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農曆正月十五是「元宵節」,是我們中國的傳統節日。民間有掛燈、打燈、觀燈的習俗,故也稱燈節。但是您知道嗎?其實元宵節張燈習俗起其實源於佛教。
元宵節的起源
元宵節源於佛教正月十五僧人觀佛舍利,點燈敬佛。東漢明帝時期,明帝提倡佛教,聽說佛教有正月十五日僧人觀佛舍利,點燈敬佛的做法,就命令這一天夜晚在皇宮和寺廟裡點燈敬佛,令士族庶民都掛燈,也就形成了元宵賞燈。以後這種佛教禮儀節日逐漸形成民間盛大的節日。該節經歷了由宮廷到民間,由中原到全國的發展過程。
在漢文帝時,已下令將正月十五定為元宵節。漢武帝時,「太一神」的祭祀活動定在正月十五。(太一:主宰宇宙一切之神)。司馬遷創建「太初曆」時,就已將元宵節確定為重大節日。
元宵節的節期與節俗活動,是隨歷史的發展而延長、擴展的。就節期長短而言,漢代才一天,到唐代已為三天,宋代則長達五天,明代更是自初八點燈,一直到正月十七的夜裡才落燈,整整十天。與春節相接,白晝為市,熱鬧非凡,夜間燃燈,蔚為壯觀。特別是那精巧、多彩的燈火,更使其成為春節期間娛樂活動的高潮。至清代,又增加了舞龍、舞獅、跑旱船、踩高蹺、扭秧歌等「百戲」內容,只是節期縮短為四到五天。
傳燈的意義
很多人都聽說過「傳燈」這個詞,尤其是在佛教當中,《景德傳燈錄》《東域傳燈錄》《延寶傳燈錄》《傳燈法師列傳》《天聖廣燈錄》《靖國續燈錄》《道明聯燈錄》《嘉泰普燈錄》等等等等,以傳燈命名的典籍非常多,為什麼以「傳燈」命名呢?
《般若經》中說:「諸佛弟子凡有所說,一切皆承佛威神力,與諸法性常不相違。依所說法,精勤修學,證法實性,故佛所言如燈傳照。」這是佛經當中記載關於傳燈的最初概念,即把佛法一代代的傳承下去,傳法於他人,如同燈燈相傳、心心相印,故名傳燈。法能破暗,如燈能照明。將法傳下去,如同把解脫的光明傳給弟子,以譬喻命名為傳燈。
《維摩經》中說:「譬如一燈燃百千燈,冥者皆明,明終不盡。」這是說傳燈的作用,能使佛法永不停止,且發揚光大,普及到任何一個地方,所謂法輪常轉。藉此實質的傳燈,暗喻佛法的弘揚將無邊無盡。同時,以燈燈相傳、光光互照,燃起我們的心燈,使大慈大悲的大愛傳遍世界的每個角落,把佛法的甘露妙雨灑遍每個人的心中。
因為佛法猶如明燈,能照破世間黑暗,所以把傳法稱為傳燈。《大智度論》中說:「為令法不滅,當教化弟子,弟子展轉教,如燈燃余燈。」可見,傳燈能使佛陀的法脈展轉相傳而不絕,代表佛法延續不斷、永不窮盡。
先前,歷代傳承上師、祖師大德們,以他們的慈悲和智慧,給我們傳來了解脫的希望;如今,我們也同樣以我們的真心和力量,把解脫的種子傳向世人。讓佛法給大家帶來無限光明、無限溫暖、無限祥和、無限美滿,這就是傳燈。
燈,燃燒自己,照亮別人,破暗為明;佛法,是讓菩薩們犧牲自己,利益眾生,以佛智慧破除眾生的愚痴暗障。
傳燈法會,就是把這種象徵具體化,以實質的形式表達出來,大家手捧蓮花座燈,相互傳遞,將光明傳向四方;象徵將釋迦牟尼佛的智慧光明傳遍十方,具有代代薪傳的意義。
尤其在末法時期,眾生根性更加愚鈍,惡業更加深重。人們在貪、嗔、痴三毒的指引下,難得片刻安寧。只有佛燈的光明,才能照破迷惑顛倒的我執,開發我們的智慧,堅定我們的勝解。有燈光的地方,諸佛菩薩慈光自然攝照。我們應當觀想燈火如須彌山高,燈身如大海廣闊,其光所照之處,眾生見者,煩惱和痛苦全部消除;身體健康、智慧增長,如法所求悉皆獲得。
傳燈的功德
《施燈功德經》中說:「燃少燈明,所受福報不可得說,無量無邊不可算數,唯有如來乃能了知。」《業報差別經》中說:「奉施燈明得十種功德:一者照世如燈,二者肉眼不壞,三者得於天眼,四者得善智慧,五者除滅大暗,六者得智慧明,七者不墮黑暗,八者具大福報,九者命終生天,十者速證涅槃。」傳燈的功德不是凡夫所能臆測,這是諸佛以方便勉強宣說。傳燈具有這些實際的意義,真誠希望能以一燈破開千年暗,佛陀正法傳十方!
(轉載)
消災免難:稱念「南無阿彌陀佛」第一功德
學佛為成佛,一向專稱南無阿彌陀佛,不懷疑不夾雜,乘佛大願業力決定往生
在此懺悔我所犯的一切惡念惡口惡行,懺悔我所犯一切邪淫重罪;願分享此文的一切功德,皆悉回向給文章原作者、學佛網、轉載者、各位讀者;此文若有錯謬,我皆懺悔,若有功德,普皆回向,願斷惡修善、廣積陰德,發菩提心、行菩薩道,持戒念佛、求生淨土!