兩種呢?第一、近緣,使眾生迅速得度的緣故。第二、遠緣,眾生久遠以後才能夠得度的緣故。近緣和遠緣這兩種緣,又分別具有兩種緣。哪兩種呢?第一、增長行緣(不信的眾生讓他生起信心,已經相信的眾生讓他增長信心);第二、受道緣(幫助根機成熟的眾生進入三賢十地等位次)。」

「第二、所謂的平等緣。是指一切諸佛菩薩,都以本來菩提大願的緣故,願意度化一切眾生得到解脫。所以,其真如法身自然能夠經常薰習一切眾生,而不會捨棄任何人。因為諸佛菩薩已經證得,與一切眾生同體的真如智慧力量的緣故;所以,隨應著眾生見到佛菩薩,或者聽到佛菩薩名號等因緣,就會顯現出利益眾生的作用。但是,眾生則需要依賴於成就三昧正定,才能夠平等地見到一切諸佛菩薩的緣故。」

「在真如薰習當中,自體相薰習和用薰習,又各自有兩種情況。哪兩種呢?第一、未相應。指的是一切凡夫、二乘修行人和初發心的菩薩們,是通過意(六粗當中的智相和相續相,屬於第七識意當中的粗分)和意識(六粗當中的執取相和計名字相,屬於第六意識)的薰習,依賴於信心的力量,所以能夠修行。尚未證得無分別心(真如三昧),與真如自體還不能相應的緣故;尚未證得智淨相和不思議業相,與真如妙用還不能夠相應的緣故。」

「第二、已相應。指的是初地以上的法身菩薩們,已經證得無分別心(真如三昧),與一切諸佛的真如智體和不思議妙用能夠相應。因此,只是依賴於法性本來的力量自然修行,根本沒有了造作。自然能夠資熏真如,以真如之力,滅除無明的緣故。」

「另外,一切眾生從無始以來,染法的薰習不曾間斷,到了成佛以後,就會徹底斷除。淨法的薰習則不會有斷除的時候,一直到無窮無盡的未來。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真如淨法恆常薰習無明妄心的緣故,染法就會隨著妄心的消滅而消滅。妄心消滅以後,真如法身就會顯現。因為真如法身本來不生不滅的緣故,就會恆常起妙用薰習,所以淨法不會有斷除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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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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