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用自己的標準去要求所有人。我們看不慣的人和事,也是因緣,用憤怒去面對,只是傷人、傷己、傷緣,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憤怒不是我們的武器,而是我們的敵人。
一個人如果沒有了方向,內心就會非常脆弱、虛弱,總要去追求外在的肯定來滿足自己,把希望寄托在外境上,一旦外境不符合自己的預期,就容易失望、憤怒或痛苦。 當我們抱怨、憤怒或失望時,觀察一下自己的心,全部都是在看別人的不是。佛法說「向外求」就是我們痛苦的原因,要多想想自己的行為:我做了什麼?我做得夠不夠?我對別人付出了多少?
在果相上求絕對的公平,無有是處,因為每個人種的因不同。我們要把生命當成一個流動的過程來看待,不能僅停留在現在這一刻。要明白此刻是在過去無數時光的基礎上產生的,順境不要得意忘形,逆境不要憤怒悲傷;要看到當下一刻對於未來的價值,造善業、種善因,讓人生步步增上。
凡夫行事,都是為了「我」,所以才會發生親友間為了利益而反目成仇的事。別人的「出賣」與自己的「憤怒」,根源都是「為了我」,其實每個人都是煩惱的受害者,同樣可憐。修行人以業果來要求自己,用慈悲來寬恕他人,在人情冷暖中完成生命的修煉。日久,這樣做的意義自然顯現。
嗔習重,人憤怒時容易失去理智,不僅無法幫助「過錯方」改善狀況,反而令自他一起造更重的惡業。要改變內心,改變習性,需要長時間努力修行,讓自己的慈悲、智慧、心胸都上一個新台階。
我們拼盡所有的力氣,從來都不是為了他人,而是為了愛自己,為了心中的一個幻想。我們的痛苦、憤怒是因為自己的付出沒有得到回報,我們的牽掛是因為自己的占有欲沒有得到滿足,正如人們常說的「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都是人心的執念在作怪。外在的「他」,只是一個滿足自我的道具。
憋成內傷,恰恰因為沒有「忍辱」。忍辱,不是忍受外在的侮辱,而是超越內心的煩惱,只有自己的心才能對治自己造成內傷。反過來,即使外相上疾言厲色、金剛怒目,如果內心沒有憤怒,而是希望以此幫助對方改過,那也叫忍辱。我們真正要戰勝的是內心的煩惱,而不是外在的敵人。佛教徒的忍讓不是無原則無目的的被動承受,而是懂得自己行為的意義,不成為煩惱的奴隸。
他人之惡,過在他人,與我無關。如果我們因為他人之過而生起嗔恨,則如同接過了他人之惡成為自己之惡。外在是荊棘,但我們可以在內心種蓮花,不要把外面的刺搬到自己心中。
佛法中,終極的敵人是人心中的惡,而不是人;降伏惡要靠慈悲與智慧,而不是嗔恨與暴力(當我們憤怒的時候,內心中同樣是惡);改善的辦法是在煩惱與業上入手,改變其因,而不是僅僅在果上著力。具體事情的處理根據不同的情況會不同,也可用霹靂手段,但心中不能有怨與恨。
「霹靂手段」只是方法,核心是要有「菩薩心腸」,若無此內涵,就成了冤冤相報、以暴制暴。眾生重果,菩薩重因,面對假醜惡,眾生在果相上憤怒,欲摧滅之,菩薩的方法卻是在因上淨化。一個人也好,一個社會也好,如果不從根本上拔除惡根、改良土壤,惡果是難以盡除的。這個根本就是人心 。
一切痛苦的原因是愛自己,當我們認識到自我這個真正的「敵人」時,就走上了遠離痛苦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