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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壩活佛:“因果”是信則有,不信則無嗎?


時間:2018/1/21 作者:仁德

對佛教半信半疑的很多人,他們對這個就會大做文章,就說宗教這個東西信則有、不信則無,因果同樣也是信則有、不信則無,他有這樣的一個誤解。對這個問題我作了幾個分析,首先是認為因果業報信則有,不信則無的原因。

第一個原因是因果業報視為心理作用,單純地從理論上來說,因果業報、尤其是業果是一種心理作用;但是他說的心理作用和咱們說的心理作用有所區別。他所說的心理作用就是信則有,不信則無。而我們所說的因果業報的心理作用是因為我們所見所聞、眼看到的、耳聽到的、鼻聞到的、舌嘗到的、和身觸感到的一切所見所聞的事物,將會在內心世界中留下一種好的、壞的、或者不好不壞的三種不同的嗜好或者習氣,這種習氣會導致你未來世對任何一個事物的看法,包括人生觀和價值觀和倫理觀等會起作用。相當於輪船在大海裡邊兒的指南針一樣,令你往何處去起決定性作用,也就是說讓自己受苦還是快樂、成功還是失敗、失去還是獲得的根本所緣,這就叫做我們的心理作用。我們這個心理作用的意義就是由於你的人生觀、價值觀、和倫理觀或者咱們現在最喜歡說的就是愛好、習氣、習慣、見解,對自己的事業、家庭、工作、對自己的今生乃至來世,苦與樂、得與失、榮與辱等等直接的根本因素。這種心理作用就不是說信則有不信則無,你信也好不信也好,它就是這個樣子,它的存在於否不依賴於你的信與不信。比如說它是白的你信不信沒關係,因為它是不是白的不依賴於你是不是承認它是白的;它是黃的,你相信也好不相信也好,它就是黃的。同樣的道理,因果的“善有善果,惡有惡報”或者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它是一種事物它本身的變化的法則,你相信也好不相信也好,事物的它本身發生的變化就是如此。因此他所說的信則有不信則無作為心理作用為理由,那是不合理的。

第二個原因是把因果業報視為迷信。因為看不見摸不著,盲目地一種對因果的崇拜,對自己理想化的境地的一種崇拜,他是這么認為的,又錯了。因果業報不是一種迷信,而是一種理信,因為時時都有穩如泰山一樣的事實根據和理論依據來證明,任何一種理論是駁不倒因果真實的存在。所以說它不是迷信,反到認為信則有不信則無才是迷信的,因為他並沒有明白什麼叫因果的法則。如果你一定要承認因果不虛是信則有不信則無的一種迷信,那你必須承認一件事兒,喝酒的喜好,養成壞毛病,信則有不信則無,也就是說那些不相信喝了酒之後變成壞毛病,不喝就受不了,不相信對酒再著迷也不會養成這種習慣。吸毒也不會有這種毒隱,你必須這樣承認,因為這就是因果法則在內心當中產生的一種業力和最後的愛取所執的結果的最明顯的標誌。如果說你承認信則有不信則無,也就是說只要你不相信吸毒就會產生毒隱的話,毒隱就不會產生,你吸了多長時間也不會發作毒隱等等違背離現實的很多道理。這就是說明不是相信因果是迷信,不是信則有不信則無,而是視它為迷信者才是迷信。

第三個原因就是因果業報視為神鬼的賞罰,這是錯的。因果並不賴於鬼神的賞或者罰,有些因果的由來跟鬼和神一點關係也扯不上,有些可能於鬼神還是有關係。比如說人與人之間發生了矛盾,因而你傷害了他,他就是復仇,由此導致了你劇烈地痛苦,那跟神和鬼扯什麼關係呀?沒什麼關係,可是你得罪了神或者鬼他也會報復你,將來讓你遭受一些苦難等等,那可能是跟鬼神有關係。可是這些關係並不是他賞你的或者罰你的,而是由於你的心理的狀態和他的心理的狀態的貪嗔痴,或者由於缺乏慈悲和智慧的貪嗔痴的緣故相互發生衝突和毛盾,因此是一種純粹的鬼神和人之間的相互的報復的一種行為,和就人與人之間相互的報復復仇一樣沒什麼,所以說不能把因果視為神或者鬼的賞罰。你作壞事作多了,也沒有什麼像法官一樣的上天罰你,真正罰你的就是你自己內心相續中的煩惱和業力。龍樹菩薩不是說嘛:“自己是自己的最大的救護,唯一你自己才能解救得了你自己。除自己之外沒人一個人能救得了你;自己是自己最大的敵人,因為唯有自己才能夠徹底地毀得了自己,除了自己之外,沒有一個人能毀得了自己。”好,這就是第三。

那么在論當中說“汝今自有過,而於回向我,如人乘馬者,自妄語所成”,這是龍樹菩薩在《中論》中所說的。就是你說因果是迷信,你又說信則有不信則無,然後把這個罪過蓋在信仰因果者的身上,就相當騎著馬找馬一樣的愚昧。

節選▏夏壩活佛《因果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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